吴新林 周树红
(浙江大学 宁波理工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以无比惨痛的代价再次就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高校作为大学生聚集的场所,安全稳定显得格外重要。如何有效降低大学生安全事件的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提高大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能力,是摆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高校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基于对大学生突发事件的一般规律性认识,从预防的角度出发,提出加强对大学生安全隐患规律性的研究,将应对重点放在针对大学生安全隐患的准确排查和科学、合理的防范机制的构建上,可从某种程度上有效降低大学生突发事件的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
大学生突发事件是指涉及到在校学生的各种意外发生的、紧急的并造成一定影响或危害的事件。[1]由此可见,大学生突发事件的主体是在校学生,状态是意外和紧急,结果是产生一定的影响和危害。比起大学生日常事务,应对和处置大学生突发事件需要有对突发事件更加清晰的认知和更高的处置能力。因此,我们应该从实际出发,加强对大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规律的研究,以提高我们的认识水平,从而提高我们的预防和应对能力,将危害控制在萌芽状态,降低到最低程度。
从一般意义上来看,任何事件都有一个发展演进的顺序,即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事件的发生在这三个阶段一般呈现出某种不同于其他阶段的特征。从这个思路出发,根据对大量大学生突发事件案例的观察,我们以时间推进顺序为纵轴来考察大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并将之归纳为三个阶段:发生前的潜伏期,发生中的爆发期和发生后的恢复期。
潜伏期的特点是各种诱因和负能量逐渐聚集,是突发事件发生的量变过程;爆发期的特点是负能量以矛盾和冲突的形式通过主体的心理和行为表现出来,这种冲突的表现带有明显破坏性,如果不加以及时干预和有效控制,最终的结果就是极端行为的发生和不可挽回的损失;恢复期的特点是事件主体的负能量得到彻底释放或者经过干预和控制改变了发生状态后,逐渐恢复常态的一个过程。
通过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一般规律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要减少大学生突发事件发生概率,降低其危害程度,应着重研究和分析大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前,也就是说潜伏期的特征和规律。潜伏期最大的特点是,负能量和诱因在逐渐聚集,这是一个量变的过程,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这种负能量在诱因的诱导下随即转化为内部或者外部的冲突,从而进入到爆发期,开始表现出危害性和复杂性。
潜伏期的负能量和诱因所表现出来的现象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安全隐患。相对而言,大学生突发事件在潜伏期是相对安全的,危害尚没有显现,还处在可以控制和调节的阶段。如果我们能有效发现和研判大学生安全隐患,并进行及时和必要的干预和调节,危机发生的概率和危害将大大降低。[2]把握这一点有利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准确把握安全事件发生发展性质,同时是建立有针对性的防范与化解机制的逻辑起点。因此从大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角度来讲,重点把握住大学生安全隐患的分析和判断,并基于大学生安全隐患构建一个排查和防范机制显得十分必要。
(一)大学生安全隐患的特点
“隐患”从字面上理解就已经显示出其特点,一是“隐”的特点,即潜藏性、隐蔽性;二是“患”的特点,即祸患、不好的状况,表现出危害性,合在一起就是指潜藏的、隐蔽的、不易察觉的或者说是容易被忽视的祸患。[3]
本文在总结实际工作经验并深入分析大学生安全隐患特点基础上提出,大学生安全隐患是指高校学习生活中存在的潜藏的有可能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各种物体、行为、思想或者管理漏洞,这种物体、行为、思想表现出某种不稳定性。大学生安全隐患从呈现形式上来看,它是一种危险状态,不安全行为,煽动性的思想或者管理上的漏洞,它有可能导致学生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大学生安全隐患的类型
大学生安全隐患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成不同类型,每一类安全隐患都有其特点。
1.根据性质划分: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容易引起人们重视的,危害程度较轻,不会导致较大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隐患,如校园内骑自行车带人、在寝室吸烟等现象。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者较大负面影响的安全隐患,如实验室管理不到位而存在的火灾、实验设备爆炸等隐患,有自杀倾向的学生等。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有些时候没有明显界限,一般安全隐患不引起重视,不加以及时干预和化解,也会积累转化成重大安全隐患。因此,两种隐患都要引起高度重视。
2.根据对象划分:个体性安全隐患和群体性安全隐患。个体性安全隐患如学习困难生、心理困难生、经济困难生、家庭突变学生、行为失范生、严重疾病及传染病患者等个体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个体性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及时干预和化解往往导致各种学生伤亡事件,如自杀、自残、被杀、被伤、因身体疾病诱发突发性伤亡等;各种学生财产损害事件,如被骗、被盗、被抢、被破坏等;以及其它各种非正常性行为,如出走、晚归、无理上访、沉迷网络游戏及其它各种违纪行为等。群体性安全隐患如国际国内敏感事件引发的游行示威,利用网络短信等传播煽动师生参与群众性闹事,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引发事件,如停电、停水、断网、菜价波动等后勤服务管理型的;特殊时段或重要节日,如毕业生离校、“11.11”光棍节等以及各种自然灾害、不可控因素诱发的如各种传染病、火灾等。个体安全隐患可能引发群体性安全隐患,群体性安全隐患也可能引发个体性安全隐患。两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3.根据内容划分:政治事件类隐患、网络与信息安全隐患、自然灾害类隐患、公共卫生类隐患、事故类安全隐患、治安事件类隐患、身心问题类隐患、管理问题类隐患等。不同内容安全隐患可以相互影响,发生叠加效应,使得安全隐患更加复杂和难以控制。
(三)大学生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
大学生安全隐患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诱发因素也是多种多样,从一般意义上来认识大学生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有利于准确把握隐患发生发展规律,建立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方法。对于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原因,我们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维度进行分析。
1.主观原因。主观原因一般是指由人为因素造成的原因。造成大学生安全隐患的人为因素主要有两个:学生和学校管理者。从学生角度看,造成安全隐患的原因主要有学生心理素质、行为认知、自我管理能力等的差异,包括学生个体心理困惑、情感失落、人际关系紧张、适应不良、学业就业压力、家庭突发变故等;也有交友不慎、情感纠葛、自身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不强等;另外,一些先天性疾病,如心脏病等都是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直接原因。从学校管理者角度来看,造成安全隐患的原因主要有学校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够科学,机构建构不完善等。
2.客观原因。客观原因一般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素造成的原因,包括环境、制度、物质、文化等因素。造成大学生安全隐患产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有校园周边环境不稳定,容易滋生意外事故;网络中不文明非理性的影响;社会环境的滋扰,如国际国内局势,社会热点事件等,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等等。
为了有效防止突发事件的发展,杜绝隐患的存在,高校有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隐患排查与防范机制,从而掌握安全稳定工作主动权。
(一)构建安全工作领导和制度体系。一是从高校顶层设计上强化安全意识,成立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或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安全工作放在高校各项工作的首位,明确安全管理“一把手”工程,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人制度。二是根据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应急反应制度、舆情分析与信息上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值班制度、安全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等。三是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例如将安全责任进行分解,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层层明确目标责任,一级抓一级,把工作落实到岗,把任务落实到人,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参与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4]
(二)构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体系。安全隐患排查作为预防大学生突发事件发生的重要手段,应该作为高校落实安全工作的重点来落实。一是排查要以确保学生安全为最大原则,并遵循以人为本、点面结合、多方联动、科学研判的基本原则,凡是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都要纳入排查体系,并引起足够重视,不可存在侥幸心理。二是排查的内容和方法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表现为:(1)在时间安排方面,开展分阶段排查,如大一新生期普查,每学期初、中、末三次必查,毕业生离校期重点查,同时强调重点时段、重大节日、敏感时间必查;(2)在主体分类方面,开展分对象排查,如学习困难生、心理困难生、经济困难生、家庭突变生、身体疾病生,行为失范生、校外住宿生、外出活动、晚归学生等;(3)在空间选择方面,开展重点领域排查,如实验室、食堂、网络、寝室、学生活动室、课堂等。三是构建日常化排查工作队伍,如构建“寝室—班级—专业—院系—学校”五级工作体系,加强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构建教育内容体系。一是开展安全防范知识教育,举办各种安全知识讲座,如消防安全专题、生命教育专题等;二是将安全与规章制度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通过宣传窗、LED、安全知识竞赛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各种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三是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定期与不定期开展自救、逃生等的安全演习,如结合军训、119专项活动等开展自救、逃生演习;四是开展行前专项安全教育,如节假日的主题班会,学生出国出境、实践实习、就业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行前安全教育与承诺等;五是法纪与规章制度教育纳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内容,法学专业学生结合专业实践开展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宣传,开展有关学生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与考试等。
(四)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体系。一是开设《大学生心理学》、《大学生同辈辅导》课程,加强心理健康的普及化教育。二是设立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开展日常咨询与服务。三是建立“心理咨询中心—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扩大心理健康教育覆盖面。四是建立心理危机干预系统,及时做好心理干预与转介工作。
(五)构建校园综合治理体系。一是交通安全环境治理,设立校园交通标志,完善校园交通设施,加大校园通行车辆登记与监管;二是实验室安全综合治理,管理与各项考核制度,危险品的专项管理,日常检查制度;三是食堂饮食与卫生环境治理,加大监管力度;四是学生公寓消防专项整治,每月一次的公寓大检查等。
[1]凌常荣.大学生突发事件有关问题探析[J].广西社会科学,1997(3):122-124.
[2]廖灵丹.维护我国高校稳定的影响因素、问题及对策[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89-96.
[3]马传良.高校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消解[J].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24):18-19.
[4]陈光.论高校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的建构[J].教育研究,2011(3):10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