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与帝国:明清时代》中的“宁波之乱”

2015-01-21 16:11汪汉利孙立春
关键词:朝贡使团宁波

汪汉利 孙立春

(1.浙江海洋学院 人文学院,浙江 舟山 316022;2.杭州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浙江 杭州 311121)

《海与帝国:明清时代》是日本学者上田信所著的中国历史读物,系日本讲谈社出版的《中国的历史》系列丛书第九部。该著从海洋史角度审视中国五百年(1351—1851)的社会变迁,既介绍中国明清时代的内政、外交和社会发展状况,又涉及中日经济贸易与文化交往等内容,是一部颇有创见的中国海洋文化著作,对于中国读者了解明清帝国与海洋的关系有着不言而喻的意义。我国历史学者李伯重先生指出,“外国人写中国史,看问题的角度自然与中国人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从一个方面来说,为中国人提供了一种视角来看待自己的历史。”[1]vii然而,由于这部著作是由日本历史学家撰写,中国读者还应对它持审慎的态度,需要辨识它对中日历史问题的态度与立场,以及它是否客观、公正地反映中国的历史内容等。本文试结合著作对中日文化交流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宁波之乱”的叙述,比照上田信的历史著作与中国相关文献的差异,通过考察著作对“宁波之乱”的变形化处理,探讨作者如此叙述历史事件的深层根源。

“宁波之乱”又称“宁波争贡”、“明州之乱”等,是嘉靖二年(1523年)在宁波地区发生的日本大内、细川两家使团向明政府争贡事件。这是中日文化交流史上一次重大历史事件,《明史》、宁波地方志等许多中国历史文献都有记载。在《海与帝国:明清时代》第五章“商业的时代——十六世纪”中,上田信以较大篇幅叙述了这次事件的前因后果。不过,他记述的“宁波之乱”未能再现这次历史动乱的真实情况。

在开始叙述“宁波之乱”时,上田信并未详细交代事件发生的背景,而是首先提到当时中国出海越境的三类人:一是“中国的商人转而成为专门从事走私买卖的海商,在这条道路里有一个是15世纪出现的越境者……一些人无法在明朝统治下的中国安生,而不得不转向大海,这批人最先成为越境者。”[1]191二是中国沿海被倭寇劫掠到日本干活的老百姓。三是由于个人生活原因离开土地的渡海者。在上述越境者中间,一些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在日本得到赏识与重用。由此,著作引出“宁波之乱”的一个关键人物——宋素卿,“有一位名留史册的越境者叫宋素卿,他是浙江人,弘治年间(1488—1505)被当做未交货的补偿带到日本……宋素卿熟悉宁波的情况,那里是日本与明朝交易的窗口,所以应该比较擅长谈判。他的这项才能获得细川的赏识,于是开始负责与中国的交涉。”[1]192宋素卿原是浙江鄞县人,由于其家族在与日本商人的漆器交易中未能如期交货,便被典押给日本商人作为赔偿。宋素卿对宁波当地情况比较熟悉,成为日本朝贡贸易中细川一方的副使,并通过贿赂方式得到市舶司太监赖恩的支持。尽管细川一方携带的是已经过期的弘治时代勘合符,可由于宋素卿暗中利益输送,后到的细川使团却抢先一步在宁波完成货物检查,并在宴会上被安排在比大内使团更为尊贵的位置。上田信在著作中这样叙述,“作为副使的宋素卿前去贿赂市舶司太监(宦官)赖恩,不但先一步完成了货物的检查,并且排挤掉大内的使节团进入市舶司住宿,在宴会的座次上也使细川氏的座位高于大内氏。对此,拥有正规勘合符且先入港的大内使团大为恼火。”[1]193这是《海与帝国:明清时代》记述的“宁波之乱”起因。

上田信以较多笔墨记述宋素卿这个浙江人,叙述他具有“谈判才能”和熟悉宁波风土人情,交代他以贿赂手段收买市舶司太监赖恩,引起另一方大内使团正使宗设谦道的愤怒,从而导致了这次“宁波之乱”。这种叙述实际上是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归咎到宋素卿身上,让人觉得他才是“宁波之乱”的始作俑者。这无疑夸大了宋素卿本人在“宁波之乱”中的作用。事实上,宋素卿不过是整个“宁波之乱”一个导火索。归根结底,这次动乱爆发的根源在于日本大内、细川两大势力对明朝朝贡贸易利益的争夺。

所谓“朝贡贸易”不是日本无偿向明政府进贡货物,而是一场进出口悬殊的不对等经济贸易。日本朝贡贸易的货物即所谓的“贡品”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日本幕府将军(自称日本国王)上贡的“贡品”。这类“贡品”数量较少,通常是硫磺、玛瑙、枪、刀、折扇和漆器等物品,但明朝政府会回赐数量可观的真金白银、瓷器、纱、绢等。第二类是遣明使(正副使、从僧和翻译)进贡的“贡品”。这类“贡品”是明朝政府必须购买的商品,通常为数量可观的刀、枪等。第三类是被称作“国王搭载物”的“贡品”。这类物品实际上为随船而来的商人所有,数量巨大。如1453年的“搭载物”有硫磺(397500斤)、铜(154500斤)、苏芳木(106000斤)、大刀(9500把)……这些是日商在中国自由贸易的商品。[2]通过朝贡贸易,日本朝贡团从明朝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这样一来,对中国朝贡的主导权成为各地大名眼中的天赐良机。“由于勘合贸易获利颇丰,因此日本的地方藩主、寺社竞争激烈。”[3]

“宁波之乱”发生于嘉靖二年(1523年),当时的日本室町幕府正处在名存实亡阶段。“日本进入战国时代以后,将军受制于强大的大名,渐渐变成好像天皇那样的傀儡。”[4]日本的实际权力为地方大名所攫取。守护大名大内和细川是当时最大的两个利益集团。两大集团都想通过对明朝朝贡扩大自己势力。然而中日朝贡贸易是有一定条件的,即日方朝贡船需要持有明朝礼部颁发的“勘合符”,所以朝贡贸易又称“勘合贸易”。“日本和明朝之间的勘合由‘日’和‘本’两字组成,顺次编号,明朝持‘日’字号勘合,日本持‘本’字号勘合。”[5]252明政府印有“日”、“本”字样的勘合符两册,“日”字一册由明朝礼部及布政司保存,“本”字一册由日本幕府保存。朝贡船到明朝港口以后出示“本”字号勘合符,明布政司的下设机构市舶司加以勘验,确认无误后双方展开经济贸易。由于细川、大内“双方都想排挤对方,独占朝贡贸易的利益”[6],勘合符就成了两大势力争夺的焦点。我国学者冯玮在《日本通史》中指出,“第16、第17批遣明船派遣之际,细川氏和大内氏围绕勘合符展开了激烈争夺。永正十三年(1516年)幕府承认了已经获得勘合符的大内氏的独占权,但是细川氏对此不服,独自派了遣明船,即第17批遣明船。”[5]254日本学者伊藤幸司也指出,“大内家族和在市政厅周边掌握权力的大名细川氏围绕日明贸易所需的勘合符展开了激烈竞争,大内氏与细川氏的争夺不仅限于日本国内,大永三年(1523年)在明帝国的宁波迎来了最坏的后果。”[7]遗憾的是,上田信并未深入剖析日本大内、细川两大势力的矛盾,而是以一定篇幅介绍了宋素卿的情况,这就会给读者造成“宋素卿是罪魁祸首”的错觉。

关于“宁波之乱”发生过程及其危害程度,《海与帝国:明清时代》只以寥寥数语交代:“不但杀掉了十二个细川方面的人,还放火烧了细川的船只和接待他们一行的嘉宾堂。大内氏的人四处追杀逃走的宋素卿,但终未抓住,就一路杀戮。这就是宁波之乱。”[1]193而日本学者伊藤幸司的研究表明问题远远不止这么简单——大内一方从宁波市舶司仓库取出了武器,一路放火抢劫,甚至还绑架了一名明朝军官,“宋素卿向明朝市舶司行贿……因此大内方谦道宗设发怒,从宁波市舶司仓库取出武器,杀害了细川一方正使瑞佐,烧毁细川船,追击宋素卿至绍兴附近,有放火、抢劫等暴行,而且绑架了明帝国将领袁琎,逃至海上,此事被称为‘宁波之乱’。”[7]大内使团之所以抢劫明朝仓库的武器,日本学者三宅亨认为,是因为明朝官员为细川一方提供了武器支持,“后到的细川船上的宋素卿向市舶太监赖恩行贿,获得优遇。因此,大内船上的谦道发怒,烧掉细川船,明朝的官员却给予细川一方武器支援。谦道杀了瑞佐”。[8]在日本史料《足利时代的日明交通》中,宗设一伙还杀死了两位明朝军官,“素卿等人买通市舶太监赖恩,完成货物清点后,更在宴席上占上座。大内氏对宋素卿等人行为大怒,杀瑞佐,烧其船,追素卿至绍兴,素卿匿他处数日,得以幸免。宗设失素卿,在回宁波路上烧杀抢劫,俘虏指挥袁琎等人,在海上杀掉都指挥使刘锦后逃匿……此等大事,在我国没有什么记载”。[9]

上田信在著作中提到两点,一是大内使团杀死了细川使团成员;二是大内氏焚毁了细川氏船只与宁波嘉宾堂,但并未交代大内一方绑架与杀害明朝军官一事。按照上田信的说法,这次“宁波争贡”事件似乎是日本人之间的互相残杀,大可不必将它称为“宁波之乱”。实际上,大内使团在中国的罪行不止是杀害细川使团、绑架明朝军官这么简单。这一点,上田信在著作中已有暗示:大内使团追杀宋素卿未果,便“一路杀戮”。大内一方“一路杀戮”的究竟是何许人?是细川使团成员、明朝官兵,还是宁波当地的普通百姓?对此,中国的历史文献有着更为详细的叙述:

四月,夷船三支,译称西海道大内谊兴国遣宗设抵谦道入贡。越数日,夷船一支,使人百余,复称南海道细川高国遣使瑞佐、宋素卿入贡。导至宁波江下时,市舶太监赖恩私素卿重贿,坐之宗设之上,且贡船后至先于盘发未几,遂致两夷讐杀,毒流廛市。宗设之党追逐素卿直抵绍兴城下,不及。而还至宁波,胁宁波卫指挥袁琎夺舟越关而遁。时备倭都指挥刘锦,追贼,没于海。[10]

这段文字指出宗设一伙从宁波一直追杀至绍兴城下,一路上“毒流廛市”——百姓房屋、财产等遭受严重破坏。大内使团返回宁波后并未收敛,不仅与前来处理问题的明朝官兵分庭抗礼,还胁持明军高级将领宁波卫指挥袁琎,而后抢夺船只从海路逃走。明军备倭都指挥刘锦在追捕过程中“没于海”,极有可能被日方击杀后葬身大海。从这份史料来看,大内使团“一路杀戮”的对象显然应该是中国人。宁波地方志对明朝官兵奋起抗敌的记录更为详细,参战的中国军民人数也有所增加:

贼党追逐素卿过余姚,知县邱养浩率民兵御之,被伤数人。由上虞直抵绍兴府城东,闾巷惊怖,官府问计于王新建守仁,新建曰:“若得杀手数百,可尽擒之,今无一卒,但可固守耳。”月余不能入,素卿匿于城西青田湖,宗设求之不获,退泊宁波港。指挥袁琎邀击之,败绩。攻定海城,不克,遂出海。时备倭都指挥刘锦追贼,战没于海。定海卫掌印指挥李震与知县郑余庆同心济变,一日数警,而城以无患。[11]329

文中提及的三方面内容值得注意,一是余姚知县邱养浩率众抗敌,部下数人受伤。二是定海卫掌印指挥李震与知县郑余庆积极应变,使得大内一方进攻定海城的计划落空。三是宁波周边地区的百姓受到了影响。从“闾巷惊怖”一词可以想见当时民众胆战心惊的景象。《敬止录》记录了宗设一伙令人发指的暴行:“设不平,遂杀佐,纵火大掠,毁所寓境清寺,劫东库,杀指挥刘锦、袁琎,夺船出海去。”[11]329如此看来,“宁波之乱”实际上是日本朝贡人员挑起的一场危害中国地方的暴乱。由于祸害严重,我国学者纪红建干脆在《明朝抗倭二百年》中称“宁波之乱”为“争贡之战”。他不仅强调宗设等人焚烧民宅、“劫夺库藏,占据城池,侵犯中国领土”的罪状,还提到更小官职的千户张镗、百户刘恩和胡源等人的抗敌斗争:

“宗设等倭寇侵犯中国的消息传开了。明廷派遣宁波卫指挥袁琎、百户刘恩率领军队进行阻击,但他们根本就没有抵挡住倭寇的势头。宗设于是夺取了明军的战船掳掠人财越关而逃。备倭都指挥刘锦率领水师追到海上,但也战败而归,并且刘锦及千户张镗、百户胡源都阵亡。”

从中国文献可以看出,“宁波之乱”是日本人在宁波地区挑起的具有“打、砸、抢、烧、杀”性质的一次暴乱。上田信在著作中只写大内一方杀死“十二个细川一方的人”,未交代宗设谦道一伙在宁波地区的罪行,省略了暴乱对宁波百姓造成的影响,忽略了中国广大军民英勇的抗敌斗争。他对“宁波之乱”发生过程和危害程度的叙述,在一定程度上扭曲异化了历史事件。

关于明政府的善后工作及“宁波之乱”的影响,上田信在《海与帝国:明清时代》中也作了交代。首先来看他叙述的明政府对当事人的处理:

宁波之乱发生之后,明朝开始调查这件事,最后查明起因在于宋素卿向市舶司太监行贿,于是把宋等人投入监狱。为了详细调查,宋素卿被遣送到位于杭州的浙江按察司监狱,不久就病死在狱中。而市舶司太监赖恩的不法行为却没有遭到责罚,这应该是宦官与皇帝之间的亲密关系所造成的后果。[1]193

鉴于闹事一方大内使团已从海上逃走,明政府只得将宋素卿收捕入狱,并未深究太监赖恩的受贿行为。上田信对涉案当事人的叙述是符合实际的。日本文献也记载宋素卿死于狱中这一事实,“宋素卿虽然逃跑,但他是宁波人,因为犯事而逃亡日本一事被查明,而被明政府逮捕,之后死于狱中”。[13]但宋素卿最后为何死于狱中,上田信在作品中所言的“病死”是有问题的。其实,这其中还有一些耐人寻味的细节:

礼部因言素卿入夷,时在幼年,已蒙武宗赦免,毋庸再问,惟谕其回国。因移咨国王,令其查明勘合,自行究治,待当贡之年,奏请定夺。已而给事中熊兰等言各夷怀奸犯顺,乞明正典刑,乃系素卿及宗设党于狱,特遣给事中刘穆、御史王道鞠之,素卿伏诛,诸夷俱论死(《敬止录》。案《明史稿·朝鲜传》,嘉靖二年八月,国王李怿俘倭夷二人及斩三十三人来献,并送还中国被掠八人)。[9]

不难发现,礼部原本是打算放过宋素卿的,目的是要让他返回日本报告幕府将军,要求日本国王处理和惩罚这次闹事的大内家族。但事中熊兰等人奏请处死宋素卿,宋素卿及“诸夷”因此一并伏法。也就是说,在中国文献中除宋素卿外,还有一些日本人在宁波被处决。而从海上逃窜的大内使团未能顺利返回日本,他们后来漂流到朝鲜,被朝鲜国王李怿俘获二人、处死三十三人。这个说法在《嘉靖志》中得到进一步佐证:贼有漂入朝鲜者,国王李怿擒获中林望、古多罗,械送京师。发浙江按察使司,与素卿监禁候旨。法司勘处者凡数十次,而夷囚竟死于狱。倭奴自此惧罪逋诛,不敢款关者十余岁。[8]上田著作中没有交代宋素卿的死因,忽略了三十多日本人在朝鲜被杀、二人被俘,林望、古多罗被送往明朝京师、死于狱中这些情节。上田信这样评价“宁波之乱”的影响:

明朝没有打算就此放弃朝贡贸易。但是,宁波之乱以后明朝加强了对日本的警戒,一方面加强海防,同时对日本来的朝贡船在年次和人数上作出了严格限制。日本与中国之间的贸易受到了强有力的约束。”[1]193-194

这种说法是比较符合实际的。明朝在嘉靖八年(1529)废止了浙江市舶太监,但并没有完全断绝与日本的朝贡贸易。在“宁波之乱”十七年后(嘉靖十八年1539),日本大内氏再次派人前来洽谈朝贡贸易一事。“明年二月,贡使硕鼎等至京,申前请,乞赐嘉靖新勘合,还素卿及原留贡物。部议,‘勘合不可遽给,务缴旧易新,贡期限十年,人不过百,舟不过三,余不可许’。诏如议。”[10]日本在嘉靖二十九年派出四艘船只、六百余人的朝贡使团,又一次开启了中日朝贡贸易的大门。然而,由于日方人员、船只超出了中日此前签订的协议,明朝高层对这次朝贡贸易并未表现出太多热情。1547年,日本大内氏派出最后一支朝贡贸易船队,此后随着大内义隆被手下将领陶隆房所杀,日本对中国官方的朝贡贸易从此中断。

“宁波之乱”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后果,上田信在著作中虽有专节谈及,但并未阐述二者之间的关联,那就是此后不久明政府再次宣布海禁,中日官方的经济贸易通道被进一步堵死。而中日双方对商品的需求是客观存在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东海一带的海商、海盗纷纷行动起来,民间的海上贸易和走私活动日益猖獗。舟山双屿岛逐渐成为海上走私的核心地区,“房屋多达千间,建有医院、教堂和市政厅。当时岛上人口达三千多人,其中,葡萄牙人一千二百余人。日本人、葡萄牙人、东南亚人齐聚双屿港,该港成为东海一大贸易中心。1540年,双屿港的交易额达到三百万两白银。”[12]186此后,一些海商、海盗与倭寇相互勾结,在东南沿海一带杀人越货、抢劫百姓,逐渐成为明政府极为头疼的倭患问题。

上田信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南京留学,对中国历史和现实情况都比较了解,他对中国和中国人民有着比较深厚的感情。李伯重先生在《推荐序》中指出:“上田信教授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日本学者,他是第一位将二战时期日军在中国进行细菌战的重大史实载入教科书的学者。2001年,他作为专家证人出庭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为中国细菌战受害者原告诉讼团作证。”[1]viii然而从《海与帝国:明清时代》中“宁波之乱”的叙述来看,他并未充分揭示这次事件的起因、过程和影响,他在书中一些表述是值得商榷的。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或许与上田信本人的历史观存在一定联系。在《海与帝国:明清时代》中,上田信曾谈及他对中国历史的看法。时间上,他认为中国历史每隔五百年就有一个“合、散、离、聚”的循环,而著作从中国刘福通起义(1351年)写到太平天国起义(1851年),其中时间跨度正好是五百年,这段历史在上田信看来也是一个“循环”。而“循环”往往意味着封闭、重复与凝滞不前。实质上,上田信这种“循环”观是以相对静止的观点看待中国社会的,往往会将许多中国问题简单化。空间上,上田信提出一个所谓“东欧亚”概念,认为俄罗斯亚洲部分、中国、东南亚等地区构成一个“东欧亚”圈,他在论述中国历史现象时就是以这个“东欧亚”圈作为背景的。而从俄罗斯亚洲部分、中国到越南等地正好形成一个半圆,日本正处在这个半圆的圆心位置。很显然,上田信是站在以日本为中心的立场来分析中国问题的。如此一来,《海与帝国:明清时代》出现的“宁波之乱”的叙述也就不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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