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琼
建立大学生志愿服务常态化机制的思考
章 琼
大学生是青年志愿者的主力军。实践中,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动机异质化、“被志愿”现象较严重,需要大学生个人正确理解志愿精神,提升服务能力;高校的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与大学生志愿服务现实需求间不耦合,需要建立动态的信息资源数据库、健全的培训体系、有效的激励机制及服务专项基金等系统管理体系;社会对大学生志愿服务的保障机制缺乏,需要搭建全社会支持和协作平台。
大学生;志愿服务;常态化机制
中国正式化、规模化的志愿行动肇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经历了从行政启动为主导阶段向自觉行动为主导模式的转变,大学生作为青年志愿者的主力军,在社区建设、农村扶贫、环境保护、大型活动、扶困救弱、抢险救灾等领域广泛参与,在社会层面发挥着社会教化、社会整合、社会动员、社会导向和社会参与等功能,体现了大学生对价值合理性的追求和对人本化取向生活的向往。[1]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有序稳定的发展,我们应促进大学生志愿服务常态化机制的建立,保障志愿服务的长效性和有效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应该成为一种全民习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文化,即实现常态化。“常态化”的含义是趋于正常的状态,多用于指某事物更趋于合情合理。大学生志愿服务常态化要求对大学生志愿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大学生志愿者管理体系、运行体系、队伍体系、项目体系、保障体系建设,形成规范系统的高校管理体系和社会协作机制,使得大学生志愿者工作体制不断完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服务项目不断丰富、服务理念深入人心、服务成果广泛共享。大学生志愿服务实现常态化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首先,有利于促进大学生个人素质综合发展。《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六条指出,志愿活动的任务之一就是“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大学生作为青年群体中的佼佼者,在青年群体中具有较强的表率作用。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促进大学生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自觉运用学校学到的科学文化知识,并主动探究创新,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实践能力,强健体魄,磨炼意志,从而提高综合素质,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
其次,有利于促进高校德育体系建设。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提出,学校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建立和完善师生志愿服务体系。[2]大学生志愿服务常态化机制的建立对推动高校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德育教育、完善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的功能,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宏观层面,大学生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参与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校园文化与社会文化的交流互动与融合;在微观层面,志愿者个体热情真诚服务,帮助他人分忧解难,志愿者间团结互助,共同进步,这种志愿精神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校园风气,一定程度上推动着校园文化和高校德育体系建设。
第三,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志愿服务已经成为社会进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志愿者既是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又是传授的主体,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他们一方面接受了教育,提升了自身的素质,另一方面用实际行动给社会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带去帮助,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理解、互助,影响带动更多的人理解、支持、参与志愿服务,一定程度地改变着社会风气,有利于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中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凸显了一些问题。“志愿原则无法有效配置慈善资源,造成志愿组织在满足社会需求、提供志愿服务等方面产生一些如慈善不足,专业不够、服务对象单一等功能缺陷和效率困境”[3],使得大学生志愿服务不够有序化、常态化。
首先,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功利性较强。大学生志愿服务本是回报社会、奉献社会的自愿行为,但常被定性为一项评价大学生综合素质的硬性指标,志愿者“被志愿”的现象较为严重,志愿服务变成了大学生必须完成的一项任务。目前,许多高校将大学生志愿服务纳入评优、入党的机制,许多大学生对志愿服务了解不够深入,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志愿服务认知度更低,仅是为了个人目的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参加志愿服务的动机出现异质化,对于其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校园文化建设及社会风气都将产生不利影响。
其次,高校志愿者流动率较高,志愿队伍缺乏稳定性。许多活动都是通过招募临时志愿者才得以开展,部分大学生参加志愿活动纯属跟风,缺乏对志愿活动意义和内涵的正确认识。存在低年级大学生参与热情高、高年级大学生积极性减退的现象,缺少梯队化建设,很难使志愿者队伍保持稳定及良好的素质。高校是大学生志愿者的主要管理机构,但对于大学生志愿者及其活动的安排和管理没有形成系统性的模式,没有建立较完善的学生志愿服务工作、评价与保障体系。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远远不够,宣传渠道和活动资金相对有限,激励和保障机制也不够健全。
最后,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社会关注度低,难以长期发展。对志愿服务宣传广度、深度和力度的局限导致公众甚至一些被服务对象对大学生志愿服务的认识不足,有时甚至发生不尊重志愿者劳动和价值的行为。目前,志愿服务岗位主要集中在敬老院等福利机构以及支教等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分布不均匀。一些社会管理机构对志愿服务的战略发展只着眼于短期发展,只重视短期效果,没有站在组织整体的立场上纵观全局,制定合理完善的长远发展战略,[4]对大学生志愿者的权益保障也不够完善,不利于志愿服务长期稳定的发展。同时,高校各个志愿服务团体间相互独立,很少与外界社会志愿服务团体联系,使得大学生志愿服务内容单一局限,难以实现常态化的局面。
在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应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志愿者、高校、政府、社会共同参与,按照“目标共同、机制共建、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原则,把志愿服务作为“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2]探索大学生志愿服务常态化运作的新方式和新机制。
1.建立大学生个人积极参与的牵引机制
大学生作为志愿服务的主体,一方面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理解志愿精神,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觉悟,把自己的志愿服务放到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去衡量,认识到志愿行动对社会发展的意义;另一方面要明确自己的专业背景,在选择志愿服务项目时,考虑是否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否胜任这份志愿工作。为此,大学生要积极参加一些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志愿服务培训,并在日常实践过程中积累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能力。
2.建立高校规范系统的管理机制
(1)建立动态的信息资源数据库。一是按照教育部《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注册、登记、认证的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及时更新完善数据资料;二是建设网络化共享资源,依托高校校园网、学校主页、BBS讨论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立大学生志愿服务版块,方便高校志愿者组织间的沟通交流,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从而协调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建立科学的志愿服务档案和评价平台,从时间、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次数与效果等多个维度对志愿者进行科学的评价,为实施激励机制提供数据依据。
(2)建立规范的培训体系。高校应以人才建设为根本,将培育志愿精神融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纳入通识教育的课堂教学内容。不断健全培训师资队伍,加强志愿者教育培训的人才与技术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以需求分析制度、供给分析制度、评价分析制度、精神价值和服务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志愿者骨干专业化培训体系,并在培训中充分考虑个人专业和服务岗位的吻合度,尊重个人兴趣,提倡个性发展,通过培训使大学生志愿者合理定位服务范围与内容,对志愿服务进行自我设计与规划。
(3)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仅仅依靠宣传志愿精神激励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明显是不够的,在呼吁倡导志愿精神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更能够为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长久的动力。[5]具体来讲,高校应以科学的评价平台提供的数据为基础,综合分析大学生参与志愿工作的各项表现,如通过累计服务时长的方式,将自评和他评有效结合实行大学生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测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将最终评价结果纳入到学年综合成绩评定中。通过表彰先进人物、奖励学分、优先入党资格、配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优秀的志愿者进行专门展示或优先推荐工作等措施,激励广大学生长期持久地参与志愿服务。
3.搭建全社会支持配合的协作机制
学习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搭建全社会的支持协作平台,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和觉悟。志愿服务所承载的核心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社会相关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同时与高校社团联手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向学校师生和社会大众推送电子报刊,搭建更为广阔的公众认知平台,普及志愿服务理念,营造正面舆论。[6]推出志愿服务的典型事迹,树立典型人物,通过举办专项讲座、交流会来分享先进事迹,宣传志愿精神,产生可敬、可亲、可学的示范效应,激励广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
(2)完善社会协作机制,保障大学生志愿服务长期稳定的发展。中国大学生志愿服务的长效发展需要政府、高校、公众乃至全社会的支持,以期实现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项目化配置、品牌化培育、信息化支撑、社会化运作、常态化服务。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尽快出台、完善关于志愿者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使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得到法律法规的保障。对侵害志愿者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维权,同时实施一定的安全保障体系和奖励政策,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促进志愿服务趋于常态化。调动全社会力量争取更多的资源支持保障。吸纳社会团体的捐赠,通过项目合作、社会赞助、建立基金会等形成稳定有效的投入机制。[7]通过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支持协作,引导大学生开展贴近大众、贴近实际、贴近专业的志愿服务活动,使大学生志愿服务从随意化发展为常态化,从突击性转变为长效性。
[1] 沈杰.志愿精神在中国的兴起[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9(6): 111-117.
[2] 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EB/OL].[2015-03-20].http:∥www.moe.gov.cn/.
[3] 孙婷.中国式“志愿失灵”表象剖析——以北京志愿服务为例[J].中国青年研究,2011(10):54-58.
[4] 史冰,赵海宾.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 78-80.
[5] 龙永红.中美大学生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的比较研究[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1(5): 46-50.
[6] 王兴国,王泓,代俊林.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社会形象及提升策略[J].思想理论教育,2013(1): 92-95.
[7] 周海荣,刘艳.建立大学生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的探索与思考[J].衡水学院学报,2011(2):109-111.
责任编辑 虞晓骏
G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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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6576(2015)04-0091-03
2014-10-09
章琼,江苏开放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助理研究员,文学硕士,主要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zhangqiong@jso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