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捷
摘要:非现场贷后检查应该从哪里入手才能有效地捕捉到风险?本文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从欠息和逾期、偿还本息来源、查询涉诉、查询征信、审查贷款资料、审查审批条件、检查贷款增量轨迹、发现法律瑕疵、询问客户经理等几个方面,介绍了一些非现场贷后调查的风险捕捉要点,最后简介了现场走访时的注意事项。
关键词:贷后调查;非现场;风险;要点
“重贷前,轻贷后”是多年来各家银行普遍存在的问题。随着经济形势下行和贷款风险的大量暴露,各家银行都在强化贷后检查,希望通过贷后检查及时地发现一线业务部门的实质性风险,从而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如何通过非现场贷后检查发现风险进而有选择地进行现场检查?以下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体会,谈谈个人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通过欠息、逾期企业发现风险
欠息、逾期就是风险预警信号,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欠息、逾期发生的次数越多风险就越大。寻找欠息、逾期企业的共同特点,会为进一步排查发现风险提供有价值参考。例如,近期欠息、逾期企业大面积存在于钢贸行业,进来又逐步在木材、石材行业出现(其他行业,如钢铁、煤炭、造船、矿山、航运、汽车销售、有色金属等都是同样道理);出现风险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的籍贯往往都是福建周宁;这些企业更多的集中出现在某个区域、某个商圈或某个分支行;几个企业的抵押物为同一抵押物或抵押物所有者为同一人;几个企业的担保人为同一个担保人等。发现并总结这些风险特征,就为进一步的贷后检查排查方向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
二、通过偿还本息的直接资金来源来发现风险
一些融资受限的行业企业,或已经过度授信的企业,往往采取通过借壳融资的办法进行融资(本息的偿还由实际用款企业承担),由于这种企业往往融资渠道受限,融资成本偏高,所以就更容易出现风险。比如有些房地产企业自身由于融资受限,就通过与之配套的建筑施工企业融资,实际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贷款利息由房地产公司直接把款划入建筑施工企业的贷款账户用于收息;有些担保公司、担保平台利用被担保企业融资,资金全部或部分为自己所用,由担保公司或担保平台直接把款划入被担保企业的贷款账户用于收息。通过检查贷款户的利息和本金还款来源,可以推测贷款的真正使用者,从而判断贷款是否存在潜在风险。
还有一种情况是借款主体已经出现了风险,自身已经无力偿还利息,由担保公司或其他担保企业在代偿利息,有的分支行业务部门见到利息及时偿还,就忽略了对借款主体的贷后检查,有的分支行业务部门虽然知道借款主体已经无力偿还本息,却没有把风险及时上报,事实上在掩盖风险。这些情况就可以通过检查偿还本息的直接资金来源来发现相关风险。
三、通过查询涉诉情况发现风险
查询涉诉情况常常使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站进行查询,有些地方法院信息比较公开透明的,如上海,还可以通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的开庭公告进行查询,另外还有对抵押物是否被查封可以通过查询产权调查信息进行。金额较大的正在执行中的涉诉、被公示的开庭信息、被查封的抵押物都是需要引起关注的风险信号,一旦发现,应该马上核实,视情况采取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
四、通过查询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的征信信息发现风险
征信信息的“未结清信贷信息”、“已结清信贷信息”、“对外担保信息(保证、抵押、质押)”中,有“正常类”“关注类”“不良类”的信息,如果“关注类”“不良类”存在数据就应引起注意,而数据金额的越大,潜在风险的就越大;如果数据都是“正常类”,但其金额的大小与被查询企业的经营规模不匹配,明显过大,也要引起注意;通过快速浏览“有直接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和“对外担保记录”,并根据以往的经验粗略判断一下企业有无涉及风险行业,这也是推断企业是否有潜在风险的一个途径。
五、通过银行流水、纳税资料、合同、发票、水电费、出入库凭证等佐证企业的经营状况
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必然会有一定的业务凭证和财务凭证来佐证,大量真实有效凭证的存在可以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相反则说明企业很可能是经营状况不实。
实际工作中,对银行流水的考察除了要留意发生额,还要留意大体的日均余额,因为账面上不保有一定的余额就无法支持一定规模的经常性经营;纳税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纳税凭证等,主要是对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测算;供销合同很多,合同格式多样,合同内容与发票、出入库单据、货运单据有应对关系,则说明贸易行为更为真实;水电费缴费凭证,特别是用电量情况,很大程度反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对于资料很少,缺项很多的企业,就要引起注意。
六、通过检查贷款的审批条件是否弱化发现风险
贷款审批条件的弱化有多种表现方式,常见的包括:续作贷款时,在担保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了贷款额度,而增加的贷款额度与贷款一年的利息基本相当;续作贷款时,在贷款额度不变的情况下,有效的担保措施被剔除;在贷款存续期间,相应的质押存单或保证金经有权人审批后支取,用于偿还利息或本金;在贷款存续期间,相应的抵押权证经有权人审批后出库,可能已被挪作他用,导致抵押权利丧失。审批条件弱化本身,就是风险,所以需要进一步检查。
七、通过检查同一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贷款增量轨迹发现风险
通过新增贷款来化解风险是业务部门掩盖风险的常用手法。以化解为目的的新增贷款要么由风险贷款的同一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担保,要么由买单企业承担,而买单企业本身或其实际控制人一般也是存量贷款客户,因此考察检查同一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贷款增量轨迹,就能发现化解风险用的新增贷款,而这些新增贷款本身就有可能是被转移了的风险。
八、通过相关法律文书及手续的瑕疵发现风险
贷款必要的法律文书及手续较多,每个环节都有其法律依据。一旦这些法律文书或手续出现瑕疵,就可能带来很大的风险。
例如,2009年某老年病医院用自有的房产和设备在银行进行了抵押贷款,后因没有偿还贷款本金被银行起诉,由于抵押物为公益性财产,判决结果是抵押无效,导致银行无法执行抵押物,蒙受损失。
再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打擦边球,在用途为工业的国有出让土地上建造了几十栋别墅式“厂房”(房产证为厂房),并将这些“厂房”抵押给3家银行,但是土地证为一个整体的,土地证的分割受到诸多限制(需要在当地注册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并在当地税务部门体现一定的经营税收等)。由于“厂房”的房产证所有人与土地使用权证的使用权人均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所以该“厂房”进行了抵押登记,但是土地却因无法分割而未做登记。后来,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家银行欠息,银行起诉执行却始终难以拍卖变现(由于竞拍方即使拍到房产,土地证仍在房地产公司名下,难以分割,导致过户到竞拍方名下的房产与土地证所有人不一致,因而用拍到的房产无法实现贷款抵押登记,从而最终导致抵押物难以拍卖变现)。
九、通过与客户经理的沟通把握风险程度
通过非现场检查,发现风险可疑之处后,应及时与客户经理沟通,就风险可疑之处询问客户经理,听取客户经理的解释说明。一般说来,如果客户经理的介绍合情合理,结合风险可疑程度,可以不必走访现场;如果客户经理不了解相关情况,视情况可以请客户经理向企业咨询,如果询问企业反而会导致企业弄虚作假的,就要直接要求客户经理安排与调查人员一同走访现场。
十、通过现场走访最终判断风险程度
一般来说,有明显的行业风险(所处行业大面积出现不良)、商圈风险(所在的商圈出现大面积关停)、涉诉风险(金额较大且正在诉讼或执行中)、财务风险(欠息、逾期、现金流过少)、法律瑕疵风险、联络不畅(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联系不上)等情况,进而推测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不足、且第二还款来源非强势的情况下,就应走访现场。
现场走访时,除了要留意考察非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风险相关事项之外,还应仔细考察企业的经营现状,包括目测企业的资产家底,观察企业是“忙”还是“闲”,用生产或经销数量匡算企业销售收入,挖掘贷款的真实用途,把握企业的盈利模式,了解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人品等,从而对风险可控程度做出最终的判断。
参考文献:
[1] 徐田田,浅析中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金融经济,2011年第16期
[2] 陈志强,论规范工商银行贷前调查与贷后检查的意义与方法,金融论坛,200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