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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5日,沃尔玛常德店突然宣布闭店及员工安置方案,涉及全店共135名员工。店方还将19日定为员工接受的最后期限,并准备举行“闭店沟通会”。
而就在19日当天,一线员工的工作岗位当即被外地前来的同事所取代,工号已经不能进入系统,店内出现了大量陌生人。员工们人心惶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拒绝参加如此仓皇的“沟通会”。
按照正规的闭店程序,工会应当提前一个月被告知,并召开大会通知员工。
在店方公布的安置方案中,两个选项分别是分流安置与买断补偿。
工会主席黄兴国本打算平静地接受闭店分流这个安排。就在公司张贴《停业公告》的前一天,他改变了主意。“我看到资方太强势,员工们太弱势了。”他决心做一回“真正的工会主席”。
3月4日下午5点,他在电话里向店方表示,公司突然宣布关店,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侵犯了工会的事先知情权。工会委员会拟定了15项诉求、制定了工会会员委托书,向劳动监察、信访局和派出所送出了维权说明。
他们还向常德市总工会发出了求助信。第二天,街边的横幅上,出现了员工们的口号与诉求。
7日下午,店工会和沃尔玛资方在常德市总工会进行了首次劳资沟通,超市所在的武陵区政府、区信访局、区商务局等相关政府部门悉数到场。在历经7次沟通会后,诉求从最初的15项减到14项,谈到最后的三项分歧,劳资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完全和解。
3月20日,工会代表仍在坚持的77名员工就三项尚存的分歧向店方发出了谈判邀约函。但此时的沃尔玛已经不愿再出现在谈判桌上,并按照自己的节奏进行闭店。
应劳方与店工会的委托,曾参与《劳动合同法》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以法律顾问身份介入了这起集体争议的协调和处理。“集体协商谈判也是一种法律手段,但在资方拒绝集体协商谈判的情况下,我们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是因为程序简单,时间短,而且也是申请诉讼的前置程序。如果不被受理或双方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再走诉讼。”
然而,申请劳动仲裁也并非一帆风顺。
3月31日,原本递交到市劳动局的仲裁申请以属地管理原则被退回,市局让黄兴国将材料交到区劳动局。区劳动局以沃尔玛是在市工商局注册的为由,让他们再交去市局。
之后,黄兴国以工会为主体申请集体劳动争议仲裁遭到驳回。黄兴国认为,市仲裁院要以全体员工作为申请主体,怎么保障工会主张集体谈判维护员工利益的权利?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工会委员会不能作为劳动仲裁的申请主体。
无奈,店工会完成了两份劳动仲裁申请:一份是黄兴国等为代表的69名员工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申请诉求沃尔玛常德店终止劳动合同书违法;沃尔玛(湖南)百货有限公司与沃尔玛常德店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一份是工会的申请书,诉求沃尔玛的安置通知无效以及承担违反《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等。
4月22日,黄兴国等3名工会委员第四次前往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递交这两份申请书。 7天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两项申请立案。
5月26日、27日,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两起争议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事实上,6月初,北京人社部举行了一场特殊的闭门会谈。
仲裁方同意将补偿标准提高到1.7倍后,当着人社部仲裁司和两级仲裁委,常凯拨通了黄兴国的电话。
常凯开导起初不愿意的黄兴国,“调解嘛,稍微多一点少一点,大家都能接受就好。让企业那边加一点,咱们工人也得让让步。”十几分钟后,员工同意了。见到这个结果,会谈参与者都很高兴。他们和常凯约定,回去后立刻向资方做工作,共同促成事情解决。为了确保成功,常凯还和沃尔玛的律师、他的师弟姜俊禄打了一通电话,姜律师也接受这个方案,并表示要向沃尔玛提出。
常凯信心满满,期待这起国内第一家工会带领员工维权的案例顺利收官。然而仲裁委的人回了湖南,调解再无下文,而是强制要求员工接受资方方案。6月25日,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了两份劳动仲裁裁决书:驳回申请人——水星楼店工会以及不接受方案的员工——全部仲裁请求。
仲裁结果出来那天晚上,常凯收到一位朋友的短信:“我一开始就跟你说,此类个案没有通过仲裁处理的,我不幸言中了吧!依法解决只是听起来很美。”
“问题在于,不按法律程序走仲裁,又能怎么走?”常凯反问。W
综合自《南方周末》《湘声报》
《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