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伴随劳动而生,它穿行时间和空间永远存在。如果说上个世纪劳工权利的取得和维护主要靠斗争,现在则有谈判、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手段可依傍。劳动仲裁作为重要一环,前有调解分流,后有诉讼斧正,释放的能量却无法满足劳动争议的井喷式增长,也没能很乖地成为诉讼的“解压阀”。是劳动仲裁身受钳制,才无力作为,还是自身安于现状,不求“功名”?
劳动仲裁设计之初,目的就是要减少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随着我国劳动关系的变化,它经历了建立、中止、恢复、发展的一系列震荡,今时今日更是陷于尴尬境地:必须裁,裁了不一定算,算了又不一定执行。如此一裁后再二审,过程之冗长,当事双方难消化,对弱势的劳动者来说,更难逃心灵的折磨。
你面对的有多复杂,多困惑,多艰巨,你拥有的机会就有多宝贵,责任就有多重大。于劳动仲裁来说,且裁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