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华++++兰天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不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账簿,不进行明细核算;不按规定的记账规则和时间记账、算账、报账。有的无月合计季累计,有的不按规定日清月结,造成账证不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核算不准确,表现多记少记收入支出,最终结果账实不符;往来款项较多,核算较为混乱;部分学校购置了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不记入固定资产帐,既不便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列支。一是假发票入账。有的不是国家正式印制允许使用的发票。二是非正式发票入帐。有的用白纸,有的用收款收据,五花八门,很不规范。三是发票会计要素不齐全,有的发票无时间、数量、单价、开具发票单位公章等等。
(三)超标准列支招待费。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据此计算,绝大部分单位都超支。
(四)漏缴税费、私设“小金库”等。有的学校经营性收入未照章纳税,部分学校还截留财政收入、私设“小金库”,如某学校食堂承包租赁收入采取接待、营养餐加工等费用抵扣的方式,收支未纳入法定账册,承包租赁收入未缴县财政,违反了相关规定。
(五)不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制度。在采购大宗商品或购建固定资产时,有的学校没有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制度,一方面使购置的商品和修建的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另一方面容易发生跑冒滴漏,造成大量资金浪费,产生腐败现象。
(六)挤占、挪用专款,违规发放补助。有的学校补助学生的款项发放不及时,个别学校骗取义务教育财政补助资金。有的学校违规发放教师服装费、中秋、教师节补助、招生补助、家属座谈会补助等。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中小学校会计人员都是从教师队伍中抽调的,多数未进行过专业的财务培训,不太熟悉会计业务与财经政策法规,导致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经常出现一些技术性和基础性错误。
(二)学校领导政策观念、法制观念淡薄。有的学校使用有关系的人员做会计工作,不懂业务又无会计资格证;部分单位领导对原始凭证的签批、把关不严格;个别学校领导“一言堂”、“家长制”,听不进会计人员的意见,不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三)学校内控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有的学校没有规章制度或规章制度残缺不全,缺乏可操作性,或者是即使有制度,也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形同虚设。比如有些学校虽制定了财产物资管理办法,但是制度制定者没有认识到内部控制是一项动态的、复杂的流程,财产物资定期盘点谁有权利提出、怎样配合,财产物资发生了报废、毁损、遗失、处理由谁负责等问题却没有明确规定。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业务培训与会计技术交流。采取鼓励自学、定期培训等形式,加强在岗会计人员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使其掌握必要的会计业务基础知识和财务制度、政策以及法规,以适应搞好会计核算的要求。对已在会计岗位而无会计证和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要组织培训考试,限期取得会计证和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定期组织财会人员相互交流、观摩,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二)加强法制教育,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制度。要确保选聘有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财会工作,促进其以规办事、依法办事,同时增强学校领导对财务的管理意识,明确单位领导是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制度,明确会计工作与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制定会计规范、工作流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在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严格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搞好会计核算与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重大开支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和“政府采购”以及招投标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定期将本校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布,接受教职工的内部监督。
(四)加强学校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方面要求各学校要将所购固定资产一律登记、入账,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盘点制度。另一方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实行学校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
(五)加强票据管理,严禁非正规发票入账。一方面加强票据源头的管理,堵住非正规发票的来源;另一方面坚决禁止非正规发票报销入账,加大审查力度,凡不合格的发票一律不予报账。
(作者单位: 南郑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