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老汉冒着大雪来到本刊编辑部。他对笔者说:“我看了你写的文章,决定来找你,提供点儿素材,也许你能用得上。”
他说,两年多前,他家的房子被一伙人在深更半夜强拆了。他当即报警求助,却无人出警。从次日起,他开始往返于省市相关部门,据理控告开发商,但接访人“不是推,就是拖”。两年多来,他路没少跑、钱没少花,身心疲惫却一无所获。其间,有人给他支招儿:“把上告信发到互联网上,上级领导一批示,问题就解决了。”他照办了。不久,从四面八方来了好几拨儿记者,都表示“给他们曝光”。这些记者对强拆的过程及其前因后果“抠”得很细,并要去所有资料。他把这些记者当成“救星”,尽其所能安排他们吃好、喝好。岂料,这些记者走后都没了回音。最近他才听说,他提供的所有申诉资料包括重要证据,都成了这些记者与开发商进行交易的“筹码”!
“我被开发商欺负了,又被记者‘卖了……”说完,他向笔者鞠了一躬,哭着走了。
望着他羸弱的背影,笔者爱莫能助,也只能把一些感悟和迷惑梳理于此,“也许你能用得上”。
其一,近些年来,记者队伍尽管一再净化,但仍然藏匿着一些“媒贼”。他们借舆论监督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吮弱者心血,分强者羹肴,攫无本之利。这不是新闻,这位老汉不是第一个受害者,“媒贼”也不会至此收手。因此,正在试图借助舆论维权的受害者要以此为戒,擦亮双眼、分清良莠,别也成为“媒贼”与人讨价还价的“筹码”,为人添欢,为己增悲。
其二,借助舆论维权确有成功事例,但剑走偏锋、情况多变,求助者多多,得助者寥寥。如今,在强力推进依法治国、举措频出的新形势下,申诉者还是要相信法律的权威,首选依法维权,切勿倾注“偏方”。
其三,明里“挂羊头”、暗里“卖狗肉”的“媒贼”有多少,谋利空间有多大,局外人士无从得知。但通过逆向推断,可以得出结论:当越来越多的求助者把充满希望的目光投向媒体记者的今天,求助者与“施助者”的数量也会水涨船高,形成正比;受害者的损失有多大,“媒贼”拿到手的“筹码”就有多大,“油水”就有多大!
其四,有人把“媒体一旦曝光——领导一定重视——问题很快能解决”的社会现象称为“媒治”。尽管有和这名老汉一样的失败事例一再警示后人,但在维权渠道多元化的今天,为什么有许多人还是把“有问题找记者”作为首选,企盼“媒治”?这种现象和心理形成的社会背景是什么?是什么催生了新兴“产业”,为“媒贼”提供了如此“商机”?
其五,近些年来,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上访人员不惜钱财、舍近求远越级上访呢?问题在哪里?谁来解决?如何解决?
其六,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新闻媒体,近些年自身的负面新闻不断。“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新闻敲诈”近乎社会热词。为什么会有一些媒体、一些记者陆续走上邪路?是个人行为还是组织行为?当然,这一定有“媒贼”个人道德品质问题,但仅此而已吗?
梳理至此只是提出问题,笔者困惑不解,期待有真知灼见者续写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