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万博+王雪+邢丹++李小平
策划导言
2014年,深化改革的力度空前。12月22日,事关亿万家庭切身利益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在经过长达七年的酝酿之后,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元年”的收官力作与国人见面,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舆论普遍认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对中国经济秩序和基础规则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所谓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政府职能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管理行为。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产权经济。基于登记机构统一、登记簿册统一、登记依据统一和信息平台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明确不动产权利的归属,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性,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对于这项被形容为“摸家底”的改革新政,有业内人士指出,建立全国不动产的“大数据库”和统一信息平台,将有助于形成更加准确、全面的国民经济相关统计数据,为政府科学决策、精准使用调控手段提供更为真实、完整的数据支撑,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深远。
对于这项从法理、法源上并非直指反腐的维权性法规,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时代要求下,可以适度挖掘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衍生价值。譬如,从加强反腐倡廉系统工程的迫切需要出发,应利用一切现有的与正在建立的制度资源扎紧“笼子”,通过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与呼应,形成严密、立体的叠加效应,从而打出更具威慑力的“组合拳”。
对于这项刚刚颁布尚待实施的便民利民法规,许多人还不明就里,而有些人正惴惴不安。其实,对这个社会的所有家庭来说,无论今天不动产是多是少,关注并了解这项新政,都将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