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高职学生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及有效性的调研报告

2015-01-18 06:30施俊波
文教资料 2015年31期
关键词:途径法治思政

施俊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0)

关于当前高职学生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及有效性的调研报告

施俊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0)

高职学生是大学生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加强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的培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就当前高职学生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及有效性进行调研,并给出报告。

高职学生 法治教育 主要途径 有效性 调研报告

一、调研项目简介

(一)调查时间

2015年3月1 日—4月21日。

(二)调查地点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三)调查对象

上述高职院校在校学生。

(四)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法,现场访谈法。

(五)调查团队

(六)调查概况

发放调查问卷共1250份,回收1203份,有效问卷1168份(其中金华职业技术学院752份,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39份,台州职业技术学院177份)。问卷全部存档,可以随时备查。

二、调研背景和调研目的

我们注意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且提出 “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法治的作用和地位,在当代中国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高校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骨干力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法律知识和法治素养,对于我国法治进程有直接影响。

高职学生是大学生群体中的一部分。高职学生具有技术性、专门性的特点,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线工作中具有独特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高职学生加强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提升同样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步健全和完善,法律复杂程度和精细程度日益提高,“法治中国”体现在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对高职学生的法律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高职在校师生,我们有调查研究的有利条件。我们力图从自身和兄弟院校的学生的学习实际出发,展示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素质提高的现实境况,并分析研究改善策略。

本次调研的目的在于:

(1)深入了解当前高职学生对于法治教育的认知、期待和要求。

(2)分析当前高职学生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素质培养的主要途径和实际效果。

(3)进一步探究更好促进当前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的提升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三、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

(一)关于高职学生对于法律的认知

1.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学生(69.01%)认为“(法律)地位非常重要,法律至上是发展趋势”,只有极少数学生(6.51%)认为“(法律)没地位,还是关系更重要”。这反映了广大学生对于法律地位的正确认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尚有不少学生(24.48%)认为“(法律)地位不是很高,但比以前好多了”,这说明,这部分学生对法律的实际地位认识有偏差,需要进一步树立法治信仰。

图1 法律在国家和社会中处于什么地位?

2.法律在个人工作生活中的地位。只有略过半数的学生(56.16%)认为法律在自己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会“非常重要”。同时,相当一部分学生(37.41%)认为,法律在自己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有时很重要”。这个结论和表1结论略有矛盾,体现了不少学生对于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法律缺乏实际了解,对实际生活中法律的重要性的了解处于模糊状态。

图2 法律在您个人生活中地位如何?

3.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关系。对于这二者的重要性比较,大部分学生(64.56%)认为“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一样重要”,28.85%的学生则认为法律知识“没有专业知识重要”,但只有41.36%的学生认为法律和专业“联系很紧密”。考虑到有10.45%的学生和48.20%的学生分别认为法律和专业 “没有什么联系”和“有联系,但是联系不紧密”,以上数据虽然反映了大部分高职学生对于法律与专业关系的正确认识,但不可忽视的是同时体现了高职学生一定程度的实用主义倾向。

图3 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哪个更重要?

图4 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联系紧密吗?

(二)关于高职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素质的主要途径

1.法律知识学习的重要性。大多数学生(61.15%)认为,提高法律素养的最重要条件是 “尽可能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并且超过一半的受访者(55.65%)认为,学习的法律知识越全面越好。这体现了高职学生对于法律知识学习的强烈渴望。

2.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超过一半的受访者(57.36%)认为其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是“《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政课’)课堂”。其余途径(“自学”和“学校和社团宣传”)分别各占一半比例(21.23%和21.41%)。考虑到《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思政课”)中法律知识讲解在内容上的有限性社团宣传的随机性,以上数据说明了学生接受法律教育的途径的单一性和不持续性。

图5 你主要是通过什么途径学习法律知识的?

3.大学里学到的法律知识够不够用?将近20%的学生(19.52%)认为“很不够用”,44.86%的学生则认为“略微不够用”。这两部分学生比例共为64.38%。只有不到10%(8.46%)的学生认为“完全够用了”。考虑到受访学生有一部分是法律专业学生,故以上数据可以表明多数学生法律知识自我感觉上是匮乏的。至于为何觉得不够用,受访学生对于三种原因(“思政课涉及法律内容太少”、“教师上课不专业不生动”及“自己业余时间没学习法律”)的分析认定基本持平(分别为37.59%、22.44%和39.97%)。说明要多方面下工夫,为学生丰富自身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修养提供条件。

图6 你认为大学里学到的法律知识够用吗?

图7 为何你会觉得大学里学到的法律知识不够用?

(三)关于高职院校法律内容的课程的教学效果反馈

1.关于思政课中法律部分的内容的学习效果。31.36%的受访学生认为思政课中学不到什么法律知识,主要原因首先是“法律太枯燥没劲”(34.42%),其次是“上课不够生动”(24.49%)、“老师不够专业”(20.72%)和“课时太少,学不到什么有用的法律知识”(20.46%)。考虑到数据分布相对比较均匀,我们认为以上因素都是学生法律知识的课堂学习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的主要原因。

图8 你如果认为现在“思政课”里的“法律基础”部分的内容讲解效果不好,原因是什么?

2.关于思政课程内容设置。将近一半的受访学生(45.63%)认为应该单独开设“法律基础课程”,而41.27%的学生则认为应该“视专业而定,有的专业不需要开设”。难能可贵的是,在很多学生视课业为负担的当下,竟然只有13.10%的学生选择了“毫无必要,现在课程已经够多了”。考虑到图3反映的对法律认知的实用主义观念及图8反映的法律课的实际授课效果,该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学生希望能在专门开设的法律课程里学到更多。另外,在认为不必单独开设法律基础课程的学生中,多数人认为主要应当通过教学方法更生动(46.83%)和课时更多(31.76%)强化学习效果。

图9 你认为专门开设单独的“法律基础”课程有必要吗?

四、调研结论与建议

(一)关于高职学生对于法律的认知和对法律学习的期待

1.普遍认识到法律对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但对于法律和自己生活的重要性认识模糊。二者存在一定的脱节。

2.对于法律和专业知识之间的关系,存在一定的实用主义倾向。这和高职学生专业化、技术化的学习导向有一定关联。

3.多数学生认为目前大学期间学到的法律知识不够用,较强烈地期待尽可能丰富自身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

(二)关于高职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素质的主要途径和实际效果

1.高职学生学习以专业专门知识为主,法律知识的系统获取主要是通过思想政治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的课堂教学。途径比较单一。

2.通过思政课堂学习法律知识,内容匮乏,教学专业性欠缺,学生掌握情况不佳。

(三)关于促进高职学生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素质提升的若干建议

通过我们团队的以上调查研究和分析和部分学生的现场反馈,我们觉得,当今高职学生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素质的培养,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加强法治宣传,让高职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作为高职学生,我们深知平时接触法律知识的机会是多么匮乏。我们总是被灌输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岗位能力的重要性。除了课堂上那么有限的几节课 (而且思政课里涉及法律观念的内容也是很少的),其他接触法律的机会都几乎是自发的、随机的、偶然的、肤浅的和碎片化的。同时,高职学生的法治观念说到底是一个人生观问题,必须认真加以对待和解决。这里我们建议,发展校园文化,必须内在包含法治宣传内容,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包括新媒体、社团、海报、定期时政讲座、专题宣传等)宣传法治理念,在学校里(而不仅是课堂上)塑造正确的法治观,努力消除社会不良风气对学生接受法治信仰的影响,克服学生因实用主义观念对法律的排斥心理。

2.加强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建设。

(1)增加思政课程中法律基础部分的课时和内容,努力扩大法律知识的覆盖面。对于学生切身相关和强烈关注的法律内容,如合同、婚姻、劳动、企业、电子商务等,尽可能多地让学生了解和掌握。

(2)尝试将法律基础知识与思想道德修养内容的分离,对现有的思政课程进行改革。在不影响思政理论课程课时量的前提下,独立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可适当考虑高职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就业方向,照顾专业特点,有所侧重。

(3)加强专业之间交流特别是法律专业于非法律专业之间的交流,努力探索生动有趣、使学生印象深刻的教学方法。可以尝试建立统一的案例参考资源库,方便思政课程教师教学参考使用;可以试着与法律专业教师的交流教学,从而提高教学的专业性和实效性。

3.为学生丰富自身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创造各种其他有利条件。

(1)丰富法律相关课程。增设法律相关的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提供学生更多更完善的系统法律知识学习平台。

(2)开辟专门场所。学校开辟专门的法治学习和宣传的场所(例如建立专门的“法治角”),用以案例讨论、法律咨询和援助、普法宣传等。

(3)加大对学校法律社团的指导和扶持力度。学生社团和学生有天然的联系,加强社团建设可以更好地促进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例如,本研究团队所属的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法律专业,该专业成立的法律协会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利用其专业优势积极进行各项法治教育和宣传活动,在全校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建议学校继续加大对法律相关类的社团的指导和扶持力度,使得法律教育更好地贴近学生心灵,产生实际效果。

(4)定期开展法律认知活动。法律的威严和权威,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法律的程序实现过程中。建议学校定期开展一些法律认知的活动,如组织学生去法院参与案件审理旁听;聘请法官、检察官做专门讲座、现场说法;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案件,学校引导学生保持关注,等等。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人民出版社,2015年10月1日.

[2]施俊波.法律课程渗透德育教学的途径及效果评估[J].文教资料,2011(18).

[3]陈大文,林青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若干重点内容解析[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4(1).

[4]方培君.提高思想政治课信度之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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