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祖顺
摘要:《乐府杂录》的“歌”部所记“丝不如竹,竹不如肉,迥居诸乐之上”可翻译为:用琴、瑟等丝弦制成的乐器所演奏出来的音乐比不上用筚篥、篪等竹子制成的乐器所演奏出来的音乐,用筚篥、篪等竹子制成的乐器所演奏出来的音乐又比不上人的歌唱,歌唱远优越于各类乐器所演奏出来的音乐。单就发声来讲,“丝”、“竹”、“肉”之间并没有明显的优略之分,可谓是平分秋色。那么“肉”又如何优于“丝”、“竹”呢,语言便是重要原因之一。
关键词:丝弦 竹子 语言
一、“丝”、“竹”、“肉”的发声原理有着共通性
“丝”、“竹”、“肉”若想发声都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振源、共鸣腔以及使得振源振动的主导因素。单就发声来讲,“丝”、“竹”、“肉”之间并没有明显的优略之分,可谓是平分秋色。
二、“语言”是“肉”所备而“丝”、“竹”不备之特性
《乐府杂录》中所提的“肉”,实为歌唱之意。旋律和歌词是组成歌曲最重要的两个部分,用以咏唱并表达较具体内容的歌多数有文词部分。好的歌是文词与曲子骨肉相连,它们互相配合、相得益彰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同时涉及文学和音乐领域。歌词是押韵的特征,就是属韵文之一种,是一种文学体裁。歌词配合着曲子旋律一同出现的,是歌曲的本意所在,是一种特殊的“语言”。
“丝”、“竹”之乐当然能够演奏曲调,但没法演绎歌词。歌词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便成了“肉”所备而“丝”、“竹”不备之特性。
三、“语言”在“肉”中的重要地位
音乐具有表情性,但音乐不表现情感的内容,它只表现情感的形态,那么情感的内容由什么来体现呢?当然是含有确定意义的语言,既音乐作品中的歌词。如果离开歌词这一文学因素,那么音乐作品所要表现的情绪就失去了具体规定,从而难以确定其思想内涵。借助语言音乐可以表达更细腻的情感,体现更深刻的内涵。同样,歌唱语言的语义性使声乐的表现力更强,表达的内容更直观更具体。在歌唱艺术中,语言甚至起着比旋律、和声和节奏等其他因素更重要的作用。
(一)语言是歌唱的基础
没有语言就无所谓歌唱。歌曲作品是诗的语言与音乐的有机结合。诗的语言形象为音乐创作提供了艺术构思的基础,诗的结构、内容、形式、韵律节奏对音乐的表现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歌词的文字主题影响着音乐主题的发挥与表现。同时,歌词的音节和词及句式结构,语言的轻重强弱变化也直接关系着音乐作品的节奏形态和节拍形式。不难想象给《小河淌水》配上进行曲风格音乐,那么无论由谁来演唱,以何种风格演唱,其结果都是不理想的。由此可见,语言是歌唱的基础,歌曲创作与演唱必须建立在对歌词语言全面的把握、深刻理解的基础上。
(二)正确的吐字,可以更好地表现歌曲的艺术
语言的表现要靠正确的吐字才能展现魅力,吐字结实有力不等于将字咬死,字咬得太死语言就会僵化,声音也会发紧。相反,字咬得柔和不等于含糊不清,吐字的“柔和”与“含糊”是两回事。关于歌唱中语言的吐字早在我国古代的许多声乐理论中已有大量的阐述,如“字正腔圆”、“字中有声,声中有字”、“以字行腔”等等,他们都突出了语言学的一般规律。另外,国外音乐家也对吐字非常重视,尤其是那些吟诵性、喧叙性的音乐,咬字更具有异常重要的地位,意大利著名的歌唱家卡鲁索在谈到吐字意义时说:“很遗憾,许多歌唱者忽视了咬字清晰的意义。”他认为:“清晰的吐字绝对不会对嗓音有害处,相反地使声音更完美、更集中,更柔和。”由此可见,重视歌唱中语言的正确吐字,掌握必要的语音知识,不仅对歌唱的感情表现大有裨益,而且这些也应成为歌唱者必备的知识。
(三)歌唱语言的语调因素对歌唱的影响
语调是指词组或句子中声音高低的变化,它是情感的表达者。如果没有语调,语言就没有灵魂。在语调中,包括基调变化,响度、音响和长度变化等复合音的全部属性。例如重音变化可改变句子的意思,重音是语调的另一个重要体现,它是语言生命的体现者,如:“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这句词由于使用不同的逻辑重音,即可表现自豪的情感来,有表示出无所谓的情绪来。这关键就在于如何巧妙地运用逻辑重音。没有重音的语言就没有生命。要正确表达歌曲的内容与思想感情,正确处理词句中的重音是至关重要的,如果重音运用不当,就会歪曲歌曲的意思。那么如何准确的把需要重读的字突显出来?歌唱者演唱前必须熟读歌词,理解歌词,把歌词变成自己心里的话。这样每句歌词的重音、语调就会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然后把这些需要突显出来的字唱得重些。如《沁园春·雪》中“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千”与“万”这两个字应重读才能把词意与感情表达出来。再如《黄水谣》中最后一段“黄水奔流日夜忙……妻离子散……”中,应强调“妻离子散”特别是“妻”、“子”两个字的重音,表达人民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背井离乡,妻离子散的悲惨命运。
(四)从艺术性方面来看语言在歌唱中的地位
声乐艺术的美体现在它的表情性上,民族传统声乐艺术的最高审美标准是“声情并茂”。声乐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作曲家不仅根据歌词语言所提供的中心思想和意境决定歌曲写作的体裁和风格等等其他因素,还根据歌词语言的组合规律和运动特点来确定旋律的基本走势。可见,曲情源自于歌词语言的诗情。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唱者的感情抒发是基于对歌词内涵深入了解体会上的,只有充分掌握歌曲内容的创作背景、作曲家的创作意图,深刻理解歌词的含义,才能在歌唱中唤起自身的共鸣,在歌声中把感情表达出来。只有把握住语言才能更好地创作,更好地演唱。
“肉”是人声唱出的带有语言的音乐,是音乐化的语言,它充分发挥语言在声乐艺术中的创造功能,是提高声乐艺术表现力的重要因素与基础。至此,我们也不难理解唐代段安杰所著《乐府杂录》的“歌”部中的“歌者,乐之声也。故丝不如竹,竹不如肉,迥居诸乐之上。”“丝”、“竹”固然优美,但因其不备语言的功能,与“肉”相比稍之逊色便不足为奇了。
参考文献:
[1]邹长海.声乐艺术心理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
[2]余笃刚.声乐语言艺术[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