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城市流转对不同年龄阶段失地农民的福利影响研究

2015-01-12 06:56彭开丽朱海莲
中国土地科学 2015年1期
关键词:年龄阶段失地农民农地

彭开丽, 朱海莲

(1.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430070; 2.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湖北 武汉430070)

农地城市流转对不同年龄阶段失地农民的福利影响研究

彭开丽1,2, 朱海莲1,2

(1.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430070; 2.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湖北 武汉430070)

研究目的:研究农地城市流转对不同年龄阶段失地农民的福利影响,为制定差别化的征地补偿政策提供借鉴。研究方法:以武汉市江夏区、东西湖区、新洲区和洪山区为研究区域,将失地农民分为小于45岁、45—65岁、大于65岁三个年龄阶段,然后以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为依据,利用模糊数学法,对不同年龄段失地农民的福利变化进行定量测度。研究结果:(1)农地城市流转对不同年龄阶段失地农民的福利影响存在差异。45—65岁失地农民的福利变化最大,其福利水平下降了18.69%;其次是小于45岁的失地农民,下降了16.62%;大于65岁的失地农民下降了12.74%。(2) 不同年龄阶段失地农民的各功能性活动指标在农地城市流转后的变化方向和变化程度存在不同。失地农民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健康、社会参与功能均有所下降,社会保障和住房条件功能得到了改善,但变化程度不同,而发展机遇和交往与闲暇功能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失地农民中变化方向不同。研究结论:根据失地农民年龄特点制定合理细致的征地补偿政策,是提高失地农民福利水平、减小福利差异的重要途径。

土地经济;农地城市流转;模糊数学;不同年龄失地农民;福利影响

1 引言

中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经历着城市化,城市居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由1978年的17.9%上升到了2013年的53.73%[1-2],在未来20年内,中国所有的城市仍将处于快速发展阶段[3]。与此同时,因不断受到城市和省级层面景观城市化和经济增长的正反馈的推动[4],城市土地需求量不断增大,为满足这一需求,政府通过征收或征用的方式将城市附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城市土地,学术界将这一过程称为农地城市流转[5]。如今,农地城市流转不仅使土地利用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也对农民的福利水平[6-10]产生了显著影响。

在中国,失地农民是农地城市流转中数量巨大的弱势群体,政府各部门及学术界一直十分重视其福利问题。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失地农民的福利变化[6]、福利影响因素[7]、补偿安置问题[8]及社会保障机制[9]等,以农户或者农户家庭为研究对象的较多,仅有少量以农村集体或农村社区为研究对象[10]。这些成果均较好地推动了农地城市流转中的各权利主体福利变化与福利均衡问题研究,但仍需要在制定差别化、细致化的征地补偿标准方面进一步完善[1]。同时,以上研究成果均是把同一地区的失地农民作为一个均质主体来看待,没有从自生转换因素的角度来进行区分。根据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在福利“产生”的过程中,由于个人(如年龄、家庭结构、文化程度、职业)、社会(如社会服务水平、经济发展状况)和环境(如区位条件、公共设施完善程度)等因素的差异,商品和服务向福利的转换程度和效率也各不相同,这些因素被称为转换因素。虽然这些因素不直接产生福利,但在衡量农户福利的变化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11],剖析它们促进或阻碍商品或服务向福利转换的能力对于进一步分析福利形成过程中各功能性活动的重要程度有着至关紧要的作用[12]。为此,近年来,学者们开始关注农地城市流转中转换因素对于农户福利的影响[13],但相关研究还非常少见。因此,本文试图从自身转换因素的角度出发,将失地农民分成不同年龄阶段,在森的可行能力理论的基础上,从经济收入、社会保障、发展机遇、住房条件、生活环境、交往与闲暇、健康和社会参与8个方面构建失地农民福利评价指标,探索农地城市流转对不同年龄阶段失地农民福利的影响差异,进而结合不同年龄段失地农民的特征,提出完善失地农民福利的细致化的政策建议。

2 理论模型

2.1 失地农民年龄划分标准

(1)人口学一般将16—64岁期间的人口定义为劳动适龄人口,中国一般规定男性16—60岁,女性16—55岁。由于农业生产是受年龄限制最小的一门职业,本文认为大于60岁(男)或55岁(女)但小于65岁的农民仍能够从事农业生产。

(2)中国招普工的企业往往倾向于招收35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发生民工荒现象之后,招聘普工职位的最高年限上升到40—46岁,一般最高年限为45岁[14]。因此,本文认为45岁以上的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在农地城市流转后很难在城镇找到合适的工作,农地对于他们的作用较大。

(3)调研发现年龄在45—65岁的失地农民对征地后生活各方面的感受均比其他年龄段的更为悲观,为了证实农地城市流转对不同年龄阶段失地农民的福利影响是否存在着差异,或者是否对45—65岁的失地农民的福利影响最大,将45—65岁的失地农民划分为一个群体。

(4)调研发现受访者中小于35岁和大于75岁农户仅分别占总样本数的7.06%和3.53%,因此,为了使样本分布均匀,把小于35岁和大于75岁农户样本分别归入小于45岁和大于65岁的年龄阶段中,其中,小于45岁的失地农民不包括在校学生和待升学者。

2.2 失地农民福利指标体系

森认为给人类带来福利的并不是物品本身,而是物品给人类带来的机会和活动,但这些活动和机会也是建立在人的能力之上——可行能力,也就是人有可能实现的所有功能性活动的集合。森提出了5种衡量福利的功能性活动——经济条件、透明性保证、防护性保障、社会机会以及政治自由[11],自该理论被提出之后,学者们根据自身研究的需要,在其框架上提出了相应的福利指标[6,13]。借鉴前人的研究经验和调研区域的实际情况,本文用经济状况体现经济条件这一功能性活动,用社会保障和发展机遇体现福利衡量中的透明性保证,用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体现福利衡量中的防护性保障,用交往与闲暇和健康体现福利衡量中的社会机会,用社会参与体现福利衡量中的政治自由,最后选取以下8项指标评价失地农户福利的功能性活动。

(1)经济状况。农地城市流转使得失地农民农业收入减少,生活成本显著提高。本文选取两组指标来表示该功能性活动:一组直接衡量失地农民经济状况的变化,包括对总收入的影响(X11)和生活成本的变化(X12);另一组是失地农户对经济状况的主观感受,即对失地后对经济状况的满意度(X13)。

(2)社会保障。土地被征收之后,其附带的一切保障功能随之消失。本文选择是否设立失地农民医疗保险(X21)、是否设立失地养老保险(X22)来衡量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功能。此外,选取失地农民对社会保障的主观感受(X23)来反映失地后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带给他们的心理冲击。

(3)发展机遇。发展机遇主要是指获得工作的机会以及创业的机会,但这给不同年龄阶段的失地农民带来的效应有所差异。本文选取就业难易(X31)、就业优惠政策(X32)、创业环境主观感受(X33)和发展机遇主观感受(X34)来衡量发展机遇功能。

(4)住房条件。住房质量的好坏也对居住者的健康有着重要并长期的影响。本文选取衡量住房条件功能的指标有房屋位置(X41)、房屋结构(X42)、房屋地面材料(X43)、饮用水源(X44)、人均居住面积变化(X45)。此外,选取居住满意度(X46)作为住房质量功能的主观指标。

(5)生活环境。农地非农化之后转变为道路、工厂、居住区等,失去了其原有生态价值,并出现噪音变大、空气质量变差、固体垃圾增多、绿化情况变差等一系列问题,影响农民的生活。本文选取噪音(X51)、空气质量(X52)、固体垃圾(X53)、治安情况(X54)、路面粉尘(X55)、绿化情况(X56)作为衡量生活环境功能的指标。

(6)交往与闲暇。人们在满足了基本的生活之后,开始要求精神的满足与自我实现,而拥有闲暇时间为实现这些提供了条件,因此,闲暇是一种新型的福利文化[15]。农地城市流转之后,闲暇时间以及社会交往也发生了变化。本文选取闲暇时间(X61)、社区生活(X62)来衡量交往与闲暇功能。

(7)健康。1990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编制的“人类发展指数(HDI)”中指出健康是个人福利的重要指标。农地城市流转后,一方面生活环境发生了改变,例如工厂废水排放、固体垃圾增多,同时由于补偿标准太低,用于健康的投资减少,这些都影响了失地农民的健康[16]。本文选取自评健康(X71)来反映健康功能。

(8)社会参与。依据马斯诺需求理论,人除了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之外还有一些更高层次的需求,如被人尊重与自我实现。在农地城市流转过程中,社会参与体现在农户对征收土地补偿价格、是否流转、流转用途以及安置补偿方式的知情权以及监督权。因此,本文选取征地方式(X81)、补偿合理性(X82)来体现社会参与功能。

3 福利效应测度方法

3.1 模糊数学基本计算步骤

因为福利从很大程度上来说就是一种主观幸福感[17],本文在衡量失地农户福利变化过程中所选取的指标大多属于主观评价指标,由于其具有模糊性,故采用模糊数学方法。

(1)福利模糊函数。设X为农户福利状况的模糊集,农地城市流转前后可能变化的福利内容为X的子集W,则第n个农户的福利函数可表示为:

式1中,μ(x)是x对W的隶属度,其值在0和1之间,x∈X。一般认为隶属度值越大表示农民福利越好,即当隶属度为1时,农民的福利状态最好,为0时最差,为0.5时处于模糊状态,不好也不坏。

(2)福利隶属函数。变量一般分为虚拟二分变量、虚拟定性变量和连续变量三类,不同类型的变量有着不同的隶属函数。本文仅涉及虚拟变量二分变量和虚拟连续变量两种情况,其中,虚拟二分变量的隶属函数为:

式2表示,当农民有医疗保险时,xij为1,该指标对于第i个功能子集的隶属度μw(x)为1;当农民没有医疗保险时,xij为0;该指标对于第i个功能子集的隶属度μ(x)为0.5时,表示流转前后该情况没有变化。

虚拟定性变量是只能通过语言描述的情况,比如对于目前生活的主观满意度分为满意、一般满意、不满意。假设一项研究有m种状态,一般给这m种状态等距赋值xij= {xij(1),…,xij(m)},值越大表示福利状况越好。

式3为这类变量的隶属函数,其中xijmin和xijmax分别表示xij的下限和上限,分别表示低于或高于该值时,状况绝对好或绝对差。μ(xij)值越大,说明福利状况越好。

(3)福利权重函数。在得到初级指标隶属度的基础上,需要赋予每个指标一个权重,并进一步将隶属度汇总成一个综合指标。由于各项指标的变化对于福利的影响程度不一样,所以在计算福利的综合值时不能简单相加求平均,而应根据理论与实际赋予各指标不同的权重。本文拟采用式4作为权重函数:

这个权重函数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指标的隶属度增大时,权重值边际递减,符合随着指标权重值增大,该指标对总体福利的贡献率应该减弱的经济学规律;第二,指标值单调变化的时候,总体福利也呈现单调变化的规律,保证了总体福利与指标值的变化一致性。

依据指标性质,选择隶属函数计算其隶属度,最后根据权重函数得到失地农民的总体福利函数为:

以上式2—式5中,i、 j和I分别代表功能子集、初级指标和衡量福利的功能性活动的个数。

3.2 数据处理

(1)变量隶属度赋值。按照式2进行赋值的虚拟二分变量有X21、X22、X32和X81。为了更加精确地描述指标的变化情况,有些虚拟二分变量的备选答案中加入了“和征地前差不多”这个选项,如人均居住面积(X45),若征地后人均居住面积变大了,隶属度为1;若人均居住面积不变,则隶属度为0.5;若人均居住面积变小了,隶属度为0(为了便于计算,用0.0001代替0)。与此类似的指标还有X12、X43、X44、X62、X31、X71和X82。

虚拟定性变量需根据不同情况依次赋值,如农地城市流转对总收入的影响(X11),受访的失地农民的回答有:变好了很多、变好了一点、基本没变、变差了一点、变差了很多,依次赋值5、4、3、2、1。类似的指标还有X13、X23、X33、X34、X46和X61。另外,X51、X52、X53、X54、X55和X56这些指标在调研时分别询问农地城市流转前后的状况,将没有变化的隶属度设为0.500,变好了1个等级,隶属度增加0.125;变好了两个等级,隶属度增加0.250;变好了3个等级,隶属度增加0.375;变好了4个等级,隶属度增加0.500,即为1,反之亦然。

还有一类变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虚拟定性变量,但是可以采用虚拟定性变量的公式来计算隶属度,如房屋的位置(X41),有“不变、未重新装修,不变但已装修,变了、统一搬到还建房或者另批宅基地重建新房”三个等级,若为“不变、未重新装修”,则记为0.50,每提高一个等级,隶属度增加0.25,降低一个等级,隶属度则减去0.25,房屋结构(X42)也是同样处理。

(2)农户福利变化百分比计算。本文采用福利变化百分比来测度农地城市流转前后失地农民的福利变化,不仅有利于分析福利变化方向,也有利于衡量福利变化程度。统一将征地前的农民福利模糊值设为0.5(不好也不坏),然后根据式5算出征地后的福利模糊值,若小于0.5,则说明失地农民福利下降,若大于0.5,则说明失地农户福利变好了,最后用征地前后变化量除以0.5,得到农民福利变化百分比。

4 实证研究

4.1 数据来源

本文选用的数据来源于2012年12月—2013年2月“农地城市流转的福利效应”课题组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东西湖区、新洲区和洪山区的失地农民入户调研,在这4个区域的城乡结合部,农地非农化现象非常活跃,且越来越呈频繁趋势。调查主要采取随机抽样法和直接访谈法,共发放调查问卷267份,得到最终有效问卷255分,有效率为95.51%。样本分布及年龄特征如表1。

表1 被调查地区样本分布及年龄特征Tab.1 Sample distribution and age characteristics in the surveyed areas

4.2 福利变化的测度结果

依据变量的赋值规则及隶属度与福利变化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分别测算出的小于45岁、45—65岁、大于65岁失地农民的福利变化结果。表2显示了每一个功能指标的权重、隶属度以及变化百分比。

表2 不同年龄阶段各功能指标的评价结果及变化百分比Tab.2 Evaluate results and percentage changes of functional index for different ages

5 结论与讨论

5.1 结论

(1)农地城市流转使不同年龄阶段失地农民的福利水平均有下降,但下降幅度存在差异。下降最多的是45—65岁的失地农民,为18.69%;其次是小于45岁的失地农民,下降了16.62%;大于65岁的失地农民福利下降最少,为12.74%。这说明农地城市流转对45—65岁的失地农民的福利影响最大。分析其原因发现,农地城市流转虽然使得45—65岁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住房条件、交往与闲暇三项功能性活动福利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但经济状况、发展机遇、居住环境、健康和社会参与这5项功能性活动的福利水平均为下降,并且发展机遇与社会参与的下降程度在三个年龄组中最大。这说明,相比于其他两个年龄组失地农民,45—65岁的失地农民则更容易陷入“农村—城镇两难容身”的困境。

(2)在8项功能性活动指标中,各指标变化方向和程度不同,农地城市流转对不同年龄阶段失地农民的总体福利影响不同。农地城市流转后,经济状况、居住环境、健康和社会参与这4项功能性活动的隶属度在失地后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下降比例最大的为社会参与功能,其次是居住环境功能。社会保障和住房条件这两项功能性活动都得到了改善,但改善程度有所不同。其中,小于45岁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提高最多,其次是45—65岁和大于65岁的失地农民;住房条件功能提高的程度在三个年龄阶段中的排序与社会保障功能相比正好相反。发展机遇和交往与闲暇这两项功能性活动在不同年龄阶段中变化的方向不同。其中,只有小于45岁的失地农民的发展机遇功能有所提高,而45—65岁和大于65岁两个年龄阶段农民均有下降;交往与闲暇这一功能性活动的福利水平只有小于45岁的失地农民下降了,45—65岁和大于65岁的失地农民均有提高。

(3)农地城市流转对社会参与功能的影响是最大的,该项功能在小于45岁、45—65岁和大于65岁的失地农民中的福利变化百分比依次是-64.46%、-73.22%和-53.76%,是造成其整体福利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失地农民对征地的满意度不仅仅取决于补偿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是否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18],因此,提高农地城市流转过程中农民的参与度就显得十分重要。此外,改善与提高失地农民的健康状况、经济收入与居住环境也是提高所有年龄阶段失地农民福利水平的重要方面,而促进失地农民充分就业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途径,因为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增长、保障失地农民工资收入稳定增长不仅能改善失地农民经济状况,而且能够增强其对健康与居住环境的投资能力[16]。

5.2 讨论

(1)由于中国现行的征地补偿并不与失地农民的年龄、文化程度及家庭结构等自身特征因素相挂钩,这就使得同样的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给不同年龄的失地农民带来的福利效应存在差异。因此,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征地补偿制度应该尽可能地结合农民的年龄特征,从构成农民福利的功能性活动的各方面对失地农民进行多样化、细致化的补偿。除了必要的经济补偿之外,可配合不同的附带补偿措施。例如,针对小于45岁的失地农民,最重要的是解决其就业问题,可以提供非农就业培训,使其掌握一项生存技能,或提供创业机会以及优惠政策,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向城镇化的转移,并对其还在接受教育的子女提供一定的教育补偿金或免除异地借读费,以减轻其经济负担。对于45—65岁的失地农民,最重要的是通过各种方式转变其对城镇生活方式和再就业的认同感,比如通过协调沟通辖区企业,为其提供保洁、物业、绿化等技术含量低的工作岗位,在引进企业时,为其中的贫困群体设立专项扶助计划。对大于65岁的失地农民,重点是做好医疗以及养老保险,提高他们对未来的安全感,通过建立老年会所、老年协会等丰富其生活,减少其因交往与闲暇时间增多而产生的抑郁。

(2)为了保障失地农民权益,中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期基本生活需要。各地政策实施有所不同,一般按照不同的年龄段采取不同的缴费比例。在缴费原则上,应该继续坚持政府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对于65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可从当地土地征收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其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可不再负担缴费。对于45岁以下的失地农民,也应从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费用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就业培训专用资金,使其掌握新的劳动技能,加快就业进程,当这部分失地农民进入城镇就业后,可将其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范畴。对于45—65岁的失地农民,应被纳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并可凭借失地农民身份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降低其个人负担缴费的比例。同时,为了使其有较稳定的经济来源,应放宽企业招普工的年龄上限,让不超过城镇居民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失地农民都可以在通过技能培训后走上工作岗位,对超过年龄的45—65岁失地农民则主要采取留地安置的补偿方式。

(3)森认为同一种商品或服务的组合必定给不同的人们(即使他们的需求函数是相同的)带来相同水平效用的假定是完全任意的[11]。因此,在客观环境相同的情况下,由于个体的差异,不同的人会获得不同的效用水平。今后的研究将继续关注其他自身特征和社会环境等转换因素导致的福利水平的差异,从而能够在实施地区差别化补偿政策的同时,针对不同群体的特征采用相应的补偿方式,这将对改善失地农民福利状况、减小福利差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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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仲济香)

The Impacts of Rural-Urban Land Conversion on the Welfare of Different Aged Land-lost Farmers

PENG Kai-li1,2, ZHU Hai-lian1,2
(1. College of Public Management,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0, China; 2. Hubei Rural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Wuhan 430070, China)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study the impacts of the rural-urban land conversion on the welfare of different aged farmers so as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formulating differentiated land compensation policies. Taking Jiangxia, Dongxihu, Xinzhou and Hongshan districts in Wuhan city as studying areas, this paper divides the land-lost farmers into three age groups: less than 45, 45-65 and more than 65. It selects the functional-activity index of land-lost farmers on the basis of Sen’s capability approach. Finally, by using the fuzzy mathematics method it measures and compares the welfare effects of the three age groups respectively. The analysis shows that 1) the overall welfare level of land-lost farmers of all age group declined but with a varying degrees. That is, the welfares of the farmers who are 45-65 years old, younger than 45 years old and older than 65 years old decreased by 18.69%, 16.62% and 12.74%, respectively;2) The effect directions and degrees of functional activity indexes of different groups varied. Living environment, health, and social participation of all age groups decreased while social security and housing conditions increased. Development opportunity, communication and leisure have different changing directions in different age stages. These results call for differentiated and tailor-made compensation policies for different aged land-lost farmers, which can improve their welfare levels and reduce the gaps among them.

land economy; rural-urban land conversion; fuzzy mathematics; different aged land-lost farmers; welfare effect

F301.2

A

1001-8158(2015)01-0071-08

2014-05-22

2014-09-2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00304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12ZYTS017)。

彭开丽(1975-),女,江西分宜人,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资源经济学。E-mail: klpeng@mail.hz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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