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科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2015-01-12 08:48朱道林谢保鹏
中国土地科学 2015年3期
关键词:土地学科科学

朱道林, 谢保鹏

(1.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北京 100193;2.国土资源部农用地质量与监控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193)

论土地科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朱道林1,2, 谢保鹏1,2

(1.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北京 100193;2.国土资源部农用地质量与监控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193)

研究目的:探讨土地科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为研究土地科学学科体系提供依据。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比较研究。研究结果:在现行的学科体系中土地科学问题研究分散于相关学科中,缺乏学科地位和完整学科体系支撑;土地科学与部分学科之间存在一定的基础理论交叉,与部分学科在研究对象上存在局部交叉。研究结论:土地问题的重要性、要素的多样性与完整性,决定了土地科学问题研究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他任何学科只可以局部研究而无法完整替代。

土地科学;土地科学学;学科体系;学科关系

1 现行相关学科体系中的土地学科

要弄清土地科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首先要清楚学科体系的基本构成。现行从学科层面的分类体系,主要有两个: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下文简称“学科分类国标”;二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体系,下文简称“学位学科分类”。在“学科分类国标”中,共分为63个一级学科,其中在学科名称中含有“土地”的仅有2个三级学科:一是在“790经济学”一级学科中隶属“790.47城市经济学”的“790.4720城市土地经济学”;二是隶属“790.59农业经济学”的“790.5930土地经济学”,均处在三级学科层位。除此之外,与土地科学在研究内容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学科,笔者认为至少还包括:170.35大地测量学,170.40地图学,170.45地理学,210.50土壤学,210.70农业工程,420测绘科学技术,610环境科学技术,790.49资源经济学,等。而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年修订的“学位学科分类”体系中[1-2],在理学门类的0705地理学、0713生态学,农学门类的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门类的0202应用经济学,法学门类的0301法学、0303社会学,管理学门类的1203农林经济管理、1204公共管理,工学门类的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0828农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3城乡规划学等,均与土地科学存在一定的学科渊源关系。其中,在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科中设有“土地资源学”学科方向,在1204公共管理学科中设有“土地资源管理”学科方向。由此可见,在现行的学科体系中,土地科学问题研究分散于相关学科中,缺乏学科地位和完整学科体系支撑,这与土地问题研究的科学需求和实践要求极不相称。

2 对土地科学的认识

土地科学由于其研究对象的复杂性以及学科属性的综合性、交叉性,决定了开展土地科学问题研究,既需要合理区分与界定其独立的研究对象和学科边界,又需要与有关基础学科进行有机衔接,进而发展成为土地科学独立的研究内涵、学科体系、理论框架及知识体系。人类基于土地问题的研究,首先是探索土地作为自然资源和生产要素的资源属性及生产能力问题;然后,随着社会分工细化和商品交易出现,土地在投入人类利用过程中的经济属性逐步成为人类关注的重点,相应地土地制度设置、土地产权归属、土地经济价值等成为研究重点;再后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增加,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人地矛盾开始突出,土地利用的社会属性逐步突出起来,包括土地利用的公共属性问题、土地利用布局与规划管制问题、土地利用所引起的生态环境变化与资源保护问题等;当然,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手段不断更新,人类社会始终不断探索采用更先进的技术解决土地属性与空间信息的获取方法及处理技术,以满足人类社会研究土地问题的需要。因此,土地科学是围绕土地在投入人类利用过程中所引起的自然、经济、社会属性及其变化规律这一独特的研究对象,基于自然科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及工程技术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方法,探索解决土地问题的特殊规律(图1,封三)。

3 土地科学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

正是由于土地科学存在明显的综合性和交叉性,更需要理清土地科学与相关学科的区别与联系,科学界定土地科学的学科内涵和学科边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的中国现行学科体系中,在理学门类的地理学、生态学,农学门类的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门类的应用经济学,法学门类的法学、社会学,管理学门类的公共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工学门类的测绘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等,均与土地科学存在一定的学科渊源关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主编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1]、《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2],笔者分别从学科属性、研究对象与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与核心理论、学科体系等方面,对相关学科与土地科学的相关关系进行了比较,详见附表。下面分别针对不同学科分析其与土地科学的关系。

3.1 地理学与土地科学

地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地球表层系统,为大气圈、水圈、土壤圈、生物圈、岩石圈和人类圈的交集区。地理学关注的核心内容是地球表层系统不断变化的特征和组织以及自然环境与人类活动的相互作用,三个重点是:地球表面自然和人文现象的差异性和动态变化;自然和人文现象在地球表面区域间的联系;人类与自然环境在特定区域和空间系统中关系,即“人地关系”。地理学的研究方向可概括为以地理要素为主线的研究和以区域为框架的研究。地理信息系统(GIS)已成为当今地理学研究的主要领域。地理学的学科范围主要包括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环境与灾害地理学、地理环境遥感、城市与区域地理学等。地理学的基本理论包括地域分异理论、空间结构与组织理论及人地关系理论等。地理学的基础知识可概括为空间表达、认识自然系统与过程、认识人文系统与过程、认识环境演变与污染过程、认识地方与区域5个方面。地理学用传统的测量、考察和调查方法,以及现代的遥感和全球定位方法观察地球表面现象;用水文、气象、生态、环境和其他定位观测方法,测定地球表层物质、能量和生物过程;用沉积物、冰心、土壤样品分析和同位素、树轮、释光等测年方法,诊断地球表层理化特性和演变规律;用地图、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分析理论与方法、实验模拟、数值计算与计算机模型等表达和分析地球表层的空间特征、关系、差异性和相似性规律。

由此可见,地理学的研究对象在地球表层要素,尤其是土地构成要素方面及人地关系方面,与土地科学研究有一定交叉,但在土地产权制度、土地经济要素、土地公共属性等方面与地理学研究存在明显区别。在地域分异理论、空间结构、人地关系理论等方面,土地科学研究有一定延伸。在测量与定位观测方法、遥感与信息系统、空间分析与表达方法方面存在交叉,但在采用相关方法解决重点问题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地理学更加侧重地理要素与过程演变,土地科学则侧重人类土地利用要求与结果,侧重研究人地相互作用关系。但是,总体而言,地理学与土地科学的关系应该属于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的关系,即土地科学基于地理学基础理论,衍生发展为重点研究解决土地资源属性、土地利用规律、土地管理规则等新的学科体系。

3.2 生态学与土地科学

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重点探讨环境对生物的影响,生物对环境的适应以及两者协同进化的规律。生态学的核心理论是自然界中的任何生物间及其生物的集合体间与其周围环境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协调进化的关系,并形成结构和功能相协调的各类生态体系,具体理论包括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稳定性理论、复合种群理论、物质多极与循环利用理论等。研究方法主要分原地观测、受控实验和综合方法三类。学科范围包括生态科学、生态工程、生态管理。

从研究对象来看,生态学与土地科学并不存在直接的交叉,但在土地资源要素和土地利用研究中,需要考虑生态学的理念和要求,需要考虑人类利用土地的生态效果。因此,在土地科学体系中会分支出土地生态学研究范畴,这是二者最直接的交叉,二者属于基础理论与应用学科关系。

3.3 农业资源与环境与土地科学

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科是研究自然生态系统和农业经济系统中土壤(地)、养分与肥料、水分和生物质以及气候等自然要素和生产力决定的资源和环境属性对农业生产和管理活动的影响及其运筹控制的科学。该学科的主要研究对象为围绕农业和农村生产活动的土壤、水、养分、肥料、大气等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资源,以及影响人类健康和自然变化的农业生态环境。该学科以现代地球科学、生物和生命科学、分析和监测科学为主要基础科学理论指导,以物质农业系统循环利用、物质大气—植物—土壤—水体物质迁移调控、物质的形态组分及生态系统功能等理论为学科核心知识体系,以实验室现代分析研究、实验室控制试验研究、田间试验研究、长期观测研究为基本途径,以农化试验统计、调查分析评价、土壤农化分析为核心技术,以遥感测绘与信息技术、土壤改良、肥料设计、养分管理和环境修复控制等工程技术为主要手段,以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农村环境和农民生计及健康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学科方向包括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农业环境保护和土地资源学,其他学科方向还包括水土保护学、生物质资源等。

该学科以传统的土壤学和土壤农化为主要起源,在20世纪80年代发展成为农业资源利用学科,以土壤学和植物营养学为两大优势研究领域。随着资源、环境与农业生产互生互抑关系的突出,学科研究范畴不断拓宽,发展成为农业资源与环境领域,学科范围也有所增加,但该学科总体上属于自然科学范畴,重点在于探索农业资源与环境领域的自然规律。因此,在土地要素的自然属性、土地资源用于农业生产的要求等研究方面与土地科学有直接交叉,但在建设用地的属性、土地产权制度等领域存在明显区别。

3.4 应用经济学与土地科学

应用经济学是运用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研究经济活动各相关领域的理论、运行机制和规律,或对非经济活动领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的学科。它以现代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将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和分析方法、计算机科学技术、数理统计和计量分析有机结合起来对各专门领域进行研究。其研究领域主要包括:揭示社会经济运行中资源配置的运行规律和经济关系,指导社会经济实践活动,提高生产效率;在关注各学科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基础上,强调学科的专业性和特殊性;运用数据进行经验分析,从而验证经济理论。其理论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宏观经济学理论、微观经济学理论、计量经济学理论以及其他经验分析工具和相关交叉学科知识。基本形成三大知识基础:指导分析社会实践问题立场和观点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系统揭示社会经济问题特征、形成、演变及其效应的宏观和微观经济学;将经济理论和社会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定量分析工具——计量经济学。其研究方法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指导,广泛地运用现代应用经济学理论、计量经济分析方法、统计分析方法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进行定量分析。主要包括13个学科方向: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学,保险学,金融工程,税收学。

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一直是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范畴,并逐步衍生为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土地经济学。这是土地科学与应用经济学的主要交叉点,但土地经济问题研究在应用经济学中并没有形成独立的地位,而土地经济学研究在土地科学体系中起源较早,学科体系和学科范式比较成熟,属于土地科学体系重要基础学科。

3.5 法学与土地科学

法学是对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本质和作用、法和其他社会现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道德、历史等)的关系、法的创制和实现、法律实践、司法制度、法律方法、法律思维等进行综合、系统研究的一门学科。法学的研究对象涵盖了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学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可概括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两类。理论法学以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中抽象的概念、范畴、原理、原则、价值、理念等理论问题为研究对象;主要探讨法的本质、法的功能、法的价值、法律方法论等基本理论问题,包括法理学、法哲学、法律史学等。应用法学以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中具体的技术、程序、规范、关系、行为等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各个具体法律部门中的法律实施问题,包括宪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

法学作为一种基础学科,其在界定社会制度、解决社会经济关系中必然包括土地这一重要生产要素,因此在土地法律制度、土地经济关系的法学处理等方面存在交叉,但这种交叉属于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之间的关系。法学不可能涵盖土地科学的全部研究范畴,土地法律关系的研究需要借助法学理论予以支撑。

3.6 社会学与土地科学

社会学是对社会群体、社会行为、社会关系、社会文化、社会变迁、社会制度、社会运行进行综合、系统研究的一门学科。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行为、社会关系、社会文化、社会运行、社会变迁。社会学在长期发展中已经形成了独立的理论学说和理论流派,包括社会行为理论、社会互动理论、社会结构理论、社会文化理论、社会政策理论、社会管理与社会控制理论、社会工作理论、人口理论、民俗理论、社会变迁与社会化理论等。社会学科范围主要包括理论社会学、应用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民俗学(含民间文艺学)、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等。

社会学与土地科学的交叉主要体现在土地投入人类利用过程中所引起社会问题方面,进而形成土地问题的社会学研究,但是社会学不可能涵盖土地科学的其他研究范畴,仅仅是在探索与解决土地社会关系方面需要借助社会学理论进行研究。

3.7 农林经济管理与土地科学

农林经济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农林部门社会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宏观管理政策和微观管理决策。农林部门经济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不能简单运用一般经济学原理进行分析并依此提出宏观经济管理的建议。农林经济管理的研究对象不仅是特定条件下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更是特定时期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变迁相关的经济理论和管理决策问题。其基本理论是经济学和管理学;其特定研究领域和内容又必然涉及农学、林学、食品科学、环境科学,以及社会学、政治学、法学、人类学、地理学等相关学科。其研究方法注重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归纳分析与演绎分析相结合、总体分析与分类研究相结合、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采用跨学科合作的方式研究农林经济管理领域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包括4个主要学科方向:农业经济与管理、林业经济与管理、农村与区域发展、食物经济与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在中国发展初期主要引进和效仿欧美及日本教学科研成果,并结合当时中国国情,重点对土地资源、农地制度、小农生产、农村合作等进行了调查研究和示范。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和演化,农林经济管理学科成为一个研究领域涵盖经济、管理、社会以及自然学科和生产知识的综合性学科。重点研究农林部门发展演进的内在规律,资源配置和利用、生产组织和流通,科学技术创新,以及农村劳动力就业与农民收入、社区治理与社会服务等重大现实问题。因此,其与土地科学在农用地资源属性、农地制度、农业生产方式与土地利用的关系等方面存在交叉,但是农林经济管理在研究土地问题过程中主要侧重农用土地资源、土地制度对农业生产、农业经营的影响等方面,而土地科学在研究农用地问题方面则要全面的多,除了研究对生产的影响以外,更重要的是研究土地资源属性、土地利用特征及要求等本身的规律性问题,基于土地制度理论与体系本身研究农业土地制度的特殊要求等。因此二者属于研究对象局部交叉关系。

3.8 公共管理与土地科学

公共管理学是研究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规律的一门学科。公共管理学科主要以政府和其他公共组织的管理活动为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主要涉及改革组织的权力、结构、过程、功能、行为、规则及公共组织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具体包括公共组织、公共政策、公共预算与财政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非营利组织与第三部门管理、司法行政、政企关系、社会保障、教育行政、土地政策、电子政务等。公共管理的知识基础是与之相关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知识。其研究方法包括经验—实证研究、历史—诠释研究和批判性研究等,具体方法包括案例研究、比较分析、假设检验、实验、演绎论证、哲学批判、行政和政策过程分析、调查、资料分析、统计计量、网络、地理信息系统、仿真模拟等。学科范围包括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和公共政策。

自1998年国家进行学科调整,即在公共管理学科下设土地资源管理二级学科,这在理论上满足了解决土地资源利用的外部性、公共性的要求,在实践中符合中国土地管理主要由政府部门实施的要求,尤其在土地政策研究方面可以更充分地依据公共管理理论进行。但是,土地科学在研究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土地开发利用的工程技术手段、土地资源调查评价的信息技术方法,乃至土地制度体系与产权经济机制等方面,都是公共管理学科难以涵盖的。

3.9 测绘科学与技术与土地科学

测绘科学与技术是研究地球和其他实体与时空分布有关信息的采集、量测、处理、分析、显示、管理和利用的科学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的研究内容包括探测地球和其他实体的形状与重力场,以及空间定位的理论与方法,利用各种测量仪器、传感器及其组合系统获取地球及其他实体与空间分布相关的信息,制成各种地形图和专题图,建立地理、土地等各种空间信息系统,为研究自然和社会现象,解决人口、资源、环境和灾害等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保障。其学科理论主要包括:测量数据处理的理论和方法,地球形状和重力场探测理论和技术,卫星导航定位理论与技术,遥感信息处理与解译的理论与方法,地图制图理论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等。其知识基础包括:空间数据误差理论与处理方法,现代大地测量理论与方法,航空航天数字摄影测量,多模导航定位与位置服务技术,高分辨率遥感信息处理与应用,智能化地图制图,网络地理信息系统与服务。其研究方法是通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卫星导航与定位、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学、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的理论与方法之间融合,以及相关学科的交叉,以系统科学方法为指导,将地理空间信息获取、处理、应用等作为一个整体,满足信息化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和人才培养的需求。学科范围包括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导航与位置服务学科、矿山与地下测量、海洋测绘6个学科方向。

测绘科学与技术主要在土地信息获取、处理与应用方面,与土地科学体系的土地信息技术研究相交叉,而且土地科学研究由于土地空间信息重要性,决定测绘与信息技术在土地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性。但是,二者之间的关系属于技术手段与研究对象的关系,测绘科学与技术作为方法和手段类科学,其重点在于研究各类信息获取与处理的“技术与方法”,而土地科学研究重点在于利用测绘科学与技术所探索与发现的“技术与方法”解决土地科学研究中的问题,属于基础科学与应用学科之间的关系。

3.10 农业工程与土地科学

农业工程学科以复杂的农业生物系统为研究对象,通过综合运用工程、生物、信息和管理科学的原理与技术,探索环境、装备和设施与农业生物的互作规律,研究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相关的工程技术、装备和设施,提供与农业生物系统相关的工程问题的整体解决方案,为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服务。其知识基础包括4大类: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数学、化学、物理、生物等),工程科学技术知识(机械工程、水利工程、电气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农业科学基础知识(作物学、畜牧学、园艺系、土壤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与管理等)。其研究方法包括农业工程系统分析法和农业工程系统设计法两种。其学科范围包括农业机械化与装备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电气化与信息化工程、农业生物系统工程5个学科方向。

农业工程学科与土地科学的交叉,主要体现在解决土地资源及其利用问题过程中,需要采用工程技术手段,尤其涉及农用土地利用方式改变、质量提升等方面,因此二者属于基础与应用的关系,即在涉及土地利用工程领域的研究,与农业工程学科的研究,在工程学理论、工程技术手段方面是相同的,存在着相互借鉴与交叉关系。二者在研究对象上也存在局部交叉,即农业用地的工程技术问题研究领域。

3.11 环境科学与工程与土地科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以人类—环境系统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人类—环境系统的发展规律,调控二者之间的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交换过程,寻求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以实现人类—环境系统的协调。其主要任务在于认识社会、经济与环境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的基本规律并构建调控方法,以促进人类与环境和谐共处,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的研究对象包括:全球范围内的环境问题演化规律,人类活动同自然生态系统的相互作用机理,环境变化对地球生命及其支持系统的影响,污染物在环境中迁移转化规律及其对人群健康与生态系统的影响,环境污染防治与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生态环境建设与环境修复技术,人类与环境和谐共处的途径与方法,环境标准与政策体系等。其理论体系包括环境自然科学、环境技术科学、环境工程科学、环境人文社会科学。具体理论包括:多污染物多介质作用机理,以及协同控制理论;污染演变的监控、生态、气候效应理论;污染产生、预防、控制与资源化的全过程控制理论;环境领域的科学、技术、工程与管理等集成理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理论等。其研究方法有复杂环境系统分析方法、环境质量综合控制方法、环境污染防治与资源化集成方法。学科范围包括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

与农业工程学科类似,环境科学与工程与土地科学的关系在环境工程理论方面具有共同的理论基础;在环境要素方面,二者存在研究对象的局部交叉。

3.12 城乡规划学与土地科学

城乡规划学是以城乡建成环境为研究对象,以土地及空间利用为核心,通过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对于城乡发展资源进行空间配置,并使之付诸实施的公共政策过程。其理论体系包括城乡发展理论、城乡规划基本理论、城乡空间规划理论、城乡建成环境各组成部分规划理论、城乡规划管理理论5个领域。其知识基础包括城乡发展规律、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三个方面。研究方法包括调查、分析、预测、评价等。其学科范围包括城乡与区域规划理论和方法、城乡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技术科学、社区与住房规划、城乡历史遗产保护规划、城乡规划管理。

城乡规划学与土地科学的主要交叉是土地利用规划,前者侧重以“城乡建成环境”为主,以规划理论、规划设计方法为重点,后者以土地资源与社会属性为基础,以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原则、目标为重点,以规划理论与方法为依据,探讨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用途管制的理论、方法与实践。土地利用规划学作为土地科学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研究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理论与方法,核心内容是土地用途的分配、布局及土地用途管制。城乡规划学的主要学科职能是(科学)阐释城乡人居环境和(指导)科学改善(造)人居环境(的实践)[7]。

4 结论与讨论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土地科学的综合性和交叉性决定了土地科学与相关学科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是必然的,也是学科研究与发展的客观要求。客观来说,除基础学科外,应用性学科均或多或少与相关学科存在交叉。在具体交叉关系上,土地科学与部分学科之间存在一定的基础理论交叉,与部分学科在研究对象上存在局部交叉。其中与土地科学之间存在理论交叉(即属于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之间关系)的有:地理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公共管理、生态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与土地科学的研究对象存在局部交叉的有:地理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其中,地理学、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既有基础理论交叉,也存在研究对象局部交叉。土地问题的重要性,土地问题研究的特殊性,土地要素的多样性与完整性,决定了必须全面探索土地科学问题研究完整体系,这是土地科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其他任何学科只可以局部研究而无法完整替代的。

):

[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M] .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2]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M] .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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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土地科学与相关学科关系一览表Appendix: An overview of the ralationship among the land science and the relevant disciplines

附表续

附表续

(本文责编:仲济香)

On the Relation Between Land Science and Relevant Disciplines

ZHU Dao-lin1,2, XIE Bao-peng1,2
(1. College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s,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193, China; 2. Key Laboratory of Monitoring of Agricultural Land Quality,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 Beijing 100193, China)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discus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nd science and relevant disciplines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identifying the position of land science among other disciplines. The methods are mainly literature analysis and comparison.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research topics are scattered among different disciplines given the current structure of different disciplines. The land science is lack of unique position and a complete disciplinary system comparing to other disciplines. There are overlaps among land science and other disciplines at theoretical level and also at research objectives level. The conclusion is that the specialty of land science is determined by the importance of land issues, the diversity and completeness of land as production factors. It shows that the other disciplines can only partially substitute the land science rather than completely replace it.

land science; land science theory; disciplinary structure; disciplinary relationship

F301.2

A

1001-8158(2015)03-0022-10

10.13708/j.cnki.cn11-2640.2015.03.003

2015-01-10

2015-02-08

朱道林(1966-),男,安徽金寨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经济与土地政策。E-mail: dlzhu@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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