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提
【摘 要】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是基本建设项目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能够有效控制工程成本,保证基建项目有计划地进行、提高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工程结算
一、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但是很多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1.财务人员参与决策不够
在基本建设工程财务管理中,财务工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长期以来财务人员只负责审核工程款支付手续的完整性、合理性,票据的真实性、合规性,简单的登记入账,而对于工程概(预)算的编制、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施工进度等几乎是不参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工程实际脱节。
2.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不规范
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原始凭证不合规。比如存在着假发票、购买大量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不附物品明细清单。二是:建设单位管理费大额超支。有些建设单位把与工程无关的支出或者与工程无关人员的工资列支进来。造成工程投资支出依据不充分,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三是: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超标。一些建设单位为了控制项目结余资金加大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的投资数。四是:结余资金未按规定及时处理。一些建设单位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形成结余资金后,不按规定报批处理。
3.基建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不够规范
基建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工程进度款和设备款支付不够合规。如工程款支付申请书、结算手续、资料不齐全;监理或项目负责人未签字就支付工程款;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工程款;二是工程质保金支付未能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扣留、支付。很多建设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扣留工程质保金或工程未完工时即支付承包方工程质保金;或工程完工验收满一年后仍不支付工程质保金造成项目质保金长期挂账。
4.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及时、不规范
按照新《规程》的规定建设项目完成并满足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工程不能按时结算工程款,存在尾工或未完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超过了规定的比例或涉及法律诉讼、工程质量、移民安置的事项未处理完毕无法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影响竣工验收工作。另一方面编制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存在着种种问题如: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超标,表间勾稽关系不正确等。
5.财务、工管、资产管理等部门缺少协调、沟通
作为建设管理单位工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工程施工管理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资产管理部门主要对完工后的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而财务部门必须与上述两个部门保持及时准确的信息沟通,才能有效地对在建工程与交付资产进行有效监管。但现实中存在部门间协调不及时、信息不对称、各部门间误解甚至推诿职责等不和谐现象。
二、改进措施
1.领导重视是做好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的前提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对节约建设资金、控制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但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领导的重视密不可分。建设管理单位的领导一方面应高度重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合理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安排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财会人员参与项目管理进行财务核算。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赋予财务管理人员相应的职权。另一方面做好财务、工管、资产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
2.加强基本建设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队伍建设是做好工作的关键和保证。基建业务财务管理不仅仅是单纯的财务工作还囊括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概预算、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等,这就要求财务人员注重学习,不仅要加强会计知识学习,还要掌握水利、工程知识等,认真研究本行业的特点,加深对基本建设定额管理及水利工程方面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工程造价、招投标等相关信息的基本判断能力,把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由被动转向主动,提高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规范基本建设项目会计基础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建设管理单位财务部门应以《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固定》为依据,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按照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码,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账簿,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全面反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财务情况,同时还应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补充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4.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和监督
工程价款是施工企业实际完成设计工作量的货币表现形式,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进行结算。加强工程价款的管理和监督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审核工程价款结算的手续是否完备、签字是否齐全、结算审批程序是否规范。二是审核结算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防止高估冒算和虚报冒领。三是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项、扣留工程款质保金,防止工程结算和合同不一致。同时财务人员还应定期深入施工现场,查看工程施工实际进度。
5.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的管理和监督
基本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设计全部完成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审计、验收等工作,及时移交投入使用。首先,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完成后,财务人员应对与基建项目有关批准。其次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结余资金要严格按照财政法规进行分配处理,该上交的要全部上交,不得截留和挪用,同时是建设单位的留成收入要按规定的计提比例和开支范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