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森林及森林生态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思考

2015-01-06 05:03高永坤吴红全陈培荣
绿色科技 2014年4期
关键词: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经营对策措施

高永坤 吴红全 陈培荣

摘要:依据自然社会概况、森林资源概况分析了陆良县森林资源特点、森林资源管理现状及森林资源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对今后一段时期森林资源管理进行了思考,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对林地和湿地专项保护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思索如何更好地保护森林及森林生态资源。

关键词: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经营;森林生态;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4)04-0128-04

1、陆良县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1.1 自然概况

陆良县位于云南省东部,曲靖市南部。地处北纬24°44~25°18,东经103°23~104°02之间。东与罗平县、师宗县相邻,南与泸西县相连,西与宜良县、石林县毗邻,北与麒麟区、马龙县接壤。东西宽65.6km,南北长62.8km,全县国土总面积1989.59km2。境内三面环山,东有龙海山,西有牛头山,北有竹子山,最高海拔在龙海山2687.6m山脉中部是平坦开阔的陆良坝区,略呈三角形,自东北向西南伸展,面积达772km2,占全县总面积的38.8%,是云南省第一大坝子。整个地势呈北高南低走势,最低点是大莫古镇的回辉哨村,海拔1640m。南盘江从中迂回过境,形成高原、山地、丘陵、盆地相间的地貌,是滇东北较典型的岩溶地貌之一。境内河流属南盘江水系,南盘江是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的主流,发源于沾益县马雄山,流经沾益、麒麟区,经响水坝流入陆良县,于发峨哨村委会的小跌水村出境流入宜良县。

1.2 气候特征

陆良县属北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类型冬干夏湿气候区,气候特点是终年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春暖干旱,秋凉湿润,降水集中,干湿分明。据陆良县气象站多年观测数据,年平均气温14.8℃,≥10℃的年活动积温4458℃;多年降水量为850~1200mm,年平均降水量941.9mm,降水特点为雨季降水集中且强度大,旱季降水不足;年平均蒸发量为2244.3mm;太阳辐射年总量坝区为125.2kcal/cm2,日照时数2049.7h;相对湿度为74.0%,春季相对湿度只有62.0%,低于全年平均值,易出现春旱。无霜期为246d。

1.3 社会经济概况

陆良县辖7镇2乡2个街道办事处1个华侨管理区,144个村(居)委会,625个自然村,1366个村小组。据2013年统计,全县总户数229378户,户籍总人口676088人,少数民族人口13074人。其中农村人口575218人,占86.6%;农村劳动力338236人,占农村人口的58.8%。2013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12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48亿元,第二产业32亿元,第三产业4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40:27:33。工农业产值比为51:49,非公有制经济占GDP比重为45%。农民人均纯收入8116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22562元。

2、陆良县森林资源概况

2.1 森林植被

陆良县属滇中高原北亚热带植被区,该区属泛北极区,中国一喜马拉雅植物亚区,该区的植物区系有以下特点:组成植被优势的区系成分与华东、华中一带的中国一日本植物区系相比,有一系列的地理替代现象。许多地中海分布式的植物出现于该区的山原和河谷各地。该区富含中国一喜马拉雅的特有种,如云南松、滇油杉等。古热带植物区系与泛北极植物区系在该区内出现奇妙的混合,交错汇合,相互渗透。

根据《云南植被》分类系统,陆良县森林植被分为6个植被类型,4个植被亚型,16个群系。陆良县森林植被类型: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竹林;灌丛;人工植被。

2.2 林业用地与森林资源

据《陆良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2008年,陆良县国土总面积198959.0hm2。林业用地面积89657.0h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5.06%,其中:有林地面积61103.7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8.15%;疏林地面积1106.6hm2;灌木林地面积19748.7hm2;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581.7hm2,苗圃地面积132.0hm2;无立木林地面积2429.2hm2,宜林地面积3555.1hm2。森林覆盖率33.44%,其中有林地覆盖率30.71%,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覆盖率2.73%。森林总蓄积1986400m3,包括有林地1861170m3,疏林地8230m3,散生木12490m3,四旁树104510m3

3、陆良县森林资源经营特点分析

3.1 森林分布特点

全县林地资源紧缺,人均占有林业用地仅0.14hm2,森林面积、蓄积总量小,林业用地、可用木材人均占有量较低。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森林面积蓄积主要分布在东部和西部的活水乡、龙海乡、召夸镇、小百户镇和芳华镇,中部坝区及延伸地带森林分布较少。

3.2 林业分类经营

陆良县根据林业生产地域分布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综合分析陆良林业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将全县分成4个林区6个亚区。2005年区划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49186.7hm2,占林业用地的54.9%,商品林40388.3hm2,占林业用地的45.1%。公益林与商品林分类比例为54.9%:45.1%,其中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占60.02%,用材林、薪炭林及经济林占39.98%。陆良县生态公益林属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由县级统筹安排资金按地域和行政区划进行管理。商品林的发展利用市场经济的调动作用和林业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结合林业工程项目发展桉树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核桃经济林。endprint

3.3 人工林快速发展

陆良县林业中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30.5m2,大大低于全省每公顷103.2m3的平均水平。全县用材林近、成、过熟林面积2098.4hm2,蓄积140230m3,其中可利用面积1849.4hm2,蓄积118250m3,林龄组结构不合理,近期可采伐森林资源极少。陆良县多年依托县域周边煤碳王业,发展煤矿工业用桉树林13333.3hm2,栽培7~9年1个轮伐期,可采伐木材近3000000m3,较大程度地缓解了木材供应问题;从2008年以来利用国家大力发展木本油料产业机遇,相续发展云新早核桃14667hm2,该品种核桃栽植1~2年开始挂果,5~6年进入盛产期,已有部分开始挂果和进入盛产期。

3.4 林业经营初具规模

陆良县是滇中地区的缺材少林县,所需木材多靠外地调入解决。在2000年,该县仅有木材经营加工户7户,通过多年林政的宣传、引导、请省厅专家到该县培训授课和积极向上级林业行政部门申报等,在省市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目前该县有林业企业238户,其中木材加工企业50户,木材经营企业133户,野生动物驯养与经营企业15户,林木园林种苗生产经营企业40户,林业产品交易市场基本形成,解决社会就业近1500人/年,年产值达3000多万元。

4、陆良县森林资源管理现状

4.1 管理机构建设现状

陆良县森林资源管理的执法部门有:县森林公安局、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管理服务部门有:林政法制科、资源管理站、林权服务中心、防火科、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林业有害生物检验检疫局;乡镇管理机构有:各乡镇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及其加挂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中队和野生动物保护站。全县从事森林资源管理120人,占全县从事林业工作人员的52.2%,其中县林业局及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42人,乡镇基层工作人员78人。

4.2 林地林权登记管理

陆良县在2007年7月开展试点工作,2008年4月全面启动,2011年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全县确权面积8万hm2,占全县应确权面积8.28万hm2的96.7%;发证本数15678本,发证面积7.7万hm2,发证率93.2%;群众满意率92.6%;宗地勘测合格率96.7%;档案合格率92%。通过林权的确权登记,明确了森林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推进了基层组织和个体经营者的管理积极性。设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全县林地林权管理、林地林权交易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服务和其他林业服务。

4.3 林地保护利用现状

林地是森林法规定的森林、林木的附着地、苗圃地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专属培育森林资源的土地。陆良县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了全县在2009年的89657 hm2基础上,到2020年林地面积不少于90598 hm2;森林面积由2010年的46063.09 hm2增加到2020年不少于60265.85 hm2,10年净增森林面积不少于14202.76 hm2;陆良县林地保护等级划分为Ⅱ级、Ⅲ级、Ⅳ级3个保护等级,按陆良县现有林地89657.0hm2计算,各类保护等级的林地面积为:Ⅱ级53200.Ohm2、Ⅲ级21941.0 hm2、Ⅳ级7009.0 hm2。县林业局林地管理办公室(林政科)运用林地“一张图”数据管理林地,林地生产率明显提高。

4.4 森林资源行政管理

依法审核征占用林地用地报批手续,审核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事项,木材运输证发放管理工作。审核办理野生动物驯繁、经营利用行政许可有关事项,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工作,保护好陆良野生动植物资源。

坚持持续经营、采育结合的原则;坚持森林采伐分区施策、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分项管理的原则。全县年采伐量为64200m3,其中主伐8000m3,抚育采伐53200m2,其它采伐3000m3

建立市场管控机制,提升森林资源市场管控能力。积极探索创新木材经营、加工、运输,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加工、植物检疫、林木种子、种苗、林地占用等领域的监督管理机制,依法规范行业经营活动,有效保护合法经营活动,打击违法违章经营活动,有效服务全县林业产业健康发展。防范和打击涉林犯罪,涉林刑事案件破案、森林火灾案件破案,加大林区毒品原植物禁种铲除工作力度,切实开展林区禁毒宣传,无规模性种植毒品原植物目标。切实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5、陆良县森林资源管理中面临的困难

5.1 制度上的问题

1999年基层林业站由县林业局划归所在乡镇管理,2011年12月全县乡镇机构改革,林业站并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林业工作与其他工作相比要多、难、杂,由于人事权限管理上的原因,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林业基层作用的发挥。

5.2 政策上带来的问题

随着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乡、农民进城”及云南省低丘缓坡利用要求的发展,以及陆良县正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加速发展阶段,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城镇和工业用地需求量进一步扩大。陆良县西部及山区一些地势较为平坦的林地,保护管理较为困难。

5.3 发展带来的问题

随着陆良县经济的发展,外界企业大量进入,林地保护与城镇化、工业化及基础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形成尖锐矛盾,为兼顾粮食安全与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要求,全县林地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这使林地保护利用面临更大挑战。在森林保护方面,非法占用林地采沙、乱砍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木材、加工经营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森林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endprint

5.4 森林采伐存在的问题

陆良县编制上报《“十二五”森林采伐限编制》时,由于桉树生长预测基数不足,对桉树短周期原料经营管理工作预测不足,致使桉树短周期原料林的数据偏差较大,编限与实际采伐存在问题,在2008年森林资源二调时的幼林已长成成熟林进入砍伐期,年砍伐量近3万m3,但实际中主伐指标仅8000m3,其余采伐及抚育有余,主伐与其它采伐不能互转利用。如果算上近年需采伐的桉树,矛盾更大。

6、对策与建议

6.1 探索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改革

公益林建设以生态防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土保安为经营目的,主要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主要依靠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管理。陆良县生态公益林全部属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根据生态区位划分设定了保护等级,应严格依据保护等级进行保护。加强公益林管护队伍建设和管护人员培训,选用具生态意识、责任性强、身体健康的村民组建管护队伍。探索生态公益林管护的组织与管护绩效考核。加强对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宣传,让社会认识生态公益林的重要性,让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中来。加强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设立专账专户、专款专用,探索基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完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管护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建立有效的检查验收和监督制度。依法处理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破坏的人员和行为。加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管理机构建设,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真正把管护主体、管护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6.2 坚持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

为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森林采伐限额的实施,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森林经营目的。在实际采伐过程中,应严格调查设计、审批和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不批就砍,少批多砍和偷砍盗伐,严禁批甲地砍乙地,严格监督采伐证的时效性。严格执行采伐更新制度,做好更新造林和补植补造工作,确保林地面积用途不改变,林地面积不减小,保持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属于更新改造地块,在申请采伐时提出明确的更新时间、树种、更新方式、更新措施。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严禁超限额采伐。

陆良县非公林业发展迅猛,桉树速生丰产林作为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采伐年龄由经营者确定,势必会造成某年度采伐指标紧缺,应探索建立适宜短周期人工林采伐的管理审批制度。

6.3 构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始终坚守“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这两条基本准则,全力推进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构建森林资源安全防范体系,县、乡、村、组四级防范体系,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防范体系,森林火灾预防、扑救防范体系,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防范体系,涉林重点行业安全防范体系,重点林区、重点要害部位防范七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规征占用林地、盗伐偷运、偷捕盗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6.4 强化资源林政管理

充分利用上级政府提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县政府实施《陆良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契机,与国土资源、住建、环保、水务等部门密切配合,从制度及管理等源头上安排布局好林地利用定额,对水利、交通等民生工程引导利用好林地,对经济建设发展因势利导尽量少占或不占林地,禁止占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的I级保护林地,林木采伐中的主伐尽量安排在速生林和人工林上。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林政资源管理,严格林政资源限额审批,从根本上保护好森林资源。坚决守住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使用定额红线,维持和保护国土生态安全。切实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加大林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保证森林采伐的有序进行。

6.5 从思想上重视

认真理解林地在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中的基础性作用,从根本上重视林地资源保护的重要性。森林资源在生态系统中所发挥的生态调解作用是靠林地上森林生态系统综合发挥作用进行调解。林地是森林赖以生存和林业发展的基础,是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是森林生态系统存在和保存的基础。林业的科研部门、教学单位、行政管理单位和从业人员要从根本上认识林地及林地保护的重要性。森林的生长和森林生态系统的存在必须依赖林地,社会经济发展要统筹经济发展与森林生态保护的关系,要从我们每一个人所生存的空间都是地球村的部分来认识林地的保护和利用。

6.6 设置相应的机构

陆良县湿地保护刚起步,保护机构设置和工作机制有待探索。湿地是重要的国土资源和自然资源,其如同森林、耕地、海洋一样具有多种功能。它不仅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具有巨大的环境功能和效益,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蓄洪防旱、控制污染、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陆、美化环境等方面有其他系统不可替代的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根据陆良县的地理位置和生态区位,湿地具体为:河流湿地类包括永久性河流和季节性(间歇性)河流两种湿地型;湖泊湿地类为永久性淡水湖;沼泽湿地中的草本沼泽湿地型;人工湿地类主要是以库塘、运河、输水河湿地型三种。全县面状湿地面积4226.62 hm2,其中河流湿地1021.24 hm2,湖泊湿地484.97 hm2,沼泽湿地212.5hm2,人工湿地2507.90 hm2。全县线状湿地面积395.95hm2

目前,陆良湿地尚没有纳入专门的保护范围,管理体系不完善,没有专门的保护机构,广大干群对湿地保护意识还非常淡薄,人与湿地资源存在着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存在人为破坏湿地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利用等造成湿地退化的现象。应积极探索陆良县湿地的机构、监测、监控、宣传、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控制非法侵占湿地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陆良县湿地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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