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CIP机制探讨

2014-12-31 09:14江苏科技大学图书馆江苏镇江212003
图书馆建设 2014年2期
关键词:出版者编目书目

高 斌(江苏科技大学图书馆 江苏 镇江 212003)

1 前 言

图书在版编目(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简称CIP)为图书馆分编工作的现代化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缩短了图书编目的周期,加快了文献与读者见面的速度,为统一编目、标准编目和实施计算机分编创造了条件。CIP 计划发展与国际图书馆协会和机构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s,简称IFLA)提倡的国际书目控制(Universal Bibliographic Control, 简称UBC)息息相关。UBC推行的重点落实到各国则为国家书目控制(National Bibliographic Control, 简称NBC)的建立[1]。

世界各国图书馆界向来十分重视CIP计划,19世纪中叶,英、美等国就有了在图书出版前预先编目的构想,历经1850—1950年代萌芽期、1950—1970年代试验期后,正式进入实施期。依据2004年的全球调查,约有25个国家积极推动CIP计划,尤其是欧美的CIP计划,往往被各国所效仿。各国实际负责执行CIP计划的编目单位几乎都是国家图书馆,其目的为共享书目资源以节省人力、物力[2]。

加拿大自1976年1月开始实施CIP计划,其目前由加拿大国家图书馆暨档案馆(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简称LAC)负责统筹协调管理执行,是出版业者与图书馆界合作的一项自愿性计划。近年来,LAC进一步将CIP资源延伸到新书信息服务(New Books Service,简称NBS),进而充实国家书目服务体系,为使用者提供更完善的预编新书信息浏览、检索、与利用机制[3]。

国家书目是国家出版文献的纪录,通常由国家图书馆编制。负责馆藏发展的馆员除借助国内外国家书目以分析可获得的出版物,再根据馆藏发展标准进行选择外,还可通过使用CIP纪录以了解未来出版物状况。来自于英国国家图书馆的艾伦·丹斯金(Alan Danskin)甚至认为,国家书目也可包含CIP 工作程序所建立的即将发行的出版物纪录[4]37-53。

LAC强调,CIP工作的特点在于“出版前”编目纪录的建立与传递,并将预编信息印制在新书上,提供即时性相关新书书讯给书商、零售商和图书馆,作为选购、编目与其他实现利用的参考,以促进新书的发行、销售。而多年来加拿大CIP新书预报也通过不同方式传播,如《加拿大现刊出版图书目录》、《加拿大国家书目》、“加拿大国家书目资料库”与NBS等[5]。

加拿大实施CIP计划超过30年,已建立完善的作业规范与制度,如申请表的项目完善、CIP书目维护及新书内容服务等都值得借鉴。为了具体了解LAC的CIP 计划管理机制与服务概况,本文研究目的主要有以下4点:①探讨LAC早期实施CIP计划的概况、问题与效益;②了解LAC现今CIP工作实务,包括管理机制、编制范围、申请条件、印制格式、书目维护与新书预告等;③前瞻数字环境下CIP计划所面临的挑战;④分析加拿大CIP计划机制特点。

加拿大现行的CIP计划模式具有多年累积的成果与经验,值得研究的问题包括:LAC的CIP计划整体管理机制;LAC的CIP作业编制范围与申请条件;LAC的CIP计划网页宣导方式;LAC的CIP书目维护措施;LAC的CIP新书信息传播途径。

2 回顾LAC的CIP计划实施概况

早期加拿大CIP计划的实施主要由LAC的前身——加拿大国家图书馆(National Library of Canada,简称NLC)担当协调角色,当时约有300家出版商参与CIP计划。其他工作(如编目的标准化、扩大编制范围)是NLC的职责。当时CIP 纪录中主题标引采用美国国会图书馆标题表(Library of Congress Subject Headings,简称LCSH),其不足之处采用自己制定的规则,分类号采用杜威十进分类法(Dewey Decimal Classification,简称DDC)。武二伟认为,对于加拿大出版者来说,CIP计划解决了新书出版前的目录编制问题,使图书信息得以在图书销售和图书馆中快速传播,参与CIP计划的出版者可免费宣传新书;加拿大CIP收录于大多数图书索引中,这有助于图书销售、利用,亦可作为图书馆选择文献之依据[6]。

2.1 初期发展

1971年, 加拿大CIP计划开始于非正式的加拿大编目共享团体(Canadian Shared Cataloging Group)。该团体当初由多伦多约克大学和温哥华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的图书馆馆员代表组成,以共同分享编目信息。1974年,图书馆与出版界双方代表成员向NLC提议设置正式的CIP计划。当时,加拿大的出版商不像美国出版商那样不看好CIP,反而十分热心参与,原因是当时社会大众缺少加拿大新书出版信息却希望看到丰富的书讯,同时出版业界也认识到发展图书市场的重要性。

至今欧美图书馆界也一致认为,出版商的积极参与对CIP的成功至关重要。参与CIP是自愿、无偿的,不向出版商索取任何费用,避免了对出版商正常工作造成影响。

2.2 正式实施与面临的问题

1976年1月1日,加拿大境内正式开始实施CIP计划,基于国土辽阔与语言多元化的考虑,图书馆与出版界对CIP技术采用分散式系统的运作方式达成协议。由3所主要代理图书馆(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约克大学图书馆及位于蒙特利尔的魁北克国家图书馆)分别代理所属地域CIP计划的申请。就成本而言,分散比集中式管理更昂贵,如NLC不收取代理图书馆进行CIP业务所产生的费用,却需付出修正预编资料、训练和联系代理图书馆馆员的人力及时间等[7]。

加拿大实施CIP计划后,编制CIP资料的馆员常会面临不同于一般编目馆员的困境。例如,出版者提出申请时,常会遗漏样本中主要著录来源的重要部分(如书名页),或为了标题标引、作者出生年月和作者的人名著录格式等问题而与申请者说明,忍受反复沟通的过程,以及承受完成CIP资料的压力,并接受各方对CIP 预编内容的批评[7]。CIP 资料一旦完成,出版信息即能在实际出版前显示在国家书目信息上(如“加拿大书目数据库”), 也能通过“加拿大机读磁带”、“美国国会图书馆机读纪录传递服务”、印刷式书评杂志Quill & Quire Review的“书讯预告”专栏等各种方法传播加拿大各界出版物的预编书讯。图书一旦出版并送达至NLC,相关部门即能据此核对、修正CIP资料[7]。

正式实施CIP计划后,加拿大图书馆界并不认为CIP是确定的编目纪录,因为它并非依据正式出版物进行编目,基本上为简略纪录,省略了许多著录。由于CIP只是“未来图书的预告”,因此,早期加拿大的许多馆员对于CIP资料的利用心怀困惑与顾虑,而采取保留态度。CIP编目以当时收到的出版物申请资料为著录依据,如果为丛书、多册书或连续性出版物中的一册,即以该册的内容与外表特征为著录来源,这就可以说明为何CIP书目不能直接套用为馆藏目录,而必须经过一定的修正。

又因为CIP工作的编制范围通常有条件上的限制,如排除对非书资料、单张乐谱、短暂性出版物、期刊甚至大部分的政府出版物等的预编。因此,加拿大CIP计划容易导致CIP工作被批评的主要因素为编制范围的选择限制性与出书前预编资料的不完整性。但是编目效率问题成为维系CIP计划不至于失败的最关键点,尤其受到技术工作缓不济急、与编目成本过高两项因素的影响。

2.3 初期实施效益

1982年,NLC曾开展了一次对CIP资料利用情况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有261个出版机构参加申请,另大约有60%的加拿大图书馆使用CIP资料,实际比例可能应该更高些,因为有些图书馆并不知道他们运用的资源正是CIP[7]。

其中,CIP使用率最高的是大学图书馆,反之,最低的是专业图书馆,因后者的编目通常采用异质性作业居多,他们不用CIP资料最简单的原因是:当时加拿大的专业图书馆通常并未进行编目工作,它们中CIP资料处于未被直接使用的情形。若图书馆采用外包编目模式,则不知编目有些可能是抄录CIP资料。超过半数的加拿大图书馆利用CIP资料处理25%以上的加拿大出版物,而当新书印有CIP资料时,高达72.6%的图书馆员在编目时不需等待修改过的完整书目纪录。

2.4 近期实施概况

2003—2004年,IFLA发起了全球性的“CIP计划调查”,LAC参与的调查结果明显揭示了CIP的价值性:在线问卷中共有42所图书馆回复,仍维持CIP计划的图书馆有25个[8]。LAC在回复的42所图书馆中相当具有代表性,也持续参与CIP计划,其所填报实施CIP简要概况如表1所示[8]。

3 LAC CIP工作实务

加拿大CIP计划已建立相关体系与流程,包括管理机制、编制范围、申请表格与附件、印制格式、出版时的申请、出版前书目信息的变更通知等项目。

3.1 CIP计划采用分散式管理机制

由于加拿大幅员辽阔,版图东西跨越6个时区,是世界上仅次于俄罗斯的第二大国,从地理位置上划分,包括南部的10个省及北部的3个地区。因国土广大,加拿大CIP计划模式由LAC 协调运作,而实际工作则通过申请者于所在区域所属CIP服务代理图书馆的网络来进行,并依出版者性质的不同划分成:商业性出版、省政府出版与联邦政府出版3部分。例如,马尼托巴省政府出版物向“马尼托巴省立法图书馆编目办公室”、加拿大国家美术馆出版物则向“加拿大国家美术馆出版部”分别提出CIP代理申请。

加拿大是双语国家,官方语言为英语和法语。大多数母语为法语的居民集中在魁北克省。魁北克省地域广袤,但省内大部分地区人口稀少,官方语言为法语,北美法语人口主要集中在此。因此,应法语居民的需求,位于该省的出版者要申请CIP,由魁北克国立图书档案馆受理。对于CIP说明,该馆在官网上开宗明义:免费提供给加拿大出版社一项自愿性政府计划,并在更进一步详细解说后提供LAC CIP网页的链接。该馆的 CIP资源除呈现在国家书目与现刊书目上外,也传播于法语媒介上,如《魁北克新书预告》、《魁北克书目》、网路版的《图书周刊》等。CIP书目资料(法文版)内容格式范例全以法文标示,以利于魁北克省当地法语人士参阅。

出版者在申请过程中,若有任何问题应该向所属区域的CIP服务代理单位咨询。全国性CIP 办公室则设立在LAC的“图书在版编目协调中心”。

3.2 CIP合格的编制范围

加拿大CIP计划的目的是为即将出版的加拿大出版物提供标准化的编目,包含范围广泛的主题内容、印刷式出版物和其他媒体形式,也有来自各界的参与,如商界、政府单位、个人、大学、协(学)会等。但要申请加拿大CIP,首先要符合以下4项最基本的标准条件:①即将出版的出版物,必须在加拿大所在地出版,即具有加拿大地址的出版者;②该出版物尚未正式印制出版;③对于即将出版的其他实体的媒体,至少要有100份的生产数量;④公开发行使用。

因此,加拿大CIP强调编制范围为国内出版物,并且要求出版前申请,而此申请的出版物未来必须计划正式出版、公开发行,可在市面流通。除了必须符合以上四要件,出版物类型或内容形式若属于以下几种情况,也会被排除在加拿大CIP申请范围之外,包括[9]:网站、博客、维基百科;出版物非由任何一所加拿大出版者所出版,即使该出版物预计在加拿大当地印制或经销;出版物非由任何一所加拿大出版者所出版,即使该出版物是由加拿大人所撰写;中小学的教材,包括学生教科书、教材与辅助教材,也包含读者所阅读的出版物在内;期刊 /系列出版物,以及更新式活页出版物;出版物为限制发行的,如只限发行于家庭成员、朋友、事件、会议、研讨会的成员或参与者、公司的客户等;音乐有声录音资料;音乐乐谱和单张乐谱;该出版物为曾以印刷或其他格式出版过的电子版;短暂性出版物,如传单、日历、日志、商业目录、电话簿、游戏书、着色本、填字谜书、空白书等;游戏道具类出版物;海报;地图。

表1 近期加拿大CIP计划实施概况一览表

3.3 申请CIP 时需填写申请表格与备妥相关材料

在加拿大,虽然CIP 服务代理机构的服务对象分为商业出版、省政府出版、联邦政府出版3种性质,但申请CIP时所需填写的在线申请表格,依出版者属性的不同分为两种,即:商业型出版者CIP 申请单;政府单位出版者CIP 申请单。

出版者申请时,除了要选择合适的在线申请页面,完整填写申请表格外,另需附上书名页、目次、前言与序文等相关资料。CIP编目资料以上述出版者所提供的相关附件内容为基础进行著录,如书名、副书名、作者、出版地、预计出版时间与主题内容等。因此,LAC强调,出版者所交付的资料内容的正确性相当重要,其关系到CIP预编内容。

商业出版者申请过程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或遇到困难,除可以与服务代理机构联系外,也可以与位于渥太华市的“CIP 协调中心”联系。大多数属于联邦和省级政府的出版单位则直接以在线申请方式向LAC申请联系,但属于马尼托巴省的政府出版物则应向马尼托巴省立法图书馆编目办公室提出CIP申请;属于安大略省政府的出版物则应向安大略省立法议会立法图书馆提出CIP申请。政府单位出版者在申请过程中如需了解更多信息,也可以与LAC“政府CIP 协调中心”接洽。

另外,LAC也提供“CIP Application Form”RTF (Rich Text Format)与PDF两种格式的文档申请表供申请者离线下载,并于表格下方提供每一栏位的简要说明,可以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者一旦将申请表提交,便会接收到一个确认号码。CIP 申请表内容大致可分成两大部分,包括:(1)出版申请单位与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如出版者名称与通讯资料、申请人姓名与联系方式、发送CIP资料相关人的姓名与联系方式(与申请相关人不同时才需填写);(2)申请出版物的相关信息,如预计出版年月、所需该CIP 资料的时限、书名页定稿与否的声明、书名页上相关出版事项、作(译、编)者项、再版(刷)信息、丛书项、ISBN(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国际标准书号)、是否属于多册书的一部分、是否属于某会议名称的信息、是否包含参考书目或索引、出版物所属类型、主要的合适对象、内容主题简述、注明书内各语言与所占比例情况等,并将所含导言、序文、目次等相关资料上传。

首次申请者应详阅申请表所提供的说明,出版者要尽可能在出版前递送CIP完整申请资料到CIP服务代理图书馆,而后申请转到CIP总办公室,再根据申请表与附件内容编制CIP预编资料,LAC编目完成后回传给申请者,出版者后续作业则需将CIP资料印在书名页背面。在整个申请过程中,LAC强调出版社配合事项如下:(1)为完成预编作业所需信息,出版社必须填写CIP申请表格所要求的强制性信息与提供其他的相关资料;(2)必须考虑到完成CIP 预编作业的时间,至少约需10个工作日(不包括周末和法定假日)。

CIP编目记录是根据出版者所提供出版前的书名页和出版物本身所含主题事项来编制,因此LAC强调申请CIP时要递交正确资料。LAC所提供的申请CIP服务是完全免费的,并尽可能会在出版前提供CIP资料以供印制,以免影响新书出版进度。LAC CIP服务网页同时设置评论交流页面,以供申请者互动交流。

3.4 CIP资料印制方式与格式

CIP 书目资料被要求印在图书上,经过排版后的版本或全本、缩小的影本印制在书名页的背面。印制时在最上方即第一行应标示“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 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字样,以标明书目性质属于CIP资料。

CIP编目记录是出版物的一个简要说明,就CIP项目而言,没有固定的模式。每个国家的书目机构都不同,并且这些项目都在逐渐演化以满足本地的需要。LAC CIP资料内容载录项目包括:作者、题名、丛书题名、主题、国际标准号码、分类号[4]79-102。

CIP资料的编制与排列是根据相关国际性标准建立的,如美国国会图书馆分类法(Library of Congress Classification,简称LCC)、DDC等。LAC CIP书目资料印制格式如图1所示[10]。

上述CIP书目内容主要项目为作者姓名,其次依序为: 书名、作者项、附注项(参考书目、索引等资料说明)、ISBN、搜索项,最后一行则依序标示LCC、DDC、加拿大书目控制号。

印制的CIP书目内容必须完整呈现,出版者需以CIP服务代理图书馆所传回的书面形式印制,款目次序、标点符号、大小写或者空格间距等,不能做任何改变。标点符号、大小写的编制是根据国际标准书目著录(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iographic Description,简称ISBD)原则,以便有利于国际书目的交换与传播,LAC特别声明,要普及图书馆技术服务标准规范。

图1 LAC CIP书目资料印制格式

3.5 出版物若为共同出版情况时的申请

出版物由两个或多个加拿大出版者共同出版时,通常由主要负责的出版者提出申请,且应知会LAC CIP办公室,以利后续预编工作。如果其他出版者有另外的ISBN,也应将ISBN显示于出版物的适当位置。若出版物由加拿大和国外出版者共同发行,每位出版者应在自己的国家境内申请CIP,在这种情况下,加拿大和国外两种CIP书目皆应印制在图书上。

3.6 出版前书目信息的变更通知

如果图书在出版前有任何变更,包括当初递交CIP申请时的原始信息异动,出版者应立即通知所在区域的CIP办公室,执行主动通知修改CIP书目作业程序,则能保证传递给书商、批发商和图书馆的CIP资料的正确性。

3.7 加拿大CIP 新书信息的预告传播

信息媒介技术上的革新带动国家书目机构不断更新传播媒体,从印刷品到光盘,再到最受欢迎的在线传播。一个国家选择使用何种传播媒介可以反映出该国的信息素质,这类信息政策不免也受到商业模式和可用资源的影响。加拿大CIP新书资料可通过传递机制预告各式各样的书目产品,为出版者即将上市新书提供有利的免费宣传,包括:(1)NBS新书信息服务网,其建立于2005年1月的NBS新书网页,主要展示加拿大最新的出版物,进一步提升CIP功能,协助出版者宣传新书,也帮助读者发现所需新书;(2)《加拿大国家书目》自1950年出版以来,即收录加拿大出版的图书、期刊、录音、微缩资料、乐谱、小册子、政府文件、论文、教材、影音资料和电子出版物等国家出版书目资源;(3)加拿大国家书目资料库涵盖了加拿大超过1 300所图书馆、3 000万笔的国家型书目资料;(4)书目磁带通常作为与其他国家图书馆进行书目交流之用;(5)《加拿大现刊出版图书目录》报导加拿大新书出版的目录。

4 LAC CIP计划前瞻

2006年11月,LAC曾召集成立“未来书目控制工作小组”,小组成员来自公共部门和私人机构代表,研讨重心在于考虑书目控制如何运用于广泛的数字环境。由于新技术成长与各图书馆面临降低编目成本的压力,推动编目共享制度的快速发展,促使不同图书馆消除在同一本图书编目时重复的精力。2008年,“未来书目控制工作小组”在最终总结报告中提出了百余项建议,首要任务为:通过书目纪录合作与分享、并运用整个供应链中各阶段的书目资料,以提升所有图书馆的书目生产效率[1]。

在强调合作编目与国际交流的书目控制趋势下,从书目控制历史观念演变出的CIP计划快速地成为很受欢迎的服务,并通行于许多国家图书馆。而数字技术带动电子预编目(Electronic Cataloging in Publication,简称ECIP)的兴起,不仅加速CIP工作效率,同时也让实施CIP计划的图书馆可以扩展合作伙伴,如大学图书馆可为校内出版物、学科专家可为专业出版社编制ECIP资料。

LAC成为发展加拿大历史文化遗产中的领导角色,并且在政府信息管理组织中处于中心机构的位置。当使用者产生信息需求时,在线搜索已成为主要的途径,LAC 也认识到数字化将是主流,将数字化视为组织发展的契机。LAC若能提供更具实用性与便利性的在线服务,则能吸引更多的用户运用其所提供的服务。同时,LAC也清楚地了解到数字化所带来的冲击,所要面对的现实包括电子订购、数字保存、数字化馆藏管理、在线参考服务、电子文献交换等。

数字资源的兴起与数字科技辅助扩大了LAC馆藏各个方面的发展,包括出版业、政府机构、研究及文化机构等。对于国家书目的编制,LAC这几年也认识到与外界寻求合作模式机会的重要性,不再局限于图书馆界的合作,而是获取与利用由出版社、作者群、学生群、图书零售商等所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文件资料,如来自加拿大出版社在线信息交换标准(Online Information Exchange,简称ONIX)记录,未来可将其导入到CIP MARC(Machine Readable Catalogue,机器可读目录)工作系统进行数字资料交换,以利于新出版物的相关书目资源的间接共享转换与信息利用结构的建立[11]。

5 LAC CIP机制评析

对于保存加拿大文献资产,LAC责无旁贷;而开创NBS是LAC延续CIP工作并提供持续性知识来源、方便所有人查阅新书信息的源头活水。本研究的目的在于具体了解LAC CIP作业与服务,根据相关文献分析内容,归纳加拿大CIP 机制的特色具体如下。

5.1 加拿大CIP 计划采取分散式管理机制,以适应国土广袤与语言多元化国情的实际需求。

加拿大CIP 计划总管理调度归属于LAC协调运作,实际CIP申请手续管理则通过区域性CIP服务代理图书馆来分担。加拿大采取分散式收、送件管理,集中式建立预编书目,一方面可减轻LAC总管理处CIP服务的负担,另一方面代理机构可以掌握当地出版者所在地具体情况,以利于为多语言族群性质的申请者提供合适的辅导与服务。根据本文对LAC的CIP工作实务的研究,笔者整理了LAC的CIP与后续NBS申请作业整体服务分散式管理机制流程如下页图2 所示。

2004年CIP计划调查显示,共有25个国家积极推动CIP计划,其中有9所图书馆也采取分散式管理,如英国国家图书馆、俄罗斯国立图书馆与韩国国家图书馆等[8]。CIP作业集中或分散模式究竟孰优孰胜,视国情地缘、地域行政体系、资源分布等不同条件而异[8]。

5.2 加拿大CIP作业明确出版物编制范围,以服务境内出版者,维持出版前提出申请。

图2 LAC的CIP与NBS申请服务分散式管理机制流程图

CIP预编作业虽有节省人力、物力之效,但考虑到预编部门资源有限等诸多因素,各国在其CIP作业中,皆详列了CIP编制范围的合格与不合格对象,在合适的范围内预编本国出版物。经过30多年来出版物类型的演变发展,加拿大也适时修订了CIP编制范围。目前,明确不编入CIP的出版资源包括网站、学校教材、期刊、非原生性电子资源等13种出版物,而提出申请的出版物必须预计公开出版发行。

预编书目共享之余,LAC还需考虑人力、物力支出的成本资源。揆诸各国新书申请CIP 条件,以在本国境内出版居多,所以出版者对象以限制于国内为主,另外也多采用国内出版物免费自愿申请且维持出版前的申请,以符合CIP 资料必须印制在新书上的需求。

5.3 加拿大CIP 申请者必须提供该出版物本身的详实信息,备齐申请资料。

在加拿大申请CIP以在线申请为主,并朝建立ECIP机制和间接书目资源的方向发展,另辅以离线填写申请表,还可以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LAC呼吁首次提出申请的申请者要详阅申请表下方所提供的说明,了解图书馆的预编工作方式,同时需配合填写表中关于出版物本身的信息。对于这些申请上的要求,有CIP服务代理机构扮演CIP服务咨询的重要角色。

CIP编目记录的编制过程是根据出版者所提供出版前的书名页和作品本身所含主题事项来编制的,因此强调申请时递交正确资料的重要性。这些程序的落实与否将影响CIP预编资料内容呈现的正确性与详细度,可提高使用者对新书出版信息的使用率与信赖感。

5.4 加拿大在网页上对CIP工作提供详细解说并编制使用指南,以帮助使用者了解CIP及增进互动。

LAC服务网页对CIP的意义、如何申请、(非)编制范围、表格填写、作业时间等提供解说,并汇总常见问题与设置CIP指南,以帮助一般社会大众了解CIP申请流程与图书馆预编技术服务,并设评论交流页面,促进申请者与LAC交流意见。

CIP资料的编制与排列依据ISBD、AACR2〔Anglo-American Cataloguing Rules,2 Edition ;《英美编目条例》(第2版)〕等标准,以有效达到国际书目交换的目的,但也有其特点(如有两位以上作者只选首位作者作为主要款目、书名大小写与惯例的不同、标点符号的呈现方式等)。另外,LAC还在网页上提醒申请者LAC完成CIP预编作业约需10个工作日,以便出版者核算印制CIP的时间。帮助申请者掌握与了解各方面细节以促成图书馆界与出版业界双方共识,是合作推行CIP计划成功不可或缺的要素。

5.5 加拿大重视CIP书目维护,建立执行CIP申请前后书目品质管理的观念。

LAC强调,出版者在出书前任何CIP信息的变更,若涉及到当初提交申请作业的原始资料,应主动通知CIP服务代理处来做处理及更改。同时,该书一旦出版要送达LAC,相关部门即能核对、修正、增补该书目的相关项目。自提交CIP申请的预编书讯问世,即产生预编书目一贯化、全程化、完整化的维护流程体系,以利于出版者或市场营销部门提供给图书馆采编部门抄编书目内容,以减少LAC重复修改书目纪录的人力支出,确保CIP书目的正确性与新颖度,实现“一馆编目、多方利用”的共享机制。

5.6 加拿大CIP预编书讯通过多种媒介建立全面性的书目传递机制,引导各界利用新书信息。

加拿大CIP计划注重维护书目质量,并借由各种实体目录的发行与虚拟网络信息的传递(如国家书目、现刊出版图书目录、国家书目资料库、新书信息服务网),以跨媒介系统方式传递、分享与交流CIP书目资源,并推广数字化NBS,强化与延伸CIP预编书目的利用机制,使全国人民乃至世界各地的阅读群体都能更方便地使用LAC的新书资源,保障其服务对象自由、公平、适时地获取便利图书信息的权益,也促进加拿大相关社群在知识征集、保存、传播过程中的合作,达到书目增值的效果。

5.7 建 议

迄今,CIP计划已正式在中国实施20余年,参与申请CIP的出版者数量与出版物数量虽历年逐步成长,但CIP的效能、预编质量及维护书目纪录正确性等方面仍为各方所关注。而面临知识内容的多样性,信息社会的求新求变,预编人员也需不断与时俱进、终身学习。依据上述研究结论,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5.7.1 顺应出版类型变化潮流,适时修订CIP编制范围。

中国CIP中心应参酌各出版物类型的演变发展,适时修订CIP编制范围,以适应出版者的出版需求,有利于掌握国内各种最新出版前书目计量与学科主题性内容动态。

5.7.2 增加CIP申请表项目,落实申请者应备齐的相关申请资料。

为增加预编书目的品质及正确性,中国CIP中心可参考LAC CIP申请表项目内容,设计必备栏目并要求填写,要求申请者落实、备齐相关申请资料等工作程序。

5.7.3 拓展与普及CIP书目编制与认知教育

中国CIP中心应利用各项机制教育、普及一般社会大众,使其对CIP资料标准化、国际化的书目编制内容、排列格式、工作方式等有所了解,如网页设置详细书目解(图)说、问题集及意见反馈,编制并适时更新在线CIP使用指南。

5.7.4 持续完善CIP出版前后的书目维护流程

中国CIP中心应建立出版前更详实信息的畅通流程,强化出版前后CIP在线书目的查核与维护,以提升新书预编内容的著录描述,提升我国整体新书预编内容的品质与效益。

5.7.5 善于利用ECIP机制,间接参考来自于申请者的书目资源。

为顾及数字时代,上游书目纪录制作更应提高效率,中国CIP中心应善于利用全面数字化机制,提供CIP在线申请资料,包括描述性与主题性信息,提高ECIP互动服务效益,解决人力不足的问题,提升书目著录来源的品质。

5.7.6 申请者应主动配合,了解中国CIP中心工作的相关措施。

CIP计划为图书馆界与出版业界通力合作的一项自愿性计划,出版者的积极参与对CIP编目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出版前提出申请、申请表的填写、CIP资料的印制、书讯变更的通知等都要出版者主动进行,配合CIP预编工作,以达到建立与宣传正确的新书出版信息的目的。

5.7.7 优化新书信息内涵服务,强化书目附加值的建立。

笔者建议参考仿效LAC NBS作业,建构出版者主动自愿申请新书附加值信息服务机制。在兼顾各方权益下,除了CIP出版信息外,书目记录也可以包括一些增补资料,如封面、目次、内文样张、作者介绍、序文说明和得奖纪录、书评等书讯,以提供更多附加值服务,拓展读者预览新书信息的范围,推进数字多媒体现刊出版图书目录国际交流平台的开发,深化书目内涵服务,使得新书个人化阅读、出版书目、图书馆采编工作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以形成知识经济时代出版、发行、馆藏各体系间的互动合作、共生多赢的局面。

[1]IFLA Study Group on the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ibliographic Records,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ibliographic Records: Final Report[M]. K. G. Saur Verlag GmbH&Company,1998:30-45.

[2]IFLA. Survey of CIP Programs Report[EB/OL].[2013-09-16]. http://www.loc.gov/catdir/cipsurvey/IFLA_CIP_Survey_Report.pdf.

[3]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New Books Service[EB/OL].[2013-09-16].http://www.collectionscanada.gc.ca/newbooks/index-e.html.

[4]Zumer M. National Bibliographies in the Digital Age: Guidance and New Directions[M]. The Netherlands: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s, 2009.

[5]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 User's Guide[EB/OL].[2013-09-16].http://www.lac-bac.gc.ca/cip/041003-3000-e.html.

[6]武二伟.国外图书在版编目(CIP)现状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J].现代情报,2009(3):18-22.

[7]Gislason T. CIP: How It's being Used[J]. Canadian Library Journal,1986(6):413-416.

[8]IFLA. Survey of CIP Programs Report[EB/OL]. [2013-09-16].http://www.loc.gov/catdir/cipsurvey/IFLA_CIP_Survey_ Report.pdf.

[9]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CIP: 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 Scope and Coverage[EB/OL]. [2013-09-16].http://www.collections canada.gc.ca/cip/041003-1000-e.html.

[10]Library and Archives Canada. How to Print the CIP Data[EB/OL].[2013-09-16].http://www.lac-bac.gc.ca/cip/041003-3000-e.html#print.

[11]McKeen L. Canadiana, the National Bibliography for Canada, in the DigitalA ge[EB/OL].[ 2013-09-16].http://archive.ifla.org/IV/ifla74/papers/162-McKeen-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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