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静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职工培训中心,湖北 潜江433121)
教研活动是教育培训机构以促进教师专业进步、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教学改革为目的而开展的教学研究活动,是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始与延伸。教研活动作为教育培训机构独有的研究活动,具有非常好的群众基础,创造了无数鲜活的研究成果,对提高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进而提高教学质量,产生了并不断产生着基础性作用。但在具体的诸如职称评定、科研成果评价等工作中,并没有通行的教研活动成果评价标准、方法和程序,甚至没有将教研活动成果纳入科研成果评价的范围,客观上对最具活力的教学研究活动成果产生了忽视作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研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别是新教育培训机构不断出现,新的教育培训理念不断引入,新的教育培训方法不断使用,需要对教研活动成果评价加以研究,保证教研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促进教研成果的推广与交流。
教研活动成果是指在教育培训机构制度设计的统一安排下,通过教师个人的教学实践发现和提出问题,教研小组(教研室 )全体人员共同研讨问题,总结提炼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案,是教师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从3个方面把握教研活动成果的内涵。
教研活动并不是教师自发形成的研究成果,而是在教育培训机构制度统一规范下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取得的成果。如果没有教育培训机构的制度统一安排,教研活动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换句话说,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建立教研活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力度决定教研活动开展的力度,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决定教研活动开展的规范性,而教研活动成果的评价制度应该成为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度的建立,引导、鼓励和强制教研活动的开展。
教研活动成果的本质属性是成果的共同创造性,如果是教师个人的研究成果,应该纳入科研成果评价的范畴。从产生的过程来看,教研活动成果是教研小组(教研室)全体成员共同研究的结果,没有教研活动,就没有教研活动成果。从产权的归属来看,教研活动成果是教师的职务行为,产权归属教育培训机构。从应用的情况来看,教研活动成果必须在教育培训机构推广使用,才能发挥成果作用。
教研活动成果之所以能成为“成果”,必然与其他科研成果具有共同的属性。一是成果必须通过一定的载体加以表现,如新的教学方案设计、新的教学方法、新的教学手段的运用等;二是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确认,如建立教研活动成果评价管理制度;三是针对本教育培训机构具有创新性,没有新的创建,无法成为成果;四是具有重复使用或推广的应用价值。
教研活动成果的评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无论指标体系如何设计,其本身具有的局限性都是无法彻底解决的。基于这种考虑,建立教研活动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必须以“系统、可行、有效、可信”为原则,借鉴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具体实践,以求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教研活动成的全过程和成果的实际运用效果。
教研活动成果的评价指标是实施评价的关键,在具体的指标体系设计时应该满足以下原则:
2.1.1 单个评价指标应该概念清晰
概念清晰原则主要解决3个问题:一是统一不同参与评价者对评价指标的理解,如果理解不统一,会带来评价结果的波动;二是界定指标之间的关系,各指标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是正常的,但指标选择时必须有独立的含义和边界;三是基本明确评价指标数据的收集渠道和评价的独立方向,无法收集数据的指标必须舍去,无独立评价方面的指标必须舍去。
2.1.2 系统性中必须突出导向性
系统性中突出导向性原则主要解决3个问题:一是力求全面反映教研活动的计划组织、活动实施、总结提炼的全过程,以及成果创新、学术价值、推广使用各个方面;二突出教育培训机构不同发展阶段的重点工作。评价是为了向被评价对象传递导向性的信息,教育培训机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必须通过评价加以引导;三是反映教育培训机构在不同时期的价值判断。如“校内创新”是一种价值判断,“行业创新”是一种价值判断。这种不同的评价尺度,对评价结果会有不同的导向性。
2.1.3 客观性中必须兼顾简明性
客观性中必须兼顾简明性原则主要解决3个问题:一是评价指标的确定应该注意收集学员、教师、教研小组(教研室)、教学管理人员、同行业专家、教学主管部门专家6方面的意见,通过权威性、广泛性和代表性保证评价指标体系的客观性;二是在保证客观性、导向性评价的基础上,尽量减少评价指标的个数,突出主要指标,减轻评价管理人员的工作难度;三是评价数据的获取力求简洁明了,尽量避免“方案很细,执行很粗”的矛盾。
不同的教育培训机构,对构建教研活动成果的评价指标体系会有明显的不同选择。中小学的教研活动成果评价,主要集中在活动的过程管理;高等院校的教研活动成果评价,主要集中在教研活动成果向科研成果转化,也就是科研论文评价上;企业培训机构对教研活动成果评价主要集中在教研活动成果推广应用上。这种相对独立的评价选择,反映了不同教育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体现了不同的价值导向。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看,过程管理、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应该是三位一体、缺一不可的。按照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构建三级教研活动成果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表1 教研活动成果评价指标体系
2.2.1 活动过程管理
活动过程管理是对教研活动成果的基础性评价。教研活动是教研活动成果产生的前提与基础,没有过程管理的评价,就失去教研活动成果评价的本质评价,混同于其他科研成果的评价。这个指标的评价紧紧围绕发现问题(问题提出情况指标)、讨论问题(讨论充分情况指标)、解决问题(问题解决情况指标)、成果记录(记录完整情况)设计指标,突出问题导向性和解决问题导向性,体现教研活动成果的本质属性。
2.2.2 活动成果提炼
活动成果提炼是对教研活动成果的理论性评价。教研活动成果必须提炼,并以一定的载体表现,可以提炼成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的数量指标),可以提炼成内部科研成果(内部交流论文数量指标),也可以提炼成工作总结成果(教学计划、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指标),突出教研活动的成果导向性。
2.2.3 成果推广运用
成果推广运用是对教研活动成果的应用性评价。教研活动成果的运用是教研活动的落脚点,既要考虑教研活动成果的特点和设计成果的运用范围指标,又要兼顾成果的一般属性和设计成果地位指标。
评价指标体系的不同指标对评价结果的影响各不相同,管理人员在评价教研活动成果过程中,会根据教育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的导向性要求,确定各评价指标对评价结果的影响的程度,这种被赋予影响程度的大小就是指标的权重。
目前比较常用的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有指标排序法、层次分析法、专家直观确定法。3种方法可以单独运用,也可以综合运用。考虑到不同教育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3种确定方式各有利弊,推荐使用专家直观确定法。
教研活动成果评价必须有制度体系、指标体系、数据体系、方法体系4个基础作为支撑,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
制度体系是保证教研活动开展并取得成果的基础,应该包括4个方面:一是教研活动开展制度,对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进行一般性规定;二是教师任务管理制度,没有教师任务管理制度,一切评价就失去了标准;三是教研活动成果评价制度,是评价工作开展的依据和进行结果奖惩的依据。
指标体系如前文所述。
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是进行教研活动成果评价应该坚持的方法。具体来说,包括两部分:一是分别通过定量和定性两种方法获得不同评价指标的评价。在设定的指标体系中,部分指标需要通过定性的方法进行评价。如教学计划编制创新与改进、教学方法创新与改进、教学管理创新与改进这三个指标,量化的难度很大,通过德尔菲方法就比较容易。又如成果地位指标,无法进行量化,通过同行评议就容易获得基本准确的评价。部分指标要通过定量方法具体衡量,如论文发表的数量、内部交流论文数量等指标,用数据说话比较准确。二是必须通过量化进行成果的综合评价。通过一定的方法把定性评价转化为数据信息,再通过定量评价对教研活动成果进行整体评价。通过这种转化,层次分析法、灰色评价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定量分析法才能运用。三是通过量化的评价结果,综合反映不同被评价的单位评价水平。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收集所需的数据,包括两大类:一是工作标准类数据,用以比较和判定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情况;二是调研数据,是评价者根据评价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方法和程序获得的数据。
教研活动成果评价既要反应教学管理理论方面的要求,能充分体现教学活动的规律性;又要反应管理者的发展理念,突出教研活动成果评价的导向性,引导教育培训机构朝着既定的目标发展;同时又要突出评价过程的可操作性,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特点。因此,开展教研活动成果评价,必须先行建立教研活动开展制度、教师任务管理制度、教研活动成果奖惩制度等制度体系,配套完善指标体系、数据体系、方法体系,才能保证教研活动成果评价的有效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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