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付文川(重庆市武隆县政府办)
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是在乡镇畜牧兽医部门的指导下,承担对本辖区内的动物实施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发现疑似疫情的报告,协助承担畜牧兽医科技推广等工作。作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的重要力量,村级动物防疫员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动物防疫工作力度,村级动物防疫经费逐年增加。农业部于2008年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但是村级动物防疫人员监管主体不明,年龄偏大、素质偏低,兼职人员比例大,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等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较低,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一直未解决。
为进一步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不留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保障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笔者建议:
一是以时定员,统一聘用程序。根据行政村面积、人口、畜禽养殖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工作时间、阶段任务量大小,由村委会初步拟定是否聘用村级动物防疫员、聘用几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报乡镇政府同意后实施。
二是以村聘人,加强监督管理。经村委会和乡镇畜牧兽医站推荐,乡镇政府同意后,由村委会以动态聘任的方式选聘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聘用、管理、工资待遇由村委会负责,乡镇加强对村动物防疫员的管理。
三是以量定资,实行动态考核。建立以“市县级财政补助为主、乡镇财政适当支持”的动物防疫经费机制,实行双向选择,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报酬建立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动物防疫工作逐级考核机制,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县对乡镇、乡镇对村委、村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劳务报酬和续聘等挂钩,克服量多量少一个样的弊端,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积极性。
四是阶段聘用,避免遗留问题。针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养老和医疗补助等福利一直未解决的问题,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实行阶段聘用制,未聘期间从事其他工作,克服了长时间聘用带来的劳务用工纠纷,从源头上杜绝后遗症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