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决定“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2013年7月,省编委发文,明确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责连人带编从省商务厅划转到省畜牧兽医局。一年来,湖北省屠宰监管职能划转稳步推进,屠宰行业管理与执法工作有序衔接,确保了全省职能调整期屠宰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
1.积极争取省级生猪屠宰管理机构的落实。7月底,省商务厅4人到岗后,湖北省省级屠宰管理工作处于无机构、无公章的窘境,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为此,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部门沟通,争取支持。省畜牧兽医局向省编办报送了《关于明确省畜牧兽医局生猪定点屠宰监管机构职责和编制的请示》,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到省编办汇报沟通,局人事处多次上门,说明情况,争取支持。二是主动汇报,争取领导重视。省畜牧兽医局专门行文,将全省屠宰管理职责划转情况和建议报送省政府领导。王晓东常务副省长、梁惠玲副省长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抓紧落实。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根据省领导的批示意见,今年3月3日,《省编办关于设立省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批复》明确,在省畜牧兽医局增设“省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办公室”,为正处级内设机构,核定编制8名,领导职数1正2副,明确了工作职责。
2.加强跟踪督办协调,做好市县两级屠宰职能划转工作。屠宰监管工作的基础和重点在基层,市县两级屠宰管理机构能否设立,管理人员能否落实,直接关系到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成效。为此,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与省编办的沟通,及时提出意见与建议。在省编办下发市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关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意见前,省畜牧兽医局即时提出了“划职责、划编制、划经费”的建议,获得了编办的支持,工作成效就是落实“三定”方案。二是召开会议专门部署市县两级职能划转工作。2014年元月,省畜牧兽医局召开了全省屠宰管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市县两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屠宰职能承接工作:一要加强领导、提前介入、摸清情况。要求各地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切实把畜禽屠宰职能改革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一定要提前主动介入,摸清情况,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职能调整有序推进;二要主动衔接、争取支持,妥善解决问题。要求各地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加强与商务、编办、财政等部门间的沟通和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地方编办的支持,妥善处理好职能划转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三是省畜牧兽医局对市州的绩效考核中,将县市屠宰职责的划转列入考核范围,督促市州畜牧兽医局做好本市州各县市的协调工作,力促职责顺利划转。四是省屠管办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市州职责划转情况,做好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
截至7月10日,湖北省17个市州中除神农架林区外,其他16个市州已分别由当地政府或编委发文,进行了屠宰职责的划转,并且已经开展工作。全省92个县市区中,已有49个县市区由当地政府或编办发文明确职责划转,已有33个县市区划转到位。全省已经明确屠宰管理和执法人员356人,其中市州102人,县市区254人。
湖北省省级屠宰管理职能划转后,确立了全省屠宰职能调整期间的工作思路,即:一个确保、两个转变、三个强化。一个确保就是确保工作有序衔接,不断档。两个转变就是在发展思路上,由过去的流通行业管理向促进屠宰产业与养殖业、畜产品加工业融合,推动合作共赢、协同发展转变,为发展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体化,建设畜牧强省作贡献;在行业监管上,由过去的屠宰环节监管向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等产业链全程无缝监管转变,构建肉食品从田园到餐桌的安全网。三个强化就是强化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在职能调整期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切实做到工作要求不降低、日常监管不放松、专项整治不懈怠、信息报送不间断。
湖北省屠宰职能划转一年来,全省各地屠宰监管职能划转稳步推进,屠宰行业管理与执法工作有序衔接,确保了全省职能调整期屠宰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2013年全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1412万头,同比增长11.2%,全省没有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件。职能调整一年来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生猪屠宰行业的实际和猪肉质量安全监管情况,2013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以“打击私屠滥宰保障猪肉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加强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统计,在省屠宰行业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共组织屠宰执法检查6602次,出动执法人员2万人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8个,查处违法屠宰经营案件144件,收缴私屠滥宰猪肉、违法产品及病害猪肉等1.3万千克,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了屠宰管理工作的威慑力和影响力。2014年根据农业部要求,集中开展了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准入管理、落实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为重点的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这项工作各市州正在按照省局部署紧锣密鼓的开展。
2.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确保屠宰企业的依法依规屠宰。去年下半年以来,加大了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力度,强化屠宰环节监管,确保上市猪肉质量安全。一是严格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大中型屠宰企业100%落实了购销台账制度,建立猪肉质量完整的追溯记录链条;二是加强了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证章的使用管理和检查,有效落实了“两证两章”猪肉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加大了对制售病害猪肉、注水猪肉、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严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厂(场),确保出厂(场)肉品质量安全;四是科学利用了“放心肉”服务体系追溯系统、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加强了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杜绝了病害猪肉通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流入市场。
3.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屠宰监管,确保质量安全。针对元旦、春节节前猪肉消费高峰的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省畜牧兽医局主动作为,在节前管理再加力。一是元旦前专门发文布置元旦和春节期间屠宰工作,要求各地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检查,落实责任,保障猪肉质量。二是专题召开全省屠宰管理工作座谈会,分析了各地屠宰监管职责划转情况,对节前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再部署再动员,要求在管“紧”管“严”上做文章,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在市州屠宰监管职责还没完全划转到位情况下,监管职责上,不因交接工作而松懈,不因个人去向而失职,提出了明确日常管理不放松、检疫检验加密度、安全生产强检查、私屠滥宰严打击的工作要求,确保屠宰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三是组织暗访和检查。省畜牧兽医局组织检查组到各地暗访。暗访组不打招呼,深入屠宰厂查验生猪进厂、检疫检验、猪肉出厂、无害化处理、“瘦肉精”抽检等制度落实情况和台账记录,并对屠宰厂的猪肉产品进行“瘦肉精”现场抽检。
4.加强沟通联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屠宰监管职责划转期间不出现猪肉质量安全事件。屠宰职责划转不能一刀切,需要一定时间;但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必须无缝对接。省里划转到位后,16个市州和大部分县市处于划转过渡期,采取了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方面时刻关注各地动向,切实做好信息沟通和联系工作。时刻关注动向,每天加强与各市州商务屠宰管理部门的联系,督促在过渡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观望、不等待、不懈怠,确保过渡期监管不弱化、不空档,切实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因监管缺位发生肉品质量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加强督促检查。先后赴14个市州就当地生猪屠宰职责划转、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生猪定点屠宰厂监管情况和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调研和检查。
5.积极工作,做好开展屠宰管理队伍全员培训的准备。组织编印了《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法规文件资料汇编》,收集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生猪屠宰监管的有关法律法规、两高司法解释,部分屠宰管理规范性文件以及屠宰监管职责划转到农业(畜牧)部门以来,国务院、农业部、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印发的有关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文件等。并于近期分批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达到熟悉业务、了解政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