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斌
(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广州510320)
大学生低碳创业必备法律素质及其培养路径探讨
王德斌
(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广州510320)
大学生低碳创业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培养大学生低碳创业法律素质是推动低碳创业的基础。目前,大学生低碳创业法律素质的培养存在以下困境:培养理念落后,培养目标有失偏颇;培养内容和体系不完整;培养手段单一;培养师资不充足。今后,应进一步创新培养理念和目标,充实培养内容、完善课程体系,改革培养手段,建设具有低碳创业法律素养的师资队伍。
大学生;低碳创业;法律素质;培养路径
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全球共识。我国承诺到202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一方面,标志着我国必须向低碳经济转型;另一方面,标志着从政府到民间组织、从企业到个人都必须成为这场革命的参与者和奉献者。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低碳创业不仅成为一种理念,而且成为时代发展的需要。大学生作为当代创业的重要群体,在其创业法律素质培养中必须注重结合“低碳”、“环保”等要素,了解“低碳”法律知识,养成“低碳”法治意识,以实现真正的低碳创业。因此,探讨大学生低碳创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素质及其培养路径,对大学生创业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1.培养目标。在低碳时代,大学生创业法律素质的培养目标应以低碳、生态发展为中心。低碳的核心就是要节能减排,不污染环境。生态发展就是在自然资源约束条件下,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和谐社会。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在低碳的现实大环境下,大学生创业法律素质培养的基本目标之一是培养其“低碳”理念,在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上树立正确的观点和态度,以助其提高对生态保护的社会责任。法律素质培育要以低碳、生态发展为中心,要引导大学生深刻体会并正确处理个体、人类同自然与社会的关系,推动生态法治建设,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勇做发展低碳经济的主力军,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2.培养内容。法律素质是大学生综合素质体系的基本要素之一,它包括必备的法律知识、健康的法律意识、坚定的法律信仰和较强的法律践行能力四个有机部分。低碳时代,大学生创业必备的法律素质应将“低碳”贯穿始终,具体包括:①低碳创业法律知识。必备的法律知识是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础。在创业的任何阶段,都会涉及法律问题,包括选择企业组织形式、知识产权保护、签订和履行合同等。在低碳时代,大学生不仅要具备上述一般的法律知识,还应了解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其中最基本的如《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此外,还要了解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环保政策、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计划、国家对低碳产业的优惠政策等。②低碳创业法律意识。大学生低碳创业法律意识是指大学生在低碳创业过程中,对与低碳创业有关法律的思想、观点、心理和知识等的总称,包括守法意识、政策意识、合同意识和维权意识等。健康的法律意识是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核心,因此,必须在传授低碳创业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低碳创业法律思想观念、培养健康的低碳创业法律心理,提高低碳创业法律认知,进而塑造理性的低碳创业法律意识。③低碳创业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指个人在对法律的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内心对法律的信念和尊重,并在社会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使之成为行为准则。坚定的法律信仰是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灵魂,低碳创业法律信仰,不仅仅是对法律的一种信仰,更重要的是对“低碳”的一种信仰。因此,在法律素质教育中,要充分认识到帮助大学生树立坚定的低碳创业法律信仰的特殊价值,努力培养其对“低碳”的认知,引导、强化其对“低碳”和“法律”的认同和信赖。④低碳创业法律能力。法律能力是指社会主体运用法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程度和水平,其核心是社会主体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水平。法律能力是法律素质的目的和归宿,因此,低碳创业法律知识的积累、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信仰的加强,其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创业者的法律能力。无论法律知识多么丰富,法律观念多么健康、法律信仰多么坚定,如果最后都不能通过创业者低碳创业的行为和能力予以落实,都将毫无意义。因此,为提高大学生低碳创业法律素质教育的效果,必须特别强调其低碳创业法律能力的培养,着重增强其依法认识和处理低碳问题、规范自身低碳行为、参与低碳经济社会生活、保护自己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能力。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创业已经成为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为此,许多高校都相继开设了创业教育课程,但创业教育并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创业教育理论和培训体系,尤其表现在创业教育中忽视法律教育,更没有顺应“低碳”经济的要求,将“低碳”理念融入创业法律教育中,使大学生低碳创业法律素质培养面临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培养理念落后,培养目标有失偏颇。正确、先进的理念是创业法律素质培养的基础。从创业教育开展现状来看,部分高校创业教育理念落后,不重视“依法创业”理念、缺乏“低碳创业”思想,导致对大学生创业素质培养目标的设定趋于短期化、功利化,表现为创业教育活动着重于金融、企管、财会、市场营销等创业技能培养和知识传递,而不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的培养、法律能力的培育。受短期化、功利化的影响,未能有意识地引导学生投资低碳产业,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等。最终使学生在创业过程中不是“依法创业,低碳创业”,而可能是“不法创业,高碳创业”,从而加大了创业的法律成本和环境成本。
2.培养内容和体系不完整。目前,高校创业教育存在的普遍问题在于在教育内容方面忽视创业法律教育,缺乏“低碳”及其相关法律、政策的普及。①忽视创业法律教育。从创业教育开设的课程看,相当一部分高校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侧重于培养大学生的创业知识、创业意识、创业品质、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对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涉及甚少。各大学在开展创业法律教育活动时,大都依托经济管理学院和法学院开设的经济学与经济法课程或讲座,缺乏系统的创业法律教育资源。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主要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有限的法律内容,部分专业开设的《经济法》、《合同法》、《劳动法》等课程,有的还只是选修课。作为创业教育的理论支持和实践保障的大学生创业实用法律教育就更为零散和薄弱,如大学生在创业时根本不知道如何选择企业组织形式;如何签订、履行合同;是否需要为企业职工办理“五险一金”;更不知道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等。②缺乏“低碳”及其相关的法律、政策的普及教育。当“今天你低碳了吗?”作为一种时髦问候语的时候,似乎人人都知道“低碳”,但不知道“低碳”的真正含义的大学生却不在少数。低碳创业的含义是什么?怎样才算低碳创业?在低碳经济时代,这些都是大学生创业首先必须了解的问题。但综观高校创业教育的课程设置,几乎没有关于低碳、低碳经济、低碳创业等基本内容,更谈不上“清洁发展机制”、“碳排放交易机制”、“碳关税”、“碳税”等专业内容。现今,“创新创业”在国际上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创新即是技术的创新,技术的创新很大程度上即是“低碳”技术的创新。大学生创业,如果缺乏系统的“低碳”知识,在低碳技术革新中势必被远远地抛在其他发达国家之后。
3.培养手段单一。中国的创业教育教学刚刚起步,尽管案例教学法、讨论课、实习等教学方法也都在不同程度上被加以采用,但是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仍然单一。现行的教学模式都是课堂讲授加案例讨论,具有典型的填鸭式教育的特点;忽视课堂外的教育和交流,如模拟法庭、法律辩论会、等缺乏;实践教育方式没有建立起来,除有些学校开设有法律诊所外,就没有其他途径拓展法律素质教育了。“低碳”教育更是没有提上日程,更谈不上教学、培养方式和手段的变革。
4.培养师资不充足。目前我国高校中,尤其是理工科院校中从事大学生创业法律教学的师资力量十分薄弱,而同时又具备“低碳意识”和具有“低碳知识”的老师更少。现在的创业教育教师,要么从未接受过法律知识、“低碳知识”培训,要么是半路出家。他们没有专业系统的法律知识和“低碳知识”,很难将创业知识、法律知识、低碳知识系统性地传递给大学生,当然也很难培养出具备“低碳创业法律素质”的大学生创业者。
1.创新培养理念和目标。创新培养理念和目标就是要树立“依法创业”、“低碳创业”的法律素质培养理念和目标。低碳经济时代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首先应当创新现有的创业法律素质培养理念,重塑培养目标,具体说来,应当从以下方面努力:第一,树立“依法创业”的新理念和新目标。这里的“依法”包括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创业的各个阶段都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如果缺乏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创业可能走上歧途。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大学生较高的法律素质形成的重要阶段。应当在大学生创业教育中强化依法治国的理念、培养大学生法律至上的信仰。第二,强化“低碳创业”的新理念和新目标。今后的时代将是低碳经济时代,放眼全球,放眼未来,“低碳”产业将是处于主导地位的产业,因此,我们首先必须让大学生树立“低碳创业”的意识,如果创业者目光短浅,而置“低碳”项目于不顾,置环境保护、环保技术革新于不顾,最终只会被淘汰。
2.充实培养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完整有效的内容体系往往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学生低碳创业法律素质培养内容和体系实际上是创业素质、法律素质、低碳素质三方面内容的有机结合,因此,可以将创业精神与法律素质、低碳意识融合培养;可以结合低碳创业的特点来构建符合社会需求的法律知识体系,形成一套系统的教学计划与课程设计,采用公选课程与核心课程相结合的方式对大学生设计有针对性的培养体系。而这一切的基础取决于专门的关于低碳创业法律教育教材的编写和出版,以及相应的课程体系的设计。就教材编写而言,在编写思想和体例上,应以学生为中心,以鼓励、促使学生主动思考、亲身体验为主。在编写内容上,既包括创业各个阶段涉及到的一般的法律知识,也包括“低碳”的一般知识,以及与“低碳”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国家政策。就课程体系设计而言,除一般的创业课程外,着重开设以下课程:低碳创业法律知识类课程、低碳创业法律意识类课程、低碳创业法律实践能力类课程、低碳创业法律体验类课程。在课程体系设计时要特别突出“低碳”知识、“低碳”创新创业的意义、“低碳”产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国家的优惠政策。
3.改革培养手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①改革教学方法,使教学方式多样化。高校低碳创业法律素质教育应当改填鸭式教育模式为启发式教育模式,使多种教学方式并存,从而增强法律教学的实效性;合理引进诊所式法律教学,培养办理真实项目的初步能力。②将课堂教学和课外学习有机结合,比如可以建立微信群、QQ群、论坛、辩论会;可以聘请法律专业的教授或专家来帮助大学生成立法律咨询与援助中心等法律社团组织,引导学生用学到的法律专业知识在校园内外给有需要的人们提供服务,增强教学的实效性。③强化低碳创业法律实践活动,拓展低碳创业法律素质教育实践途径。大学生低碳创业法律素质的培养,应当突破教材的局限,开展低碳创业法律素质教育实践。为此,可以采取以下多种途径:第一,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现场、参观监狱、节能减排模范企业等。第二,让大学生参与基层组织中的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环保宣传等社会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领悟法律的理性和低碳的重要性。第三,积极联系并提供大学生到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低碳模范企业实习,让大学生直接感受法律实际运行、节能减排的意义。
4.建设具有低碳创业法律素养的师资队伍。高素质的低碳创业法学教育师资队伍是大学生法律素质水平的基本保障。强化低碳创业法律素质培养的师资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中心工作,也是低碳经济时代和法治时代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必然要求。要改变当前师资力量薄弱的现状,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依托高校法学院或法律系的专职教师,从其中筛选具有相应社会经验和深谙企业创业运作之道的教师作为任课教师,并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培训,使其不仅具备法律知识和技能,而且深谙低碳知识和基本的低碳运作;提升其专业素质和授课能力。第二,聘用高素质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人才,以充实法学教育师资队伍、优化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法学教育师资水平。第三,积极引进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和典型低碳创业成功人士走进校园,走上课堂,如律师、法官、检察官,低碳创业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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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64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4)50-0138-03
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大学生创业中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13JDSZ3053);2013年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广东高校大学生创业中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2012JK097)
王德斌(1969-),湖北建始人,广东财经大学学工部副部长,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