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点评 权力相对集中给了村官腐败的可趁之机
按照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决定问题,应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涉及村民利益的应当提请村民会议讨论。但在实际施行过程中,决定权往往掌握在个别村领导手中,凡事都由领导说了算,而其他村委成员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办事时也都会卖个人情给领导。缺乏有效的监督,使得村干部拥有了相对集中的权力,成了村里的“土皇帝”,个别干部难以抵挡外界的金钱诱惑,频频插手大小村务事宜。尤其是征地动迁等牵涉到重大利益的事宜,熟人优先、好处优先似乎已成为村里的明规则,这使得征地动迁成了村官滋生腐败的高发地。
村务不公开也是导致村官腐败的一大诱因,工作程序不透明、信息披露不充分,直接衍生了相关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据本案案发地村民反映,村里的集体土地被征用后拿到多少钱?村里租赁出去的土地、厂舍每年的租赁费多少?有没有进入集体账户中?由于村务不透明,这些他们都一无所知。另外,因缺乏法律意识、不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村民们也没想过主动去了解村务。这都给村干部暗箱操作提供了可趁之机,肥了自己的腰包,损了群众利益、国家利益。
针对村官犯罪出现的种种问题,除了继续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普及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之外,还需进一步扩大对村委、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莫让个别村干部成为“地头蛇”;深化村务公开、推行阳光村务,以公示、公告等方式让更多村民参与到村务管理中,增加村务工作透明度,完善管理机制,让害群之马无处遁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