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打道德牌难走出“囚徒困境”

2014-12-12 20:18林永芳
清风 2014年4期
关键词:囚徒困境同伙囚徒

文__林永芳

单打道德牌难走出“囚徒困境”

文__林永芳

关于医改,全国“两会”伊始,就有几则标志性的热点新闻。一是广东潮州发生严重辱医事件,一酒后急性酒精中毒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纠集100多人押着值班医生游行辱骂半小时,被游行的年轻医生边走边哭。二是南京口腔医院护士陈星羽被打案有了新进展,被打护士双下肢瘫痪,打人夫妇一个被刑拘,一个被免职。三是钟南山代表在“两会”上痛批医改,说“全世界的医生是靠技术吃饭的,而中国的医生是靠卖药、用设备、开检查来生存的,公信力当然是受到质疑的,与其说是医生的道德缺陷,还不如说是医院的功利性体制严重歪曲造成的”。

是的,医患关系之紧张,已是不争的事实。仅近期见诸报道的恶意伤医事件就有多起:浙江一怀孕护士被殴打导致脑震荡先兆流产;河北易县医生被患者残忍割喉……人们痛心:这难道就是我们想要的世界?医患双方本是相互依存,而非你死我活的敌人,合作则双赢,对抗则双输,这是基本常识。是什么让我们动辄“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对方”而陷入“双输”的泥潭?

博弈论中有个经典案例叫“囚徒困境”,说的是两个嫌犯被分别关在不同屋子里接受审讯。警察告诉他俩:若都不认罪,就各判刑一年;若都招供,各判八年;若一个招供而另一个拒不认罪,则招供的放出去,抵赖的判十年。供认,还是不供认?于是,几乎绝大多数囚徒都会选择供认。因为,不管同伙怎么做,供认都是自己的最优选择:如果同伙不招供,自己招则放出去,不招则判一年,招比不招好;如果同伙招供,自己招则判八年,不招则判十年,招还是比不招好。结果,两个嫌犯都招了,各判八年。可,如果两人都拒不认罪,各判一年,不是更好吗?最恶劣的“囚徒困境”是,若一人犯罪而另一人无辜,则犯罪者会为了减刑而冤枉清白者,结果,犯罪者因坦白而轻判,蒙冤者反而因拒不认罪而遭重判。

今天的医患双方其实就深陷“囚徒困境”之中——人人都在互不信任之下追逐个人利益最大化,结果两败俱伤;甚至,昧着良心则名利双收,洁身自好反而举步维艰。

如何走出这一恶性循环?这里,固然有道德的因素,可更多的是道德之外的“体制设定”使然——“警察”制定的那套“认罪减刑”规则,简直就像高效引擎,把所有囚徒引向“互疑并双输”。此际,光靠“囚徒”们的道德约束,靠思想政治教育,也许可以偶尔出那么一两个忠贞不屈的“勇士”,却无法从根本上扭转“互害”的大局。毕竟,谁让人类与生俱来就有趋利避害的生物学本能呢?

假如改变一下“系统设置”,比如规定,若招供之后对方拒不认罪,则按诬陷罪来重罚招供者,那么,选择“不招供”的囚徒一定会呈几何级数增长,比任何道德说教都更有效。

现行医疗体制有太多“逼良为娼”的“系统设置”,足以扼杀许多医者洁身自好做“良医”的念头——比如,按药品加成的规定,医院购药后可以加价15%卖出,这不是鼓励医院尽可能多采购昂贵的药吗?傻瓜都知道,昂贵的药,加成获利也就多。又如,新药定价高、旧药定价低,这不是鼓励医院多开新处方、大处方,少用物美价廉的旧药吗?廉价好药怎能不严重亏损并消亡?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技术的报酬)被限制在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医院不靠多开检查多开药来养活自己,难道指望它赔本赚吆喝?

切莫让“良医”太过吃亏。代价太大的东西,注定很难遍地开花,遑论可持续。说到底,要破解医疗腐败与“医闹”并存之结,关键还得从政策设计上下功夫,由具有“系统设置权”的那个“最尊贵的囚徒”——政府,出来营造一个有利于“良医”茁壮成长的体制环境。譬如,通过取消药品加成,削弱原来医院15%加成体制之下卖贵药的动力;通过实施医保“总额预付”,使药品从医院的收入变成医院的成本,促使医院设法压低购药成本;又如,实行政府购买公共医疗服务、且对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一视同仁,从而让民营医院有机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再如,改变公共财政补偿的方式,由直接补给公立医院,改为发放代金券等方式“补给需方”,让受益者自主选择服务提供者……

也许,没有哪项措施可以立竿见影,正如世上没有一帖除百病的药一样。但只要“道德示范”与“制度保障”双管齐下,沿着正确的思路持续打好“组合拳”,终能走出今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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