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春林
(江苏省如东县马塘小学,江苏 南通 226401)
本研究通过文献资料法、调查问卷法、专家访谈法和实地调查法,对40所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状况进行调查分析。通过调查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学生及家长对阳光体育运动的认识,学生每天锻炼的时间,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经费的投入,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形式、规模,学校场地及器材设施的配备情况等,找出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瓶颈,并针对问题提出建改革议,进而为下一步我国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提供建议。
在调查过程中,大多数学校都表示支持国家推进素质教育,支持阳光体育运动,但是,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对阳光体育运动认识不足,片面的认为将以前的体育活动加上“阳光体育”四个字便是开展了阳光体育运动。比如有的小学将原来的趣味运动会加上“阳光体育”,就成了“阳光体育运动会”,而内容上、组织形式上与以前相比没有任何改变;踢毽子比赛,变为“阳光体育运动踢毽子”;更有的学校将体育课,更名为“阳光体育课”等,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实质改变。
通过调查体育教师发现,体育教师对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并不乐观。作为基层体育工作者,他们大多数认为,如果严格按照国家阳光体育运动的各项要求来实施,小学远远达不到要求。
家长是学生家庭教育的最重要影响人,通过调查学生家长,我们发现,大多数家长对阳光体育运动不了解甚至没有听说过这个概念。大多数家长都认为自己的孩子体质健康,并没有培养孩子“终生体育”的意识。由此可见,家长对学生体育与健康的投资意识并不是很强。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很多小学生对“阳光体育运动”的了解并不是很深,但是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深受小学生欢迎,大多数小学生明显感受到学校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的增加,课外活动形式也更加丰富,希望学校能增加更多体育活动的方式。
通过对小学生的走访调查,有一半以上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是趣味游戏为主,他们往往进行传统的跳皮筋、老鹰捉小鸡、丢沙包等游戏;部分小学生进行球类项目;极少数的小学生选择参加田径类的项目;除了以上项目外,有的地方小学还有毽球、轮滑等体育运动项目。
调查表明,绝大多数小学表示能够保证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学校每天都会进行课间操、大课间体育活动,另外每天开设活动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活动方式;大多数小学生也表示能保证每天锻炼一小时,这也印证了学校在保证学生锻炼时间上进行的举措起到了一定效果。
通过访谈小学校长,绝大多数小学配备有主管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副校长,在开展活动的形式上,各个小学主要的形式有,以班级为单位,以年级级部为单位,以全校为组织单位,以体育俱乐部为单位。
调查还发现,大部分学校的体育课都能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开设,占用体育课现象得到改善;学校每天都进行课间操活动,每年春秋都会举行校级运动会;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每年春季,都会举行一次地方性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在调查小学的过程中,超过半数的校长、体育教师、学生共同认为学校当前的场地、器材不能满足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仅有少数的小学校长、体育教师以及小学生认为学校的场地器材基本满足阳光体育运动的需求。另外,作者根据实地调查发现,很多小学的场地、器材存在“少、缺、破”等现象。室外体育场地,乒乓球、羽毛球场地占主导,但是破损现象严重,足球场地极其缺乏;室内场地在绝大多数学校不存在;体育器材只有篮球、足球、跳绳等器材,且破损严重。以上调查表明,场地、器材的不足成为小学开张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瓶颈之一,成为阻碍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发展的一大障碍。
体育教师是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者,他们的专业素质的高低,决定着阳光体育运动的兴衰。调查发现,小学体育教师的专业素质普遍不高。有的偏远地区的小学体育教师甚至还存在其他专业老师代课的现象。这些教师专业素质不高,科研能力差,既不能很好地解读国家阳光体育运动的政策,指导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养成“终身体育”的习惯,又不能依据本地区、本单位地理位置、人文环境进行体育科研,有效的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体育教师专业素质低成为影响小学阳光体育运动的又一瓶颈。
本文在研究过程中,访谈了教育主管部门和小学校长,结果显示,在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初期,小学的确将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校长直接负责制,全面负责阳光体育运动;教育主管部门也成立了督导小组,定期对小学阳光体育运动进行督导检查。但是,随着阳光体育运动的推进,尤其是后期,督导小组只流于形式,并无真正开展工作。
通过调查得知,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初期,小学曾进行过一系列阳光体育运动评比,对优秀的学生也进行过大会口头表彰,但是并没有颁发 “阳光体育证章” 。后期,由于监督监管不到位,阳光体育运动评比逐渐不再实施。
调查得知,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之初,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了一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学校阳光体育运动进行评价并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对不足之处进行批评指导。但这一政策并没有坚持落实,随着人们对阳光体育运动的淡化而销声匿迹。
4.1.1 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是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一大瓶颈。无论是小学领导、体育教师还是学生及其家长对阳光体育运动的认识还比较片面,尤其在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意义存在很大偏差。
4.1.2 场地、器材不足,师资力量不强成为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瓶颈。小学由于受其办学规模、教育经费、人才引进等限制,硬件设施难以满足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4.1.3 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形式主要有以班级为单位、以年级为单位、以学校为单位和俱乐部形式,学生大部分能保证每天锻炼一小时。
4.1.4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监督、评价机制,影响着小学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监督监管的严格,学校的执行力往往较强,地方监督监管懈怠,学校则执行力较弱。
4.2.1 运用宣传栏、报纸、网络媒体等多维方式进行阳光体育运动的宣传,尤其注意讲座形式的宣传,使学校、老师、学生及其家长正确地认识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性。“通过媒体和大型体育活动的载体来宣传全国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情况和进展成果, 从而营造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良好氛围, 推动阳光体育运动在全校的开展。”
4.2.2 争取更多的体育经费,培养、吸引专业素质较高的体育人才。教育主管部门应重视阳光体育工作,加大对小学体育的投入。另外,小学应注重拓展新思路,努力开展校企联合模式,争取企业为学校注入体育经费投入。教育主管部门应注重小学体育教师队伍的建设,定期召开体育教师培训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阳光体育运动进行讲座、培训,并逐步将体育教师对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指导与培训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指标。学校应加强自身建设,使自己具有较强新引力,以此来吸引高素质体育人才的加入。
4.2.3 开创阳光体育运动新模式、新思路。逐步将体育教师对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指导与培训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将小学的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化,更加适宜小学生接受,以此吸引更多的小学生参与进来。要把民族传统体育游戏传承并创新,纳入课堂,组建俱乐部,丰富阳光体育运动形式。
4.2.4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阳光体育运动的长效机制。将阳光体育运动作为提高我国青少年体质的长远工程来对待,要将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学校常态化的事务来进行管理。建立合理的监督、奖励、惩罚、评价机制,督促学校搞好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增进学生体质健康。
阳光体育运动是一项有利于增进青少年体质的全国性举措,其开展不能只靠一个或者某几个职能部门的推动,而是需要全民、全社会共同动员,创造良好的大环境,不能只是“一阵风”或者一个口号,需要建立阳光体育运动运行的长效机制,保障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使学生养成“终身体育”的习惯,使学生真正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体艺厅[2005]7号.
[3]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S].教体艺2007-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