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印制企业冠名发票需自行承担工本费
问:公司是一家从事药品零售的连锁经营企业,现所使用的普通发票均向税务部门申请领取。由于发票使用量大,每月都要向税务部门领购数量较多的发票,并且发票的联次也不适合我企业业务经营的需要,现我企业申请印制企业冠名发票。请问,需要哪些条件?是否需要自行承担冠名发票印制工本费?
浙江省红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李均
答:《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五条的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如果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的,可以向省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即申请使用冠名发票。使用冠名发票的单位必须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到发票印制企业印制发票,印制费用由用票单位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并按规定取得印制费用发票。
据此,你公司只要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存在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情形的,可以向省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印制冠名发票,但需自行承担发票印制工本费。
谢正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