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温邓小平有关社会主义现代化与制度建设的重要思想

2014-12-03 19:36■胡
江西社会科学 2014年8期
关键词:民主现代化法治

■胡 伟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与邓小平理论尤其是其中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构想以及制度建设的重要思想是高度一致的。虽然邓小平并没有使用过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概念,但其深邃的理论洞见恰恰构成了当前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宝贵思想财富。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 周年之际,在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重温这位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有关重要论断,对当前澄清各种认识误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在有些人看来,邓小平关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思想,主要是在经济建设领域,而政治建设方面则没有多少论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早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79年3月,邓小平就明确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1](P168)1980年8月,邓小平又进一步指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达到上述三个要求,时间有的可以短些,有的要长些,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我们能够也必须达到。”[1](P322-323)

邓小平的这一论断,不仅明确把民主政治作为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之意,而且高屋建瓴地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从经济、政治和人才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界定,把民主政治建设提上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意义极为重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邓小平在1985 年又进一步概括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同时相应地进行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2](P115)相比于目前海内外有些人刻意论证中国发展的目标不是建设democracy(民主政治),而是要实现meritocracy(贤能政治),邓小平30 多年前有关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构想,无疑给予了响亮的回答,可谓振聋发聩、余音绕梁。实际上,只有民主政治才能造就千千万万的优秀人才,也才能让千千万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从根本上说,离开民主政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贤能体制,只能是“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少数人”,甚至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所以,邓小平把民主问题和人才问题相提并论,放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并提出:“党和国家的各种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必须用是否有利于实现这三条来检验。”[1](P323)这些论断,至今都富有理论指导意义。

邓小平不仅把民主政治提上了我国现代化的议程,而且把民主和法制有机统一起来,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P146)不言而喻,民主和法制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杠杆,两者密不可分。没有法制,民主就没有保障;没有民主,法制就会迷失方向。当前有些人认为,中国应当先搞法制(或法治)再搞民主,甚至只要法制(或法治)而不要民主,这与邓小平理论是不相符的。邓小平说得很清楚:“民主与法制,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加强,过去我们都不足。”[1](P189)“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1](P189)在现代民主理论中,法治是民主政治的要素之一,不存在没有法治的民主。没有法治,只能是多数人的暴政、民粹主义或无政府主义,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反过来说,没有民主的法治,只能是中国历史上法家所主张的“法治”,即法、术、势三位一体,法治与权术相辅相成,施行“重刑少赏”,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甚至是“弱民”、愚民,把民众变成法的奴仆,所谓“法治”实际上就是君主的个人专断亦即“人治”,成为专制主义的工具。因此,就政治发展的一般进程而论,民主相对于法治具有目标上的逻辑优先性。[3]

同时,民主和法制要与现代市场经济互为支撑。现代政治学研究表明,民主政治要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这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政治上层建筑的观点是一致的。同时,现代经济学研究揭示,现代的市场经济又必须是法制经济,这已经成为共识。而市场经济和法制又需要民主制度的保障。因此,中国的现代化不仅需要民主和法制,而且需要现代的市场经济,这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一环,甚至是基础性环节。而传统社会主义体制的一个弊端就是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这需要进行重大的理论突破。早在1979 年,邓小平就初步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思想。在著名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富有开创性地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他还特别强调:“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2](P373)

后来,党中央进一步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申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着眼于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国家的良性互动,这不啻是对邓小平同志的最好纪念。

二、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邓小平把民主政治提上了我国现代化的重要议程,并强调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这是他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所得出的真知灼见。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和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经历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过程,经受了三落三起的极为复杂的严酷政治考验,不仅熟知我们党的历史,亲历和参与了许多重大事件和决策过程,有治党治国治军的全面经验,而且有着不同寻常的宽广的国际视野,从早年出国勤工俭学到后来亲身参加中苏论战,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切身感受,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洞悉深刻,这无论在中共领导人还是外国共产党领导人当中,都十分难得。正是邓小平丰富的政治历程、非凡的领导经验和坎坷的人生起伏,才使他能够作出比其他前辈和同辈领导人更为深刻的总结,特别是把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建设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集中体现在邓小平1980年8 月18 日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篇著名讲话中。

在这篇光辉文献中,邓小平鞭辟入里地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P333)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是邓小平留给我们最伟大的思想遗产之一,也被以后我们党的文献所反复引用,成为我国体制改革和政治建设的理论制高点。其中,邓小平画龙点睛地对人类政治学千百年来研究的一个主题——即“好人”与“好的制度”哪一个更重要,做了深入浅出的回答。从儒家的“内圣外王”,到柏拉图的“哲学王”,无不崇尚的是“好人”政治或“贤能”政治,但事实证明这只不过是一个美好的幻想。[4](P12-26)所以说,就连毛泽东这样的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由于制度缺陷的影响,最终也犯了严重的错误。但是,正如邓小平所深刻揭示的,斯大林、毛泽东所犯的错误并非是由于其个人品质的问题,而是制度上的问题;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之所以不发生类似的错误,也不是其领导人的个人品质如何好,而是其制度可以防止类似错误的发生。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毛泽东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错误,但是“毛泽东同志的错误终究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要正确理解这一历史结论,要真正记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以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沉痛教训,就必须深入领会邓小平“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这一至理名言,搞懂“好人”、“坏人”与“好的制度”、“不好的制度”孰轻孰重,从而进一步提高对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知易行难,能够认识到的问题不一定都能够做到。回顾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历程,我们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制度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远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邓小平自己当年也认识到存在“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的问题。然而,在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特别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候,能够有真知灼见也并非易事。当前就存在各种思潮和观点鱼龙混杂、鱼目混珠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重温邓小平的这些论述,正确把握“好人”与“好的制度”的逻辑关系,深刻认识民主法治和制度建设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性,绝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

历史反复揭示,只有用现代民主法治构建好的制度,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也说明,靠“斗私批修”和“灵魂深处闹革命”、“狠斗私字一闪念”,并不能给我们带来美好的政治和美好的社会。正如邓小平所说的:“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1](P328)“党内讨论重大问题,不少时候发扬民主、充分酝酿不够,由个人或少数人匆忙做出决定,很少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投票表决,这表明民主集中制还没有成为严格的制度。”[1](P330)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我们才能切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切实推进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邓小平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思想,不仅坚持制度为本、民主取向,而且体现了问题导向,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之所以要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之所以要把制度提升到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高度,都离不开邓小平对传统社会主义体制性问题的洞察。

作为对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个方面经验体会最为深刻的领导人之一,邓小平对传统社会主义所存在的体制性弊端也认识得最为清晰。他以非凡的政治勇气指出:“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1](P327)他还说:“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办,但是统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1](P328)“这可以说是目前我们所特有的官僚主义的一个总病根。”[1](P328)

尤其是邓小平对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的剖析,至今读起来仍入木三分。他指出:“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1](P328)“我们历史上多次过分强调党的集中统一,过分强调反对分散主义、闹独立性,很少强调必要的分权和自主权,很少反对个人过分集权。过去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过几次权,但每次都没有涉及到党同政府、经济组织、群众团体等等之间如何划分职权范围的问题。”[1](P328-329)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又与家长制作风相互助长。“革命队伍内的家长制作风,除了使个人高度集权以外,还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1](P328)“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1](P331)

正因为如此,邓小平指出必须对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进行改革,后来他进一步提出了必须对政治体制进行改革:“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2](P237)“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2](P176)同时,邓小平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提出“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和“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的重要思想。邓小平还意味深长地指出:“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1](P333)

改革不仅仅是对原有体制作细枝末节的修补,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根本性变化。特别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从集权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转变,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以及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是当代中国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邓小平同志早在1985 年《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指出:“改革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2](P142)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来看,“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体现的是量变,而“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则意味着量变中的部分质变。可见,改革作为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是量变中有部分质变的过程,必然会带来阵痛和摩擦,但绝不能走回头路,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可喜的是,经过多年的改革,我们已经成功解决了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问题,部分解决了分权放权的问题、官僚主义和家长制的问题。当然,我们也要看到,要根本克服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和家长制现象,建立民主和法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包括要处理好政治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关系。[5]其中,老的问题没有解决,新的问题又产生了,理论上也要与时俱进。例如,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转型,官僚主义和特权现象没有完全解决,腐败问题又愈演愈烈,针对这一情况,邓小平适时提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的思想。又如,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令不行禁不止的问题却层出不穷,针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乱象,邓小平又适时提出了“中央要有权威”的思想。这些都为我们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有用的理论武器。

关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改革以及政治体制改革,邓小平的许多观点至今仍然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贯彻。简要地说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把民主和法制作为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内涵,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和法制”[2](P224)。第二,不照搬照抄国外政治模式但要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一切文明成果,“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1](P337)。第三,要有政治领导和顶层设计,“政治体制改革要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2](P252)。第四,改革要循序渐进但也要有时间表。如同邓小平对经济发展制定的三步走战略一样,他对政治改革和制度建设也是有时间节点上的大致考虑的,甚至对于一些敏感问题也不回避。例如1987年针对普选问题他就说过:“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人口这么多,地区之间又不平衡,还有这么多民族,高层搞直接选举现在条件还不成熟,首先是文化素质不行。”[2](P242)因此推行普选“要有一个逐步的过渡,要一步一步来。我向一位外国客人讲过,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2](P244)。1992年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又说:“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2](P372)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同样强调“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并将时间节点锁定在2020年,其依据就是邓小平的这句话。总之,邓小平不但强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而且有改革的具体目标和时间表,这些即使从今天的眼光看依然弥足珍贵。

四、从制度建设高度上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

邓小平不仅对传统社会主义体制所存在的弊端进行了清晰的概括,还深入分析了这些弊端产生的历史原因。针对我们党历史上长期存在且危害十分严重的权力过分集中和家长制现象,邓小平指出:“这种现象,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有关。”[1](P329)从中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遗产的双重视角对我们党所存在的制度性问题进行成因分析,在党的重要文献中是极具理论价值的。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虽然邓小平同时提出要肃清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思想影响,但他首先关注的是肃清封建主义思想影响的问题,提出要“要划清社会主义同封建主义的界限”,而且花大量的篇幅讲这个问题。针对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官僚主义、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等等弊端,邓小平分析说:“上面讲到的种种弊端,多少都带有封建主义色彩。封建主义的残余影响当然不止这些。如社会关系中残存的宗法观念、等级观念;上下级关系和干群关系中在身份上的某些不平等现象;公民权利义务观念薄弱;经济领域中的某些‘官工’、‘官商’、‘官农’式的体制和作风;片面强调经济工作中的地区、部门的行政划分和管辖,以至画地为牢,以邻为壑……文化领域中的专制主义作风……对外关系中的闭关锁国、夜郎自大;等等。拿宗法观念来说,‘文化大革命’中,一人当官,鸡犬升天,一人倒霉,株连九族,这类情况曾发展到很严重的程度。甚至现在,任人唯亲、任人唯派的恶劣作风,在有些地区、有些部门、有些单位,还没有得到纠正。一些干部利用职权,非法安排家属亲友进城、就业、提干等现象还很不少。”[1](P334-335)

邓小平的上述分析,可谓十分精辟、中肯、到位,以至30 多年过去了,至今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而且,有些问题还愈演愈烈,发展到了利益固化、裙带关系、贪污腐化、权钱交易、设租寻租、买官卖官、公权涉黑等严重地步。这些问题的产生,虽然有着多方面的社会原因,但中国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封建主义和传统专制政治文化的浸淫,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根源。而要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则更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正像邓小平所看到的:“要彻底解决上述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付出很大的努力。”“我们进行了二十八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封建主义的反动统治和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成功的,彻底的。但是,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个任务,因为我们对它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以后很快转入社会主义革命,所以没有能够完成。现在应该明确提出继续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并在制度上做一系列切实的改革,否则国家和人民还要遭受损失。”[1](P335)

因此,邓小平提出,必须从改革政治制度、推进民主化的高度上,去着手解决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问题。他高瞻远瞩地指出:“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重点是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1](P336)由此,他才提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问题,提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命题,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课题。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邓小平所痛感的“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逐渐不正常,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类家长制现象,不断滋长”的现象,也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封建主义给我们留下的沉重历史包袱。

值得反思的是,目前一些人热衷于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寻找治理国家的灵丹妙药,而对封建思想的影响缺乏应有的警惕,甚至形成了一股文化复古主义的反现代化思潮。我们总是强调要抵御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而较少思考如何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给我们树立了榜样。一方面,邓小平提出要肃清资产阶级思想影响,而且一贯坚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但另一方面,他对封建主义残余的影响予以足够的警惕,甚至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上。早在1980 年,他针对肃清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问题就指出:“对于资本主义、资产阶级思想,当然也要采取科学的态度。前些时候解放军为了进行革命思想的教育,重提‘兴无灭资’的口号,总政治部文件我是看过的,当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问题。现在看来,这个老口号不够全面,也不很准确。有些同志因为没有充分地调查和分析,把我们现行的一些有利于发展生产、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改革,也当作资本主义去批判,这就不对了。”[1](P338)后来,在南方谈话中,他语重心长地批评道:“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2](P372)“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左’。”[2](P375)

邓小平的上述思想,是一以贯之的。我们在学习邓小平理论时,一定要善于领会其精神实质,从而更好地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的现代化。应当认识到,封建主义思想残余是前现代的产物,其政治文化总体上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相悖的。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正确辨明传统与现代的关系。现代化意味着要批判性继承传统,但决不能以前现代性去否定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价值,更不能以封建主义冒充社会主义,以贤能政治取代民主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一定要警惕封建主义余毒借尸还魂,警惕传统政治文化的糟粕换一个概念或形式死灰复燃。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关于肃清封建主义思想影响的论断,当前尤其具有非同寻常的指导作用。

早在1988 年,邓小平就富有远见地指出:“中国正在深化改革,为今后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我们不仅着眼于本世纪,更多是着眼于下个世纪。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不进则退,退是没有出路的。只有深化改革,而且是综合性的改革,才能够保证本世纪内达到小康水平,而且在下个世纪更好地前进。”[2](P268)20 多年前邓小平说的这番话,至今仍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解决的问题十分繁重。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强音,十八届四中全会还将进行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对邓小平同志及其开创的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最好的继承和弘扬!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胡伟.新世纪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与政治学的使命[J].浙江学刊,2004,(1).

[4]胡伟.论政治——中国发展的政治学思考[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6.

[5]胡伟.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政治发展[N].解放日报,201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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