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泉,杨同卫,陈晓阳
(山东大学医学院,山东济南250012)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经济是自然经济形态,在这种经济形态下,家庭是生产和生活的最基本单位,家庭成员间亲密协作,相互扶助,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也多由家庭承担起养老责任。但是,在现代化进程中,由于经济形态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再加上计划生育政策效应的显现,农村家庭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家庭的养老功能和家庭养老方式受到冲击。立足传统,结合新形势,重建切实、高效的农村养老模式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之一。
父慈子孝,父母养育子女,子女赡养父母,是一种环环相扣的反馈模式,是中国传统观念和美德。在这一文化及社会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障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家庭养老即“在家养老”和“子女养老”,劳动能力减退或者丧失的年迈老人,在家庭中依赖子女等晚辈提供的经济资助、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来度过晚年。家庭养老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子女对长辈的孝道为指引,是家庭范围内养老资源的互助和代际交换。
儒家文化把家庭视为神圣的伦理实体,这一神圣实体为家人提供终生性维护与支撑。儒家德性要求父母抚养子女,反过来,成年子女也应该奉养父母。“孝为百善之首”、“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等形象地描绘了儿女赡养老人、孝顺老人的伦理观念。这种以孝文化为指导的家庭养老模式,根深蒂固于国人的思维之中。老年人的生老病死风险全由家庭提供保障,家庭保障的费用支出全部由家庭承担。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呈现出鲜明的城乡二元化特征,农村长期被排除在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农村老人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仍旧是由家庭承担。1987年,本着以家庭保障为主体,集体供养和群众帮助、国家扶持为辅的原则,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开始。由于各种原因,截止2003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仅为5428万人,直至2005年中国农村家庭养老仍占整个养老保障的92%①桂海君:《浅谈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贵州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老年人的生老病死风险几乎由家庭全部承担,老年人也主要从子女身上获取精神和情感慰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任何社会形态的基本构成单位。家庭的基本功能是为家庭成员生理、心理、社会性等方面的健康发展提供一定的环境条件。美国社会学家W·F·奥格本1922年在《社会变迁:关于文化和本性》一书中认为,家庭功能是其在与社会相互作用的运动状态中表现出来的,家庭功能的变迁是技术变迁的结果。就中国的文化和社会背景而言,家庭除了具有本原功能、经济功能、衍生功能之外,还具有保障功能,家庭成员间彼此顾恤、相互扶持,每个家庭都是一个独立的保障系统。至于家庭的结构有不同的分类,最通行的分类方法是按家庭内代际层次及成员间的关系,分为核心家庭、直系家庭和复合家庭。另外,视家庭成员结构是否完整,分为完整家庭与不完整家庭。空巢家庭以及隔代家庭就是当前农村不完整家庭的主要表现。
中国传统观念以多子多福、子孙满堂为幸福。汉代以来,政府大力推行“孝道”,禁止或限制父母、祖父母在世时兄弟分财异居。从唐至明清,这一法律被奉行不替。当然,其严厉程度在明清时代有所降低①王跃生.《华北农村家庭结构变动研究——立足于冀南地区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因此,中国古代社会两代和三代复合家庭较为常见②张国刚.《中国家庭史(五卷本)》,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08页。。
当代以来,由于社会的变迁,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表现为: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结构核心化、小规模家庭类型多样化、家庭老年成员高龄化、代际关系平等化等特征。王跃生依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数据库(1%抽样)计算后得到,核心家庭占家庭结构总数的68.15%,远高于直系家庭(占21.73%)的比重③王跃生.《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另据中国老龄办2012年资料,农村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上升得非常快,达到了38.3%。
大量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是造成农村家庭结构变化的重要原因。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目前我国农民工总数为2.3亿,其中16岁-30岁的占61.6%④赵排风:《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问题研究》,《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有学者最新研究认为,中国劳动力迁移并非是纯粹经济因素驱动的结果,乡村伦理因素在其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中国乡土社会中经商逐利、勤勉耐劳、艰苦奋斗、安分守己、服膺现世等内化于心的劳动伦理,为劳动力迁移提供了强大的内在伦理支撑⑤唐茂华,黄少安:《劳动伦理与中国农村劳动力迁移》,《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另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效应的显现,家庭子女数锐减,农村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结构日益核心化。再有,鉴于两代已婚者共同生活容易产生矛盾的现实,孩子结婚后同父母分家已是普遍现象。
随着农村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的变迁,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也将面临挑战,需要作出适应性的调整。
在传统“家族式”家庭生活中,老人往往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和绝对的权威,家庭职责的重心其实还是在“亲老”上。日常家庭生活的计划都要以老人为中心并要听从老人们的安排。这也就是所谓的“孝”字为先。即使家中老人缺位,也要唯兄长是瞻。但是,随着核心家庭的大量出现,老人在家庭生活中慢慢“消失”了,这种“消失”不仅瓦解了传统家庭的伦理等级秩序,同时也在无形中削弱了老人对家庭生活的影响力与控制力。
随着年轻人获取信息和知识的渠道增多,老年人不再是知识和权威象征,相反,因为老年人不掌握信息时代获取新知识的有效技术和手段,反而落伍于时代。同时,随着非农产业的兴起和发展,终身务农的老年人显然难以适应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技术,显得落后于时代,成为“衰落的一代”。大多数打工者无暇顾及老年父母,没有外出打工的家庭中很多人收入水平较低,一些年轻父母将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子女倾斜,使老人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郑卫东的个案研究得出如下结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改变,以及新的观念的产生,村落家庭规模显著变小,父母家长权威降低,子女的自主性增强。尤其是1990年以来,市场经济逐渐活跃,在村落中间,年老者在家种田务农,年轻人外出搞副业或打工,逐渐形成以年龄为主要标志的新的社会分层。年轻人在经济上有较强的独立性,不愿再将经济收入上缴父母,不愿让父母对自己的经济支出加以规划和管理,父母掌管全部家庭经济的权力变弱。这些老年人年轻时没有积蓄,年老时更无经济收入,加上目前养老保障不到位,杯水车薪,只能依赖儿女养老。他们在村里居住生活条件最差,谈不上老有所养、老有所乐⑥郑卫东:《二十世纪村落家庭结构、家长权威与生育的变动》,《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在传统的农耕社会,家庭成员长期生活在一起,共同耕作、共同劳动。老年人尽管体力衰退,但在指导农耕、操持家务等方面仍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直系家庭和复合家庭是主要的家庭形态。而现时代非农产业的迅速发展和农民进城务工,需要劳动力自由流动,于是结构简单、便于流动的小家庭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中国家庭规模一直呈减少趋势,由父母、子女构成的核心家庭占有较大比例。一般来说,子女与父母在生活上的空间分离不利于子女照料父母,长时间的分离还会削弱父母与子女间的情感联系。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一些精神和文化层面的东西却在逐渐的被遗忘和抛弃,带来子女孝道意识的下降。传统社会中那种要求儿子无条件回报的“孝道”已经让位于当今有条件的回报原则了。
在现在竞争压力很大的社会环境下,很多年轻人没有足够的时间来照顾老人。“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是许多农村老人生活样式的写照。重经济利益,轻血缘关系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人拒绝承担赡养老年人的义务,甚至虐待、遗弃老年人。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在以往的多子女家庭结构中,兄弟姊妹可以轮流照顾父母,可以共同分担养老义务。在某种意义上说,老人可获得的养老资源相对较多。近30年来,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是我国城乡家庭结构变化的重要特征之一。1982年到1990年两次普查之间,家庭户规模从4.3人/户降到3.97人/户,根据1995年中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平均家庭规模降到3.7人,到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家庭平均人口仅为3.32人。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农村整体老龄化程度,比城市高出3%。广大农村地区的未富先老,导致可以获得的养老资源更加紧缺。如今,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开始进入老年,即便在农村也呈现出这一状况。无论是经济来源、生活照料、特别是亲子交往、精神慰藉,他们能从这唯一的孩子身上得到的都是非常有限的。
此外,有研究者指出:与传统社会以长辈为中心和方向的代际关系不同,现代社会代际关系有重心下移的倾向①张再云,魏刚:《代际关系、价值观和家庭养老——关于家庭养老的文化解释》,《西北人口》,2003年第1期。。这一点在当今中国的家庭教育,家庭消费等方面都有所表现。农民希望过上像城里人一样富足、体面的生活,一方面自己打拼,另一方面把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努力为子女创造机会和条件。这样,对后代的过分重视就会相对忽略年迈的老人,造成对老年人的忽视,进而导致在整个家庭消费支出中,用于赡养老人的支出比例下降。
在农村,青壮年人口常年外出打工,势必形成大量家庭形态意义上的空巢家庭和地理位置意义上的留守家庭。此外,随着城镇化进程和中小城市落户政策的放开,很多农村家庭因外出做生意而迁居城镇。而农村老人多眷恋故土,成为空巢家庭和留守家庭。
农村留守和空巢老人增多使得代际之间的生活照顾关系趋于弱化,对老人生活照料的不周到、不周全,势必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张弦在文章中指出:子女外出打工,父母与子女间缺乏感情交流,难免孤单寂寞②张弦:《传统孝道对当代农村家庭养老问题的影响》,《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许多个案调查都发现:老人除了做农活外,其他时间非常空虚,晒太阳打发时间,很少出远门,平时交往最多的人是村内的其他老人。申秋红,肖红波2009年7—8月在劳动力外流量较大的河南省抽取邓州市的3个乡镇作为样本,研究发现:农村留守老人的家庭结构和居住方式出现隔代化和空巢化;农村留守老人承受着下地耕种和照看孙辈的劳动负担;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状况不容乐观;农村留守老人普遍缺乏生活照料;缺乏精神慰藉、孤单寂寞是农村留守老人面对的最大精神问题③申秋红,肖红波:《农村留守老人的社会支持研究》,《南方农业》,2010年第3期。。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和顺是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原则。家庭在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情感维系方面的作用无可替代。在现代社会当吸收家庭养老的合理因素,结合家庭结构变化、经济发展等现实情况,构建出适宜的养老模式。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在中国传统文化下,家庭是人类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单位,家庭是一个具有密切情感接触的团体。强烈的“家族取向”和悠久的“孝道”观念是构建家庭照料支持体系的深厚文化基础。
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家庭养老仍有其独特的优势:首先,家庭养老促进代际交流,给予老年人精神归属感。家庭保留了老年人整个生命历程的印记,“含饴弄孙”是中国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最高理想和最大精神寄托。其次,家庭养老的成本低。家庭养老不需要专门的服务人员和特殊的场地,不存在服务和交易费用支出问题。所以,应该弘扬家庭养老的精髓,秉承子女对父母基于血缘关系的知恩图报、真情回馈的内在精神,积极探索家庭养老的现代化形态。运用褒扬和谴责的舆论监督,从正反两方面引导子女,强化孝顺父母的意识,使“孝”成为一种社会行为准则。
罗楠、张永春以西安市为分析样本研究认为,居家养老是将家庭养老与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优势相结合后实现资源共享的一种新模式。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①罗楠,张永春:《居家养老的优势和政府财政支持优化方案研究——以西安市为分析样本》,《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居家养老模式不仅养老费用低,而且可以满足老人生活与情感需要。这一模式的适宜性和可推广性值得后续研究。
所谓自我养老就是经济自立、生活自理和精神自强。自我养老是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它具有对家庭与社会资源的依赖程度低、主要强调老年人自身资源挖掘和利用。老人及早做好养老经济储备,尽量经济独立,通过老有所为,尽量减少子女的负担,从“被动养老”转化为“主动养老”,培养自信、自立和自强的生活方式。
70岁以下的“年轻老人”,适度的自养劳作有利于劳动者自身的身体健康;可以避免老人的失落感,有助于心理健康;做好“老有所用”,有利于社会财富的积累和高效利用。实际上在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很多依然在从事农业生产,70岁以前多数靠自身劳动,70岁以后才主要靠家庭其他成员的供养。
此外,要鼓励农业劳动者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储蓄,为将来养老做好资金上的准备,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引导老人爱护子女,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帮助子女料理好家务,共建和谐家庭。
需要强调说明的是,本文主张的农村老人自我养老决不是农村养老环境恶化的无奈,而是人均寿命提高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慎重选择,是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的必要补充。
当前农村中的老年群体及即将步入老年的群体,其劳动年龄主要是在集体经济时期度过的,经济积累很少,对子女的依赖程度高。他们又没有任何一种养老保险,因而特别需要社会的关注。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着力解决好农村老年人最需要解决的“养”和“医”的问题,把城乡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起来②杨雅华:《生存权保障的新课题:老年人护理福利之探究》,《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已是必然的趋势③储宇奇:《对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农村经济学》,2013年第10期。。
陕西省榆林市探索推广“邻里互助”养老服务模式,由村委会组织有爱心的妇女成立“邻里互助服务小组”,定期上门给邻居老人开展家政服务。河北省唐山市探索总结出整合医疗资源的医养结合模式、依托村民中心的日托式养老模式、新建社区配备养老设施的养生社区模式、利用专业养老机构延伸服务到社区(村)的连锁经营模式、农村互助养老等五种模式。安徽省合肥市结合新农村建设,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形成村级养老服务活动中心,为农村老人提供较完善的养老服务场所和精神家园。
张广利、林晓兰曾探讨了高龄空巢老人生活照料、疾病医护、精神慰藉等方面的社区照顾体系——社区照顾把家属、朋友、邻里以及各种志愿性组织等非正式关系,视为提供养老照顾的重要方式,希望通过“去机构化”以追求“正常化”的“老有所养”的生活,避免“全控机构”缺乏人性的养老照顾方式,这一思路对于构建农村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有所裨益④张广利,林晓兰:《高龄空巢老人的社区照顾——基于生活质量的视角》,《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8期。。
居家养老作为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适应了现今中国的养老局面。居家养老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服务。居家养老综合利用了各种养老资源,一方面,通过社会化,把老年人养老的成本通过社会——个人保险的形式由社会、个人共担,可减少国家的财政压力和单个家庭承担养老成本的负担。另一方面,老年人居住在家庭中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生活,既符合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以解决老年人精神上的空虚寂寞,从而最大程度地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农村家庭养老问题之所以较之城市家庭养老问题更为棘手,归根结底是因为农村经济落后。农村经济的发展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极其重要的经济基础,家庭、社区和社会养老都不同程度地受制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在家庭养老方面,家庭对老年人的赡养程度取决于子女的经济支付能力;在社区养老方面,农村经济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区养老的实现程度;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经济发展水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基础。
因此,应通过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可支配养老资源,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养老选择。例如,除了发展传统的种植业之外,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靠二、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用产业化的思路增加农民收入,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和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