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伊雯
摘要:石油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及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市场化、国际化的新形势,要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步引入民营、境外资本,优化产权结构,进而增加国有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改革 石油企业 现代企业制度 股权多元化
国企“混改”长期以来是人们高度关注的话题,从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制到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政府目标与企业职权间的冲突、争议、博弈、调整从未停止。但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国企改革并没有触及到国有经济深层次的东西。此轮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打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间的壁垒,对于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决定性意义。
一、石油企业“混改”近况及现实意义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焦点之一,目前已有超过50%的央企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石油企业“混改”近况
2012年5月中国石油签署的《西气东输三线管道项目合资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阻碍民营资本进入的“玻璃门”被打破,中国石油“管网分离”之路逐渐清晰。
2014年3月14日,中国石油宣布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深改组)。
2014年5月13日,中国石油公告董事会决议,出资设立东部管道公司。
2014年9月14日中国石化发布公告,油品销售业务重组引资工作如期完成。重组后,形成一个国有、民营、社会资本混搭的产权结构。
(二)石油企业“混改”现实意义
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国企盈利能力遭遇重创,体制机制问题逐渐显现,迫使改革步伐亟待加快。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资本加入,优化国企股权结构,是让国企焕发活力的强心剂。
1、“混改”有利于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互通有无
民营企业在管理机制上比较灵活、务求实际、贴近市场、勇于创新;而国有企业在资金实力、科研技术上具有优势,民营资本的加入,可使民营与国有之间优势互补。“混改”是特大型国有企业从“管资产”向“管资本”的有益尝试。
2、“混改”有利于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过改革,可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企业管理者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激励机制,改变国企是“铁饭碗”的陈旧思想。
3、“混改”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混改”后,一方面资本为所有股东服务,突出出资人的利益诉求,便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政府与出资人之间形成有效分工,使企业集中精力依靠市场参与国际竞争,逐步提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力。
二、石油企业“混改”存在的问题及挑战
一些民企对石油企业对外开放、吸引投资的做法保持着高度的兴趣,但对实际操作存在顾虑,一直处于观望态度,“且关注慎投入”的思想较强。
(一)合作风险大
从人员管理到资金运作,从企业文化到社会职责,国企与民企之间存在很大差异,需应对融合风险;上游的边际油田和区块,勘探难度大,存在很大的资金风险;国企对外开放的业务是否适合长期发展,民营企业在考量着来自国企的诚意风险。
(二)害怕“半截子”改革
之前,央企及其下属企业开展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直接进行产权改革的很少。石油企业的“混改”,能达到怎样的深度,国资委作为国企管理者,是否能放下身段,是否能放弃自己的利益,都是有待考证的问题。
(三)话语权的缺失
改革后,政府不能派遣官员进入企业管理层,要按照公司制度组建董事会、监事会,在运营中,股东的权益是否能得到充分的体现,民营企业的话语权能否得到充分表达,是民企观望的重点之一。
(四)个别民企蚕食垄断红利
要加强对民营资本准入的监管,“蛋糕”如果不能做大,原来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益将受到影响;如不扩大管理利润而是垄断利润,会导致最终消费者,也就是普通百姓利益的损失。
三、石油企业“混改”的途径及未来发展
石油企业改革势如破竹、任重而道远,综合各方学者、专家声音,在笔者看来,石油企业要成功“混改”,至少要做好以下五点。
(一)坚持阳光法制操作
不论是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员工持股、还是合作经营、合资公司等混改途径,都应阳光操作,坚持信息公开化、评估规范化、竞价制度化、交易平台化的原则,防范和规避国有资产流失。
(二)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要注意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通过市场化途径,确定及规范职业经理人的选聘、考核制度,健全基于企业经营管理绩效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在“混改”的同时,可探索建立员工持股机制,改善“大锅饭”现象。
(三)实行一企一策
石油行业虽涉及国家安全,但并不是每个环节都要高度保密,可对勘探、炼油、销售、管道业务进行梳理、细分,适当向民企、外企开放,国家管控其核心环节即可。在具体实践中,要一企一策,一地一策,分类规划,因地制宜。
(四)政府要摆正位置
政府要充分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干预企业具体经营活动,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决定性作用。可以通过逐步放宽政府定价机制,让市场决定原油开采价、批发价、零售价。“混”与“不混”应由市场主体自愿决定。
(五)要注意循序渐进
中石化成为本轮混改的先行者,但模式不能照搬照抄。现在混改还处于探索阶段,从理论到实践还要经历一定时间的验证、纠错,不能操之过急。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关键时期,更要审时度势、量力而行。
四、结束语
“混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标高远、路途艰难,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私有化,而是国企在推进国家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的一个阶段,是确保国企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倒逼机制。石油企业应抓住“混改”的契机,摒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弊端,充分利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先进经验和理念,不断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为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实现强国强企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参考文献:
[1]周林生,余树华.混合所有制意义在改善国企国资管理[N].南方日报,2014;9;15
[2]徐印州.以发展混合所有制为抓手深化国企改革[N].南方日报,2014;9;1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