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高长峰
遵纪守法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遵纪,二是守法。遵纪就是遵守纪律;守法就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即按照法律的要求办事。遵纪守法还有它的道德内涵,就是把遵纪守法从一个法律问题提升为一个社会道德问题,从而摆脱了法律制度层面的束缚,不再把遵纪守法仅仅当作被强迫服从的要求,而是发自内心肯定遵纪守法是高尚的行为,进而认为遵纪守法是人类理性选择的结果,是善和美的体现。
当前阶段,中国正处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阶段,现代文明与传统理念相互激荡,在遵纪守法问题上也存在情理法三者的博弈,很多人认为情理大于法。但现代社会的发展潮流是法治社会,遵纪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对现代国家建设意义重大。
中国拥有五千年文明,这是中华民族引以为傲的事情。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我们的五千年文明,是人治的五千年,人治思想直到今天仍根深蒂固。
在中国,秦代以前实行的是封建制,秦代以后实行的是郡县制,无论是封建制,还是郡县制,都是人治社会。人治社会治理国家基本方略是德治,维系德治的基本手段一个是血缘,一个是赏罚。《淮南子·齐俗训》有这样一个记载:周建立后,姜子牙被封在齐国,周公被封在鲁国。受封后,姜子牙问周公用何种方略治理鲁国,周公说,尊崇地位高的人,亲近自己的亲属宗族。姜子牙闻言说,鲁国将来会成为弱国。周公反问姜子牙用何种方略治理齐国,姜子牙回答是任用有才能的人,奖励有功劳的人。周公说,这么做,会出现臣子大权独揽的情形,最终会弑君自立。在这里,道出了人治社会的经典治国方略:尊尊亲亲与举贤尚功。
由此可见,人治社会是依靠个人意志的作用来管理政权实行政治统治,主要依靠统治者的个人权威治理国家,为政在人,人存政举,人亡政息。其特征是权力一元化,是一种单向的、自上而下的、等级森严的“线状”控权模式,其最大弊端就在于政治权力缺乏制约,从而滋生专制或腐败。人治的一元化传统及“线状”控权模式是民主宪政的障碍。
人治社会情理大于法。在京剧《赤桑镇》中,包勉贪赃枉法,死在包公铜铡之下,本来是依法办事,但在我国却叫做叫大义灭亲。赤桑镇包公赔情,跟嫂子吴太夫人讲法律不起作用,万般无奈之下包公请嫂子设身处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使嫂子理解,叔嫂和好如初。这成为一段佳话,由古至今广为流传,深入人心。这种人治思想在当代影响依然深远,在中国人的心里根深蒂固。从官员角度看,法治观念淡漠,权力意识膨胀,在制定政策与作决策时独断专行,大权一把抓,财务一支笔,用人一言堂。很多官员相信权大于法,奉行法律虚无主义。我党倡导为人民服务,在一些公务员那里变成了为领导服务,原因是人民决定不了他的前途。作为百姓,只知道听命于领导干部,不去考虑事情的是非曲直,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而是想方设法托关系找人,或是上访、期待清官的出现等等。
几千年的观念要在一朝一夕改变,不现实、也不可能,但必须要一点一滴的去做。如何做?首先就要强化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凡事以法律为先,要有法律思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党员干部中努力形成遵纪守法的氛围,然后向社会各个领域渗透,逐渐摆脱人治思想的束缚。所以说,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可以消弭人治思想的影响。
法治是民主的一种体现,其意义在于:人民是国家真正的主人,而政府不过是人民之仆,执政者是受人民之暂时委托而暂时行使权力,并不是国家真正的主人。正因如此,执政者必须依大众所公认之法律为标准来治理国家,而不能依个人好恶而随意变更治理国家标准。
依法治国关乎一个政权统治的合法性,这个合法性就是政权是否获得了人民的支持。美国《独立宣言》中有这样的话: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过去的一切经验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尚能忍受,人类还是情愿忍受,也不想为申冤而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形式。然而,当始终追求同一目标的一系列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的行为表明政府企图把人民至于专制暴政之下时,人民就有权也有义务去推翻这样的政府,并为其未来的安全提供新的保障。
这一切都表明,政权要合法,就必须获得民众的支持;要获得民众的支持,依法执政是根本。在当代社会,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唯一的治国基本方略。而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依法治官。即便在我国人治社会时期,一些有识之士也认识到了治官的重要性,清人唐甄提出治国富民的关键在于整顿吏治,《潜书》有云:“天下难治,人皆以为民难治也,不知难治者,非民也,官也。”
这说明,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法治官,然后是依法治吏,然后是依法治老百姓。很多官员也讲依法治国,但他们的依法治国是依法治老百姓,至于官员自己则不受法律约束,所以很多落马的官员在悔过的时候,常常说自己不懂法,这是事实。不懂法便会轻视法,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不但使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严重损害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
法律不彰则官德不彰,官德不彰则民风难淳。公职人员的示范效应,对执政党统治合法性的影响也极为重要。在现下我国,公务员队伍是凡进必考,而公务员行业又炙手可热,常常是一个职位有几百人甚至上千人报考,自然是优中选优。因此党员干部越来越成为社会的精英群体。如果精英不遵纪守法,让腐败行为在精英阶层中流行,那么社会上任何平庸之辈都会为自己的一切非法行为找到借口。某市街头一个小偷在偷钱包时,被便衣警察当场擒获,小偷懊恼异常,连称没有得手。原因是在小偷看来,他认为警察会把他的赃款揣进自己的腰包,比自己更无耻。如果整个社会都这么想的话,将会多么可怕,整个社会就会陷入沉渣泛起,鸡鸣狗盗之事层出不穷。
强化党政干部遵纪守法,对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意义重大。它不仅仅是一个践行的问题,更是一个示范的问题。在我国由人治社会转向法治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关注精英集团,关注党政干部队伍,只有这些人依法行事,才会带动整个社会的法治化,使我国真正成为一个法治国家。所以说,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可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这是从党员干部个人层面来看的。《周易》坤卦六三有这样一句话叫“无成有终”,意思是没有成就却得善终。仕途上的升迁与多方面因素有关,工作出色不一定意味着仕途顺利。一个人无论职位高低,在其职业生涯中会遇到各种诱惑、风险、失误等情况,防范风险、平安履职是最重要的,愉快地工作到退休是人生一大幸事。为了职业生涯的平稳发展,要求强化党员干部遵纪守法。
在《论语》中有一个叫“侍坐”故事,在这里孔子的学生曾晳讲了自己的人生追求:“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意思是在暮春三月,穿上春天的衣服,约上五六个情趣相投之人,带上六七个童子,在沂水沐浴,在高坡上临风而立,然后一路唱歌而回。这样的生活,相信是很多人的退休追求,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实现。
为了职业生涯平安,人需要有怕的东西,这种东西就是法律、纪律。据说明太祖朱元璋曾问群臣:“天下何人最快乐?”大家各抒已见,朱元璋听了连连摇头。这时老臣王纲意味深长地说:“臣以为畏法度者最快乐。”朱元璋听后频频点头。“畏法度者最快乐”这一观点非常精辟、深刻,它告诉我们,人是需要有怕的东西的,人需要敬畏法度,只有怕才会有不敢为,才能谨慎行事,确保自己职业生涯的稳定。
《论语·述而》有一句话:“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遇事一定要害怕,害怕后才会积极想办法,把事情做成。“临事而惧、好谋而成”,正是党员干部应该遵循的。但是,现在的一些干部无所畏惧。刑法第383条贪污罪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386条的受贿罪按照贪污罪执行。关于贪污受贿的法律规定,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知道,但仍然有许多人我行我素,还是不怕,原因何在?侥幸心理作祟,一些人对财富的追求到了“虽有轩冕之赏弗能劝,斧钺之威弗能禁”的程度。现在当官是高风险行业,当官与坐牢仅一步之遥,在法律范围内行事安然无忧,越雷池则身陷囹圄。一些人将升官发财作为自己的人生价值,为实现这个价值无所不用其极,但风险无处不在,追逐名利、藐视法律、不遵纪守法,最终的结果就是身败名裂,不得善终。
守法才能平安,平安才能长久,因此遵纪守法是发展职业生涯的前提。
[1]王洁红.淮南子[M].广州出版社,2004.5.
[2]臧知非.论语[M].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