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改革开放后,壮族的社会流动加快,恋爱伦理发生了转型性变迁。壮族青年的择偶方式突破了 “依歌择配”传统,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择偶标准经历了由“门当户对”到注重对方个人条件和经济条件的转变;择偶的空间距离扩大,民族间婚恋增多。
【关键词】社会流动;壮族;恋爱伦理;变迁
在西方,“ethics”(伦理)一词源于希腊文“ethos”,“ethos”的原意是“风俗”、“习惯”、“人格”等。恋爱伦理就是有关恋爱方面的风俗习惯,是异性之间在婚前的求爱和恋爱过程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壮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婚恋习俗。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封闭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被打破,壮族的社会流动日益频繁,大量的农村人口外出打工,经商、求学,他们受到了外界文化的熏陶,在外界文化与民族传统文化的碰撞中,传统的恋爱伦理发生了转型性变迁。
关于壮族婚恋习俗的研究,已有的成果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一是对壮族婚姻仪式的研究,认为壮族婚姻仪式的一般程序包括问亲、定亲和迎娶三个大程序,每个程序又包含有若干小程序。如马永全的研究中就有壮族婚姻从发媒、闯门、踏房门、架桥、定亲、报婚期、发彩、迎娶、进屋、回门的详细阐述。二是对壮族婚恋观变迁的研究,如黄润柏认为壮族青年择偶观和通婚圈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发生了巨大改变。这些研究从民俗学、人类学、社会学等视角对壮族婚恋习俗进行了探讨,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但从伦理学角度对壮族恋爱习俗及其变迁的研究还很缺乏。笔者通过整理前人的研究成果,尝试从择偶方式、择偶标准和择偶范围等几个方面,探讨社会流动语境下壮族恋爱伦理的变迁。
一、择偶方式的变迁
壮族传统婚姻不自主,多数由父母包办。通常孩子长到几岁甚至一两岁,父母便委托媒人寻亲,经媒人问亲,如果双方父母同意,便请人算“八字”,若不相克,即是合命,双方父母选吉日举行定亲仪式。即便是通过唱山歌结识,男女双方情投意合,男方也要请媒人作形式上的求婚,征得双方父母同意。
虽然在壮族传统社会婚姻不能自主,但是恋爱可以自由。壮族青年男女婚前和不落夫家期间有恋爱自由。恋爱自由的主要方式是“依歌择配”,这是在过去壮族青年男女通过对歌相识、相交,传达爱慕之情,从而确定恋爱关系的择偶方式。这种择偶方式,壮族自古就存在,清代《峒溪纤志》一书有关于壮族地区的记载:“有扁歌、担歌以为酬唱,相合即为夫妇”。一般来说,青年男女首先是在集体对歌中选择,钟情某个异性后,也是以歌代言向对方表达爱意。壮族青年所唱的情歌,一般是即编即唱,出口成歌,但无论是歌圩对歌还是野外对歌,一般都按一定的程序来进行。开始先唱“初遇歌”,然后是“赞美歌”,双方有意了,就继续唱“相恋歌”,之后唱“定情歌”,离别时唱“离别歌”。
随着时代的发展,壮族村民的择偶方式发生了变化,“依歌择配”的择偶方式受到了极大冲击甚至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中国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壮族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以及青年人外出读书的机会增多,壮族人摆脱了土地的束缚,社交范围日渐宽广,在传统的血缘、地缘关系之外,建立了一些诸如业缘、学缘、趣缘等新的人际关系网络。社交范围的扩大使壮族青年有了更大结交异性、寻求爱情的渠道。同时,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依歌择配”的择偶方式也受到了现代科技产品的冲击,电话、电视、手机、互联网的普及,年轻人获取婚嫁信息的途径更多,择偶方式也在不断翻新,从电话恋爱到短信恋爱再到网恋,年轻的壮族人已经没有兴趣也没有时间在歌圩上寻找意中人了。于是,传统的“依歌择配”的择偶方式对年轻人的择偶影响越来越少。李素娟等学者2010年在壮族聚居地广西宜州市刘三姐乡中枧屯的调查显示,接受调查的206人中,仅有3人是通过唱歌认识的,占1.5%。
二、择偶标准的转变
20世纪80年代以前,在壮族传统的择偶标准中,门当户对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要素。门当户对要求婚姻当事人的家庭出身和自身条件等互相般配,彼此认同。门当户对作为壮族传统的择偶规范一直制约着人们的择偶行为。解放初期的调查资料表明:1949年以前,“门当户对”是壮族择偶的重要标准,如广西龙胜县龙脊乡的壮族,“一般是富农与中农来往,中农与贫农略有来往,而富农的女儿,与贫农结亲,主要也是因为富农的女儿‘八字不好,无人娶;而贫民因家贫要求过高承担不了耗费只得将就些。”跨越阶层的婚姻是当时壮族人无奈的选择。在壮族传统的择偶标准中,除了首先讲究“门当户对”外,其次是要求对方的人品好、能歌善唱和身体健康等。总之,在壮族传统的择偶标准中,首先考虑“门当户对”,其次才是个人的自身条件。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和不断深入,极大解放了壮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人们的生活状况逐渐改善,改革开放也使人们的发展空间不断扩大,大批壮族人离开家乡到外地打工,与外界的交往机会增加了,促进了与外地文化的交融,这些变化使壮族择偶标准发生了巨大变化,呈现出多元和开放的特征。改革开放以来,壮族择偶标准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对家庭背景的关注度减弱,而对个人条件的期待提升。过去,壮族青年在选择结婚对象时非常讲究“门当户对”,要求双方的家庭出身互相般配。现在,他们较少关注对方的家庭背景,不再把家庭出身和政治背景作为缔结婚姻的重要考量,而是把个人条件作为择偶时重点考虑的因素。在个人条件中,除了人品好、身体健康等传统的择偶标准外,性格、技能和文化程度等也成为重点考虑的条件。首先,人品方面,“勤劳善良又有教养”者是理想的人选,而传统的“老实可靠”型人选,对青年人的吸引力正日渐减弱;其次,身体健康仍然是人们择偶的重要标准,他是承担家庭责任、履行家庭义务的基本条件;再次,对方的性格好和双方脾性相投,也是大多数人择偶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最后,择偶标准出现了从要求对方能说善唱到重视技术、文化层次的变化趋势。endprint
第二,注重对方的家庭经济条件。过去,壮族地区社会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发展落后,社会分化不大,各个家庭在经济条件方面差别很小,因此,年轻人在选择结婚对象时不怎么看重对方的家庭经济条件。然而,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壮族地区的贫富差距逐渐拉大,经济条件对人们的影响越来越大。出于对现实的考虑,现在,大多数壮族青年在选择结婚对象时,都比较关注对方的家庭经济条件。
三、择偶范围的嬗变
在壮族传统社会中,由于受经济、社会、地理及交通等条件的限制,人们的交往圈狭窄,通常只在方圆10公里左右范围内的族人间活动,其婚嫁流动也在近距离的空间中进行。壮族结婚对象,多数是邻近乡村的本民族同龄异性,不与其他民族通婚。本民族、本地人曾是壮族人的择偶标准之一。壮族人认为,除非迫不得已,他们是不会与其他民族通婚。直到解放前,这种近距离的择偶原则在壮族地区还很流行。
20世纪50年代的调查显示,解放前“龙脊壮族很少与十三寨以外的人发生婚姻关系,即有也多是他们认为自己的命苦‘八字太丑,而年达十八至二十岁的女子,本寨实在无人要,就向外寻找对象,嫁给义宁、灵川一带的汉人,或是嫁往附近地区的瑶族,其数量有限……壮族男子也很少娶汉族妇女。” 壮族人甚至把与外族通婚视为畏途,民间俗语称“宁愿守房死,金换不嫁外面人”,他们把在邻近村寨的本民族内择偶视为最理想的婚嫁空间模式。这种近距离的民族内通婚惯例的存续,主要是因为民族间生产和生活方式不同,观念和风俗习惯也存在很大差异,无法相互适应。在一些偏远壮族地区,近距离择偶的状况一直延续到20世纪90年代。在中越边境的靖西县岳镇,壮族“通婚圈限于本镇的约为85%,……90年代之前,通婚圈大多都没有突破岳镇的范围”
改革开放后,和我国其他地方一样,壮族青年外出打工人数逐年增多,社会流动加快,频繁的社会流动使得青年男女有更多的机会自由交往和自由择偶,同时,与外界的交往也使得年轻人的观念发生了改变。这样,壮族青年择偶时对本民族、本地人的期待明显减弱,壮族传统的近距离择偶状况逐渐改变,突破了民族和地域的界限。以广西田林县那善屯为例,自20世纪50-90年代,那善屯嫁在本乡的妇女在全部嫁出妇女中呈下降的趋势,从50年代的86.67%下降到90年代的53.33%。而同一时期嫁到本县其他乡的妇女则上升较快,从50年代的6.67%提高到24%。出嫁到县以外的妇女也逐年增多,从50年代的6.67%上升到22.67%。此外,婚嫁中配偶的民族成分也不再局限于本民族,族际婚姻逐年增多,“目前那善共有族际婚姻15宗,其中娶汉族姑娘为妻者12例,汉族男子入赘者2例,嫁与瑶族男子为妻者1例。” 广西龙胜壮族的调查结果也基本相同,“打工经济使龙脊村的通婚圈逐步扩大,婚配对象可以不论壮、汉、瑶族,而且已经远至桂林、北京、浙江、江苏、贵州、广东、福建等地。”
四、结语
在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安土重迁等主客观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壮族人民长期以来只在狭小的范围内活动,人口流动率很低。20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形成的“民工潮”,波及壮族地区。劳动力流动给壮族村落文化带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打破了壮族社会的静态封闭性,加速了壮族传统文化的嬗变。频繁的社会流动也使富有壮民族特色的传统恋爱伦理发生了转型性变迁。改革开放30多年来,壮族恋爱伦理的变迁主要表现在:择偶方式突破“依歌择配”传统,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择偶标准经历了由“门当户对”到注重对方个人条件和经济条件转变;择偶突破了民族和地域的限制,择偶的空间距离扩大,民族间婚恋增多。
在恋爱伦理的变迁中,我们看到,壮族青年的恋爱观念与时俱进,正朝着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现代婚恋理念发展。我们期望,在社会的不断变迁过程中,壮族的恋爱伦理能够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越来越理性,越来越自主、自由。壮族恋爱伦理的变迁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表现,促进了壮族社会的发展,也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壮族择偶范围的扩大,容易引发婚姻挤压问题,经济社会落后地区的女青年大量远嫁发达地区,而发达地区的女青年却不愿意远嫁落后地区,这样落后地区的男青年难以找到结婚对象,从而出现局部地区大龄男性婚荒现象。一些女青年及其家庭受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择偶时过分强调对方的经济条件,使本已消失了的“买卖婚姻”在一些地区改头换面后重新抬头。此外,“闪婚闪离”、“婚外恋”等现象在壮族社会也时有发生,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伤害。这些现象影响到壮族地区乃至全国的稳定和发展,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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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广西教育厅广西高等学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社会转型中的壮族家庭伦理问题研究”(201203 YB057)。
作者简介:黄雁玲(1972- ),女,广西桂平人,博士,广西民族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伦理学研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