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艳红
为进一步了解妊娠期糖尿病(GDM)的发病原因及危险因素, 作者选取46例GDM患者与44例正常孕妇, 对其临床资料展开对比, 采取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探讨GDM危险因素, 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于2011年8月~2013年8月收治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46例作观察组, 选取同期体检正常孕妇44例作对照组, 将有孕前肥胖症、精神疾病、严重肝肾疾病及高血压家族史等患者排除。
1.2 方法 在孕周为24~28周时对孕妇空腹血糖进行测量,同时展开75 g葡萄糖负荷试验(OGTT)(即使孕妇空腹血糖为正常范围, 仍要尽早展开75 g OGTT)。对两组孕妇年龄、孕前及分娩前体重指数(BMI)、身高、血压进行测定, 详细询问有无既往不良孕产史。将收集的资料详细记录并展开分析。
1.3 判断标准 GDM判断标准为:若孕妇空腹血糖为5.1 mmol/L及以上时, 可直接确诊为GDM;当孕妇空腹血糖为4.4~5.1 mmol/L时展开75 g OGTT, 当试验结果有异常时确诊为 GDM。
1.4 统计学方法 利用统计学软件SPSS17.0展开统计学分析, 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形式表示, 采用t检验。对计数资料展开χ2检验, 危险因素分析采取Logistic回归分析法, 当P<0.05时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孕妇基本临床资料对比 两组孕妇身高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年龄、血压及空腹血糖均显著高于对照组, 孕前BMI、产前BMI显著大于对照组(P<0.05)。具体见表1。对照组既往不良孕产史4例(9.09%), 观察组既往不良孕产史14例(30.43%), 观察组既往不良孕产史比例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
2.2 GDM疾病危险因素Logistic分析 取年龄、既往不良孕产史、孕前BMI、分娩前BMI增长率、血压及空腹血糖为自变量, GDM疾病为因变量, 展开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 年龄、既往不良孕产史、孕前BMI、分娩前BMI增长率是GDM发生的独立危险因素。具体情况见表2。
表1 两组孕妇基本临床资料对比(±s)
表1 两组孕妇基本临床资料对比(±s)
注:两组比较, aP<0.05, bP>0.05
组别 例数 年龄(岁) 身高(m)孕前BMI 产前BMI 舒张压(mmHg)收缩压(mmHg)空腹血糖(mmol/L)对照组 44 29.4±1.3 1.6±0.4 19.6±2.1 25.4±2.7 77.3±3.8 115.3±10.7 4.5±0.4观察组 46 34.3±1.4a 1.6±0.2b 24.3±2.2a 31.2±3.2a 98.2±4.5a 146.8±10.2a 7.3±1.2a
表2 GDM疾病危险因素Logistic分析
GDM属于妊娠期常见内科合并症, 是指在妊娠期首次发现或发生的程度不同的糖耐量异常症状, 且一般在孕期检查时即可检测出来。据统计GDM发病率约为1%~5%[1], 尤其是在高危风险孕妇中发生GDM的几率更大[2]。已有临床实践证实,GDM可导致母婴围产期诸多疾病发生率大幅增加[3], 同时有50%左右的患者可能进展为糖尿病。因此, 研究GDM的危险因素, 在此基础上给予有效防治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研究揭示, 相较于正常孕妇, GDM患者年龄、血压及空腹血糖均相对较高, 孕前BMI、产前BMI更大, 既往不良孕产史比例也更高。通过Logistic回归分析法展开危险因素分析, 可知年龄、既往不良孕产史、孕前BMI、分娩前BMI增长率是GDM发生的独立危险因素, 这与既往研究结果一致。随着孕妇年龄不断升高, 尤其高龄产妇自身发生并发症的几率更大, 同时妊娠对糖尿病的形成有一定促进作用,故而年龄是GDM危险因素之一。Catalano相关研究揭示, 相较于体质正常孕妇而言, 肥胖或超重孕妇出现GDM的几率更高, 孕前BMI、分娩前BMI增长率更大均可导致孕妇发生GDM的可能性大幅增加。同时有研究揭示, 有既往不良孕产史孕妇发生GDM的可能性相较于正常孕妇而言会有显著提高, 如MacNeill等人的相关研究揭示, GDM之后首次妊娠患者再次出现GDM的几率约为35.6%, 同时, 再次妊娠前孕妇体重可作为对GDM再发风险预测的重要指标。
综上所述, 在临床中应高度重视高龄、有既往不良孕产史、孕前BMI与分娩前BMI增长率高等妊娠合并糖尿病独立危险因素, 当发现有这些因素存在时尽早诊断并积极展开早期治疗, 为母婴围产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1]林楠.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微炎性因子与妊娠结局的相关性.中国医师进修杂志, 2013, 36(21):162-163.
[2]刘卫华.妊娠合并糖尿病危险因素的分析及对策研究.武汉:华中科技大学, 2009.
[3]胡翠芬.妊娠合并糖尿病对妊娠结局的影响分析.黑龙江医学,2013, 37(7):12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