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芳
越求越远自由——解读《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中的吉姆
孙 芳
马克·吐温是19世纪美国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他是美国的一面镜子,以敏锐的洞察力和幽默讽刺的语言深刻剖析社会,透过形形色色的大千世界揭露人间真相。威廉·福克纳曾说过:“我认为,马克·吐温是第一个真正的美国作家。”(常耀信,2002)马克·吐温一生笔耕不辍,艰苦创作,留下了许多经典作品,其中《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下文简称《哈克》)是他的代表作,被誉为世界十大名著之一,给世人留下了不朽的精神财富。美国文学大师海明威曾经感赞道:“所有现代美国文学都来自于马克·吐温这部名叫《哈克》的小说……在它前面,或在它之后,都不曾有过与之媲美的作品。”(Hemingway, 1935:22)小说以白人孩子哈克为叙述者,讲述了他和黑奴吉姆沿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追求自由的故事。迈拉·杰伦认为《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是哈克之书,不是吉姆之书(Jehlen, 1999:102)。的确,作为小说的叙述者和主人公,哈克头顶无数光环,引来国内外许多学者的目光。这样一来,吉姆就被顺理成章地配角化了。但是在马克·吐温的匠心独具的笔下,配角黑人吉姆追求自由的过程也是几经波折,历尽坎坷,对小说意义的贡献也不逊于哈克。尽管他有心栽松松不成,费尽千辛万苦难成正果;最后还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最终吉姆得到了主人的赦免,成了自由人。但是他的追求自由的过程是,因为最后得到的自由可谓是天上掉下的馅饼,是来自于主人的恩赐和怜悯,与他自身的努力毫不相干。为什么马克·吐温令笔下的这个“有志者”不能“事竟成”,而是坐享其成?海明威说:“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他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Hemingway, 2007)根据这一“冰山原则”,要理解马克·吐温的用意,首先需要仔细琢磨小说的另外“八分之七”。本文从吉姆的角度出发,围绕吉姆眼中的自由,追寻自由的方式以及追求自由的时代这三个方面,深入探究吉姆的追索历程,揣摸马克·吐温的写作意图。
吉姆对自由的理解是错的。他是个黑人奴隶,一直在沃森小姐家干活。在当时美国南方还没有废除奴隶制的历史条件下,他是没有自由的。他是主人的财产,一切行动由主人支配。他的主人——沃森小姐可谓是全美国对黑人奴隶最好的主人了。沃森小姐给了他许多自由,绝大多数时间吉姆是无事可做的,天气热的时候在树荫下乘凉,天气冷的时候在避风处晒太阳。可是他却认为自己没有自由。他认为不受主人的差使,和家人团聚,在“自由州”生活才是自由。所以当奴隶的生活使他非常不满意,抱怨道:“那个沃森小姐从早到晚挑我的毛病,对我凶的很。”(38)他的思想与当时的社会现实不一致的。他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时刻要从沃森小姐家里逃跑。然而,在当时的制度下,吉姆憧憬中的生活就是真正自由的吗?那样的日子一定能比沃森小姐家的生活幸福吗?很显然吉姆并没有对此进行深入思考和衡量。他叫嚷着要追求自由,其实,他在沃森小姐家的生活还是比较自由的。他的境况与美国作家斯托夫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所描写的黑人汤姆的相比,可谓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首先,他的主人是一位身材弱小的老小姐,非常虔诚的教徒,不管从体力上还是心理上,这位女士都不可能压迫身强体壮的吉姆,更不用说以残忍手段虐待他。吉姆每天做的无非是和沃森小姐一起祷告,替她砍柴做饭,不仅吃喝不愁,还能经常悠闲地打一下午盹。在种族歧视猖獗的时代,对于一个不曾受过教育,没有文化的黑人,能过这样的日子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与当时其他黑人相比,吉姆应该属于“上等公民”。因此,他根本没有逃跑的必要。马克·吐温曾经与斯托夫人为邻,非常敬重这位比他年长24岁的女作家,常常到斯托夫人家里交谈(马克·吐温,2007:141)。他不可能不了解当时黑人奴隶的悲惨生活。然而他特意给吉姆安排了一个比汤姆叔叔强上百倍的生活环境,就是要告诉读者:社会给人们提出了大多数人所达不到的标准,高唱财富和自由之歌,使人坠入梦幻之河。于是社会蒙蔽了许多人的眼睛,包括吉姆。他由于无比羡慕眼白人前富丽堂皇的世界,患上了“缺瓦”综合症。他本来拥有一间漂亮的房子,唯独少了一块瓦。尽管这片瓦丝毫不影响房子保暖、遮雨,吉姆总是会不由自主的去看,去想。从此他便时刻处于极度不满当中,觉得生活痛苦不堪,人云亦云般追求他想象中的自由。正如他和哈克所说的那样:“老小姐对寡妇说她打算把我卖到奥尔良去……我撒腿就溜出来了。”(38)这只是吉姆为自己的逃跑找出的冠冕堂皇的借口。他早就期盼着这天的到来,好让他理直气壮地追寻自由州。其实是社会误导吉姆身在福中不知福,自由就在他身边。在此条件下追求幸福,只能是越追越苦,离现实的自由越来越远。担心被主人卖了出去,会与家人分开,她才跑了出去。不逃跑还不会与家人分开,而逃亡过程却是他离家人越来越远。
错误思想支配下的错误实践一定是错误的。他不仅将错就错,他又选择了错误的路线和错误的方法。吉姆从沃森小姐家逃出后,在杰克逊岛遇到哈克。哈克出来得比吉姆晚一些时候。他偶然得知吉姆正遭到黑奴贩子的疯狂追捕。在沃森小姐家,他最多也只能让沃森一人不高兴。这一出逃,性质发生了变化。他让整个白人世界不高兴,成了过街老鼠。他慌不择路,只想着逃跑,没有考虑如何跑。
首先,他的路线是错误的。吉姆登上哈克的木排一起沿着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期盼着早点到达“自由州”。他一味地憧憬着:“一到自由州就好好攒钱,一个子也不乱花。把钱攒够就到沃森小姐老家附近那个农庄上去,从那儿把老婆赎回来,以后他俩就能一直干活,再把两个孩子也赎回来。”(79)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密西西比河的走向是自北向南一直注入墨西哥湾。而19世纪上半叶奴隶主主要集中在美国南部,再加上当时南方棉花种植园迅猛发展,需要更多黑奴做劳动力。奴隶主们不仅不惜一切代价尽可能多地抓捕本国的黑奴,还从黑非买来黑奴为自己干活儿。这样一来,吉姆一路向南,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在无数次追寻自由失意后,淹没在自己的绝望之中;要么在千百回挣扎失败后,埋葬于奴隶主的压迫之下。吉姆应该北行才有可能摆脱奴隶的命运。然而,在黑奴没有解放之前,吉姆沿着这条错误的路线追寻自由之旅注定会以悲剧收场。他本来所在的地方离北方自由之州不是很远。可是,他顺流而下,却离自由越来越远。
其次,他的方法也是错误的。首先,吉姆选择的方法是逃跑,他不仅没有意识到逃跑策略的错误,甚至还为此沾沾自喜。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黑人中的阿Q。他自以为逃跑就是战胜了主人,自以为在对蓄奴制进行抗争。这种精神胜利法麻醉了吉姆,使他自我陶醉,不能正视现实。事实证明,逃跑不仅没有帮他找到自由,反而又给他套上了一道新的枷锁。由于他逃跑受到通缉,每一个陌生人都成了吉姆潜在的追捕者,“不管是谁,都会把他送回原来的地方领赏金。”(68)他从原来的逃避一个人,变为逃避所有人。这让他每天心惊胆战,畏首畏尾,失去了最起码的人身权利,更不用说他那崇高的自由。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他不惜一切代价。白天哈克和骗子上岸,他们就“用绳子把吉姆的手脚都捆起来,塞进窝棚里”(120),简直把他当作牲口来对待,然而吉姆却欣然接受。没过多久,他实在是忍受不了:“给捆着塞进小窝棚里,实在太无聊,太难熬了。”(140)这种抱怨是必然的。蜷缩在在窝棚里,手脚被勒得红肿麻木的时候,吉姆一定怀念过在沃森小姐家做奴隶的日子。在那里,闲的时候他可以把腿伸得长长的,酣畅地打个盹;忙的时候也可以伸伸懒腰,舒活筋骨。他起码被看作人来对待,拥有身体的自由。为了“自由州”的生活,他愿意任人摆布。骗子“把李尔王的装束给吉姆穿上——那是是用窗帘花布做的长袍,外加用马尾巴做的假发和胡须;然后他朝吉姆脸上、手上、耳朵上、脖子上涂满演戏用的化妆颜料,那是一种难看的灰蓝色,就像个已经淹死八九天的人一样……吉姆觉得挺满意。他说这模样比先前给捆上躺在窝棚里可要强多了”(141)。尽管如此配合,吉姆仍然逃脱不掉任人宰割的命运。骗子念头一转,为了40美元就狠心地把可怜的吉姆卖掉了。在逃跑的一路上,吉姆开始受哈克随意愚弄,后来受骗子的差使摆布,最后受汤姆的胡闹折腾。就这样,他从原来的一个人的奴隶,变为所有人的奴隶。为了追寻他那虚无飘渺的自由,他被折磨得疲惫不堪。
再次,吉姆妄想靠个人力量就能获得自由。他不知道,个人的自由永远都是和集体自由结合在一起的,永远多是与社会现实密不可分的。人格必须借助他人,借助社会来到到自己的目的。孤立的自由和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但是,由于时代特殊,身份特殊,地位特殊,黑人追求自由的道路是何等坎坷。吉姆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把追求自由当作毕生的事业来经营。这需要有周密的计划,以及多人共同的努力。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地下铁路”就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帮助黑人奴隶脱离苦海的拯救工程。他们以接力的方式,一站一站地把美国南方的奴隶护送到加拿大南方。为此许多白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小说中的吉姆不依靠集体和他人的力量。更大程度上是抱着一种侥幸心理独自一人寻找自由,结果处处受挫。从沃森小姐家逃出后,到处躲藏,不但提心吊胆,还饥饿难忍,直到遇到了哈克。“别的东西我又搞不到。”(37)吉姆无奈的告诉哈克说自己多日以来一直以烂草莓充饥。整天饥肠辘辘。“我觉得这会儿我连匹马都能吃下去。”(37)这生活与他在沃森小姐家的生活简直是天壤之别。那时的他,如同一只被动物园里关了多年的山猫。在笼子里不愁吃喝时,总憧憬着逃回山林就能拥有自由。可是当它有机会回到山林时,才知道自己连抓只田鼠填饱肚子都做不到了,更不用说保护自己不受敌害的侵袭。多年的奴隶生活,将吉姆驯化成了一台干活的机器,只有在主人的农场中发挥作用,若置于别处,只是一堆废铜烂铁,发挥不了任何作用。因此,这种情形下,如果没有遇上哈克,吉姆一个人连生存都是难题,何来自由。
与哈克同行,吉姆选错了搭档。首先,吉姆与哈克的目的不同。他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吉姆向往的是没有黑奴压迫的自由州,而哈克期待的是没有束缚的自由王国。乘上哈克的木筏顺流南下,即便哈克有朝一日有可能找到适合他的世界,但是吉姆只会离北方的自由地越漂越远。从这一点来看,哈克的存在反而阻碍了吉姆获得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讲,哈克寻找自由的方式是吉姆脱离自由的方式。其次,作为白人的哈克,体会不到吉姆望得到自由,和家人团聚的心情,甚至还两次差点告发吉姆。所以,他不可能和吉姆站在同一战线并肩作战,这意味着吉姆从头到尾都是在道路上独自挣扎。
其实,追求自由的途径有若干种,每个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对于黑奴而言,至少有三个办法。首先,他们可以联合起来揭竿而起,依靠集体的力量抗争压迫,就算流血牺牲,至少可以获得精神上的解脱。但是从整个小说来看,身材彪悍的黑人吉姆对毛孩子唯命是从,任花甲骗子任意差使,一路上表现出来的唯唯诺诺说明他显然没有以死抗争的决心,他一意孤行,从来没有想过要争取同胞的支持,因此这条路对于吉姆行不通。其次,黑奴可以自强不息挣回尊重。在那个黑暗时代,不是没有这样优秀的黑人。小说中有一处细节不容忽略:“俄亥俄州有个自由黑鬼”,“他穿着天底下最白的衬衫,戴着耀眼的帽子,镇上谁也不如他穿得好;身上还装着一只带金链的金表,手里还拿着根银把儿手杖,那气派简直就是全州的头号老财主”。“人家都说他是个大学里的教授,哪国话都会说,天下的事没有他不懂的。”(23)这是哈克的父亲醉酒后吐露的真言。字里行间充满了他这位白人对黑人才能的嫉妒。不管贫富贵贱,不管肤色黑白,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从黑人教授身上我们看到了美国梦的真谛。然而吉姆从未受过教育,靠知识改变命运这扇门也向他关闭了。基于现实的考虑,吉姆应该通过最后一条途径获得幸福——尽心尽力赢得信任,知足常乐,享受现实中的自由。吉姆虽没有过人的胆识和才智,但是他勤劳又善良。他可以勤勤恳恳在沃森小姐家干活儿,用真诚来打动主人,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价值远远超过了黑奴贩子肯出的“八百美元”。赢得沃森小姐充分信任后,她也许会不断地给他更多的自由,并允许他经常去附近那个农庄上看望妻子和儿子。这才是吉姆最为现实的也是最容易得来的自由。但是,天堂有路他不走,地狱无门他偏投。自由既属于联合抗争者,也属于自立更生者,还属于理性勤奋者,但它绝不属于独自蛮干者,也不属于盲目冲动者,更不属于摇尾乞怜者。
吉姆这位胸怀大志满心欢喜追求自由的吉姆事与愿违,没有靠个人奋斗实现理想的原因除了主观局限性——吉姆以错误的理解和错误的方式追求自由,还包括历史局限性——“杰克逊时代”限制了吉姆理想的实现。小说写的是1826—1845年之事,也就是一般人所说的杰克逊(总统)时代(有人把杰克逊时代界定为1828—1848年)(许汝祉,2000)。关于这个时代是否可靠,是否能赋予吉姆自由,小说中有符号的暗示。吉姆和哈克在一个小岛上不期而遇。它是马克·吐温虚构的一个孤岛,取名为“杰克逊”岛,而故事所依托的的背景正是“杰克逊时代”。这看似巧合却不无寓意。小说中的一处细节似乎在暗示着当时的人们对“杰克逊”这个时代的错误憧憬。“吉姆,这可真好,”我(哈克)说“我哪儿也不去了,就呆在这儿。”(43)他们以为到了“杰克逊”就到了天堂,找到了家,找到了归宿,找到了依托。但是,这只是一个飘渺的虚幻,很快哈克就打探到奴隶贩子正朝这里赶来追捕吉姆。他们不得已落荒而逃,虚幻的泡影随之破灭。马克·吐温对“杰克逊时代”的戏讽还可以在其成名作《卡拉维拉斯县的跳蛙》中得到印证。他将一只主人用来赌钱的小叭儿狗取名为“安德鲁·杰克逊”——美国第七任总统(1829—1837),它在关键时刻会使出死咬对手后腿的绝招让主人屡屡赢钱。后来“安德鲁·杰克逊”遇到了一条没有后腿的对手,因施展不了招术而丧命,令主人输得一干二净。可见,不管是名为“杰克逊”的岛,还是名为“杰克逊”的狗,都只能给人短暂的慰籍,而不是长远的依托。人们把自己的命运和未来交给“杰克逊”是显然是不可靠的。对于杰克逊时代的分析,小查尔斯·G·塞勒斯认为,1815年后的美国社会是向资本主义过渡的转型期。市场机制使美国社会完全陷入富人和穷人、城市和农村、商业和农业的两极格局中。与此同时,市场也带来了各方面的变革,并随之兴起了19世纪美国资产阶级的文化模式,如禁欲、个人奋斗和以物质财富的多少作为衡量个人成功的标准等(Charles,1991)。戈登·S·伍德指出,杰克逊时期的民主骚动主要源于普通美国人的商业野心,他们一昧追求个人财富,是对国父们倡导的精英主义的彻底背叛(Gorden, 1991)。如何最大化追求财富?当时,最有效的途径便是最大化榨取黑人奴隶的劳动力。在那个到处攀比财富的过渡年代,贪婪无度的庄园主舍不得放走身强力壮的中年黑奴吉姆。在他们眼中,吉姆就是生产力,就是财富,就是将他们推向更成功的的助力。因此,黑奴贩子无论如何也要抓到吉姆,奴隶主们无论如何也要从贩子手中抢到吉姆。废奴制一天不到来,吉姆无论如何得不到自由。
在小说最后,天上真的掉下了馅饼——“沃森小姐两个月前死了。她留下遗嘱,说要恢复他(吉姆)的自由”(260)。虽踏破铁鞋无觅处,却得来全不费工夫。仆人不义但主人却仁。可见,马克·吐温对于吉姆追求自由所作出的努力是否定的。吉姆不该逃跑,逃跑的最大收获不是挣得自由,而是证明自己一错再错。历经艰难险阻追求不成,还是主人的赦免给了他自由。马克·吐温以此告诉当时所有为争取自由而奋斗的人们:人皆有梦,人皆寻梦;追寻自由之梦本无过错,但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由既掌握在自己手中,也由社会所操纵,尤其在特定历史环境下。个人的努力必须符合时代的要求,必须得到时代的允许。若与时代背道而驰,只是以卵击石。
马克·吐温之所以安排吉姆违背社会规律追求自由,是为了批判当时的社会令千千万万渴望自由而又不知如何争取自由之人感到无奈,而这些人为争取自由的种种诧异的做法为让马克·吐温感到无奈,并对他们表示深深的理解和同情。马克思曾说过,“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1995)换句话说,人是具体的、社会的,与现实生活分不开。人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可以解释的,都被打上了社会关系的烙印。因此是社会关系决定了人的社会属性。吉姆也不例外。醉翁之意不在酒,马克·吐温要昭示人们:事情虽是吉姆做的,但是错误是社会犯的。
首先,吉姆之所以不能认识自由的真谛,误解自由,不是因为他天生愚笨,而是由于社会制度偷走了他的智慧。从意识到自己深色皮肤的与众不同的那刻起,他们就不指望自己聪明。因为反人性的蓄奴制使无数黑人饱受歧视。从小就被灌输了一个概念,即黑人全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他们自然不会对自己有太大的期望值。根据罗森塔尔效应,他们将永远头脑简单下去。更残酷的是,他们又被剥夺了后天变聪明的机会。后天的教育和培养是决定人们智力水平的主要因素。可是黑人孩子从小就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他们大多数人的父母都是被迫分居两地,在不同的奴隶主家干活。小说中吉姆和妻子便是如此。这使得黑人孩子根本过不了正常的家庭生活,得不到父母双方同时的呵护,这对他们的性格和心理的发展都极其不利;他们更得不到应有的教育。不管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对于他们来说都只是遥不可及的梦。因此,他们只有数量上的成长,没有质量上的发展。他们从小奴隶变成中年奴隶,最后作为老奴隶在他奉献一生的庄园上悄无声息地死去,没有葬礼,没有哭泣,甚至连个刻有自己名字的墓碑都不配得到。但是几乎没有人从小奴隶成长为政治家或教育家等更为显赫的大人物。因为社会制度使敏锐分析、灵活推理、深邃思索对于他们成为了不可能。我们又怎能奢求一个多年为奴的吉姆去思考和理解自由呢?
其次,吉姆之所以选择了错误的路线和方法,很大程度上是被逼无奈,是在强大的外界力量和残酷的社会现实之下慌不择路而做出的决定。他本可以北上寻求自由。而作为一个在逃的奴隶,在那个年代中,如果再被抓回去,手脚砍断是屡见不鲜。为了避人耳目,不留下蛛丝马迹,吉姆如果沿着河岸往北走,就会被狗顺着气味很快追上。另外,他身无分文,连吃饱饭都成问题,更坐不起北上的汽船。不得已他只能任木排载着他顺流南下,水流快他则快,水流慢他则慢。他以为逃离镇上人的追捕就是驶向自由,却不知南方有更多更残忍的人们已经布下天罗地网,虎视眈眈等待着和吉姆一样的黑奴自投罗网。他本可以等事情搞清楚之后再决定是留是走。但是,外面关于同胞们被买卖、压迫的骇人听闻的事件铺天盖地,吉姆时时刻刻精神紧张,因此当从主人的只言片语中听得自己有可能被卖掉之后,他才不假思索仓皇而逃。他本可以依靠集体的力量寻求自由。纵观历史,一个种族或民族获得自由独立和解放,最有效手段是在集体中通过集体的智慧和一致努力来达到这一目标。这一点可以为故事发生后的一个多世纪马丁·路德·金所领导的美国黑人运动所证明。但是由于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吉姆根本不懂集体的意义和重要性。在蓄奴制下,身单力孤的他如同汪洋中的一叶扁舟,任狂风蹂躏,暴雨吹打。要实现自由,吉姆需要的是一群和他有共同目标,为了同一事业而奋斗的人。只有集体获得解放,个人才能获得自由。任何孤军奋战的行为都只是飞蛾扑火。
总之,是社会阻碍他认识自由,是社会恐吓他逃离现实,是社会纵容他随波逐流,是时代剥夺了他的自由。人的力量在强大的社会面前是渺小的。吉姆仅仅是社会不幸的产物。
马克·吐温让吉姆经历无数挫折仍然追求自由失败,是为了给他足够的时间来证明自己的错,以此告诫当时身份、地位和能力与梦想及其不相称的人们不要盲目卷入杰克逊时代的主流。而戏剧化地安排吉姆最终因主人的赦免而获得自由,是为了说明做梦的人很多,寻梦的人也不少,追梦本来没有错,但必须得到社会的允许。一些人在一些时候可以实现一些梦,而不是所有人在所有时候实现所有梦。只有那些理想依托现实,方法遵照规律,行为符合时代的人通过努力才有可能实现梦想;而那些理想超越现实,方法违背规律,行为背离时代的人做再多努力也只能是黄粱美梦一场空。
注解【Notes】
[1]以上凡出自马克·吐温《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引文,均出自贾文浩,贾文渊译,北京燕山出版社于2000出版,下文只标注页码,不再另注。
常耀信:《美国文学简史》,南开大学出版杜2002年版。
[美]马克·吐温:《马克·吐温自传》,谢森译,长江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
[美]马克·吐温:《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董衡巽选编,中国文联出版社2007年版。
许汝祉:《译序》,载[美]马克·吐温:《哈克贝里·芬历险记》,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
Charles G. Sellers, Jr.,The Market Revolution, Jacksonian America, 1515-1846
.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Ernest Hemingway.Death in the Afternoon
. Vintage; New Ed, 2007. Gorden.S. Wood.The radicalism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1991.Hemingway, Ernest.Green Hills of Africa
. New York: Scribner's, 1935. Jehlen, Myra.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Mark Twain". Forrest G. Robinson.Banned in Concord: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and Classic American Literature
.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Mark Twain.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 Harper Collins. 2010.作品【Works Cited】
孙芳,武汉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领域为外国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