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平
[摘 要]人物志是地方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料收集、志稿编纂、内容审核的难度较大。本文结合自身修志实践,同时广泛考察各地已出版志书,就人物简介的设置与编纂、人物收录范围和标准、人物传的行文、“以事系人”、人物资料的搜集和审核等人物志编纂中的五大问题,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二轮修志 ; 人物志
人物志历来是地方志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在旧志中表现得尤其突出。清代著名方志学家章学诚曾说“邑志尤重人物”,把人物志看作“志中之志”、“书中之髓”。随手翻开一部旧志,都会发现人物志篇幅一般要占到整部志书篇幅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所以常有“古来方志半人物”的说法。在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中,人物志的篇幅占比虽然不比旧志,但由于人物篇的重要性、独特性和敏感性,篇幅仍然居全志前列,而编纂者在收集资料、编纂志稿,特别是志稿审核过程中投入的时间、精力和用心程度,也许都是志书成书过程中最多、最重的。
由于人物志与其他部类在资料收集、志稿编纂和内容审核上存在诸多差异,又考虑到人物志多有臧否,而多数以断代志形式出现的二轮志书收录的人物或者过世不久,或者尚健在人世,并且还发挥着很大的影响力,政治性和敏感性尤胜其他部类。这些都带来了人物志编纂中不可回避、亟待解决的一系列问题,事实上,已面世的相当部分二轮志书的人物志并不尽如人意。
一、关于人物简介的设置与编纂
在二轮修志中,人物志普遍分为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名录(表)三部分,三部分各有分工、各有侧重,人物传记述已过世的有影响人物,以人物简介、人物名录(表)的形式反映在世人物。这在中指组印发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作了明确,并对记述在世人物的内容提出了质量要求。但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操作层面,对人物简介的设置仍然存在较多的争议和众多的实际问题。
旧志编纂中,始终恪守“生不立传”这一重要原则,在首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中,绝大多数志书增设了人物名录(表),少部分设置了人物简介,主要收录本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在外工作的本籍高级别领导干部的简历、荣誉。对以录、表集约形式大量反映一地精英的人物名录(表),理论界普遍均能接受;但对人物简介,则认为存在变相为生人立传的嫌疑,而且人物简介多收录党政领导干部的任职简历,文字枯燥,无法凸显人物的业绩、技艺、操行。至于“今天是座上宾,明天可能成为阶下囚”这一很多人担心的问题,很多已出志书已经着了道。某地一部志书已进入出版程序,正拟开机印刷,突然发现有位简介人物被媒体爆料遭纪委双规,于是赶紧删除相关内容。编纂部门还额手相庆:要是已经开机印刷,哪该如何是好?
虽然也有很多人认为人物简介为志书记述人物开辟了一条新路,但对此问题,我仍然取传统的意见,志书编纂当然要创新、发展,但如横排竖写、越境不书、生不立传、述而不论等重要原则却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志将不志”,而是另外一种别的什么书体了。
诚然,二轮修志需要注重以人为本,需要记述人、反映人,通过志书的记述,反映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各级领导干部在推动一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并不是非得通过人物简介这一形式入志,更合适的无疑是采用“以事系人、人随事出”的方式,在相关的篇章中,在事物发展过程的记述中予以体现,如此,还可以跳出人物简介成为领导干部专属篇章的窠臼。如经济部类可以写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政治部类可以写相关领域的杰出人物,写高瞻远瞩、心系百姓的领导干部,文化部类可以写一地的艺术家、医卫专家、教育能手、体坛健儿。二轮志书普遍新设的“精神文明建设”篇,则可以出现各类精神文明建设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既见事也见人。但遗憾的是,现在已出的二轮修志成果中,“以事系人”难得一见,多为“见事不见人”,这反倒是需要加强的。
退一步说,如果非得设置人物简介,那这部分如何更好记述、编纂又是个问题。一方面,必须严格收录标准,党政官员、知识分子、模范人物,各选取怎样的人物,必须统一标准,严格掌握。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控人物简介篇幅和人选人物。对市、县志而言,人物简介如收录本地主要党政负责人,则属于尺度过宽,而且政治部类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组成人员均单设名录(表),如再简介就重复了。另一方面,从记述角度来说,人物简介主要略记人物履历及主要事迹,不求面面俱到,更不能将人物的所在单位等附属信息写得过多过细。记述语言必须客观真实、恰如其分,不溢美,不修饰,不夸大。
二、关于收录范围和标准
人物志编纂,历来容易出现的偏颇是重官轻民,重影响力大的名家巨子,轻名不见经传却又享誉民间的小人物。这一问题,在二轮修志已出的成果中体现得也很典型。
党政领导干部、各行业领域的名人名家,有时不单在当地,可能在全省、全国乃至更大范围内发挥影响力和辐射力,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无疑比较突出,收入人物志理所应当,无可厚非。但同样不能忽视的是,平民百姓中不乏情操高洁、技艺超群、造福一方也名扬一方的人物,一定程度上,他们比部分业绩平庸的官员更值得入志。事实上,对普通人物关注得越多,越见地方文化底蕴的深厚。修志者的“志德”很大程度正体现于此,埋没这些平民英雄,是修志人的失责。作为全国二轮修志试点的《邗江县志》在这方面确实发挥了很好的典范作用,该志人物篇除为53人立传外,还设置了英烈表、能人巧匠名录等各类名录(表),收录人物多达4230人(次)。此外在各篇中还设置了随文人物简介,对各行各业有影响,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在世人物,采用人从文出,随文附简介的方法,记载了种植能手、企业主、医技高手、宗教人士等共30人。更多的采用了以事系人法,在叙事中表现人物在事物发展中的开拓和带头作用。除了记载个体人物,志稿中还记载了5户“十佳文明户”,既树立了典型,又弘扬了新风。更难能可贵的是,该志专设《能人巧匠》节,记载了60多位能人巧匠,其中有厨师、理发师、民间医师、雕刻工艺师等,多为“小人物”。纵观全志,字里行间自始至终活跃着人的身影,他们组成了一幅绚丽多姿的人物画卷,让读者看到了一个人杰地灵的邗江。同时,也使志书有了灵魂,有了血肉,增加了可读性,发挥了教化育人的作用。
必须说明的是,该志的随文人物简介,与其他志书人物篇中的人物简介有着诸多不同:首先是收录范围完全跳出了人物简介似乎“官员专属”的窠臼,在写法上也着重于表现人物在相关领域的专长和贡献,而不是常见的简历式。语言更生动、形象更突出,如果说对人物篇中设置人物简介,我持否定的态度,那对这种随文人物简介,我则持相对欢迎的态度:志书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创新,是应更加突出和追求“以人为本”理念,而这个“人”,应更多定位在普通大众。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正是通过普通大众体现的。
人物志的收录范围中,一个原本很重要的类型在二轮修志中被广泛弱化,甚至被完全抛弃,那就是负面人物。入志人物当然主要是正面人物、先进模范人物,但对有害于国家和人民的突出的反面人物,也要适当选取典型代表入志。这在旧志是一个通例,在首轮修志中也很常见,首轮修志的名志《绍兴市志》人物卷概述即云“为劣迹昭著者立传,则旨在警策后世”。《沙洲县志》也给投靠日军,横行乡里,并捕杀新四军战士和群众数十人,双手沾满人民鲜血的大汉奸杨春华立传记述,这丝毫没有降低志书的价值,反而为《沙洲县志》后来获得全国新编地方志优秀成果一等奖加分不少。但在二轮修志中,也许是笔者目力所限,迄今仅发现湖北省《远安县志》收录了宜昌远林集团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刘云金、该县交通局原局长朱德友两位有代表性的反面人物进入人物志。这不能不说是个很大的遗憾。跳出人物志,很多志书在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涉及犯罪分子概率较高的篇章中,以事系人写到相关人物,也大多以“姓+某某”的形式出现,而不出示全名。如果非说这也是“以人为本”,是不是太牵强了些。
志书的生命和价值在记录真实的历史,这点人物志并不是例外。
三、关于人物传的行文
地方志书常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体裁,“传”这一体裁主要就体现在人物传中。由于使用体裁的差异,人物传和其他专业志在行文上既有着严谨、朴实、简洁、流畅等共性,又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区别主要在人物传的内容和相应的表达方式。《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二十一条明确:“人物传记述传主的生卒年月、籍贯(出生地)、主要经历、典型事迹、个性特征、社会评价等。”有别于专业志的记事,人物志重在写人。记事重在交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和起因、经过、结果,而写人则要写清传主的生平,特别是凸显他的主要业绩、技艺、操行。在确保真实性、可信性的前提下,还要有一定的生动性、可读性,使人物形象生动、有血有肉、富于感染力。可以说,人物志是综合性志书中最可读、最耐读的部分。《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列出的六大要素中的“典型事迹”、“个性特征”,需要运用描写这一其他篇目中基本不涉及的表达方式,来刻画人物的精神风貌,凸显人物的独特个性。另外,除了“社会评价”,人物传还允许有适量的、恰如其分的评价性语言,在“述而不论”的志书中,更是特殊的例外。而人物传最常用的记述表达方式,也不乏突破“以时间为序”模式,而根据人物特点适当运用倒叙、插叙、补叙等叙述方式的例子。
但志书的人物传和作为文学样式的人物传记,在行文上又明显不同,人物传的生动、形象、细节都必须建立在严格尊重事实的基础之上,不能用文艺手法来“创作”,要严格区分志书人物传与文艺作品人物的界限和写法。作为文学的人物传记可通过适当的推理虚构故事情节,运用夸张手法来丰富和完善人物的形象,志书人物传则只能利用真实存在的人物事迹,通过巧妙的布局谋篇来实现感染人的目的,虽然要讲究一点文采,但总体语言风格仍旧是朴实、严谨、准确的。
要抓住人物的个性和特征,传达出传主的独特风貌,必须下功夫作深入的采访和调查研究,所谓“七分采三分写”。只要选材精当,事迹感人,文笔精炼,意韵深厚,就会使人物形象跃然纸上。河北省《三河市志》的符懋垄传记符“历经武功12载,深得通臂拳之妙,内功、硬功均达到了超凡脱俗的程度。”一次,符回乡突遇一头500多公斤的牛脱缰冲向人群,眼看就要发生人命大祸,符见状“一个箭步避开牛角迎牛而上,抡起铁砂掌,对着牛肩颈处猛力劈去。强悍的惊牛遭此一击,原地转了三个圈,‘扑通一声倒地,七窍流血而死。”这一段文字简练、质朴、生动,人物呼之欲出。人物传要以写业绩为主,写人物经历是次要的。有人认为业绩要大事不遗,琐事从略,但在我看来,大事不遗没错,却不能忽略某些看似琐屑之事的独特价值。《张家港市志》收录了郭守朴、陈嘉栋两位著名中医,原稿主要写了传主的生平和他们在医学上的贡献,但总感觉人物不饱满,后来从传主亲友处了解到不少诊治案例,择其要写入志稿,人物马上就“活”了起来。
不少志书的人物传都对上轮修志缺漏的重要人物作了补遗处理,还有一些地方的二轮志书为通合古今的通志,在记述到古代人物时,常会遇到如何处理旧志材料的问题。其一是内容,对旧志的内容往往不加分析、甄别,旧志人物传中错讹之处并不鲜见,有些甚至凭简单的生活常识即可辨识。某部志书写一人物,写他唱歌时游鱼跃出水面、鸟儿飞至船头,这种传奇式的旧志内容无疑应该摒除,其他的相关内容也应作仔细考证审核,确认无误后方能入志。其二是语言,常见生吞活剥原有志文造成半文半白现象。不少志书都把使用现代语体文写在凡例上,但到了人物传,似乎就可以搞一下特殊化。现代语体文是《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对志书语言的基本要求,必须严格遵守,使用旧志内容,都务必把它转化成现代人容易接受、更易于理解的现代语体文。首轮《北京志》的人物传涉及古人众多,引用古籍非常普遍,但毫无文白杂糅的情况,这点上堪为表率。
四、关于“以事系人”
由于志书编纂必须遵守“生不立传”的原则,对在世人物的处理往往采用“以事系人”法。所谓“以事系人”,顾名思义,也即在记述事件的过程中写人。这是志书写人的传统做法,旧志如是,新志亦然。1981年9月,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成立之后,曾先后发出《关于新县志编修方案的建议》、《关于新编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建议》,两个建议均要求对不便立传人物采用“以事系人”。董一博先生说:“必须书记者,一般在记事中解决。”在当时修志组织、体例、方案规划尚不完备的情况下,各级方志工作者就已经执行这一基本原则,不少地方还将“以事系人”列入志书凡例。1985年4月《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明确:“在世人物不立传,凡在世人物确有可记述的事迹,应在有关篇章节目之中予以记录。”1997年5月《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十三条强调:“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在世人物的突出事迹以事系人入志。”直至2008《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出台,首次明确可通过人物简介和人物名录(表)来记生人,但还是非常强调“以事系人、人随事出”的重要性。可遗憾的是,虽然多数志书都强调“以事系人”的作用,甚至大多把它列为凡例,但实际上体现得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大力加强。
首先,修志者必须真正认识到以事系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应该看到,以事系人法既能解决生人入志问题,更能改变很多志书“见事不见人、见物不见人”的缺憾。修志者要清楚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所谓“以人为本”,首先就要突出人在改造自然社会中的作用。恩格斯说:“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志书把那些曾经活跃在历史舞台上的各种各样人物的事迹如实地记载下来,才能更好反映历史本来的面目。人们通过阅读志稿,看到历史上不同时期各个阶层的代表人物有声有色的表演,不仅能了解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脉络,而且从中可以受到启迪,得到教益。
其次,掌握必要的以事系人的技巧。一是思路上打开,志书五大部类均可以以事系人,而不能把以事系人仅局限在常见的文化部类。《张家港市志》在自然部类的“灾害性天气”节记1997年8月19日台风灾害时,写到了为抢救群众和集体财产,献出宝贵生命的共产党员陈留忠。经济部类的“税务管理”节写到了因个体工商户徐美琴提出税收听证申请要求,从而举行了全市首次税收听证会。社会部类介绍“种养名品”写到了多位特色名品的饲养人,如种植河阳山茶的下岗职工陈保英、种植葡萄的农民徐卫东等人。所有这些,既是珍贵的史料,更让不少看似平常普通的市民进入了志书,增加了志书的“人本”味道。二是需要更广泛地收集资料,在叙事中增加对“人”的敏感性。比如人口卷中可以关注百岁老人、新婚新育的典型,城乡建设卷中可以关注为城市建设做出卓越贡献的建设者和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市民代表,综合经济管理卷可以关注第一个个体工商户、第一个私营业主,卫生卷中可以关注抗击非典一线的医护英雄……如此,则志书以事系人的深度、广度都可以兼顾到,志书必然能因人而“活”,同时也让更多的平民典型入志,名载史册。
五、关于人物资料的收集及审核
古人说:“修志所难者人物耳。”其最难者莫过于人物资料的搜集及审核,这点只要参与过志书编纂,特别是人物志编纂的人,都会感触颇深。由于人物志涉及人物多,本籍外籍人物、境内境外人物分布广而散,可以参考的现有文献往往又比较少,故而资料搜集常常需要广泛发动社会的力量进行,组织难度较大。加上人物志的独特性、敏感性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如何考证、鉴别搜集到的资料,去伪存真,严防以假充真,以讹传讹,造成不良影响,就显得非常必要,其难度也显而易见。
对人物资料的搜集,范围可拓宽,待编纂的时候,可标准从严。考虑到人物资料的分布特性,资料搜集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一是以政府发文形式向各承编部门征集,这是绝大多数地方都会采用的方法。由于不少政府部门掌握有本条线、本部门的各类人物信息,有的还建立了相关信息库,因此向他们征集条线、部门性人物资料非常管用,如向民政局征集革命烈士,向工会组织征集各类先进模范人物,向教育、卫生、科技等部门征集高级知识分子,等等。二是利用报刊网络向社会征集。考虑到人物志的特殊性,《张家港市志》在启动编纂之处,即在《张家港日报》先后两次刊登整版的《关于征集<张家港市志>人物、著述类资料的启事》,请有关部门、知情者、家属、亲友提供相关资料或线索,并把征集启事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发布。虽然实践证明,此举效果并不是太理想,但还是搜集到了部分人物资料和线索。三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向本人或家属征集。对在外地工作的本籍知名人物,由于不可能一一亲访,主要即通过此途径搜集资料。四是查阅地方档案文献。在搜集《张家港市志》人物资料时,《张家港人在海外》、《天南地北张家港人》等已出版书籍,档案、图书、博物馆等部门的家乡名人资料,都提供了不少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五是调查走访知情人物。应该看到,由于人物资料搜集发动面广,社会影响大,在很大程度上对宣传地方志工作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这不能不说是意外的收获。
入志资料的审核,是保证志稿质量的重要一环,对于人物资料则更加必要和重要。首先,每一位编纂者对已搜集到的人物资料,都要持审慎的态度,务必不唯书、不唯上、不唯人(哪怕是本人)。其次,要有一套相对完善的、可操作的审核方法。一是编辑部内部审核。这是人物资料审核的基础性工作,可通过多方资料互证,人物自然属性资料、社会属性资料等的常识判断进行。这方面,浙江省平阳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林顺道的《方志资料审核论稿》一书在实践和理论上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总结。二是承编部门审核。主要是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供的人物资料(主要是名录资料)进行认真复核。三是入志人物本人或亲属审核。立传或简介人物由于入志内容较多,事涉敏感处较多,这关不可省略。四是入志人物所在单位审核。对入志的领导干部,《张家港市志》均发函给人物所在单位或相关组织部门,请其对相关资料审核把关。五是地方文史专家审核。人物志编纂和审核,引进专家参与,运用他们的专业特长来找错纠谬,已被很多志书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做法。最后,无论何种层面,所有的审核意见,特别是修改意见都必须有相关人员或单位的签名、盖章,并做存档处理。
只要各个环节都用心抓牢做实,则作为“修志至难”的人物志一定编成精品佳作,为整部志书增辉添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