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系统分析了营改增政策通过其产生的结构调整效应以及资源配置优化效应等,所具有的各种现实与潜在的意义。并且进一步指出,营改增不仅影响宏观经济层面,也会影响到财税体制,并通过财税体制改革牵动一场全面的改革。
关键词:营改增;经济发展;财税改革
一、“营改增”的涵义
“营改增”是属于中国经济建设中的颇具中国特色的经济词汇。长期以来,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处于并行状态,这为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许多麻烦。因此,用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自2012年元旦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率先进行“营改增”试点工作。紧接着该项工作从上海市扩展至北京、天津、广东等十多个省市。这是继2009年实施增值税转型后在税制领域的又一项重大改革。“营改增”对于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对于我们现行的财税制度提供改革的动力。
二、“营改增”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意义
1.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从微观层面来说,“营改增”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等。从宏观层面来看,“营改增”对经济总量产生影响:其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其二是为部分行业带来了税负降低的优势,形成减税效应。这两者结合起来影响和带动了投资、消费和出口的增长,进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
具体来分析:首先,“营改增”的实施,避免了重复征税,并且许多增值税的税率较之前的税率低,为企业减轻了税负负担;其次,这些减税行为产生的良好的经济影响:“营改增”后,进项税从不能抵扣变为允许抵扣,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营改增”后,许多生产企业纷纷采用服务外包经营方式,转变了经营方式;“营改增”后,缴纳的是增值税并同时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许多服务部门从母体企业分离出来;“营改增”后,许多税率降低,保护了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2.“营改增”的结构调整效应
“营改增”具有结构调整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实施“营改增”后,许多企业精细了产业分工和加深了专业协作。许多企业的主业和辅业得到有效分离,这样主业得到加强,提高了核心竞争力;辅业同时也可以做大。提高了产业层次,加强了产业的内外部融合。
(2)需求结构得到调整
长期以来,我国需求结构失衡,其中主要是投资和消费的失衡。“营改增”后,首先企业税负减低,进而引发整个行业的整体性税负减免,这样就调整和改善了我国的需求结构。
(3)出口结构得到优化
我国目前出口结构中,工业制成品档次偏低、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偏低、服务贸易水平偏低。“营改增”后,有利于提高服务贸易的比重和水平,生产性服务业会得到大力发展,提升我国服务行业的整体竞争力,进而使得出口结构获得优化。
三、“营改增”促进财税体制的全面改革
“营改增”属于结构性减税,它不同于全面性减税。它是同时具有减税和优化税收收入结构的双重效果,因此它产生的功效,会超越宏观经济运行层面而延伸至财税体制改革领域。
1.推动了地方主体税种以及地方税体系的重建
“营改增”实施之前,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中半数以上是营业税收入。随着“营改增”的逐步推进,作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的营业税将逐步被增值税取代,这对于地方政府会产生巨大的冲击,进而会引发矛盾。依据我国“十二五规划”,最迟到2015年,“营改增”将全面覆盖我国所有地区和所有行业,这就要求地方主体税种以及地方财政收支要发生新变化,必须要重建地方主体税种以及地方税制体系,重构地方财政收支格局。
2.尽快建立直接税体系
截至2012年,全部税收收入中,增值税收入占39.%,营业税收入占15.6%。“营改增”后,增值税收入将升至50%以上,这不利于税收收入体系布局的均衡性,财政风险将加大。因此,在进行“营改增”改革的同时,要尽量做到“扩围不增”。这就要求加快建立直接税体系,增加直接税会相应降低间接税的比重,这是现代税制体系的要求,也是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3.重构分税制财政体制
我国目前财政体制实行的是分税制财政体制。分税制的财政体制要求增值税收入在中央和地方之间以75:25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税收入则是60:40的比例进行分配。“营改增”后,营业税收入将全部作为增值税纳入税收系统。原有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基于归属关系建立起来,若归属关系格局发生变化,那么分配比例就会随之发生变化。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和行政关系的重新界定和调整,会影响分税制财政体制,即分税制财政体制也要进行相应改革。
4.引发全面财税体制改革
由于财税职能和财税体制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它的运行范围遍及政府职能、政府部门和政府的活动。因此,财税体制的牵一发而动全身,仅“营改增”一项改革的影响不仅仅会影响财税领域范围内,同时还会触及经济体制改革,直至社会、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的改革。意味着,“营改增”作为即将开始的全面性改革的导火线,将带动和引发财税体制改革、甚至是全面改革。
综上所述,鉴于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经济已经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我们要抓住“营改增”这一难得的契机,对中国现行税制体系做结构性的重大调整。
参考文献:
[1]贾康.为何我国营业税要改征增值税[N].中国财经报,2011(06).
[2]高培勇.尽快启动直接税改革-由收入分配问题引发的思考涉外税务,2011(1)
[3]李建人.增值税的转型与转型中的增值税[J].财经问题研究,2010(02).
作者简介:顾敏芝(1980.7- ),单位: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称: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