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4-10-22 14:34曹建斌
科技与创新 2014年17期
关键词:廉租房保障性住房

曹建斌

摘 要:对长治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供业内人士参考。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土地供应;配套设施

中图分类号:F29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35(2014)17-0130-01

近几年,长治市始终致力于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本着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经济、实惠、安全舒适”的原则,不断加大投资力度,逐步建成了以“柏后经济适用房”小区为代表的样板性安居工程,先后共安置了6 140户1万余人,为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继续发展和帮助部分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 长治市保障性建设住房的现状

近年来,长治市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通过科学部署、强化管理、完善机制、创新思路等途径,形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强大合力。2012—2013年,全市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8 814套,共计4 346 890 m2。2014年,省政府下达了我市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任务为: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0 455套。截至7月底,我市已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3 207套,共计1 080 600 m2,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4.56%.

2 我市保障性建设住房存在的管理问题

2.1 体制不顺,住房保障工作任务重

由于住房保障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需要与国土、建设、规划、水电、广电、民政等多个部门沟通和协调,但现有机构单位级别和人员编制不确定,经费来源无保障。随着国家对住房保障工作的不断加强,各级政府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在不断加重。受体制和单位级别限制的影响,各项协调工作难以开展,消耗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导致很难保证能够完成当年各项住房保障工作的指标。

2.2 缺乏科学、合理、超前的发展规划

由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起步晚、起点低、投资规模小,因此,社会效益不明显。我市没有专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制订统一、科学、合理和超前的发展规划,造成了保障性住房小区周边市政公用设施不配套,没有相应的菜市场、幼儿园、医院、学校等基础设施,使保障性住房成为了远离城市中心的“贫民区”,建成的保障小区得不到群众的完全认可。

2.3 土地供应储备不足

由于城市发展没有统一的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没有在土地规划方面得到优先的安排和计划。同时,随着城市化的逐步推进,可利用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再加上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难度的加大,致使征地成本增加,可利用的土地空间越来越小。虽然对城市棚户区和旧城的改造可以取得相应的土地,但这会导致征地拆迁费用的进一步增加。经济建设、招商引资,建厂开发等使用了大量土地,进一步导致了保障房建设用地的不足。

2.4 相关政策、法则不配套及宣传不到位

国家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为了改善低收入家庭及困难群众的居住环境,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扩大内需,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惠民工程。但目前各地乃至全国都处在探索阶段,没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各地执行的标准也不统一,一些新生事物还在观察和发展之中,比如各地执行限价房的标准都不统一,社会资源参与保障房建设管理的扶持政策也不配套,参加保障房建设的积极性因没有相关政策支持而没有被充分调动,同时,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也因工作任务繁重而被忽视,大多数居民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不甚了解。

3 对策和建议

3.1 以政府为主导,落实土地供应

目前,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出现了“瓶颈”,给经济房、廉租房的“落地”带来了困难,我市现已落实的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明显不足。为此,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创新流程、扩大增量、用足存量,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落实,缓解当前保障性住房供不应求的矛盾,尽可能满足老百姓的住房需求。

3.2 科学选点,合理布局

出于对造价的考虑,目前我市经济房、廉租房建设的选址大多在城郊结合部。各级政府虽然为群众解决了住房困难,但随之而来的上班、上学、购物、就医等方面的问题却得不到解决。建议各级政府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在交通相对方便、配套相对齐全的区域建设保障性住房。

3.3 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

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确保住房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建议政府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成立组织、协调住房保障工作的专门机构,确保住房基金等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销售/租赁—再投入”滚动开发的良性循环轨道。总体上按照“先申请、后建设,以需定产,短期内动态平衡,滚动开发,分步实施”的模式,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速度,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

3.4 建立健全双轨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轨监督机制。建立廉租房申请对象收入审核机制,由各级政府组织房管、街道、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监察部门等组成监督小组实施监督。同时,进一步健全廉租房申请审核制度、公示公告制度、网上备查制度;完善一户一档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在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协助下,由政府租赁房主管部门组织专人,在申请人中抽取一定的比例进行社区调查和入户调查;建立健全相应的住房法律法规,加大各种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3.5 设立保障房建设发展基金

应形成多元化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和多样化的需求满足途径。建议形成政府出资建设、社会参与建设、没收、回购置换、社会捐赠等多元化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同时,建立建设资金统筹安排机制,设立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基金。

参考文献

[1]龚高健,张燕清.推进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的路径选择[J].发展研究,2011(03).

[2]郁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思考[J].上海房地,2011(08).

〔编辑:王霞〕

Situation Construction of Affordable Housing in Changzhi City,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Cao Jianbin

Abstract: Changzhi City, construction of affordable housing situation and the problems in depth and proposed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for the industry reference.

Key words: affordable housing; affordable housing; land supply; fac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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