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远鹏
摘 要:城市路灯建设是民生工程的重要部分,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城市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以某市为例进行分析,说明了该市的路灯建设与管理现状,找出了当前该市路灯建设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深入思考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路灯;建设;管理;问题分析;思考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这给城市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一些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中路灯的建设和管理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对城市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何更好地发展和建设城市路灯成为了人们关心的问题。下面结合某市为例对此进行讨论分析。
2 当前该市路灯建设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建设方面
(1)建设市场混乱
近年来,路灯设施一直作为道路工程的配套工程进行设计、施工,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的路灯配套建设都由项目总包单位自行组织设备采购及施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资质管理分类中没有路灯专项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因此,存在着路灯設施建设市场混乱,施工企业缺乏相应资质,普遍存在施工质量差、遗留隐患多等现象;另外,缺少专业部门的衔接,造成纳入专业部门管理困难。
(2)路灯设施灯型繁杂多样,影响城市整体景观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州市路灯已达到150多种,灯杆颜色也多种多样。虽然在建设时注意到了按道路等级、河道等级、不同功能区的照明要求采用不同灯型,但忽略了这些河道、功能区道路都是城市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许多地方如交叉口等出现两种以上灯型,在立交桥上甚至可以看到四种灯型,大约有50条道路“一路一灯”。这种状况不但造成视觉混乱、变化频繁,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城市整体景观,也给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3)缺乏路灯设施的专项统一规划
当前路灯设施是作为道路的附属设施进行建设的,没有专项规划。在建设时,往往由建设单位随同道路建设一路一定灯型,分年度实施的道路随灯具的发展和更新,灯型确定也不尽相同。专项规划的缺失造成没有一个统一的审批机构。随着多元化投资建设的发展,工程项目日渐增多,灯型也就日趋繁多。另外,专项规划的缺失还造成路灯设施随同道路的拓宽改造重复建设,严重浪费建设资金。
2.2 管理方面
由于各种产权的设施分头管理,缺少统一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使路灯设施被盗窃、损毁现象严重,许多设施功能得不到正常发挥,社会反响强烈。
(1)当前路灯设施多头管理的现状,造成百姓反映问题难、解决问题难。小区路灯有的是该市路灯处管理,有的是开发商,还有一部分是原来的联合建房或集资建房企业;道路路灯也要分清是路灯处负责管理的既有设施,或企业产道路配套设施,还是建设单位在建尚未交接的设施。
(2)设施的管理上存在空白区。许多项目建成后未移交专业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又缺乏力量进行管理,造成部分设施的损毁及不能正常运行;还有一些企业产小区路灯配套设施,因企业的消亡而年久失修,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便。
(3)设施的多头管理现状不利于政府部门监管。不论从城市环境的发展角度,还是从改善人民生活的角度,政府部门都在尽心竭力地思考提高设施管理水平的方法和途径,尽可能地延伸监管范围,提高管理水平。但作为一个超大型城市,各类照明设施的分布及权属现状,给政府的监管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
3 该市路灯建设与管理现状问题分析
3.1 管理方面
(1)缺乏全市路灯设施专项统一规划,设施的建设与更新改造缺乏统一的指导和依据。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城市应对包括城市道路功能照明、城市夜景景观照明、城市光环境建设和绿色照明的推广应用作出专项规划,以指导建设,方便管理,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2)缺乏强有力的立法保障。当前该市的路灯设施管理办法滞后,一直沿用1985年制定的条例规定,二十多年来,该规定未作与时俱进的修改,不适用于当前大规模的路灯设施建设、管理与发展趋势,亟须重新修订。
(3)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指导。当前该市尚未出台路灯设施建设管理地方标准,路灯管理部门虽然有自己的行业标准,但在当前多元化投资建设的形势下很难得到推广和应用,各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和验收时很难做到与路灯建设运行标准一致。
3.2 体制方面
(1)管理体制不顺,管理工作不到位。该市的路灯设施行业管理部门为市路灯处,而作为地方事业单位的市路灯处由电力公司代管,市财政直接核定路灯设施的运行经费。在工作中,对路灯管理部门缺少强有力的制约,一些管理工作难以到位。
(2)政府与企业的权责分工不清。一些民营企业参与路灯设施建设与养管,其企业行为在城市基础设施养管中的作用与诚信度有待考验。在企业经营不善的情况下所造成的社会问题,政府该如何解决?企业经营期间是否能够享有电价补贴等政策也亟待研究。
(3)多头管理,矛盾丛生。城市功能照明、景观照明分口管理,而功能照明又分别由市路灯处、道桥处、开发企业等不同部门管理,在建设管理上存在种种弊端。
4 对该市路灯建设与管理的思考
4.1 理顺管理体制
该市路灯处为地方单位,负责城市的基础设施行业管理。其代管单位电力公司为企业,不具有政府职能,市路灯处对它而言,仅仅是一个大的用户。在路灯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中,市电力公司无法直接进行介入和控制。因此,应将责、权、利统一,将市路灯处划归地方管理,与道桥、排水等设施管理实行同样模式。也可将其作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直属单位,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统一的计划管理、业务指导与考核。
4.2 加强立法
制定相关技术规范,为路灯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和技术保障。
4.3 制定并严格执行路灯设施统一规划
指导路灯设施建设与更新改造。
规划部门应尽快编制广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从城市的整体考虑,分析交通路网体系,确立该市总体照明的规划布局体系,从照明水平、外观风格及品质、节能环保等各方面加以规划控制。分级分类规划路灯的建设,保障与城市环境协调一致。
4.4 探讨城市建设新理念
倡导城市管理简单化,营造城市基础设施整体景观,便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对于城市道路上的照明设施不应过分强调外观效果,应以简洁、统一为建设原则,突出其夜间照明功能。除风情区、大型广场、商业区等特殊区域外,尽可能推行设施简单化、统一化理念,使全市路灯设施具有整体性、一致性。
4.5 推进路灯设施养护管理市场化进程
降低运行维护成本,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提高设施养护管理水平。参照桥梁景观照明设施等养护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尝试路灯设施养管的市场化途径。可选择一些小区、商业区或风情区作为试点,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与实力的企业承担养管任务,以广告权收益或其他方式作为资金筹措渠道,通过加强日常的考核与监督实现设施管理目标。
4.6 加大政府监管力度
逐步推行行业归口管理,实现路灯设施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
5 结语
总而言之,城市路灯建设是城市经济发展的保证,严格地做好这项工作是政府重要的任务。我们要想提高城市路灯建设和管理的质量,就要仔细分析实际情况,从而找到其中存在的问题,结合问题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由细处把握每一个环节的控制措施,这样才能更好地完善城市路灯建设与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顾勇.浅析城市路灯的建设与管理[J].经济视野,2013, (24).
[2] 彭少锋,汤国春.城市路灯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科技与生活,2012,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