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妻”“卖妻”

2014-10-21 01:28臧小艳
学理论·下 2014年9期
关键词:人性

臧小艳

摘 要: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描写“典妻”、“卖妻”之俗的作品并不多见,比较著名的有许杰的《赌徒吉顺》、柔石的《为奴隶的母亲》和罗淑的《生人妻》三篇。生活是文学艺术的唯一源泉,中国现代小说中的这种非常态的婚姻形式主要出现在我国南方地区,反映了在双半社会物质生活极度贫困的中国农村,广大农人的生存境遇,中国的人性遭受践踏,女性的命运发人深思。

关键词:典妻;卖妻;婚姻叙事;人性

中图分类号:I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7-0123-02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婚姻的一般概念是指,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与爱情无关,两人以永久生活为目的的结合;它的法律意义是指配偶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或者伴侣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可见,婚姻之俗自古就有,在我国婚姻法不够健全的时代,婚姻主要是一种地方习俗,是两性关系在当时社会的一种被认可。在我国也出现过多种形式的婚姻形式,而“典妻”、“卖妻”这种民间习俗流行于我国南方地区,具有极强的地方性,是不为大众所认可的一种非常态的婚姻形式。

一、非常态的婚姻叙事

“典妻”、“卖妻”,一个隐晦于民间穷困家庭的契约婚制,且普遍存在于中国广大偏远农村。中国社会有句古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子嗣的延承在中国式家庭中有着特殊的意义,在中国家庭的发展中,家的扩大是以父系单方发展为原则的,父子关系是主轴,夫妻关系只是配轴。这就决定了“子”的延续在家庭中是第一位的,“子”的意义大于“妻”的意义,“母凭子贵”,母亲的地位取决于自己的儿子,为了子嗣的延续,“典妻”、“卖妻”这种非常态的婚姻形式就成为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现象,它是封建社会贫困家庭所选择的一种生存方式,虽然是非人道的,却是贫困家庭的无奈之举。面对这一民族陋习,不同的作家依据自己所处的社会位置、社会环境和生存地域的不同以及在创作中所采取的叙事模式的不同,展开了对这一题材不同的挖掘。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以“典妻”、“卖妻”为内容且产生过较大影响的小说数量不多,比较著名的有许杰的《赌徒吉顺》、柔石的《为奴隶的母亲》和罗淑的《生人妻》三篇。他们注目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中国农村,展示了中国农村穷困家庭物质的极度匮乏,生活的拮据困境,作者寄情于中国古老大地上为无尽的苦难所浸泡的劳苦大众,把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血和泪,屈辱与挣扎一一展现于读者面前,为他们的不幸遭遇高呼呐喊,希望用人道主义唤醒国民的意识,使其从沉睡中醒过来,从愚昧中走出来。

二、物质的匮乏,生活的困顿

20世纪上半叶是中国社会大震荡、大变动、大发展的时期。这是中华民族由封建专制走向民族独立的过程。近代中国经受了战争与革命的双重洗礼,外国帝国主义的侵略严重影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特别是1937年开始的日本帝国主义的全面侵华战争使中国的经济损失十分巨大。侵略者们恣意蹂躏中华同胞,摧残中华文明,把中华大地破坏得支离破碎,把中华民族推向了一个水深火热的时代,整个中华大地满目疮痍,陷入极度贫困的境地,中华儿女也因战争与饥饿而失去亲人,家庭破碎。敏感的中国现代文学作家们,将他们的笔触伸向农村,展现中国的贫困与落后,希望以此唤醒国民。

中国现代文学自鲁迅开始的“乡土小说”致力于“苦”的显性视角,多取材于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尤其是“下层社会的不幸”,以“揭出病苦”的内在逻辑,这正揭示了“在人性丑恶的交易里暴露出礼教文化的虚伪”[1]。有人说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是在双半社会的中国农村,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在许杰的《赌徒吉顺》中,作者采用细腻的笔触,细致描写了吉顺在典妻时的思想摆动;当吉顺把钱输光时,想起了文辅让他把妻子典给陈哲生这件事时,在金钱和荣誉之间他做了选择,最后做出了典妻的决定,卑屈地到城里求文辅,当文辅和陈哲生讨价时,吉顺的良心与黑心也曾发生激烈撞击,他想到了自己“卑污羞辱,无可忏悔的恶行”,给妻子带来的厄运,但这一切抵不过金钱的诱惑。吉顺的一切心理、行为皆围绕金钱而排斥人伦道德法则来展开。柔石的《为奴隶的母亲》塑造了春宝娘这个被出典给秀才作为传宗接代工具的奴隶母亲形象。“作者笔下的母亲是一个奴隶,这是一个连奴隶生活都过不稳当的奴隶;作者笔下的奴隶是一个母亲,这是一个连母爱的感情都被剥夺的母亲”[2]。“卖草的女人”是罗淑为中国现代小说人物画廊贡献的新的角色,她是短篇小说《生人妻》的女主人公,与丈夫生活在四川沱江上游山区,她是一位纯朴、善良、勤劳的山野农妇,曾天真地幻想凭着辛勤的劳作和坚忍的吃苦便可维持生计。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原本她和丈夫也有几亩薄田和一幢平房,可是随着生活的日益凋落,苛捐杂税纷至沓来,他们的生活也随之枯竭,田产和房屋没有了,只剩下两把镰刀和一间被人遗弃的破窝棚,不得已只能靠割草卖草为生,他们也曾期望用自己的汗水来求得生存,可是天不佑人,他们那点唯一的可怜的生存愿望也破灭了,草卖不出去了,谋生的路被堵死了。不得已,为了活着,她丈夫只好横下一条心把她卖给人人见了要吐唾沫的瘦鬼胡大,她也反抗过,可是那点反抗太无力了,终不能改变自己被卖的命运。

在有着几千年封建历史的中国,男性是社会的轴心,女人的生命、生活都围绕男人而转,男人是天,是地,是女人的依靠,但在中国现代“典妻”、“卖妻”题材的作品中,男性的力量显得那样苍白无力,在极度贫困的社会境遇中,生活难以维系,又以何支撑家庭,只能用妻子换得生存的权利。而作为社会最底层的像春宝娘、卖草女人、吉顺妻这样的劳动妇女的命运是可想而知的。典妻卖妻作为一种地方“文化”,其深层动力更多的是阶级的、经济的压迫,而根源则是农民的贫穷,是农夫被逼迫而有的无奈,如果男性也可典卖,几位农夫怕就会也典卖自己了。

三、女性的屈辱,人性的扭曲

毛泽东指出:“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在一方面促使中国封建社会解体,促使中国发生了资本主义因素,把一个封建社会变成了一个半封建的社会;但是在另一方面它们又残酷地统治了中国,把一个独立的中国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中国。”[3]近代中国从鸦片战争开始,就陷入一种畸形的社会形态,外有帝国主义的侵略,内有本国封建主义联合压榨,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广大儿女,不仅饱受封建主义的压迫,而且还要承受来自外敌的蹂躏。

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对女性有着残酷的压迫与束缚,“男尊女卑、夫为妻纲、三从四德”等封建伦理道德、等级制度始终压迫着广大的劳动妇女,女性向来只是作为“物”,作为“工具”而不是作为人而存在。女人向来没有争取到做人的权利,在近现代中国的农村大地,女性的命运更是岌岌可危,面对困顿的生活,丈夫无力保护妻子,在妻子与生存面前,选择了生存,妻子只能成为个人生存的工具,被无情地典出、卖出。

在中国现代文学中,“典妻”、“卖妻”只是故事展开的一个诱因,许杰紧紧地抓住吉顺急欲得到赌资而不顾人伦大礼将妻子典卖的线索,特别展示了他在典妻时的心理摆动,在这里作者不仅仅展示了农村经济的凋敝和农民生活的贫困,更主要的是展现了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农村农民心理、精神上受到的强烈冲击和畸形变化,以及由此导致的人性扭曲。柔石也展示了春宝娘深受封建婚姻制度的迫害,被逼成为一个生育工具,一方面她要承受骨肉分离之苦,另一方面剥削阶级的经济剥削和人身压迫使她陷入永无尽头的精神折磨,因为生活所困,被典,忍受无尽的凌辱与摧残。当得知春宝生病了,妇人一直牵挂着,精神上极度忧心竭虑,一天天地黄瘦下去了。“典妻”典卖了她的身体,但作为母亲的人性却永远泯灭不了。这段描写将作为一个母亲最基本的权利——照顾生病的孩子,春宝娘却享有不了,冷静地叙述中贯穿了对自然人性被抑制者的极大的人道关怀。罗淑的小说延承了许杰、柔石小说中对被侮辱被损害者的悲苦命运的描述,揭示了造成这一社会悲剧的原因,并有了新的发现。他不仅展现了农村的困苦和农民的不幸,还展示了人物的另一侧面——反抗。但是这种个人的反抗也许是不自觉、无意识的。

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是支离破碎的,在这块大地上的中国人民也是困顿不堪的,鲁迅说过:“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4]在这样的社会,女性的命运更富悲剧性,女性不但做不了奴隶,连做牛马自己寻草吃的机会也没有,而作为女性的拥有者,男性则显得太过无能和麻木,中国人的人性都在遭受践踏,与此同时,广大的中国农民又显得是那样的愚昧与麻木。中国现代文学家们用他们的笔不仅在展示中国农村的落后,更加希望振起国民的斗志,争取做人的权利。

参考文献:

[1]赵江荣.乡土文学的“大题目”——略论20年代乡土文学讨普迅的继承[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

[2]杨静涛.20世纪20—30年代“典妻”题材小说的主题延革[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09(6).

[3]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30.

[4]鲁迅.坟[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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