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立斌/王 旭
(1.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2.国土资源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重点实验室,北京 101149;3.河北省地矿局探矿技术研究院,燕郊 065201)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扩大内需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也是重大的结构调整…把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消费决定需求,从而决定生产,引导生产方式的转变,有什么样的消费(需求)市场,就会催生什么样的供给(生产)动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消费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能动作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消费不仅是一种个人行为,而且是社会进步的调节器。经济社会的发展,使人们更加强调生产的速度和数量,对分配和消费环节的反补缺乏有效的分析与评估。作为一个人均自然资源相对匮乏的人口大国,中国经济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资源环境压力,因此,消费生态化必然成为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的重要路径,成为建设“两型”社会的现实选择。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就是要从根本上变革工业文明时代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建立基于生态化的制度制约。所谓消费生态化,是指对自然生态结构、功能无害(或较少有害)的消费方式,是在满足人的合理需求基础上、以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为前提的一种可持续的消费方式。它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价值导向和实践取向。生态化消费方式是建立在对地球资源蕴藏、环境容量、生态承载力有限性的科学认识之上,不是对前工业文明时代“原生态型”和“生态维护型”消费方式的简单认同与回归,而是对工业文明时代生态破坏或反生态型消费方式的扬弃与超越。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消费生态化的特征在于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在利用自然的同时不突破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
消费生态化要求人类的消费水平既要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又要与自然的生态平衡相协调。从西方发达国家半个多世纪的实践看,围绕刺激消费进行制度设计尽管是主流,但顾及消费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关系已成为消费制度创新的趋势。推进消费生态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正确导向,是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现实选择。以消费生态化引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探求资源环境约束的突破路径,进而促进生产方式的转变,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空间。
研究表明,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将增加2%。城镇化对中国自然资源消耗的驱动作用,主要缘于收入增加引致的消费规模扩大与消费模式改变。
城镇化进程中,一方面,农村居民转移到城镇居住,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要求其减少自给性消费,提高商品性消费的支出比例,不仅对衣、食、住、行等基础需求的商品性消费比例提升,对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以及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出,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村居民可从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的生产活动中获得更高的收入,改善农村基本建设,从而刺激消费的增长。第三,城镇化有效拉动了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的投资规模,带动相关商品销售规模的较快增长。此外,城镇化加快了物资资本和人力资本在农村与城市之间的流动,促进了城乡市场的统一和对接,城镇文化的多元性促进农村居民消费观念逐步现代化、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从而促进消费总量的增加。
以生态足迹衡量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与消耗,《中国生态足迹报告2012》给出了中国大陆省份的人均生态足迹与城镇化率的对应关系(如图1)。中国人均生态足迹总体上与城镇化发展水平相一致,这隐含着,未来一段时间内,城镇化依旧驱动资源需求与消耗的增长。
图1 中国大陆省份人均生态足迹与城镇化率的关系
人类的消费行为具有明显的发展阶段依赖性。中国的消费模式可以归纳为三类:发达模式、过渡模式、生存模式(图2)。在三类模式中,居住和食物消费均是区域消费生态足迹的主要来源,但贡献程度不同。发达模式的特征是非物质化的服务消费在生态足迹中占重要的地位。目前,北京的消费生态足迹正朝发达模式演进;西藏的消费生态足迹是生存模式的代表,其特点是生态足迹主要来自食物消费,其次来自居住;河南的消费生态足迹是过渡模式的代表,其特点是生态足迹主要来自居住消费,其次来自食品消费,服务在生态足迹中的贡献相对有限。目前,中国大部分省份的消费属于此类模式。
中国城镇化过程伴随着不断增长的基础设施、能源和自然资源需求,对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形成挑战。从资源的最终需求来源看,中国38%的生态足迹缘于固定资产投资,这一数据是中国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中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折射。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人口结构的变动将会导致能源消费量的增加,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前提下,一个农村居民转变为城市居民,能源消费量将增加1085.26千克标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也面临着来自交通网线、基础设施占地与能耗方面日益增长的挑战。人们逐渐由重实物消费转为物质消费和服务消费并重,由生存型消费转为发展型消费。在未来较长时间内能源消费和碳排放量都将会增加。
消费是经济运行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既是经济运行的目的和结果,又是经济运行的动力和前提。历史经验表明: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取决于市场的需要,而“一切需要的最终调节者是消费者的需要”。消费是靠大量物质资料来支撑的,而这些物质资料无不来自于自然,这就必然加快资源的消耗。“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是以GDP为导向、经济快速发展下形成的消费模式。传统消费模式对物质消费的片面追求,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也使消费需求不能得到有效的满足,限制了人的全面发展,是不可持续的消费模式。不可持续的消费方式同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方式具有直接关系。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是以不合理的消费模式为支撑的,改变不合理的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也要以消费模式的转变为条件。同时,实现消费模式的转变也必须以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前提。在经济发展中,要尽可能减少单位产品的资源消耗强度和能源消耗强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废弃物产生。充分认识生产力演进中消费对于生产的能动作用,选择合理的消费方式,进而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从根本上建立起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消费文明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是促进发展的一种动力,可以创造出新的生产潜力。面对能源资源短缺、生态退化、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灾害频发,生态文明要求重新审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政府应积极培育公民绿色消费意识和企业环境意识,加强绿色消费、低碳消费、适度消费的引导,使人们深刻认识到地球生态系统自净化能力的有限性,转变消费观念,注重资源的循环利用。大力提倡和发展节能建筑、低碳建筑以及相关基础设施,以减缓能源消费增长速度。从生态和公平的维度来看,生产和消费都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它涉及整个社会甚至后代的利益。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必须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成为绿色经济的市场需求动力,逐步采取节能生活方式,比如购买节能设备、行为节能、绿色出行等。在倡导绿色环保的基础上,建立中国特色的消费文明体系,让更多的消费者自觉树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消费理念,杜绝不良消费行为和消费态度。
扩大内需措施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的消费群体采取不同的做法,推进科学消费,优化消费环境。我国的区域发展不均衡,资源环境承载有限,在生产和消费之间构建科学的供需与平衡,需要加强消费与资源环境关系研究,包括建立一套衡量生态文明、绿色经济的指标体系和评估体系,充分认识特定生态系统的自然资本与生态服务价值,使市场化机制成为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补充。从“投入—产出”的角度,对不同生态功能区域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做出评价,鼓励以市场化模式推动生态系统服务的可持续供给。探索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国土资源用途管制,根据不同生态区域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制定和落实特定区域生态红线,以红线定生产,以红线定消费。
推进消费方式生态化,我们必须对现行的消费政策(或与消费相关的政策)进行反思并做出相应修正、补充和调整,明确禁止什么、限制什么、鼓励什么。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因此,推行生态消费有赖于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更应该综合各种手段,调整社会保障、产业、金融、税收等政策,积极作为,在消费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对消费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引导资金流向,促进绿色投融资,利用资金杠杆支持自然保护与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绿色发展转型提供必要条件。比起传统的消费模式,生态消费需要法律、法规、政策等制度配套,以保证政府、企业和个人生态消费行为的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开展消费制度创新,推进生态消费模式的建立,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市场条件和制度条件。
在一定区域内,用生产链条把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区与郊区、行业与行业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实行可持续生产与消费,全面提高资源利用率,逐步建成循环型社会,用生态学规律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即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发展循环经济必须改变传统经济的技术范式,构建新的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技术范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生态消费作为循环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表现出对技术更高程度的依赖。积极发展节能产业,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加快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矿产资源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壮大可再生能源规模。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从而能够相对减缓能源消费的过快增长,实现清洁低碳的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确立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消费做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国家应该加大绿色消费、环保方面的立法,用法律确立对生产经营非绿色产品企业的管理和限制,为实现绿色消费营造一个适宜的法律环境。以“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契机,从消费到生产建立追踪溯源的制度流程,加强公众参与监督的有效渠道,以消费终端监督倒逼生产方式的转变。除此之外,我国政府的工商管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部门应多方联动,建立有力的监管措施,加大违法违规成本,理顺生态消费的市场环境。
[1]刘湘溶,等.我国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2]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3]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生态足迹报告2012[R].北京:世界自然基金会,2012.
[4]曾建平.消费方式生态化的价值诉求[J].伦理学研究,2010(5):89-94.
[5]廖才茂.基于消费生态化视阈下的资源环境解困路径[J].当代财经,2009(9):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