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从今年9月份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旨在全面推动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通知首次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光明日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