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主义视域下的学科发展趋同机制分析

2014-10-17 20:54何晓聪林仲豪
高教探索 2014年5期
关键词:学科发展

何晓聪 林仲豪

摘要:学科特色化发展是实现高校分类管理的必然要求。受现行学科管理体制和资源分配政策掣肘,不同类别高校的学科布局、发展目标、投入体制存在丧失自身特点的同化现象。本文运用新制度主义理论剖析学科发展趋同化的机制,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高校学科发展困境的策略。

关键词:新制度主义;学科发展;趋同机制

剑桥大学校长艾莉森·F·理查德说过:“每一所大学都应有自己的特色,不是所有大学都该变成一流大学。不同的大学有不同的功能,一个国家需要一些世界知名大学,绝不需要所有大学都变成有名的大学。”高校根据自身类型和层次合理定位、形成特色,符合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也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根据办学历史、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等,确定特色鲜明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科专业设置”。类别的不同,决定了高校功能定位的区别。学科发展水平是影响高校定位的关键因素,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功能均离不开学科的支撑。不同高校的学科发展多元化、差异化,也正是政府对高校分类管理、市场对高等教育产品多样化需求的必然。

但是,受现行的学科管理体制和资源分配政策掣肘,各高校的学科发展不约而同地陷入了千校一面的趋同化泥淖。这种趋同并不是由学科发展的一致性决定的必然结果,而是在学科发展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的、丧失自身特点的各校同化现象。深入剖析其内在成因,离不开对高校所处的制度环境的考察。本文将以制度为研究对象,运用新制度主义的理论框架分析造成高校学科发展趋同化的原因,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高校学科发展困境的策略。

一、学科发展趋同的表现

(一)贪大求全的学科布局

学科布局是学科发展的基础。高校的办学历史不同、所处区域经济社会人才需求不一,只有通过不断调整学科结构,才能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学科布局。然而,由于学科退出机制没有真正建立,学科设置陷入了“能上不能下”的误区。一些院校为了追求“热门”甚至不考虑自身学科基础,东拼西凑盲目扩展,学科设置一哄而上。新建学科难以与所在高校的性质、层次、类型相匹配,缺乏学科之间的相互支撑。学科布局面面俱到,还使学科资源分配捉襟见肘,传统的优势学科发展受到牵制,办学特色和优势逐渐削弱。以前几年大热的法学学科为例,不但综合型院校、财经政法院校在办,理工院校、医科院校、师范院校也在办,学科定位及特色模糊,毕业生可替代性高,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

(二)一味攀高的学科发展目标

在我国高等教育分类体系中,通常按学术水平将高校分为研究型院校、研究教学型院校、教学研究型院校、教学型院校等。不同类型院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功能各有侧重,客观上要求学科发展目标、模式必须与院校类型相匹配。但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学科发展目标与院校类型相背离,申报与建设轻重失衡,严重掣肘着学科内涵式发展。不同类型高校的学科都在为争取高层次的学位授权煞费苦心,为成为各级重点学科殚精竭虑,盲目追求级别、层次的提升成为学科发展的首要任务。对学科建设特色的关注反倒退居二线,消失在趋同、攀高当中。

(三)学科建设经费来源单一

学科发展需要大量人、财、物资源投入,高校作为非盈利的公益机构,自我造血功能非常有限。在多元投资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学科建设经费严重依赖政府财政拨款,来源渠道单一,“等、靠、要”的观念根深蒂固。特别是财经、政法、语言类的地方院校,由于学科特点难以在产学研结合方面取得较大进展,政府有限的经费投入与庞大的学科资源需求之间的矛盾就更为突出。组织社会学认为,一个组织场域在关键资源上依赖于某个(或几个相似的)来源的程度越高,则该场域中的组织同形程度就越高。[1]因此,在当前财政资金占主导地位的高等教育投资体系下,学科发展趋同也就无可避免。

二、理论基础:新制度主义理论

新制度主义将组织生存的的环境分为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技术环境追求效率,而制度环境则要求合法性。组织存在于一定的制度环境中,制度环境对组织行为有深刻影响。组织必须遵从法律规章、社会规范和文化认知等为人们“广为接受”的社会事实,按照制度环境所允许的方式运转以获得合法性认可,即使这些形式、做法并不一定满足技术环境的效率要求。在合法性机制作用下,组织存续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采纳制度环境强加于组织之上、具有合法性的形式和做法的过程。DiMaggio和Powell认为,导致组织趋同的动力机制主要分为强迫性机制、模仿机制和社会规范机制。[2]

新制度主义理论已成为高等教育领域组织趋同研究的重要理论依据。[3][4]学科是联结同一领域专家的专门化组织,是高校教学、科研的基本功能单位,运用新制度主义理论分析高校学科发展趋同机制恰如其分。

三、学科发展趋同机制的新制度主义分析

(一)强迫性机制

学科发展趋同化的强迫性机制主要体现在高校的学科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这种高校主观无法控制且必须无条件服从的外在强制力正是学科活动合法性的根源所在。以学科设置为例,我国的学科专业目录一直沿续自上而下统一设置的模式,学科目录更多地反映国家行政机关的意志而非高校学科设置的自主意愿。行政权力的无限延展,大大压缩了高校作为行为主体的自主行动的空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学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必须以《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为根本依据。高校增设的一级学科必须采用学科目录限定的名称,使得学科布局结构趋同成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必然结果。另外,《学科管理办法》虽然将二级学科设置权交回高校,同时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在同一一级学科下,自主增设二级学科目录外二级学科的数量一般不超过2个”,但高校自主设置的绝大多数二级学科仍旧是目录内学科,高校实际获得的自主权仍然相当有限,学科自主设置的灵活性实际让位于政策的刚性。endprint

近年掀起的院校“升格”、“更名”热潮也充分体现了强迫性机制在学科发展趋同中的作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称为大学的院校应在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学院要升格为大学,就必须迎合政府量化考核的要求,扩大学科、专业覆盖面,那些教学资源要求不高的财经、政法类专业就尤其受到青睐。政策的硬性规定建构了院校设置规范的同时,也成为高校学科布局趋同的强制性力量。

(二)模仿机制

学科发展的模仿机制主要是指大多数高校通过模仿少数一流院校的发展路径,以谋求获得政府资源与政策支持和办学环境的改善。上世纪90年代以来,部份研究型大学凭借完善的学科结构和学位授权体系,进入“985”、“211”工程建设名单,获得的资源配给和投入水涨船高。据统计,这2项工程专项资金的年平均财政拨款额占普通高等教育财政拨款和总经费的比例,分别达到18%和10%。[5]重点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要求“将好钢用在刀刃上”,诱导其他大学跟进模仿,才能在激烈的资源竞争中争取更大的空间。学术氛围、学科底蕴有赖于日积月累的学术积淀,难以在短时间内成功复制,而学科布局、层次这种外在的、表象的特征就成了模仿的主要对象。这种“依葫芦画瓢”的模仿忽略了自身办学传统和办学规律,更多的只是追求“合法性表象”,而非真正的内涵与本质的提升。

另一方面,这种模仿机制也会导致在同一院校内部学科间的趋同。学科的存在本是知识体系分类的结果,在某一个院校中,学科价值和目标的特殊性实际上是模糊不清的,特别是那些由于模仿性趋同设置的学科,价值的高度趋同使之难以为争取资源找到直接的依据,难以为其生存找到合理的说法。在这种情况下,学科就需要通过构建具有象征性、标志性的形象,以便得到制度环境的认同,回避被边缘化的危险。周雪光认为:“组织的目标越模糊不清,越能导致组织之间在结构上的趋同。”[6]也就是说不确定性诱导了模仿行为。现在的资源配置方式下,各级重点学科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象征着资源分配的优先权。这一类学科通过资源投入进一步提高学科建设质量,为争取资源赢得了更多的话语权,从而实现了良性循环,必然成为其它学科效仿的对象。这个逻辑的外在表现形式,就是各个学科将申报各级重点学科和学位授权点当成学科建设的主要内容,重申报、轻建设的思维模式成为困扰学科发展的最大障碍。

(三)规范机制

规范机制就是通过长期的训练,使组织中的成员拥有共同的思维和共同的观念,人类学家道格拉斯把这种观念称为“共享观念”。研究者发现,“共享观念”越是在专业化的组织就越能显示出巨大的作用。通过考察一般大学中的学科团队学缘结构不难发现,毕业于“985”、“211”工程院校的学科骨干不在少数,一般院校也倾向于从这些院校引进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这样,团队成员在一流院校形成的共享观念也就塑造了他们在普通院校中的思维模式,来自一流院校的学科发展路径或多或少地成为了其它院校学科发展的参照系,从而导致趋同。

除了来自高校系统内部的规范机制,社会规范机制也影响着高校学科发展趋同化。近年来,以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排行榜”为代表的各类大学排行榜为社会了解大学发展状况提供了便利,特别是让考生、家长在选择院校时更有依据。与此同时,这些排名也构建了社会公众对高校类型、层次的统一认知,排名靠前的院校都具有如下特点:列入“985”工程、“211”工程建设名单;校名都是“大学”而非“学院”;学科覆盖面广,多为综合性院校;有为数众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社会规范机制塑造了社会群体的思维,进行影响社会群体的行为选择。随着高等教育市场化不断推进,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各类院校不约而同地集聚和求同,以使自身更易受考生青睐。

四、启示

高校学科发展的趋同化,并非高校自身主动选择的结果,而是在一定制度环境下由强迫性机制、模仿机制和社会规范机制导致的。因此,要在充分尊重高校自主权的基础上实现学科的差异化发展,准确定位,就要通过外部环境的变革促进教育制度安排的理性化以及教育政策价值的多元化。

首先,转变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调控方式。通过简政放权,政府尽可能避免直接参与过程管理,使高校成为真正的办学主体。以学科目录的设置与管理为例,就是要通过开放、民主的编制程序,使学科分类体系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保持足够的灵活度,实现从刚性向柔性转变、从指令性向引导性转变、从反映行政意志向反映客观需要转变。其次, 建立合理的高等教育评价与资源配置方式。评价体系是否合理,关键在于是否与高校类型相匹配。对不同类型的高校实施有区别的学科评价, 有利于引导各高校的不同学科真正实现各安其位的差异化发展。构建与评价体系相统一的资源配置方式,资源投入覆盖面应惠及不同类型的高校,在点面结合上取得合理平衡。再次, 引导高等教育的市场理性。在促进高等教育市场化的同时,注重不同高校之间公平、合理的竞争。通过建立和不断完善高等教育市场规则,引导社会群体特别是高等教育的消费者以及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者做出理性的选择行为,而不是一味地以“名”取“校”,以“校”取“人”。

参考文献:

[1] 张永宏.组织社会学的新制度主义学派[M].上海:上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34-35.

[2][3] 汤晓蒙.高等教育趋同现象探析:新制度学派理论的视角[J].教育发展研究,2009(2):18-22.

[4] 李斌琴,卢志成.我国单科性院校综合化及专业设置趋同的新制度主义解析——以体育院校为例[J].现代教育科学,2011(4):76-80.

[5] 陈文娇,宗清.资源配置政策影响下的大学组织趋同现象分析[J].理工高教研究,2010,29(6):12-13.

[6] 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75-87.

(责任编辑 钟嘉仪)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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