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一凡+谢卫红+王永健
摘要:建立高校联盟是我国高校快速、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而国外高校联盟的成功经验能为我们提供有价值的借鉴和启示。通过对Go8和CUC运行机制的深入分析,提出要保障我国高校联盟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需要在动力机制、外部运行环境、内部运作体系以及对外合作机制四个方面建立健全联盟的运行机制。
关键词:高校联盟;运行机制;国外
在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特别是教育部实施“2011计划”的历史背景下,探索新的高校发展模式尤其是高校协同创新模式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实践表明,战略联盟是实现高校协同创新的有效机制,这也是当前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趋势。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高校就已经开始了联盟办学的探索,比如武汉七校联合体、长三角高校合作联盟、C9联盟等,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类高校联盟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并开始初见成效。[1]但是相比较于国外的发展情况,我国高校联盟起步较晚,总体上仍处在初级探索阶段,在理念、制度和管理等方面都还亟待完善。[2]在西方发达国家,真正意义上的高校联盟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它已经成为高校间合作办学的普遍模式,形成了非常成熟的运行机制。这些联盟的类型多种多样,既有集中在某一地区的,也有跨地区甚至跨国组建的联盟,联盟成员高校既可能是同属同一层次(如同为研究型大学),也可能是属于不同层次,等等。应该讲,发达国家高校联盟的成功经验为我国高校联盟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参照,值得深入研究和总结。鉴于此,本文以两个不同类型的高校联盟——澳大利亚八校联盟(Group of Eight,简称Go8)和克莱蒙特大学联盟(Claremont University Consortium,简称CUC)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运行机制进行深入分析,为推动广州大学城高校联盟的建立和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
一、高校联盟及其运行机制的内涵
战略联盟一词最早出现在企业管理领域,后来这一概念被广泛地运用于各个领域。有学者就曾指出:“战略联盟适用于任何大学、公司和组织,发展它的原因可能是为了研究、生产、市场营销、分销或管理。” [3]在高等教育领域,高校战略联盟指的是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高校间,围绕某一共同的战略目标,通过协议或者联合组织等方式而建立的互为补充、互相衔接的一种相互合作的联合体。[4]高校战略联盟也常被称为高校联盟或者大学联盟,从其内涵来看,高校联盟强调的是成员高校共同的目标,受相同的组织规则或规范的约束,并且联盟的建立有助于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提高办学效率。
要使高校联盟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并取得最终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联盟建立了一个有效的运行机制。[5]但纵观国内外,有关高校联盟的研究都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专门针对其运行机制的研究就更为少见。从高等教育的角度来看,高等教育的运行机制指的是:“高等教育系统的各个构成要素之间,以及与高等教育系统运行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经济因素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工作方式。”[6]从这一内涵来看,高等教育的运行机制既包括系统内部因素,也包括外部因素。借鉴这一定义,我们认为高校联盟的运行机制就是高校联盟各成员之间以及联盟整体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从其构成来看,我们将其分为动力机制、外部运行环境、内部运作体系以及对外合作机制,并且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形成了较为严密的内在逻辑关系,“四位一体”共同促进高校联盟的形成与发展,具体如图1所示。
第一,动力机制是推动联盟形成和不断发展的内外部力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他三个部分的内容和形式。它要回答的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为什么要建立高校联盟,可以说,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联盟的发展目标和方向。从现有的实践来看,高校联盟的动力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自我发展、竞争压力以及政府推动。一些高校为了获得互补性的发展资源而主动与其他高校建立战略联盟;一些高校则是迫于竞争压力而加入联盟以共同应对高等教育领域的激烈竞争;而一些地区政府为优化当地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会通过行政手段或者激励措施推动区域内高校组建战略联盟。
第二,外部运行环境主要指外部利益相关者对联盟的支持与认可,从而能够为联盟运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联盟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能否从外部环境中获得必需的资源,既包括有形资源,也包括无形资源。其中有形资源主要是指保障高校联盟有效运行的资金等。一般来说,联盟的运作资金主要有三个来源:政府拨款、成员会费以及外界捐赠。而无形资源则主要指保障联盟有效运行的体制机制,可统称为政策环境,比如法律法规、办学自主权的下放等高教体制创新等。
第三,内部运作体系则主要指联盟内部的组织结构与成员间的互动机制,包括组织结构、协调机制、利益机制等。从外界所获得的一系列发展所需资源如何能够在联盟内部进行合理配置以及如何保障联盟能够高效有序地运行,这些都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运作体系,包括合理的组织结构框架设计、成员高校关系的协调机制以及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等。
第四,对外合作机制则是指有效连接联盟内外部的互动机制。一个健康发展的高校联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既要从外界其他组织获得必要的信息和资源,同时也要为其他组织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源,在相互合作中促进联盟及其成员的发展。但要注意的是,此处所说的对外合作是对联盟整体而言,因此并不包括联盟内部成员高校间的合作,而主要指的是联盟与政府部门、产业界以及联盟外部的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等,而合作的方式和内容则包括了大学职能的各个方面,比如为政府或企业提供决策咨询、与其他高校合作办学、合作科研攻关等。
二、国外高校联盟的运行机制:以Go8和CUC为例
(一)基本情况
Go8是由澳大利亚最顶尖的8所五星级研究型大学组成的高校联盟,而CUC是由5所本科院校和2所研究生学院于1925年成立的高校联盟,它们的成员均以提供高水平本科生博雅教育和特色研究生教育为主要目标。两个联盟已经成为通过联盟形式开展高等教育合作的典范,其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从中可以看到,两者存在很多不同的地方。endprint
(二)运行机制
根据上文所列出的高校联盟运行机制构成,本文对Go8和CUC两大联盟的运行机制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地分析,具体内容如表2所示。
1.动力机制
从内部来看,高校联盟建立的主要动力在于其成员希望通过这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进而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从外部来看,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市场竞争,另一个则是政府推动。[6]而对于Go8和CUC而言,政府推动并非是它们建立的动因所在,其根本动因在于成员内在的利益需求,此外,Go8的建立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欧美国家高等教育发展以及国内其他高校发展所带来的竞争压力所致。
2.外部运行环境
高校联盟的外部运行环境主要包括政策环境和资金环境。
政策环境。从Go8和CUC的具体情况来看,政策环境包括法律保障和办学自主权两个方面的内容。如美国的《高等教育法》就明确规定了要对高校联盟给予资金支持和奖励,这就保证了高校联盟的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而可以使得高校联盟下的校际合作具有法理依据,这也使其能够免受一系列不必要的干扰。此外,在美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中,私立大学占据了很大的一部分比例,其中CUC的组成高校均为私立性质,这也使得这些高校在办学中具有了充分的自主权。而在澳大利亚,尽管顶级研究型大学大多为国立大学,但是澳大利亚政府依然通过各种手段来保障高校的办学自主权,通过法律保障、机制设计等最大限度地保证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9]
资金环境。高校联盟的有效运行离不开稳定的资金支持,Go8和CUC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成员高校的会费、校友或社会捐赠,这也是国外高校联盟的主要资金来源。需要注意的是,CUC除了上述收入来源以外,服务收入和投资收入也称为联盟运作经费的重要来源。充裕的资金保障了联盟能够长久地发展下去。
3.内部运作体系
内部运作体系是联盟运行机制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主要从角色定位、组织结构、协调机制和利益机制四个方面对其进行分析。
从联盟的角色定位来看,Go8和CUC都有着非常清晰的定位,首先,两个联盟都是非盈利机构,这与大学本身的非营利性是一致的;此外,两者都强调联盟本身作为一个服务性机构,其主要目的在于为各成员高校搭建一个资源共享和合作交流的平台,而不会影响到各高校自身独立的运作和活动开展,各高校依然保持较高的自主性和灵活性,这也是联盟优于合并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组织结构和协调机制来看,两者密不可分。两个联盟都有正式的组织机构和沟通协调机制,都有一个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同时由一个常设机构负责日常事务,并有一些专门委员会负责专业事务。具体而言,Go8的董事会成员主要由8所成员高校的校长构成,并且每年都会就联盟的发展问题举行5次磋商会议,而日常的具体事务则由联盟秘书处负责,设有专职秘书长1名以及职员若干名。此外,联盟还设有25个专门委员会,成员都是各高校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每年都举行不定期会议商讨相关领域的合作事宜,同时为应对《博洛尼亚进程》设立了欧洲研究中心以加强联盟与欧洲诸高校的联系与合作。CUC的董事会成员除了包括各校校长以外,还包含7至11位非成员学校的成员,这样的构成使得董事会能够更好地对联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Go8董事会仅仅作为一个协商平台不同的是,CUC董事会拥有章程所赋予的权力,比如,代表所有成员负责新成员学院的土地保管和设立、中央项目和服务,代表成员高校管理中央设施的运作等。此外,除了拥有一个提供中央服务的大学服务中心之外,联盟还设立了10多个特别委员会用以解决合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则是CUC理事会,由7校的校长组成,负责学术合作、中央项目和服务预算以及中央项目和服务的成本分担等具体计划和项目的制定以及实施监督。
从利益机制来看,Go8主要通过以下措施为成员高校提供附加服务:提供合作平台,使联盟内部成员的信息得到共享和交流;设立专门的政策研究机构为成员高校提供高质量的咨询与服务;通过影响国家高等教育政策,为成员高校的发展争取更多的经费、政策支持。这种方式同样使各成员高校都获得巨大的收益。而CUC的合作主要体现在教育与教学方面,通过跨学院修课,使得学生用在一所学院注册的成本,能同时享有只有极少数大学才能提供的课程,每年学生在兄弟院校中修读的课程有6000门,约占学生总课程的16%。此外,CUC采用这样的中央项目和服务支援办法为成员高校服务,包括学术支持服务、学生服务和院校支持。这是一种非常紧密的合作方式,有诸多好处,比如,降低成本、提供更好的服务、拓展学术项目范围、扩大校外学习项目、提供职员发展机会、合作争取经费、技术合作、合作招聘等。
4.对外合作机制
所谓对外合作,指的是与联盟外部的其他主体进行的合作,这些主体包括政府机构、企业、联盟外部的国内外高校等。这两个联盟在这一方面都有着非常成功的经验,都专门设立了负责相关事宜的部门,并且还专门建立了联盟自己的门户网站。例如,Go8常为国家的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持,特别是高等教育、大学科研等领域;为加强与产业界的联系,建立联盟专家查询系统,并在8校之外有专人负责联盟的产学研合作事宜;而在国际合作方面,联盟在拓宽成员高校与国外一流高校进行学生交换、科学研究、教师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渠道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相较而言,CUC的对外合作的范围要小得多,主要集中于教育教学,非常重视国际招生,为此还针对具有巨大留学生市场的亚洲地区设立了亚洲关系主管一职。
三、对我国构建高校联盟的启示
Go8和CUC的成功实践表明,成功的高校联盟需要在动力机制、外部运行环境、内部运作体系以及对外合作机制四个方面进行合理的设计,构建一个有效的“四位一体”的机制体制。其中在动力机制上,要注重发挥联盟成员自身的积极主动性,使其能够自发融入联盟并推动联盟发展;而在外部运行环境上,为联盟发展提供规范的制度保障以及充足的资金来源至关重要;从内容运作体系来看,则需要重点关注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的建立以及保障资源在成员间有效共享和流动的机制设计等方面的内容。作为一个开放系统,高校联盟需要加强与政府部门、产业界以及联盟外部其他高校等组织的合作与联系,实现高校联盟的价值最大化。endprint
上述这些启示对我国高校联盟的建立和运行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但要注意的是,由于我国与西方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高等教育体制,同时各地的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而且不同高校联盟的成员本身也各不相同,因此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下面针对我国高校联盟运行机制的设计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我国高校联盟的建立大多源于政府的强力推动,其持续发展则更需要激发成员高校的内在动力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立高校联盟的动力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政府推动。但要注意的是,这种源于政府的动力机制并不具有可持续性,它只能使高校被动地与其他成员进行合作,无法长久地激励成员高校积极参与联盟的建设。Go8和CUC的经验表明,高校联盟的原动力在于成员高校的内在利益需求,即通过联盟实现自身发展才是高校愿意主动参与到联盟活动中的根本所在。
因此,一方面,要通过广泛而深入的调研,充分了解各高校的内在需求,从而能够在联盟目标制定上求同存异,反映各高校共同的利益需求;另一方面,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沟通,使成员高校及其教职员工、学生都对成立联盟所带来的好处有清晰的认识,消除联盟建立的阻力。此外,尽管政府推动并非一种具有可持续性的动力机制,但在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体制下,政府无疑又会对高校联盟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在联盟形成与发展的初期,政府部门的积极参与必不可少,可等到联盟取得实效之后再逐步退出。
(二)大力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联盟的有效运行提供良好的政策与资金支持环境
Go8和CUC的经验表明,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对于联盟的发展同样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高校联盟有效运行的良好环境的建立需要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
第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适度的宏观政策指导。由于我国高校联盟的建立时间普遍较短,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善,随着高校联盟的不断兴起,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显得尤为重要。此外,在高等教育发展中,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必不可少,特别是在我国的教育体制下,这种作用更为明显。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高校联盟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政策引导,根据产业发展政策、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等,给出联盟合作的有效范围,从而引导联盟朝着结构优化和综合效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
第二,办学自主权的下放。拥有办学自主权可以使高校在合作过程中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选择合作的内容和具体方式,有利于提高成员高校参与联盟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在目前的体制下,高校自身的办学自主权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联盟过程中仍有诸多事务要受到行政部门的制约。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不应过度干预,做到“进行宏观管理(监督)、退出微观管理”,赋予高校自身更大的办学自主权。
第三,建立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根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高校联盟的发展经费主要有以下三个渠道:成员高校缴纳的会费、政府的财政支持以及社会的捐赠。利用会费可以保障联盟的日常运作,而要进一步推动联盟高校间的实质性合作则需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高校联盟可以利用政府的财政拨款和社会各界的捐款设立联盟发展专项基金,对联盟内部的各类校际合作项目进行资助,这些项目可以涉及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等广泛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外部良好运行环境的建立,特别是法律法规的健全以及办学自主权的下放还需要国家层面相关部门的支持,并非凭广州大学城一己之力就能够实现,但是成立的高校联盟可以利用这一有效的平台进行呼吁和倡导,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这本身就是高校联盟所应起到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联盟的内部运作体系,实现联盟运行的流程化与规范化
Go8和CUC的经验表明,清晰的定位、稳定健全的组织结构以及行之有效的运行规则是保障联盟高校运转的组织保障。对我国高校联盟而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自身的内部运作体系。
首先,在角色定位上,高校联盟应该成为成员高校校际合作的协调者、资源共享平台的搭建者、附加服务的提供者以及协同创新的推动者。协调者和平台搭建者是高校联盟所扮演的基本角色,协同创新推动者则是新形势下高校联盟需要承担的重要使命。附加服务(例如为成员高校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提供部分商业服务等等)提供者则是联盟增值的核心所在,这也是我国当前的高校联盟所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
其次,在组织结构的设置上,设立由各高校负责人组成的联盟理事会用以负责联盟重大事项的决策,而联盟相关发展计划的制定则由联盟执委会负责,同时设立一系列的分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合作事宜,联盟的日常事务则由秘书处负责。一般而言,国内外的高校联盟大多采用上述的组织结构设置,而需要注意的是,Go8和CUC的发展经验显示,秘书处不应该仅仅只是一个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组织机构,而应该是为成员高校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的机构。因此,为达到这样的目标,高校联盟将秘书处设立为具有固定编制的常设机构,其组成人员是全职工作而非兼职工作,并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的政策研究、对外宣传与合作以及推动协同创新等一系列的事务。
最后,在联盟内部也要建立合理公平的协调机制与利益分配机制。需要明确规定联盟理事会、执委会、分委会以及秘书处等联盟组织机构的职责,甚至可以赋予其一定的奖罚等权力。上述内容均可以以联盟章程的方式明确下来,作为联盟运行的行动纲领。此外,在联盟成员开展合作项目的过程中,为了避免产生利益纠纷,也可以通过协商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参与各方的权、责、利,进而使合作能够顺利地开展下去。
(四)拓宽联盟与外部相关者的联系与合作渠道
从Go8和CUC的经验来看,加强与外部其他主体的合作对于联盟,特别是成员高校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通过联盟进行相关的工作则能够获得更好的效果。例如,联盟要建立专门的门户网站,用于对联盟及其成员高校的对外宣传;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联盟的专家信息系统以及科研信息发布系统,对外发布联盟内部的专家信息以及一些研究项目和可供转让的研究成果、专利等简要信息,吸引外部合作者特别是企业界的产学研合作;在联盟内部建立信息共享系统,方便成员高校的沟通交流与知识共享;在联盟一级成立专门的对外合作管理机构,专门处理联盟与其他联盟、高校以及产业界等的接洽事宜,不断拓展联盟的对外合作。
参考文献:
[1] 张国圣. 战略联盟: 区域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N]. 光明日报, 2013-05-19.
[2] 朱志成, 巫剑伶. 我国大学战略联盟的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探析[J]. 高教探索, 2012(4): 17-22.
[3] 埃德·瑞格斯比. 发展战略联盟[M]. 雷小兵, 贺痴, 译. 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
[4] 程勉中. 论高校的战略联盟[J]. 高教探索, 2005(2): 47-49.
[5] 吴越. 中国高校联盟运行机制研究——基于多案例的分析[D]. 武汉: 华中科技大学, 2011.
[6] 闵维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运行机制的基本框架[J]. 高等教育研究, 2001(4): 28-34.
[7] Go8门户网站. https://go8.edu.au/.
[8] CUC门户网站. http://www.cuc.claremont.edu/.
[9] 王小佳. 澳大利亚如何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J]. 世界教育信息, 2014(8): 25-26.
(责任编辑 陈志萍)endprint
上述这些启示对我国高校联盟的建立和运行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但要注意的是,由于我国与西方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高等教育体制,同时各地的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而且不同高校联盟的成员本身也各不相同,因此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下面针对我国高校联盟运行机制的设计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我国高校联盟的建立大多源于政府的强力推动,其持续发展则更需要激发成员高校的内在动力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立高校联盟的动力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政府推动。但要注意的是,这种源于政府的动力机制并不具有可持续性,它只能使高校被动地与其他成员进行合作,无法长久地激励成员高校积极参与联盟的建设。Go8和CUC的经验表明,高校联盟的原动力在于成员高校的内在利益需求,即通过联盟实现自身发展才是高校愿意主动参与到联盟活动中的根本所在。
因此,一方面,要通过广泛而深入的调研,充分了解各高校的内在需求,从而能够在联盟目标制定上求同存异,反映各高校共同的利益需求;另一方面,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沟通,使成员高校及其教职员工、学生都对成立联盟所带来的好处有清晰的认识,消除联盟建立的阻力。此外,尽管政府推动并非一种具有可持续性的动力机制,但在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体制下,政府无疑又会对高校联盟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在联盟形成与发展的初期,政府部门的积极参与必不可少,可等到联盟取得实效之后再逐步退出。
(二)大力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联盟的有效运行提供良好的政策与资金支持环境
Go8和CUC的经验表明,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对于联盟的发展同样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高校联盟有效运行的良好环境的建立需要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
第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适度的宏观政策指导。由于我国高校联盟的建立时间普遍较短,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善,随着高校联盟的不断兴起,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显得尤为重要。此外,在高等教育发展中,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必不可少,特别是在我国的教育体制下,这种作用更为明显。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高校联盟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政策引导,根据产业发展政策、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等,给出联盟合作的有效范围,从而引导联盟朝着结构优化和综合效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
第二,办学自主权的下放。拥有办学自主权可以使高校在合作过程中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选择合作的内容和具体方式,有利于提高成员高校参与联盟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在目前的体制下,高校自身的办学自主权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联盟过程中仍有诸多事务要受到行政部门的制约。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不应过度干预,做到“进行宏观管理(监督)、退出微观管理”,赋予高校自身更大的办学自主权。
第三,建立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根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高校联盟的发展经费主要有以下三个渠道:成员高校缴纳的会费、政府的财政支持以及社会的捐赠。利用会费可以保障联盟的日常运作,而要进一步推动联盟高校间的实质性合作则需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高校联盟可以利用政府的财政拨款和社会各界的捐款设立联盟发展专项基金,对联盟内部的各类校际合作项目进行资助,这些项目可以涉及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等广泛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外部良好运行环境的建立,特别是法律法规的健全以及办学自主权的下放还需要国家层面相关部门的支持,并非凭广州大学城一己之力就能够实现,但是成立的高校联盟可以利用这一有效的平台进行呼吁和倡导,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这本身就是高校联盟所应起到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联盟的内部运作体系,实现联盟运行的流程化与规范化
Go8和CUC的经验表明,清晰的定位、稳定健全的组织结构以及行之有效的运行规则是保障联盟高校运转的组织保障。对我国高校联盟而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自身的内部运作体系。
首先,在角色定位上,高校联盟应该成为成员高校校际合作的协调者、资源共享平台的搭建者、附加服务的提供者以及协同创新的推动者。协调者和平台搭建者是高校联盟所扮演的基本角色,协同创新推动者则是新形势下高校联盟需要承担的重要使命。附加服务(例如为成员高校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提供部分商业服务等等)提供者则是联盟增值的核心所在,这也是我国当前的高校联盟所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
其次,在组织结构的设置上,设立由各高校负责人组成的联盟理事会用以负责联盟重大事项的决策,而联盟相关发展计划的制定则由联盟执委会负责,同时设立一系列的分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合作事宜,联盟的日常事务则由秘书处负责。一般而言,国内外的高校联盟大多采用上述的组织结构设置,而需要注意的是,Go8和CUC的发展经验显示,秘书处不应该仅仅只是一个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组织机构,而应该是为成员高校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的机构。因此,为达到这样的目标,高校联盟将秘书处设立为具有固定编制的常设机构,其组成人员是全职工作而非兼职工作,并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的政策研究、对外宣传与合作以及推动协同创新等一系列的事务。
最后,在联盟内部也要建立合理公平的协调机制与利益分配机制。需要明确规定联盟理事会、执委会、分委会以及秘书处等联盟组织机构的职责,甚至可以赋予其一定的奖罚等权力。上述内容均可以以联盟章程的方式明确下来,作为联盟运行的行动纲领。此外,在联盟成员开展合作项目的过程中,为了避免产生利益纠纷,也可以通过协商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参与各方的权、责、利,进而使合作能够顺利地开展下去。
(四)拓宽联盟与外部相关者的联系与合作渠道
从Go8和CUC的经验来看,加强与外部其他主体的合作对于联盟,特别是成员高校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通过联盟进行相关的工作则能够获得更好的效果。例如,联盟要建立专门的门户网站,用于对联盟及其成员高校的对外宣传;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联盟的专家信息系统以及科研信息发布系统,对外发布联盟内部的专家信息以及一些研究项目和可供转让的研究成果、专利等简要信息,吸引外部合作者特别是企业界的产学研合作;在联盟内部建立信息共享系统,方便成员高校的沟通交流与知识共享;在联盟一级成立专门的对外合作管理机构,专门处理联盟与其他联盟、高校以及产业界等的接洽事宜,不断拓展联盟的对外合作。
参考文献:
[1] 张国圣. 战略联盟: 区域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N]. 光明日报, 201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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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Go8门户网站. https://go8.edu.au/.
[8] CUC门户网站. http://www.cuc.claremont.edu/.
[9] 王小佳. 澳大利亚如何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J]. 世界教育信息, 2014(8): 25-26.
(责任编辑 陈志萍)endprint
上述这些启示对我国高校联盟的建立和运行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但要注意的是,由于我国与西方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高等教育体制,同时各地的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而且不同高校联盟的成员本身也各不相同,因此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下面针对我国高校联盟运行机制的设计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我国高校联盟的建立大多源于政府的强力推动,其持续发展则更需要激发成员高校的内在动力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立高校联盟的动力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政府推动。但要注意的是,这种源于政府的动力机制并不具有可持续性,它只能使高校被动地与其他成员进行合作,无法长久地激励成员高校积极参与联盟的建设。Go8和CUC的经验表明,高校联盟的原动力在于成员高校的内在利益需求,即通过联盟实现自身发展才是高校愿意主动参与到联盟活动中的根本所在。
因此,一方面,要通过广泛而深入的调研,充分了解各高校的内在需求,从而能够在联盟目标制定上求同存异,反映各高校共同的利益需求;另一方面,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沟通,使成员高校及其教职员工、学生都对成立联盟所带来的好处有清晰的认识,消除联盟建立的阻力。此外,尽管政府推动并非一种具有可持续性的动力机制,但在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体制下,政府无疑又会对高校联盟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在联盟形成与发展的初期,政府部门的积极参与必不可少,可等到联盟取得实效之后再逐步退出。
(二)大力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联盟的有效运行提供良好的政策与资金支持环境
Go8和CUC的经验表明,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对于联盟的发展同样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高校联盟有效运行的良好环境的建立需要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
第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适度的宏观政策指导。由于我国高校联盟的建立时间普遍较短,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善,随着高校联盟的不断兴起,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显得尤为重要。此外,在高等教育发展中,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必不可少,特别是在我国的教育体制下,这种作用更为明显。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高校联盟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政策引导,根据产业发展政策、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等,给出联盟合作的有效范围,从而引导联盟朝着结构优化和综合效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
第二,办学自主权的下放。拥有办学自主权可以使高校在合作过程中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选择合作的内容和具体方式,有利于提高成员高校参与联盟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在目前的体制下,高校自身的办学自主权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联盟过程中仍有诸多事务要受到行政部门的制约。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不应过度干预,做到“进行宏观管理(监督)、退出微观管理”,赋予高校自身更大的办学自主权。
第三,建立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根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高校联盟的发展经费主要有以下三个渠道:成员高校缴纳的会费、政府的财政支持以及社会的捐赠。利用会费可以保障联盟的日常运作,而要进一步推动联盟高校间的实质性合作则需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高校联盟可以利用政府的财政拨款和社会各界的捐款设立联盟发展专项基金,对联盟内部的各类校际合作项目进行资助,这些项目可以涉及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等广泛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外部良好运行环境的建立,特别是法律法规的健全以及办学自主权的下放还需要国家层面相关部门的支持,并非凭广州大学城一己之力就能够实现,但是成立的高校联盟可以利用这一有效的平台进行呼吁和倡导,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这本身就是高校联盟所应起到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联盟的内部运作体系,实现联盟运行的流程化与规范化
Go8和CUC的经验表明,清晰的定位、稳定健全的组织结构以及行之有效的运行规则是保障联盟高校运转的组织保障。对我国高校联盟而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自身的内部运作体系。
首先,在角色定位上,高校联盟应该成为成员高校校际合作的协调者、资源共享平台的搭建者、附加服务的提供者以及协同创新的推动者。协调者和平台搭建者是高校联盟所扮演的基本角色,协同创新推动者则是新形势下高校联盟需要承担的重要使命。附加服务(例如为成员高校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提供部分商业服务等等)提供者则是联盟增值的核心所在,这也是我国当前的高校联盟所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
其次,在组织结构的设置上,设立由各高校负责人组成的联盟理事会用以负责联盟重大事项的决策,而联盟相关发展计划的制定则由联盟执委会负责,同时设立一系列的分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合作事宜,联盟的日常事务则由秘书处负责。一般而言,国内外的高校联盟大多采用上述的组织结构设置,而需要注意的是,Go8和CUC的发展经验显示,秘书处不应该仅仅只是一个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组织机构,而应该是为成员高校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的机构。因此,为达到这样的目标,高校联盟将秘书处设立为具有固定编制的常设机构,其组成人员是全职工作而非兼职工作,并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的政策研究、对外宣传与合作以及推动协同创新等一系列的事务。
最后,在联盟内部也要建立合理公平的协调机制与利益分配机制。需要明确规定联盟理事会、执委会、分委会以及秘书处等联盟组织机构的职责,甚至可以赋予其一定的奖罚等权力。上述内容均可以以联盟章程的方式明确下来,作为联盟运行的行动纲领。此外,在联盟成员开展合作项目的过程中,为了避免产生利益纠纷,也可以通过协商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参与各方的权、责、利,进而使合作能够顺利地开展下去。
(四)拓宽联盟与外部相关者的联系与合作渠道
从Go8和CUC的经验来看,加强与外部其他主体的合作对于联盟,特别是成员高校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通过联盟进行相关的工作则能够获得更好的效果。例如,联盟要建立专门的门户网站,用于对联盟及其成员高校的对外宣传;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联盟的专家信息系统以及科研信息发布系统,对外发布联盟内部的专家信息以及一些研究项目和可供转让的研究成果、专利等简要信息,吸引外部合作者特别是企业界的产学研合作;在联盟内部建立信息共享系统,方便成员高校的沟通交流与知识共享;在联盟一级成立专门的对外合作管理机构,专门处理联盟与其他联盟、高校以及产业界等的接洽事宜,不断拓展联盟的对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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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Go8门户网站. https://go8.edu.au/.
[8] CUC门户网站. http://www.cuc.claremont.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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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志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