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佳妮
摘要:高等教育国际合作已成为推动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力量之一。本文借助国际关系理论视角浅析高等教育国际合作,认为霸权国的意愿、国际机制、共有的文化观念不同程度地推动国际合作的实现。研究的意义在于用国际关系理论指导我国更好地参与国际合作,从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制定面向全球发展的高等教育战略规划。
关键词: 国际关系理论;高等教育;国际合作
近些年来,伴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的发展,国家间高等教育领域内的国际合作日益密切。2013年秋季,继西交利物浦大学和宁波诺丁汉大学之后,由中美合作创办的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已在上海迎来第一届本科生。在欧洲,旨在实现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的博洛尼亚进程已经如火如荼地开展了数十年。我们在对不断深入的高等教育国际合作表示关注的同时,不禁思考隐藏在反复出现的国际合作行为背后的动因到底是什么?我国如何在高等教育国际化浪潮中更好地参与国际合作?
伯顿·克拉克在《高等教育新论——多学科的研究》一书导言中指出:“在有选择地探索高等教育的复杂现实的过程中,在当前,求助于若干最有关系的学科和它们所提出与运用的一些观点,有很大好处。”[1]国际关系学是有关跨越国家边界的一切人类互动以及影响这些互动的因素的研究。[2]因此,国家之间、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以及非国家行为体之间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都属于国际关系范畴。高等教育国际合作多多少少都带有国际关系的烙印。作为一种研究视角和对国际体系中行为者的本体假设,国际关系学科对理解、解释高等教育国际合作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和功能。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及建构主义三大理论范式对国际合作都有其各自的论述,能帮助我们寻找推动合作开展的关键要素,并用国际关系的原则来指导高等教育国际合作。
一、国际关系三大理论范式下的高等教育国际合作
国际关系理论中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这三大理论范式都从各自的国际关系理论假设出发,演绎推论出了不同的国际合作理论。
(一)霸权合作论与高等教育国际合作
新现实主义是在批评和继承现实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现实主义对国际关系的假设是:第一,国际社会的显著特征是无政府状态,即霍布斯的“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的自然状态。这种状态致使成员的生存受到威胁,竞争和冲突不可避免,从根本上限制了国际合作。第二,国际关系的主要行为体是国家,具有单一的、理性的属性,国家从国家利益出发独立地制定和执行对外政策。第三,国家是自私的,将本国利益作为国家对外关系的最高准则。从这三个假设出发,新现实主义认为,无政府状态和理性国家的利己动机往往会带来“集体行动的非理性”[3]。由于每个国家都在努力追求利益最大化,即便存在着国家间的共同利益和互补利益,它们也并不一定会采取合作。其原因是:“国家担心对可能的收益进行分配可能对他国更为有利,这是国际政治结构限制合作形成的第一种方式。此外,一国也担心由于合作的开展以及商品和服务的交换而变得依附于他国。这是国际政治结构限制合作形成的第二种方式。”[4]国家的这种不安全状态,使他们面对合作的机会时,会担心对方在合作的机会中获得的利益比自己更大,而这增加的实力将会对自己不利。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国际体系中存在着诸如公共资源、生态环境等公共物品。为了克服国际无政府状态的结构性缺陷,为国际合作寻找理论根据,新现实主义提出国际社会如果存在一个强大且具有霸权实力的霸权国,且其愿意为国际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则由霸权国主导之下的国际合作是可以产生并维持的,否则各国将仍处于纷争和冲突之中且难以实现合作。即国家间的合作取决于一个强大并有霸权实力的霸权国的存在。吉尔平认为,历史上的国家间和平交往的时期无一例外都存在一个起主导作用的霸权国家。如公元5世纪罗马统治下的和平维护了相对稳定的局势,19世纪大不列颠统治下的和平,以及二战后美国主导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维护了二战以来相对稳定的自由主义的国际贸易秩序和相对和平。[5]
金德尔伯格在他的著作《大萧条,1929-1939》中就霸权国的哪一些性质导致合作进行了探讨。他认为,一个霸权国家为创造诸多国际机制而发挥决定性的领导作用,在许多问题领域内带头制定国际机制。存在这样的霸权国有助于维护稳定的国际体系,同时,霸权国在其所创造的国际机制中也享受到不少的利益。其他小国通过不负担义务而搭便车也从中获益。[6]以金德尔伯格为代表的观点被称为善意的霸权合作论。
另一派则以吉尔平和克拉斯纳为代表,他们认为霸权国承担责任是因为它从中可以得到根本的利益,而不是为其他国家获益。霸权国为增进自身利益,通过强制力制定符合本国利益的国际机制,强迫其他国家必须加入这种不平等的国际合作中。这一派被称为恶意的霸权合作论。
新现实主义的霸权合作论的核心是霸权国家的存在、意愿和反应,体现的是家长式再分配和权威式控制的结合,因此,国际合作很可能被大国利用来胁迫小国。二战期间,美帝国取代大英帝国一跃成为超级大国,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就达到了顶峰,形成了所谓美国统治下的和平,确保了美国的全球霸权地位。根据新现实主义的霸权合作论,自二战后美国确立霸权地位之日起,高等教育领域的国际合作及援助交流,如同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方面的国际合作一样,完全由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自身意愿所决定。这种国际合作是在霸权国作为类似国际社会中的中央权威,提供各国间合作的条件下展开的。霸权国的存在为国际社会提供了合作的保障,只有在霸权国意愿的范围内,其他各国才能开展合作。因此,霸权机制下的高等教育领域内的合作是一种“非对称性的合作”。这种由霸权国权力决定的国际合作模式反映了国家之间不平衡的合作关系,霸权国处在合作的中心地位,而其他国家处在属于依附地位下的边缘地位。冷战结束后,苏联解体,美国的全球民主化战略却没有停止,继续对那些美国认为在政治、经济、军事上对其形成挑战,对其霸权形成障碍的国家实施民主改造,通过价值观传播去弱化这些国家的政权,进而在这些国家建立起新的服从美国指挥的政权。比如美国在独联体一些国家积极培养亲美分子,除了每年邀请反对派中的中青年骨干参加数以万计的短期访问交流项目外,还通过直接投资在独联体国家建立规模宏大、教学设施先进的大学,使当地学生亲身感受“美国民主”,向其灌输美国的价值观和“优越”制度。最为著名的即为索罗斯基金会出资4000万美元在比什凯克开办的美国中亚大学(前身为吉尔吉斯—美国大学),其在吉尔吉斯高等教育影响力之大远远超过了吉尔吉斯本国创办的大学。
(二)制度合作论与高等教育国际合作
按照新现实主义的霸权合作论的逻辑,只有存在绝对霸权国的国际体系才会存在合作。那么,在霸权衰落后或不存在霸权国的国际体系中,国际合作还会产生和维持吗?新现实主义似乎对霸权衰落时国际合作仍然维持的趋势不能提供答案。没有足够的理由相信霸权国的存在是合作性关系出现的必要或者充分条件。新自由制度主义正是在新现实主义理论解释越发乏力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并成为国际关系的重要理论范式。
新自由制度主义吸收了新现实主义对国际关系无政府状态特征、国家具有单一和理性的属性以及国家是自私的假设,但却演绎出不同的理论。第一,尽管国际关系是无政府状态,但“国家间的各种关系却有着高度的秩序”,“无政府的国际系统对国家的行为有着一种无形的控制”。[7] “国际社会可以是一个无政府的有序社会。”[8]第二,新自由制度主义吸收了新现实主义的“国际关系的主要行为体是国家,具有单一的、理性的属性”这个观点。但认为正是因为国家的单一和理性的属性,使得国家间才需要秩序,需要合理地解决争端和冲突,才能够考虑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9]第三,承认国家是利己和自私的。正因为这个特征,它必然追求以最小的代价实现自身的国家利益。当通过武力解决问题的代价过高时,就会产生对合作的需求。如果不断重复的合作使“合作的价值大于任何一次背叛的好处”[10]时,国家就会寻求合作以得到有利的回报。因此,在无政府国际社会的有序状态下,国家之间的合作才是国际关系的实质,[11]其核心问题是限制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突出国家之间的利益趋同,以便在国际关系的博弈中达到帕累托最优。新自由制度主义认为阻碍国际合作的并不是无政府状态,而是信息和欺骗等中间环节。为此,必须寻找一种有效的机制,使国家能放弃独自的占优战略,取得集体的最佳结果。[12]按照新自由制度主义的说法,机制是国家间合作的桥梁。国际机制“可以定义为规定行为的职责、限制行动以及影响行为者期望的持久的互为联系的一组正式的或非正式的规则”[13]。
由于国际机制要求参与的国家提供详细的标准化信息,因此参与国家之间可以相互交换可靠的高质量的信息;国际机制要求参与国家按照制度规则行事,所以国家间的相互行为就有了较高的预测性。这些都将减少国家对合作伙伴的担心和不确定心理,从而有助于使参与对方克服“囚徒困境”,达到帕累托最优。另外,国际机制还会对参与国的欺骗和违规行为给予制裁性惩罚,使其收益低于成本。因此,国家会在国际机制框架内逐步调整自己的行为,趋利避害,放弃小的短期的国家利益,以获取大的长期的利益,即“制度选择”。随着国际社会相互依存度不断提高,国家间交往越发频繁,国家会更多地进行制度选择,国际机制将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延展。
这些都表明,不同于新现实主义的存在霸权国的国际结构决定国际合作的观点,新自由制度主义认为国际制度影响国家行为,国际制度是产生并维持国际合作的主要因素。有学者认为,国际制度的权威性越高,其信息就会被认为是可靠的,促成国际合作的可能性也就越大。[14]按照新自由制度主义,高等教育国际合作的动因是国际机制,即国家间或与其他行为体间在高等教育领域的相互依赖关系中产生的、以一定合作预期为目标,为促使合作而作出的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如制定原则、规范和程序。高等教育国际机制要求参与的行为体之间相互交换详细而可靠的信息,因此参与机制的行为体能获得对称信息,解决信息不确定性问题,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高等教育国际机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性安排,包括原则、规范、程序以及相关的磋商方式、仲裁方式、执行方式等要求参与的行为体按照制度规则行事,任何行为体的不规范行为都会受到制约。所以行为体间在高等教育领域的相互行为就有了较高的预测性。
在西方主导的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国际机制中,政府间国际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世界贸易组织即是用规则、机制管理国际服务贸易。早在1994年底,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完成了乌拉圭回合谈判,通过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简称GATS),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和所有欧共体成员在内的44个国家在签署协定时承诺,努力在教育服务领域中降低贸易壁垒。GATS作为一项多边的、可依法实施的、管理国际服务贸易的协议,要求凡是世贸组织成员国,在教育领域都要遵循跨境支付、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商业存在等贸易方式。倘若对自由化的承诺不能实现,世贸组织就会为此提供一个开展政府间诉讼与惩罚的机制。
除了国际性的政府间组织,区域性组织国家间的合作也不断深化。2007年1月,中国-东盟签署了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 2008年以来,中国与东盟国家分别签署了一些政府间的教育交流合作协议或学历学位认证互认协议。如2008年12月签署的《中柬教育合作协议》、2009年4月签署的《中新(加坡)教育交流合作协议》、《中越学位学历互认协议》、2009年6月签署的《中泰教育合作协议》,为双方教育合作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15]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十多年里,在教育领域已经确立了多层次和多领域机制。在信息交流方面有两个层次:一是官方的教育部长会议和教育专家工作组。二是民间的“教育无国界”教育周和大学校长论坛。[16]2010年4月,中国、俄罗斯、哈萨克、吉尔吉斯、塔吉克相关高校签署了关于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备忘录,将其最终定位为由上合组织成员国各方的部分高校组成的项目院校网络。[17]这些合作国家之间签署有关互认学历的协议,就是在国家行为体层面上对学历互认的教育合作的一种制度性安排。
与此同时,国家之间的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也在如火如荼地开展。2009年11月17日我国与美国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声明》,双方同意建立一个新的双边机制,承诺今后四年开展美国“十万人留学中国计划”。[18]2011年1月19日,我国与美国再次签署联合声明,承诺共同开展一系列教育合作项目。[19]
除了国家层面的机制安排外,我国地方、高校、企业也通过确立规则、制度,与国外的机构开展国际合作。根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3年3月,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达1780个。[20]
我们可以看到,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东盟成员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以及中美两国都存在着多样的历史文化,政治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别较大,但仍然能开展合作,主要归功于国际机制的维系。参加国际机制的成员国被要求根据游戏规则,必须遵守相关协议,使各国高等教育在机制的大框架下运行。
(三)文化合作论与高等教育国际合作
建构主义是20世纪90年代兴起发展的一种国际关系理论,它吸收了诸多学科的营养,对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的理想主义提出了批评,认为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是由国家建构的,国家通过相互交往确立了国家间关系的不同形态。国家是非理性行为体,国家的利益和身份不完全是由内部因素决定的,而是“由内在和外在结构建构而成的”。国家是有身份的,“身份指的是行为体是谁或者是什么这样的内容。身份表示社会类别或存在状态”[21]。国家会在国际社会通过互动确认自己的身份,并根据“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同质性和自我约束”[22]确定与其他行为体是敌是友。
建构主义认为,拥有共同命运和利益攸关的国家之间彼此确立了朋友的关系,并能彼此分享共同的文化,认同和遵守共同的规范,在行为上做到自我约束,就会实现合作。概括地说,建构主义认为,合作与国家确认的身份密切相关,合作是一种文化现象,因而可以自我实现和强化。
建构主义的文化合作论认为合作的动因是身份和文化的认同。欧洲国家招收的留学生远远低于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在国际教育市场上的份额让欧洲人感到悲观。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教育市场,欧盟各国意识到作为单个的国家,欧盟成员国难以成为国际体系中的一极,但是作为一个整体,欧盟的实力足可与美国抗衡。欧盟试图通过合作以培养“欧洲公民身份”,强化欧洲公民共享价值、以拥有共同社会文化空间的意识。欧洲认同的形成有助于在成员国之间产生共同认同感,使个体的自我利益认同与共同体其他成员的利益认同合二为一,从而相互包容。当欧洲人不断意识到他们同属于一个共同体的时候,他们将逐渐把自己和其他共同体区别开来。欧盟各国意识到只有加强教育合作,才能增强欧洲在国际教育市场的竞争实力。这种欧洲认同有利于欧盟成员国感觉到它们有共同命运和共同的长远利益,从而产生一致对外的意识,促进欧盟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影响力的提高。如今欧盟通过《里斯本公约》、《索邦宣言》、《博洛尼亚宣言》以及布拉格会议、柏林会议、卑尔根会议建立的博洛尼亚进程,建立了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制定“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证标准和准则”;明确划分了学位框架;促进学分和学时互认,旨在通过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提高欧洲高等教育质量,充分保障学生的就业率,以振兴欧洲高等教育,增强欧洲高等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可以说,欧盟高等教育合作是高等教育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
二、国际关系理论下的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合作战略
处于高度相互依存的当代世界中,国际合作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显得更为重要。国际关系三大理论范式对国际合作的论述不存在孰对孰错,它们都是在各自的理论框架下解释了国际合作现象的部分事实。
第一,霸权合作论强调霸权国家的存在和意愿。尽管在当前政治多极化背景下,霸权国家已不再存在,霸权合作论看似不再有解释力,但事实上,如同一些学者所指出的,当今的国际体系仍然受到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笼罩,国际社会依然是以西方价值观和欧美制度文明为中心。在分析高等教育国际合作的动因和条件时,我们应该认识到这样的客观事实。
一些国家在对外高等教育合作行为中借助教育合作交流而对一些弱势国家进行学术入侵和学术殖民。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衡量,诸如留学生的数量、被承认的外国教育机构或教育提供者的数量、提供国际资格认证或质量保证的数量、在国际合作项目中的地位等,少数发达国家都获得了大部分的经济利益,并控制了学术项目及其他有关项目。[23]新现实主义理论很好地提醒了我们应更深入地思考高等教育领域国家之间的不均衡发展。处于世界中心的发达国家控制着绝大部分原创性知识和高技术含量产品,输出统一的世界高等教育的标准、价值、语言,而处于边缘和半边缘的发展中国家往往在这个国际合作过程中被“美国化”、“西方化”。
第二,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级化大背景下,新自由制度主义范式的国际机制合作论能较好地解释当下高等教育国际合作普遍开展的动因。由于机制本身要求参与的行为体之间相互交换详细而可靠的信息,因此参与机制的行为体能获得对称信息,解决信息不确定性问题,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高等教育国际机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性安排,包括原则、规范、程序以及相关的磋商方式、仲裁方式、执行方式等要求参与的行为体按照制度规则行事,任何行为体的不规范行为都会受到制约。所以行为体间在高等教育领域的相互行为就有了较高的预测性。正如有学者所说:“个体之间存在的共同利益要转化为现实,最终还需要借助国际制度来保障和维持。”[24]
第三,在这个文明的冲突①依然存在的国际社会中,实现彼此分享共同文化、拥有共同的身份认同对大多数国家来说,要求甚为苛刻。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建构主义的文化合作论对当下的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不具有普遍解释力,但是却为国家间合作提供思路,即要彼此分享共同的观念,加强双方互信,以提高国际合作的程度。
综上所述,国际关系理论为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研究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和分析工具。我们需要从国际关系的角度来认识教育国际化,同时运用国际关系的原则指导我国更好地参与国际合作,从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制定面向全球发展的高等教育战略规划,以强化我国与其他国家行为体的国际合作。具体建议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在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中,要保持我国教育主权的独立性,不能受西方话语权的左右;二是为合作创造更适宜的条件,把握机制特点,建立健全机制;三是在合作过程中,加强与其他国家间的互动和调节,加强双方互信。
注释:
①“文明的冲突”是由美国学者亨廷顿在1993年提出的理论,认为冷战后,世界冲突的基本根源不再是意识形态,而是文化方面的差异,主宰全球的将是“文明的冲突”。
参考文献:
[1]伯顿·克拉克.高等教育新论—多学科的研究[M].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2.
[2]Frederic S.Pearson and J.Martin Rochester.International Relations[M].New York:The McGraw-Hill Companies,Inc.,1998:15.
[3]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4]肯尼斯·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M].信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40-141.
[5]Robert Gilpin.U.S Power and th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M].New York:Basic Books,1975.
[6]Charles Kindleberger.The World in Depression,1929-1931[M].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3:19-22.
[7]王磊.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合作—从博弈论角度分析国际关系[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1(8).
[8]Robert Axelrod and Robert O.Keohane.Achieving Cooperation under Anarchy:Strategies and Institutions,Cooperation under Anarchy[M].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6:226-254.
[9]Keohane.Institutional Theory and the Realist Challenge after the Cold War.In:David Baldwin.Neorealism and Neoliberalism:The Contemporavy Debate[M].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301-338.
[10]Helen Milner.International Theories of Cooperation among Nations:Strengths and Weakness[J].World Politics,1992(44):474.
[11]Kenneth A.O.Explaining Cooperation under Anarchy:Hypotheses and Strategies [J].World Politics,1985(1):1-24.
[12][14]秦亚青.国际制度与国际合作—反思新自由制度主义[J].外交学院学报,1998(1):40-47.
[13][24]苏长和.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80,70.
[15]高伟浓,何美英.中国-东盟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新发展[J].东南亚纵横,2011(7):3-9.
[16]杨恕.上海合作组织的教育合作,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报告(2009)[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144.
[17]徐海燕.上海合作组织的教育合作,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报告(2012)[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149.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在京发表联合声明[EB/OL]. http://www.gov.cn/jrzg/2009-11/17/content_1466607.htm.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声明[EB/OL].http://www.fmprc.gov.cn/mfa_chn/ziliao_611306/1179_611310/t788163.shtml.
[20]扩大教育对外合作,引进先进教育资源[N].中国教育报,2013-03-14.
[21]亚历山大·温特著.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M].秦亚青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282,289.
[22]秦亚青.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读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J].美国研究,2001(2):135-145.
[23]菲利普·G·阿特巴赫,简·莱特.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前景展望:动因与现实[J].高等教育研究,2006(1):12-21.
(责任编辑 陈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