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银行以金融创新方式服务中小企业的思考

2014-09-26 05:27张雷
科技与创新 2014年15期
关键词:金融创新城市中小企业

张雷

摘 要:阐述了城市商业银行为中小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现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促进城市商业银行以金融创新的方式服务中小企业的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金融创新;城市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35(2014)15-0119-02

城市商业银行作为中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发展之初便以向中小型企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和支持,促进地方经济作为业务核心。城市商业银行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后,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由于起点较低,再加上国有银行的垄断和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等,仍然存在一系列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采取及时、有效的金融创新发展策略。同时,我国中小型企业目前也面临着融资问题,这对企业生存和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商业银行就需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

1 现状简述

1.1 初步实现了规范化机制

目前,我国主要城市商业银行已完成了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的设立。在组织管理方面,主要采用在行式和离行式两种经营方式,前者是指在总行成立一级部门,并在下属分行中嵌入具有开发、营销和审批等职能的企业专营中心,实行双重管理和考核;后者则是将总行独立管理的中小型企业专营中心建立在分行体系之外。在行式经营模式可以使分行当下的经营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但其风险独立管理能力较低;而离行式经营模式虽然具有较强的独立管理风险能力,但其业务营销能力水平偏低。

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明显缩短了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流程,大大提升了服务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合理减少授信环节,充分满足了中小企业频繁、急促和短期的信贷需求。

1.2 中小型企业的金融创新分析

1.2.1 创新业务产品

随着中小企业对金融需求的深入,城市商业银行在对中小企业经营方式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了集合性理财产品、集合银行贷款和信贷转让业务等适用于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有效缓解了单个企业资金不足、风险规避能力差的问题,扩充了中小银行的融资渠道。

1.2.2 创新担保方式

由于中小型企业的担保能力普遍较低,因而城市商业银行创新了担保方式。在保证担保中,除商业银行、企业和专业的担保公司参与外,还导入了在中小企业难以偿还贷款时代偿的第四方;在抵押担保中,创新了林权、矿权和海域使用权等抵押方式;在质押担保中,则推出了货权、应收账款和未来提货权等质押担保方式。

1.2.3 创新审批模式

在审批授信过程中,商业银行创新了中小企业的批量审核模式,采用第三方保证和摊位使用权担保等方式,对小商户和批发市场等进行了批量授信审核。这样的做法,不仅有效解决了单个商户贷款申请困难的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审批效率。

2 存在的问题

2.1 金融系统不够完善

对中小型企业进行金融支持,不仅促进了单个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运转,同时也推动了我国就业水平和国民经济的增长,因此,考虑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正外部特征,相关政府部门应当从公共角度出发,构建完善的金融体系,并给予政策扶持。近年来,虽然我国部分政策性银行已采用多种方式支持中小企业的融资,但在信贷的支持规模、专业评估和定价优惠等方面,我国相比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同时尚未真正确立全面型中小型企业规范化、系统化的金融体系。

2.2 服务产品缺乏多样性

目前,城市商业银行推出的针对中小型企业的服务产品种类缺乏多样性,主要是在传统的业务基础上,对贷款、担保等进行局部的拓展,严重缺乏传统业务外的创新,难以充分满足企业复杂的金融需求。此外,不同银行的金融产品普遍存在同质化,相比于发达国家的金融行业,我国在针对区域和行业向客户提供指向性专业服务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

2.3 风险规避工具落后

有效的风险规避工具在中小企业风险较高的融资业务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贷款打包出售、停止审批和发放、信贷资产证券化、金融衍生工具等是国际上常用的风险规避工具。而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使用的风险规避工具比较落后,仍采用停止审批和发放,以及少量的贷款打包出售。由于风险规避工具的缺乏和落后,导致城市商业银行难以对中小型企业的信贷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和控制,对银行产品的创新和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造成不利的影响。

3 促进措施

3.1 创新金融机制,完善关键服务环节

创新金融机制,完善关键服务环节,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①在审批授信环节,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管理和发展等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适当弱化过度依赖财务指标,尤其是成立时间不长且具有较小的财会数据年度可比性的中小企业,可重点探究产品适用性、企业的治理结构和发展潜力等,对其承债能力进行分析。②在完成授信后的管理环节,全面发挥营销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的合力,在加强贷后检查和信息沟通,提高风险反应速度的基础上,实现授信后管理体制的规范化。③在市场的反应环节,建立系统的征集、分析和反应市场需求的机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满足中小企业的各项金融要求。

3.2 加大产品服务的创新力度

为了丰富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商业银行应加大产品服务的创新力度。首先,对单项产品进行创新,在现有信贷产品服务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别的中小型企业,开发融资租赁等新型的金融服务模式;同时,与专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鼓励企业租用其设备,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信用低、贷款困难等

摘 要:阐述了城市商业银行为中小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现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促进城市商业银行以金融创新的方式服务中小企业的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金融创新;城市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35(2014)15-0119-02

城市商业银行作为中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发展之初便以向中小型企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和支持,促进地方经济作为业务核心。城市商业银行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后,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由于起点较低,再加上国有银行的垄断和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等,仍然存在一系列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采取及时、有效的金融创新发展策略。同时,我国中小型企业目前也面临着融资问题,这对企业生存和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商业银行就需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

1 现状简述

1.1 初步实现了规范化机制

目前,我国主要城市商业银行已完成了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的设立。在组织管理方面,主要采用在行式和离行式两种经营方式,前者是指在总行成立一级部门,并在下属分行中嵌入具有开发、营销和审批等职能的企业专营中心,实行双重管理和考核;后者则是将总行独立管理的中小型企业专营中心建立在分行体系之外。在行式经营模式可以使分行当下的经营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但其风险独立管理能力较低;而离行式经营模式虽然具有较强的独立管理风险能力,但其业务营销能力水平偏低。

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明显缩短了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流程,大大提升了服务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合理减少授信环节,充分满足了中小企业频繁、急促和短期的信贷需求。

1.2 中小型企业的金融创新分析

1.2.1 创新业务产品

随着中小企业对金融需求的深入,城市商业银行在对中小企业经营方式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了集合性理财产品、集合银行贷款和信贷转让业务等适用于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有效缓解了单个企业资金不足、风险规避能力差的问题,扩充了中小银行的融资渠道。

1.2.2 创新担保方式

由于中小型企业的担保能力普遍较低,因而城市商业银行创新了担保方式。在保证担保中,除商业银行、企业和专业的担保公司参与外,还导入了在中小企业难以偿还贷款时代偿的第四方;在抵押担保中,创新了林权、矿权和海域使用权等抵押方式;在质押担保中,则推出了货权、应收账款和未来提货权等质押担保方式。

1.2.3 创新审批模式

在审批授信过程中,商业银行创新了中小企业的批量审核模式,采用第三方保证和摊位使用权担保等方式,对小商户和批发市场等进行了批量授信审核。这样的做法,不仅有效解决了单个商户贷款申请困难的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审批效率。

2 存在的问题

2.1 金融系统不够完善

对中小型企业进行金融支持,不仅促进了单个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运转,同时也推动了我国就业水平和国民经济的增长,因此,考虑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正外部特征,相关政府部门应当从公共角度出发,构建完善的金融体系,并给予政策扶持。近年来,虽然我国部分政策性银行已采用多种方式支持中小企业的融资,但在信贷的支持规模、专业评估和定价优惠等方面,我国相比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同时尚未真正确立全面型中小型企业规范化、系统化的金融体系。

2.2 服务产品缺乏多样性

目前,城市商业银行推出的针对中小型企业的服务产品种类缺乏多样性,主要是在传统的业务基础上,对贷款、担保等进行局部的拓展,严重缺乏传统业务外的创新,难以充分满足企业复杂的金融需求。此外,不同银行的金融产品普遍存在同质化,相比于发达国家的金融行业,我国在针对区域和行业向客户提供指向性专业服务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

2.3 风险规避工具落后

有效的风险规避工具在中小企业风险较高的融资业务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贷款打包出售、停止审批和发放、信贷资产证券化、金融衍生工具等是国际上常用的风险规避工具。而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使用的风险规避工具比较落后,仍采用停止审批和发放,以及少量的贷款打包出售。由于风险规避工具的缺乏和落后,导致城市商业银行难以对中小型企业的信贷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和控制,对银行产品的创新和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造成不利的影响。

3 促进措施

3.1 创新金融机制,完善关键服务环节

创新金融机制,完善关键服务环节,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①在审批授信环节,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管理和发展等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适当弱化过度依赖财务指标,尤其是成立时间不长且具有较小的财会数据年度可比性的中小企业,可重点探究产品适用性、企业的治理结构和发展潜力等,对其承债能力进行分析。②在完成授信后的管理环节,全面发挥营销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的合力,在加强贷后检查和信息沟通,提高风险反应速度的基础上,实现授信后管理体制的规范化。③在市场的反应环节,建立系统的征集、分析和反应市场需求的机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满足中小企业的各项金融要求。

3.2 加大产品服务的创新力度

为了丰富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商业银行应加大产品服务的创新力度。首先,对单项产品进行创新,在现有信贷产品服务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别的中小型企业,开发融资租赁等新型的金融服务模式;同时,与专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鼓励企业租用其设备,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信用低、贷款困难等

摘 要:阐述了城市商业银行为中小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现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促进城市商业银行以金融创新的方式服务中小企业的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金融创新;城市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35(2014)15-0119-02

城市商业银行作为中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发展之初便以向中小型企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和支持,促进地方经济作为业务核心。城市商业银行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后,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由于起点较低,再加上国有银行的垄断和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等,仍然存在一系列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采取及时、有效的金融创新发展策略。同时,我国中小型企业目前也面临着融资问题,这对企业生存和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商业银行就需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

1 现状简述

1.1 初步实现了规范化机制

目前,我国主要城市商业银行已完成了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的设立。在组织管理方面,主要采用在行式和离行式两种经营方式,前者是指在总行成立一级部门,并在下属分行中嵌入具有开发、营销和审批等职能的企业专营中心,实行双重管理和考核;后者则是将总行独立管理的中小型企业专营中心建立在分行体系之外。在行式经营模式可以使分行当下的经营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但其风险独立管理能力较低;而离行式经营模式虽然具有较强的独立管理风险能力,但其业务营销能力水平偏低。

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明显缩短了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流程,大大提升了服务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合理减少授信环节,充分满足了中小企业频繁、急促和短期的信贷需求。

1.2 中小型企业的金融创新分析

1.2.1 创新业务产品

随着中小企业对金融需求的深入,城市商业银行在对中小企业经营方式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了集合性理财产品、集合银行贷款和信贷转让业务等适用于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有效缓解了单个企业资金不足、风险规避能力差的问题,扩充了中小银行的融资渠道。

1.2.2 创新担保方式

由于中小型企业的担保能力普遍较低,因而城市商业银行创新了担保方式。在保证担保中,除商业银行、企业和专业的担保公司参与外,还导入了在中小企业难以偿还贷款时代偿的第四方;在抵押担保中,创新了林权、矿权和海域使用权等抵押方式;在质押担保中,则推出了货权、应收账款和未来提货权等质押担保方式。

1.2.3 创新审批模式

在审批授信过程中,商业银行创新了中小企业的批量审核模式,采用第三方保证和摊位使用权担保等方式,对小商户和批发市场等进行了批量授信审核。这样的做法,不仅有效解决了单个商户贷款申请困难的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审批效率。

2 存在的问题

2.1 金融系统不够完善

对中小型企业进行金融支持,不仅促进了单个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运转,同时也推动了我国就业水平和国民经济的增长,因此,考虑到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正外部特征,相关政府部门应当从公共角度出发,构建完善的金融体系,并给予政策扶持。近年来,虽然我国部分政策性银行已采用多种方式支持中小企业的融资,但在信贷的支持规模、专业评估和定价优惠等方面,我国相比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同时尚未真正确立全面型中小型企业规范化、系统化的金融体系。

2.2 服务产品缺乏多样性

目前,城市商业银行推出的针对中小型企业的服务产品种类缺乏多样性,主要是在传统的业务基础上,对贷款、担保等进行局部的拓展,严重缺乏传统业务外的创新,难以充分满足企业复杂的金融需求。此外,不同银行的金融产品普遍存在同质化,相比于发达国家的金融行业,我国在针对区域和行业向客户提供指向性专业服务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

2.3 风险规避工具落后

有效的风险规避工具在中小企业风险较高的融资业务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贷款打包出售、停止审批和发放、信贷资产证券化、金融衍生工具等是国际上常用的风险规避工具。而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使用的风险规避工具比较落后,仍采用停止审批和发放,以及少量的贷款打包出售。由于风险规避工具的缺乏和落后,导致城市商业银行难以对中小型企业的信贷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和控制,对银行产品的创新和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造成不利的影响。

3 促进措施

3.1 创新金融机制,完善关键服务环节

创新金融机制,完善关键服务环节,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①在审批授信环节,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管理和发展等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适当弱化过度依赖财务指标,尤其是成立时间不长且具有较小的财会数据年度可比性的中小企业,可重点探究产品适用性、企业的治理结构和发展潜力等,对其承债能力进行分析。②在完成授信后的管理环节,全面发挥营销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的合力,在加强贷后检查和信息沟通,提高风险反应速度的基础上,实现授信后管理体制的规范化。③在市场的反应环节,建立系统的征集、分析和反应市场需求的机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满足中小企业的各项金融要求。

3.2 加大产品服务的创新力度

为了丰富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商业银行应加大产品服务的创新力度。首先,对单项产品进行创新,在现有信贷产品服务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别的中小型企业,开发融资租赁等新型的金融服务模式;同时,与专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鼓励企业租用其设备,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信用低、贷款困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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