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华芳
摘要:歌唱教学作为普通学校音乐教学的基本内容,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音乐教师应该在课堂教学中充分重视歌唱理论教学、视唱法教学、学生情感培养以及合唱教学,并时刻关注学生的变声期与嗓音保护,从而达到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陶冶情操、健全人格的目的。
关键词:普通学校 音乐教育 歌唱教学
歌唱教学是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基本内容,它在普通音乐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良好的歌唱教学,对于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陶冶情操、健全人格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实现音乐教育的整体目标,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作为一线音乐教师,在长期的实践与探究中,总结出了以下一些观点,与同仁们一起探讨,从而能使歌唱教学更科学、更合理、更高效、更能被学生所喜爱和接受。
一、歌唱教学内容应重视歌唱理论教学
作为音乐教师,当我们在歌唱教学过程中,经常会碰到以下一些情况:1.对于作品中一些延长音的演唱,学生总是很难唱足时值,对于这种情况,有的教师认为他们故意偷懒或是视唱能力不过关,没从学生的歌唱气息方面去考虑和指导,从而导致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也不见成效;2.对于学生在歌唱中的跑调现象,我们音乐教师也该识辨是音高概念不明确还是气息控制不好所引起的;3.当学生对于歌曲作品中有些较高的的高音难以演唱时,我们可以指导学生运用适当的歌唱方法,如充分打开喉咙、加强气息控制、保持高位置的共鸣等等。由此得出,歌唱教学需要一定的歌唱理论作支撑,我们在对学生进行声乐技能训练的同时,不能忽视声乐理论知识的讲授,而应把歌唱教学建立在科学、系统的声乐理论基础知识之上,对歌唱的姿势、发声基本原理、发声器官的构成、歌唱的呼吸、歌唱共鸣、歌唱语言的练习以及声乐发展史等知识进行全面的讲授,从而让学生了解并掌握歌唱的理论知识,这不仅为歌唱教学作好了理论的储备,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音乐素养。因此,作为音乐教师,我们自己不仅需要有较强的声乐歌唱能力,还必须具备一定程度的声乐理论讲授能力和声乐技能的教学能力。
二、歌唱教学方法应重视视唱法教学
由于新课标歌唱教学的目标不再是那种教师单纯教唱、学生机械学唱,以唱会一首歌曲为目的的教学,所以作为音乐教师不是纯粹教教材而是要通过使用教材去教学,从而让学生掌握并具备一定的识谱能力与歌唱能力。众所周知,我们常用的课堂歌唱教学的方法有听唱法与视唱法两种。所谓听唱法:是通过教师或歌曲录音范唱,学生逐句模仿的歌唱教学法。这种教法具有直接、具体、简便、明了的特点,但不适用于长而复杂的歌曲,并且不利于学生视谱视唱能力的形成。所谓视唱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运用已掌握的视谱视唱技能去学唱新歌的歌唱教法。这种教法对于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视谱视唱能力具有显著的作用,但它的难度较大,并且容易把学生的注意力指向各个音符,因此,不利于对音乐作品的整体(情感)表现。对于这两种教法,我们音乐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和音乐基础水平而进行选择。一般来讲,幼儿园教唱一律采用听唱法;小学则随着年级的递增逐渐在听唱法的基础上增加视唱法的比重,并逐步减少听唱法的使用。初中歌唱教学基本上采用视唱法,有时加入听唱法。高中歌唱教学则以视唱法为主,很少使用听唱法。因此,对于初中、高中歌唱教学,我们应注重运用视唱法对学生进行教学。而教学如何从听唱法逐步转换到视唱法呢?这通常需要经过四个阶段的训练:听唱——不看谱唱熟曲谱——看谱唱熟曲谱——视唱新谱。这种训练的坚持对学生的视唱能力的提高具有很大的帮助。当然,运用视唱法进行歌唱教学,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识谱视唱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经过反复而持续的训练,这种训练假如单调而枯燥,学生对视唱的兴趣会降低,但假如我们运用一些适当的教学方法,比如运用一些节奏游戏,柯达依手势教学,二声部音阶练习等方法,那学生的视谱能力将会在积极、高涨的学习情绪下获得提高。这正是2011版新课程标准所要求:音乐教学应体现音乐学科本位的特点,学生对于双基训练应认真对待并能有所掌握。所以,我们在歌唱教学中应重视视唱法教学。
三、歌唱教学中应重视对学生情感的培养
黑格尔在《美学》中写道:“音乐能表现一切各不相同的特殊感情。”歌唱作为音乐作品创作的二度情感创作,它需要歌者能以声传情,以情达声,声情并茂的演唱。这就需要歌者是一个情感丰富并善于表达情感的人。那如何在歌唱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情感的培养呢?首先我们考虑到音乐教育跟一般的文化学科不同,它是通过音乐本身所具有的魅力潜移默化地陶冶学生的情感,它能够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产生一种无形的力量,它授予学生的不仅是知识技能,同时也是一种思想和精神的传递这一观点,因此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培养:1.教师可引导学生了解音乐作品的创作背景及作者的创作意图,以此对音乐作品所要表达的情感有初步的了解;2.学生可通过教师声情并茂地范唱,加深对歌曲作品的进一步了解;3.教师可根据歌曲的歌词表达,创作情景剧让学生来表演,通过表演培养他们的思想与情感等方法。而当学生在演唱中表达情感时,教师可通过演唱时气息的掌控、力度、速度的变化、表情与肢体表演等方面的讲解与示范,使学生有表情有感情的演唱歌曲。
四、歌唱教学中应充分重视合唱教学
合唱教学是歌唱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面向的是全体学生,因此它在音乐教育中具有普及性、大众性的特点,它对提高学生审美观的形成、德智的发展与身心的塑造等综合能力起着不容忽视的重要影响作用。
首先,合唱需要学生通力合作,才能将音乐作品的形式与思想内涵和谐、完美地表现,学生在合唱过程中受到熏陶和感染,从而达到情感上的升华,使心灵得到净化,有助于形成健康的审美观。
其次,学生通过合唱用人声来展现音乐作品中的情感,学生通过合唱也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比如通过合唱歌曲《保卫黄河》《歌唱祖国》,学生体会到了革命战士英勇奋战的精神,以及团结向上的斗志,有助于加强学生积极向上、努力奋进、报效祖国的使命感。
再次,合唱能够培养学生的团结合作精神和群体意识,能提高人际关系的融洽与和谐,对学生自我为中心的心理能适当起到纠正作用,通过合唱,有助于让学生懂得互相尊重、平等合作、和谐相处的做人之道。
最后,合唱既能让学生感受到音乐的和谐之美,又能有效地缓解学生学习的压力,调节情绪,有助于促进学生身心获得健康的发展。
总之,合唱作为歌唱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不仅使学生的音乐素养获得了很大的提高,还有效的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沟通,它所强调的共性实现了合唱队的统一,同时也成为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有力帮助。
五、歌唱教学应时刻关注学生的变声期与嗓音保护
在歌唱教学中,我们会经常发现有些学生出现嗓音沙哑、容易跑调、高音唱不上去等症状,这时,我们除了考虑一些原因:如伤风感冒、气息运用不正确等,还应意识到有可能是到了学生的变声期。因为,变声期早的在11岁左右,迟的要到15、16岁,个别孩子在12、13岁时便结束了变声过程,少数孩子则到接近20岁时才完成。完成变声过程,短的只有2、3个月,长的可达3-5年,一般来说,女孩子比男孩子出现的早,过程较短,变化不十分明显。因此,我们音乐教师应对学生讲解有关变声期与嗓音保护的知识,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纠正不良的歌唱习惯,控制歌唱的音量及音域,做到不喊唱、在歌唱教学过程中不让学生长时间歌唱,适当穿插欣赏、器乐演奏等活动,同时教育学生注意身体锻炼及饮食起居等等,以此,让学生能顺利度过变声期。
歌唱教学作为音乐教学中学生最易于接受和乐于参与的表现形式,它需要我们音乐教师给予他们正确的指导,并创设民主、平等的课堂氛围,调动每一个学生参与的积极性,鼓励他们积极、主动的参与歌唱,从而培养他们演唱的自信心,使他们在演唱表现中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美的熏陶。所以,作为在新课程改革过程中一名合格的音乐教师,我们不仅需要具备正确研读新课程理念的能力,还须具备将新课程理念正确转化为行之有效的教学实践的能力。只有这样,学生的歌唱能力才能真正获得并提高。
参考文献:
[1]曹理.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