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苏悦
卡勒德·胡塞尼俨然是近年来美国文坛炙手可热的人物,随着其新作《群山回响》于2013年正式出版,这位阿富汗裔美国人再次巩固了其当代畅销书作家的地位,到目前为止,他的三部小说《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以及《群山回响》全球销量已破4000万册,2008年在七个主要图书消费国的畅销书榜单中,胡塞尼的作品均跻身前十,考虑到语言翻译以及文化价值取向上的不同,能有两部作品同时受到七个国家读者的青睐,堪称奇迹。跟美国其他畅销书作家不同的是,胡塞尼是一名移民作家,他12岁时就随父母从阿富汗移居美国,他的作品具有鲜明浓厚的移民文学的特征。在他的带领下,曾经风靡一时而后又归于沉寂的移民文学在21世纪的头十年里似乎又获得了重生,他的成功轨迹可以折射出当前北美文坛移民文学的生存环境和发展趋势。
一、卡勒德·胡塞尼作品简介
自9·11事件以来,遥远而又陌生的阿富汗成为美国乃至世界舆论所关注的焦点,贫穷落后的生活状况、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以及饱受争议的反恐战争便是这些年最能与阿富汗挂钩的描述,但对于普通的阿富汗民众的内心世界,世人却知之甚少,媒体总是根据自己的立场以及受众的喜好来裁切镜头片段以求达到自己渴望实现的社会效果,以至于受众也往往在这些传统认识中徘徊不前,难以洞悉真实状况,但这种情况愈加激发了人们对真实阿富汗世界的探求欲。在这样的背景下,卡勒德·胡塞尼现世而出,他的第一部作品《追风筝的人》于2003年出版,一举轰动了美国文坛,他俨然成为阿富汗代言人或代表,尽管他本人反对这样的称谓,称自己的书对一些人来说是了解阿富汗的一扇窗。
胡塞尼的第一部小说《追风筝的人》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了一位美国的阿富汗移民阿米尔的童年往事和成人后对儿时过错的心灵救赎。富家少爷阿米尔敏感而软弱,希望通过赢得风筝大赛来赢得父爱。仆人以及朋友哈桑为了帮助阿米尔不顾一切、全力以赴追逐掉落的风筝,却遭到残酷无情的羞辱。懦弱的阿米尔目睹一切却最终选择沉默,儿时的友情和美好时光,毁于一旦。成年后在美国安家立业的阿米尔始终无法摆脱良心的谴责,终于鼓足勇气踏上回家之路,回到塔利班专政下的阿富汗,努力解救出哈桑的儿子并将他带回美国,开始新的生活,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而他的第二部小说《灿烂千阳》以苏联入侵、塔利班专政等史实为背景,以两个平凡的阿富汗妇女为主角。女主角之一的玛丽雅姆是个私生女。在曾经的阿富汗,这是屈辱的代名词,这导致了她悲剧宿命的开始,她嫁给喀布尔的中年鞋匠拉希德为妻,由于未能生育,受尽了拉希德与战争的折磨。而另一位女主角莱拉出生在喀布尔一个知识分子家庭,聪明美丽,幸福快乐地度过了童年和少女时期,有着琥珀色的梦和前景。然而战争破毁了一切,莱拉相继失去兄弟、父母和恋人。万般无奈之下,14岁的莱拉也被迫嫁给了拉希德。两名阿富汗女性,卑微如尘,共同经受着战乱、贫困与痛苦,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从敌对转为相知、互助,最后玛丽雅姆杀死了丈夫拉希德,拯救了莱拉一家,自己也慷慨奔赴刑场,完成了自己对于命运的救赎。
至于他的第三部小说,《群山回响》则以帕丽一家三代人的经历为线索,以男孩阿卜杜拉和其妹妹帕丽骨肉分离的人生际遇为主线,着重描写了因为阿富汗常年战乱而背井离乡的阿富汗移民在其他国家流浪彷徨的人生经历,此作少了对战争记忆的描写,而将主要精力放在了移民在生活理念以及文化认同方面的巨大矛盾上,小说中的人物命运在地域、战争、生死、别离、承诺与谎言里穿行,最终盘扣在一起,由牵绊、纠缠生发出各种各样的爱恨情仇。整个小说时间跨度长达60年,最终以兄妹二人相见却无法相认的悲剧而收场,从中流出作者对于阿富汗前景的深深忧虑。
二、卡勒德·胡塞尼作品的平民、人文主义和移民视角
胡赛尼的作品有三个比较明显的视角。首先是平民视角。他的三部小说无一例外地将镜头对准阿富汗这个让世界为之热议的地方,却回避了较为敏感的政治人物,而将笔墨诉诸于政治事件尤其是无休止的战争对于普通阿富汗民众的影响。胡塞尼用细腻的笔法和真挚的感情构建了一个独一无二的阿富汗平民世界,在这里每个普通的民众都以鲜活的面孔和炽热的灵魂颠覆了那些通过CNN或是CCTV了解阿富汗的各国观众的感观。胡塞尼曾说:“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上的灰尘,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这显然是一种非常温情的说法,很多时候阿富汗人在美国人心目中就是ABC或是FOX电视台记者刻意营造的形象——贫穷、干瘦、蒙着肮脏的头巾,时不时跟恐怖分子画上等号。
胡塞尼非常敏锐地看到了世人对阿富汗人的印象与现实的阿富汗人之间的巨大差别,在美国长大成人的他表现得更像是一个心灵捕手,很明白美国的读者想要从他这获取什么。美利坚民族是一个很务实且勇于革新的民族,普通的美国人总是希望看到最真实的第一手的东西,最好还能颠覆过往的认识。作为一名阿富汗裔移民,胡赛尼的立场是适合的;作为能用英语写作的阿富汗裔作家,他的书成为美国民众了解阿富汗平民生活最直接的窗口。在很多人眼中阿富汗就等于恐怖袭击或是政治无序,胡塞尼改变了这种观念,还原了最真实的阿富汗民众的生活。他的这种中立立场的观察视角是他成功的本钱,也是他日后积累声誉最重要的平台。
阿富汗身处中亚腹地,东接中国,南毗南亚次大陆,西靠伊朗高原,北临欧亚草原,自古以来就是几大文明交融汇聚之地,同时,由于这样特殊的地理位置,阿富汗自古以来也是战乱高发的国度。自公元前6世纪的波斯帝国以来,曾经有21个来自四面八方的帝国对其实现过统治,但没有一个帝国能长久地真正将其纳入自己的版图,统治阿富汗成为那些帝国们的霸者之证,同时也给阿富汗留下了个“帝国坟场”的称号。即便是最近这半个世纪,阿富汗的治权也在英国人、阿富汗王国、苏联人、塔利班、美国人之间几度易手,但无论谁都无法在这里实现长治久安。在这种背景下,阿富汗人民的战争岁月似乎从未停止过,武装冲突和战乱成为这些年来阿富汗不变的主题。直接映射到阿富汗社会,就造成了“每平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的事实。如胡塞尼本人所言,普通民众“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被外部的力量所淹没。他们内心生活粗暴地受到外部世界的影响,无法控制的东西左右了他们对自己生活的决定:革命、战争、极权主义,以及压迫。”
其次是人文主义视角。胡塞尼深谙世界性作品的成功之道,为了取悦不同种族、不同语言、不同需要的读者,必须寻求一种普适性的价值追求作为作品的最大卖点,这种价值追求不能从他的穆斯林立场出发,大谈伊斯兰教义,同时也不能完全倒向西方,成为主流舆论的附庸,必须在其中寻求一个平衡点。胡塞尼三部作品出版的时间跨度长达10年,故事也各不相同,但他的叙事模式与价值追求始终是确定的,即是以普通人在现实层面的逃离与心灵层面的救赎为主题,他的三部作品几乎都是以“厄运——逃离——痛苦——救赎”的模式进行着故事的演进,而这也是他的作品最吸引人的地方,胡塞尼正是用这样一种写作模式让全世界的读者跟随小说角色的命运同呼吸、共患难,为之纠结与感动。
在《追风筝的人》里,少爷阿米尔因为无法忍受自己的不忠、怯弱、虚伪以及面对哈桑时的负罪感而逼走哈桑,紧接着又在大规模战争爆发前与父亲逃离了喀布尔——这座记录了他所犯罪行的城市。此后阿米尔一直带着负罪感生活,但他从未想过要主动地救赎自己,甚至在被逼走上“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时,他依然举步踟蹰。可以说促成他自我救赎的,是婚姻的遗憾、突发的社会因素与哈桑儿子索拉博的自杀行为。最终他将索拉博带回美国抚养,以此作为对弟弟哈桑的赎罪。
《灿烂千阳》中的玛丽雅姆是个没有归属感和存在感的私生子,在她的人生中共有两次逃离。第一次是15岁时从赫拉特带着对母亲的愧疚和对父亲的失望与怨恨嫁到了喀布尔,她逃离了泥屋的封闭环境和父亲的谎言,在喀布尔曾“第一次尝试到和他人分享同一种共同文化的甜蜜”,她在社会中短暂地找到了自己的归属之处。第二次发生在27年后,玛丽雅姆杀死了丈夫拉希德,并且通过死亡的方式完成了对冷漠、残暴生活的逃离。在执行死刑前,玛丽雅姆“想到她进入这个世界的身份,一个低贱的乡下人所生的哈拉米,一件人们不想要的东西”,“然而,当她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是一个付出了爱也得到了爱的女人。她以朋友、同伴、监护人的身份离开这个世界。以母亲的身份。她终究成了别人眼中的重要人物”,她得到了一直以来缺失的归属感与存在感,获得了救赎。
阿卜杜拉是《群山回唱》众移民中最重要的线索人物,他幼年丧母,在继母帕尔瓦娜身上又得不到真挚的母爱,因此他将所有情感都寄托在与母亲相像的妹妹帕丽身上,甚至产生了如同父女的情感。然而贫穷使得父亲不得不将帕丽送去了富裕人家,阿卜杜拉失去了所有的情感支持,他无法承受熟悉的环境中不再有妹妹的存在,决定要逃离。十几年后,阿卜杜拉辗转到达美国,丧妹之痛仍伴随他左右,唯一能够给予他救赎的便是他自己的女儿,他给她取名帕丽,以此作为内心的一种慰藉。
这种特殊的人文关怀贯穿于胡塞尼作品始终,似乎他自己也很乐意用这个角度去重新审视伊斯兰社会,解答西方世界对于穆斯林的种种误解与偏见,运用这样的手法,胡塞尼拉近了阿富汗人与读者之间的距离,让阿富汗及阿富汗人不再让人感到神秘与恐惧。
再次是移民视角。这一视角突出表现为一种文化认同上的尴尬,胡塞尼本人在12岁就从阿富汗移民美国,复杂的移民情绪是贯穿于他生活始终的,这些都直接影响到了他的创作,甚至决定了他创作的方向。他的三部作品,除去集中描写阿富汗本土女性生活的《灿烂千阳》,另外两部都以阿富汗移民为主人公。在他的第一部作品《追风筝的人》中,阿米尔离开阿富汗来到美国时,本想忘却烦恼及痛苦的回忆,却发现自己对阿富汗的思念之深。身处异乡的他被美国这个文化熔炉不断熏陶,但他从小所受的伊斯兰教育、尤其是他脑海中父亲那种正统虔诚的穆斯林形象又不断拉扯着他,不仅使他无法忘却心事,更让阿富汗小巷的心结每每出来纠缠,最终让饱受心灵煎熬的他踏上了救赎之路。“这种长期生活在文化夹缝中的处境,使阿米尔具有一种自我文化身份认同的困惑,同时,民族身份在他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尴尬”。
而这种文化认同上的困惑,在他的第三部作品《群山回唱》中体现得更为明显,胡塞尼的思乡愁苦之情不再是对童年回忆的白描和对成长挫折的复刻,而是对移民们流落异国的切肤之痛的吐露,这种内心深处的漂泊苦楚是移民作家们普遍难以逾越的窠臼。在之前的作品中胡塞尼对于这种漂泊不安一直采取遮遮掩掩的的暧昧态度,虽然也有所提及,但每当矛盾尖锐时,他便转而去写童年、友谊和战争,试图借此为自己的乡愁寻找得以安身立命的沃土,寄托他那无处安放的回忆。胡塞尼之前的作品,一直试图还原阿富汗人民真实的日常生活,但那对他来说却如同重掀旧创,每次的刺痛都可以让他哽咽,让他窒息。
对于移民作家的写作,哈金在《移民作家》曾说,“家意味着到达,而不是回归。”借由《群山回唱》,胡塞尼不用沉溺于记忆,他与现实之间达成了和解,正真完成了自我剖析。正因为如此,这部新作少了前作动人心魄的人文关怀,却多了几分移民者的彷徨不安,是更接近胡塞尼内心世界理念的阐述。
基于上述分析,胡赛尼的作品不应简单归于畅销书或是大众读物,而应归于移民文学。跟此前的移民作家一样,他也将目光焦点对准了移民的身份认同问题,诚如《波士顿时报》评论的那样“胡赛尼再次将他深情书写的阿富汗放在舞台中央,述说欢乐、悲伤与背叛是如何让数个家庭聚散离合。然而这回他扩展了自己的观察,描绘了身份认同感是如何影响人物的抉择和在异乡的生活。”
三、移民文学和离散情怀
移民文学通常指的是外裔移民用所在国语言写作的文学作品,很多时候它都被按照所谓的“流亡文学,或是“离散文学”进行解读。“使行、求道、留学、移民、流亡、旅行等异国体验,为文学创作提供了深广的跨文化资源。”20世纪开始,“移民”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出现在多个国家的社会生活之中。一批作家因为战争、政治或宗教迫害,或是其他一些原因被迫背井离乡,成为移民,辗转流浪于陌生的城市与文化环境之中,一种复杂的思乡情绪夹杂着文化认同的危机时刻萦绕在他们心头,这些因素往往成为他们创作的主旋律,移民文学应运而生。
约瑟夫·布罗茨基在《我们称之为“流亡”的状态》一文中认为,“移民作家与‘偷渡者的命运不无共通之处:大家都是从坏地方逃向好地方;现在,不再把人们流放到那连上帝都会忘了的罗马帝国的行省萨尔马基亚——如今,被放逐者都栖身于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在这些地方,侨民作家有可能获得一种磨炼:侨民生活教会作家学会容忍。放逐——乃使这一涵养发扬光大的最佳方式,更有价值的是,它为作家开辟出最广阔的前景”……“消融于人类之中,去做人海之中的一根针,然而是人家所寻找的那根针——这就是侨居所提供的机遇。”“抛开虚荣心,你不过是大沙漠中的一粒沙子。”
“离散往往成为移民文学的主要基因,这种离散的情怀成为作家创作的主因之一,所谓‘离散(Diaspora)指离开母体文化而在另一文化环境中生存,由此而引起个体精神世界的文化冲突与抉择,文化身份认同与追寻等一系列问题的文化现象。‘离散文学(Diasporic Literature)就是流散者创作的文学作品(包括文学理论)。在流散中的生存体验与文化问题得到艺术的表现。”需说明的是,由于“离散文学”或“离散作家”的概念太过空泛,每个作者一生的跨度都很广阔,而每个作品都从多个层面述说,不可能将许多层面都纳入同一个主题,即便这个主题可能占主导地位。正如胡塞尼的作品有他反战的主旨,有对伊斯兰世界传统礼法的怀疑,对西方世界生存方式的困惑,但主导他作品的趋向的恰恰是离开故土阿富汗那种离散情绪,正是常年的背井离乡才激发起了他的创作欲望。或许离散并不意味着移民文学的全部,但一旦离开了离散,又很难称之为移民文学。
四、“移民文学”的发展趋向
约翰·沃顿认为:“我们可以把成年之后移居别国者称作第一代移民,他们在移民之前对于母国的语言和文化已经完全地掌握和认同,所以进入一个全新的环境会感到非常不适和失落,对于出生国的留恋会非常强烈;而在年纪较小时随家人一起移居别国者可算第二代移民,他们往往能够通过接受移居国的教育,较好地掌握当地语言,适应当地的文化。”∞如果按照这个理论,20世纪有两位第一代移民作家轰动过美国文坛,一位是Lolita的作者俄裔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ovichNabokov);另一位是波兰裔作家科辛斯基(JerzyKosinski),他的代表作The Painted Bird描写了一个虚构的离散故事,即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一个犹太男孩流浪东欧的奇遇记。在这部小说中,作者运用了大胆的想象,揉进了恐怖离奇的情节,扣人心弦又发人深省,最后男孩历尽艰难终于和父母团聚。这部小说在当时获得了意外成功,使当时以难民身份逃到美国的科辛斯基成为国际笔协美国分会的的会长。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移民作家,无论是第一代还是第二代,似乎都很难取得移居国主流社会的认同,许多移民作家尤其是那些来自第三世界国家的移民作家常常在创作层面陷入一个困境:如果将过多笔墨着重于抒发离散思乡愁苦之情,纠结于文化属性或是文化认同上的困惑,虽然言之成理,其意戚戚,却只能在移民群体中小范围推广,很难打入移居国当地的主流文坛。“移民的东方文化背景注定不会成为西方文化的主流。尤其西方人的阅读兴趣更偏重对过去那个时代的反思或揭露,而并非是表现现在移民困境或移民生态的文学。”于是不少移民作家为了生存或融入主流文化圈乃至扬名立万,刻意迎合移居国读者和或是诸多批评家的口味,在创作中不仅歪曲事实,甚至割裂与故土的联系,对母国的文化传统极尽丑化与攻击。
胡塞尼和科辛斯基一样顶着难民身份来到美国,更加巧合的是无论是二战还是阿富汗战争都是美国社会的热点问题,胡塞尼很好地利用了这个大环境来为自己成名造势,而且作为二代移民,他可以自由运用英语创作,不用像科辛斯基一样因为英语能力上的欠缺而饱受同行质疑。在从事写作之前,胡塞尼在美国读的是医学院,是一名执业医生,在9·11事件以前,他或许未曾想过自己会转战美国文坛,这也决定了他不用为生活所迫,不必靠肆意攻击母国文化传统赚取可怜的稿费。然而他的移民身份又不得不将身份认同问题纳入他的视野,重新思考自己与祖国阿富汗之间的关系。在创作初期,胡塞尼曾遇到过这样的境遇,因此《追风筝的人》回避了许多他内心世界更想表达的主题,同时在一些敏感问题方面尽量与美国主流观点保持一致。比如,在对待塔利班政权及其所代表的极权政体方面,胡塞尼的态度是明确的,因此他塑造了阿塞夫这样一个塔利班政权熏陶出来的狂热冷血的极权崇拜者,并将所有不幸都归罪于他。而在《灿烂干阳》中他又塑造了拉希德这样一个暴戾专制的传统伊斯兰社会男性霸权角色,冷漠、刻板、仇女,成为玛丽雅姆与莱拉解放与救赎之路上的最大障碍,最后玛丽雅姆杀死拉希德,完成了自己心灵的救赎,象征着阿富汗女性反抗精神的进发,带有深刻的妇女解放的意味。极权、专制、恋童、家庭暴力、性别歧视都是美国社会深恶痛绝且坚决抵制的,将它们赋予反派形象,且极力渲染诸如平等、自由、妇女解放等普世价值,这些毫无疑问迎合了美国社会主流价值取向,在这一点上胡塞尼处理得异常果断和坚决,这也是他的作品能够被美国主流社会接受并且能够大卖的原因。而对于被西方世界诟病的穆斯林传统文化,胡塞尼则委婉表达了他的不同意见。比如,以法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公然宣称“布卡,是移动的监狱”,一些国家禁止妇女在公共场合穿戴“布卡”,而在《灿烂千阳》中,胡塞尼认为“布卡”是阿富汗女性的传统服饰,已经延续有千年之久,能够展现喀布尔妇女“太阳”的一面。
在创作第三部作品《群山回响》时,已享誉美国文坛的胡塞尼再也不用刻意讨好美国读者的口味,而是将注意力放在他内心想要真实表达的一些东西上,于是这部作品不再有前两部作品中精巧设计的悬念情节,看不到正邪之间势不两立的尖锐对抗,取而代之的是诸多漂泊世界的阿富汗移民内心的彷徨与矛盾,平淡而又现实,形散而神不散。《群山回响》中也有描写苦难与煎熬的情节,但这些更多源自移民前后身份与地位的巨大落差以及移民身份认同方面的焦虑,而非源自战争或极权政体。对于美国竭力扶植的阿富汗新政权,胡塞尼则塑造了一个官家子弟的角色,这可以被看作是其对阿富汗暴力统治阶级的消极抗议。这个少年懵懂无知,却已经渐渐明了父亲权利下的罪恶与血腥,他恐惧不安,却终将臣服于铁血政权之下。胡塞尼将这个故事包含在《君羊山回唱》中,如绵里藏针刺痛着每一个期待着阿富汗光明的读者。正如爱德华·赛义德所说:“20世纪的后殖民移民为真正拥有自由的人。因为移民处于前后两种文化中,所以既不完全在新的系统一边,也不完全摆脱旧的体系,既对故土抱着怀旧和感伤,对新的文化又是模仿能手,他们左右逢源。”因此在两部畅销书之后,胡塞尼在写作风格上有了一个明显的转变,一改他畅销书作家的写作风格,回归他移民作家的本位,用一首时间跨度长达六十年的漂泊长歌勾勒出他作为移民的内心的彷徨与苦闷。
严歌苓曾经指出:“移民也是最怀旧的人,怀旧使故国发生的一切往事,无论多狰狞,都显出一种特殊的情感价值。它使政治理想的斗争,无论多血腥,都成为遥远的一种氛围、一种特定的环境,有时荒诞,有时却很凄美。移民特定的存在改变了他和祖国的历史和现实的关系,少了些对政治的功罪追究,多了些对人性的了解。”因此在文化冲突的选择上,从胡塞尼后期作品的解读看,他本人越来越乐意用怀旧来冷却美利坚给予他的外在躯壳,进而解开自己埋藏已久的阿富汗心结,尽管这一切并不容易。
二代移民相比于一代移民,或许思乡离散情绪要弱一些,但他们在文化认同上的困惑却更为强烈,有时候他们心中认同自己是移居国的国民,但在移民国民众眼里他们却是外国人,这种情况在民族国家里尤为强烈,即使是在那些公认的移民国家,这种文化认同上的困惑也难以避免。在胡塞尼之前,巴基斯坦裔英国作家罕立夫·古勒石在其自传《漂亮的彩虹》中揭示了二代移民的困惑,一方面“我对于那个遥远的南亚次大陆国家一无所知。我的堂表兄弟姐妹及父亲的兄弟姐妹的生活,对于我来说是一个谜。”;另一方面,在学校里又被当作是印度人,时常要面对同学类似于“是否会光着身子,用手指进食”这样的问题。
著名华裔美籍作家谭恩美在其代表作《喜福会》中同样描写过这种文化冲突上的困境,小说描写了四位华裔女性移民美国后的故事,华裔母亲总是异常重视教育,对女儿苛之以求,同时又不愿赞美她们,这跟美国民主启发式的教育格格不入,文化的差异造成母女之间激烈的冲突与隔阂。无独有偶,《追风筝的人》中也有一段类似描写,主人公阿米尔从小过着衣食无忧、惹人羡慕的生活,可谓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可是唯独无法得到其父亲的欣赏。作为阿富汗传统男性的代表,阿米尔的父亲豪迈粗犷,曾经赤手空拳和一头熊搏斗,并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成为这样的人,可事与愿违,阿米尔自幼文弱内向,最擅长的是诗歌和写作,跟父亲的期望大相径庭。因此阿米尔从小便与父亲关系紧张,到了美国后,更是将父亲当作自己最不愿面对的人。
诚然,传统文化沉重的包袱让移民作家们尤其是二代移民作家在文化选择上饱受煎熬,跟一代移民不同的是,他们成长于移民国,比起父辈更能接受移民国的文化,在文化冲突上更多表现为家庭与社会、父母亲情与个人追求,而非一代移民的外部环境与内心世界,因此他们自由选择的空间也更大。在这里我们并不主张像某些二代移民作家那样放任自流,最终对母国弃之如敝履,对传统文化嗤之以鼻,把自己完全当成一个脱胎换骨的叛徒,完全倒向移民国。毕竟这样即使一时能够迎合当地读者的口味,但终将难以为继,因为这样他们就丢失了自己的文化特征,注定无法在当地文坛真正立足。而胡塞尼的成功为彷徨着的移民作家们指出了一条新路:将母国最闪亮动人的文化特征(如阿富汗女性的坚强隐忍和阿富汗少年纯洁无瑕)提取出来,用一种移民国读者能够接受的方式(如个性解放与人文关怀)来表达,让读者来聆听作家心中细腻多彩的情感世界,以至一种浑然天成的境界。正如哈金所说:“移民作家应该成为本民族的代言人,他们在用他国语言创作时应汲取本民族语言之精华,将其融入自己的书写之中,从而形成移民作家自己独特的风格。移民作家应该用笔在故土之外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
(责任编辑:吴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