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主开发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近日迎来了里程碑事件。8月21日-22日,“华龙一号”总体技术方案通过了由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牵头组织的专家组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华龙一号”是目前国内可以自主出口的核电机型,建议尽快启动示范工程。华龙一号”总体技术方案通过国家评审意味着,自主三代核电得到了国家权威的认可,这将对进一步推进“华龙一号”国内落地和国外市场开发方面起到关键性作用。
“华龙一号”融合工作启动于2012年,福岛核事故之后,中核与中广核分别在二代改进型技术的基础上推出了自主的三代技术,分别命名为ACP1000和ACPR1000+。但令他们失望的是,两家的三代技术落地项目,国家能源局均不予批准。
国家能源局认为,两种技术实际上同宗同源,应该融合成一种技术,以此改变长期以来我国核电因技术路线不统一广为诟病的混乱局面。2013年3月18日,吴新雄出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弗一上任,这位新任局长就提出了将两种技术融合的设想。2013年4月25日,中核与中广核在国家能源局的召集下达成协议,双方同意在两种技术基础上,采用以“中核ACP1000177堆芯和中广核ACPR1000+三套非能动安全系列”为主要内容的融合方案。
“迫于国家能源局‘不融合就不批准项目的压力,两家公司不得已开始合作。”一位不愿具名的核电业内人士表示。
2013年年底,两大集团公司均未对外透露技术合作事宜。直到2014年1月15日,在中广核的年度对外新闻发布会上,中广核新闻发言人胡光耀透露,与中核合作研发的“华龙一号”已经完成了初步设计,并称该技术结合了ACP1000和ACPR1000+的特点。这是“华龙一号”的首次官方公布。
而后,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11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加快推动“华龙一号”走出去,早日实现核电“强国梦”》。 随后几天,中广核集团(以下简称“中广核”)董事长贺禹和中核董事长孙勤分别接受了多家媒体的密集采访,高调地宣布“华龙一号”已经完成了初步设计,并称其为“中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
随着媒体跟进报道,尽管两大核电巨头在“华龙一号”具体合作上仍未完全达到一致。但作为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由此成为公众舆论焦点所在。
两大核电集团商讨合作方案的进程并不顺利。虽然都在大亚湾核电厂M310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但两种技术的堆芯、汽轮机、专设安全系统等多种技术指标都已存在较大差异。以何种方式合作,融合后的各项技术指标分别采用谁家的技术,成为双方各自争论的焦点。
其中最开始的方案之一为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即把两家公司的技术设计人员集中起来,专门研究、开发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对于这个方案,中广核给予了否定。中核工程公司副总经理、ACP1000技术的总设计师邢继介绍说:“中核和中广核成立了专门的技术团队,从2013年4月份到12月份,集中讨论了8个问题,开了8个技术讨论会,最后看到了现在的方案。”
在最后的方案中,,中广核最后做了较大的让步,放弃了自己的157堆芯。但对于专设安全系统,中广核则坚持自身的安全方案,采用的是“3系列”,即三套非能动安全装置。而中核还是依然采用原本的“2加1系列”,即2套能动安全装置加一套非能动安全装置。“如果中广核不坚持这一点,那‘华龙一号技术似乎跟他没什么关系了。”一业内人士评价。
在国家能源局1月底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对“华龙一号”技术做了严格的规定,提出了四条要求:第一,中核和中广核必须拿出一个统一的融合方案;第二,所有的设计需要通过核安全局的审查,安全技术上确保不存在问题;第三,安全性和经济性指标都不能低于AP1000;第四,融合后的技术只用于出口项目。
此前记者曾向能源局相关官员求证,其表示,从目前形式来看,国家高层已经确定,国内一律采用AP1000技术。记者追问:“那意思是华龙一号不可能在国内落地,连示范项目也不可以?”其回答是:“目前可如此理解。”
而在出口方面,目前两大核电技术“一种技术、两个版本”的现状也令业内专家担心。中国工程院院士阮可强称,中国核电要更好地出口,还必须集中整合。“我们的总理出访都在推销高铁和核电,如果高铁是三个公司在做,肯定不会有现在的成绩,有人就提出来核电在这一段时间以后要集中,否则对外人家不相信。”阮可强说。
在此次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在京组织召开的“华龙一号”总体技术方案审查会上,由43位院士、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组经认真审查,一致认为,“华龙一号”成熟性、安全性和经济性满足三代核电技术要求,设计技术、装备制造和运行维护技术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目前国内可以出口的核电机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