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场所中艾滋病职业暴露的预防处置

2014-09-12 01:57秦世波周治华
中国现代医生 2014年18期
关键词:监管场所职业暴露艾滋病

秦世波++周治华

[摘要] 监管场所内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感染率高,工作人员接触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或艾滋病人的机会增多,发生职业暴露风险会越来越大。本文通过介绍监管场所中职业暴露的常见情形、危险因素和预防处理措施,探讨有效的防护对策,建议对感染了HIV的被监管人员加强管理,增加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加强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防护知识和技能,发生暴露后采取适当处理措施,降低职业危害。

[关键词] 艾滋病;职业暴露;监管场所

[中图分类号] R197.323[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673-9701(2014)18-0103-03

Preventative disposal of 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HIV in supervision places

QIN Shibo ZHOU Zhihua

Xinkang Priso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Maoqiao Central Hospital, Nanning 530023,China

[Abstract] The infection rate of AIDS among the supervised persons in the supervision places is high, thus the workers chance of getting into contact with HIV infected persons or AIDS patients increases and the risk of having occupational exposure gets larger. Through introducing the common situation, risk factors and preventative treatment measures,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effective preventativ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s to enhance the management of HIV infected supervised persons, increase the establishment of AIDS occupational exposure protection facilities, strengthen occupational safety education, improve the workers protection knowledge and skills and take proper treatment measures after exposure in order to reduce occupational hazards.

[Key words] AIDS; Occupational exposure; Supervision place

艾滋病即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AIDS),是一种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e Deficiency Virus,HIV)引起的慢性致死性传染病。截至2013年7月31日,全国报告现存活HIV感染者/AIDS病人422 734例,死亡125 844例[1]。HIV在人群中传播范围不断增大、危险性增加,传播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蔓延,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我国近年来HIV职业暴露情况不断发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医务人员和警察是HIV职业暴露高发人群[2-5]。由于当前还没有治愈方法和有效疫苗,一旦发生暴露后感染,对感染者本人及其家庭和社会将带来严重影响,需要人们对HIV职业暴露预防给予高度重视。

监管场所集中关押着大量艾滋病病毒感染高危人员,艾滋病感染率高[6-8]。监管场所的工作人员尤其是集中关押监区的管理警察和医务人员,接触并暴露于HIV传染源的机会较多,有发生职业暴露的风险,因此,监管场所的工作人员应该掌握艾滋病职业暴露的知识和技能。

1职业暴露的常见情形

监管场所内被监管人群中的HIV感染形势严峻,管理警察时常会接触到HIV感染者/AIDS病人。在相关调查中,发生职业暴露的方式多种多样,锐器损伤是最常见暴露方式,皮肤接触和咬伤、抓伤也是主要的暴露方式[2-4]。

1.1锐器损伤

监管场所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治疗护理中出现暴露,如在对罪犯进行手术、抽血和注射等操作时,可能被受到病人血液或体液污染的注射器、穿刺针和手术刀等锐器损伤,有血源性感染的风险[9]。监管警察在进行清监、搜查、处理废弃物等日常工作时皮肤被污染过的利器扎破[10]。

1.2皮肤黏膜接触

监管场所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治疗护理中和监管警察的直接管理工作中经常接触到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等,稍有不慎,随时可能发生接触性暴露[2-4]。

1.3其他

监管场所中的艾滋病患者普遍患有情绪障碍,容易产生敌视和报复心理,管理警察被罪犯用自身的血或体液来威胁或泼溅,甚至被咬伤、抓伤和刺伤等,发生职业暴露[11,12]。

2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

2.1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监管场所对HIV感染者的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监管改造难度大。有的地区无专门关押 HIV 感染者和病人的场所,有效的管理模式还在探索中[13,14]。部分监管场所还实行双盲管理,HIV阳性检测结果告知率低,不利于艾滋病的防控[15]。部分单位的内部安全防护不完善,没有对预防艾滋病职业暴露予足够的重视,没有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措施,缺少基本的防护器材[3,5]。

2.2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的人员,有的是粗心大意,有的不按规范程序操作,或担心经济成本增加,未采取必须的防护措施,容易发生职业暴露,增加感染HIV风险,从而给个人和单位造成意外损害[16]。

2.3缺乏艾滋病防护知识与技能

警察和医护人员发生职业暴露与自身防护知识不足有关,有的发生职业暴露后不知道如何处理[17]。文献报道,警察缺乏艾滋病知识,对职业暴露防护知识总体知晓率较低,对职业暴露危险性认识不足[18-20]。

2.4发生意外

监管场所中的环境相对封闭和拥挤,容易发生打架、斗殴和袭警等突发事件,增加了传播HIV的机率[21]。在监管场所中发生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等事件时,工作人员进行紧急救助而来不及采取防护措施也有职业暴露危险,或者在抓捕、押解、处置打架斗殴等应急事件中被罪犯直接攻击。

3职业暴露的预防处置

3.1集中管理

国务院在2004年就提出了为加强被监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管理而设立专门场所的要求[22]。国内文献报道,我国监管场所通过集中管理模式,加强医疗保障、关怀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实现了有效管理,有效地防止艾滋病在监管场所内部传播,减少职业暴露发生,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23,24]。

3.2完善防护设施

监管人员应当携带个人防护装备,采用合适的搜查技术和仪器,注意采取必要措施避免直接接触血液或体液[25]。加强对注射器、针具和刀具等利器的管理, 落实专人监督和销毁一切被污染的物品。还应装备一些防护器材, 在出现 HIV 感染者和病人自伤自残和攻击行为时, 可以保护监管人员免受伤害。

endprint

3.3强化职业安全培训和规范操作

在美国,监管机构要求监管人员必须遵循普遍性防护原则,并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操作标准,使监管人员得到保护[25]。通过加强职业安全教育,使得工作人员学会自我保护,落实好各项防止职业暴露的安全操作和个人防护措施,可以减少职业暴露发生[26]。

3.4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意外暴露一旦发生,应争取现场进行紧急局部处理,并尽快进行危险性评估并决定是否进行抗逆转录病毒预防性治疗,为了降低危害,还应定期对发生HIV职业暴露的工作人员进行HIV抗体监测和随访[27]。针刺伤后感染HIV机率约有0.3%[28],而进行预防措施则可以减少79%的危险[29],但有文献报道,有不少人员在暴露后没有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2-4],值得警醒。

4结论

随着监管场所的HIV感染者和病人的增多,HIV在人群中传播的危险性不断增加,参与管理和治疗的工作人员发生职业暴露的机率增大。为了减少职业暴露危害,需要人们正确面对和处理职业暴露的问题,既不能过度恐惧,也不能无所谓。集中关押管理模式是我国监管场所对HIV感染者和病人进行管理的有效策略之一,能够整合人财物资源,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防护装备,提高职业暴露防护能力。不断地加强艾滋病知识和防护技能培训,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和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尽可能减少职业暴露事件发生。发生职业暴露后进行合适的干预措施,对降低暴露后感染风险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年7月全国艾滋病性病疫情及主要防治工作进展[J]. 中国艾滋病性病,2013,19(9):625.

[2]黎锋,刘伟,杨秋玲. 广西HIV职业暴露风险性初探[J]. 应用预防医学,2010,16(4):249-250.

[3]罗玉兰,林鹏,付笑冰,等. 广东省2008-2010年HIV职业暴露情况分析[J]. 中国艾滋病性病,2012,18(10):653-656.

[4]荣玉萍,桂希恩,邓莉平,等. HIV职业暴露83例分析[J]. 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0,20(17):2614-2616.

[5]徐文贤,陈中文. 嘉兴市公安、司法干警艾滋病职业暴露现状调查[J]. 中国预防医学杂志,2007,8(6):756-757.

[6]周永鑫. 2007年-2010年榆中县羁押场所在押人员艾滋病检测结果分析[J]. 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11,21(6):1582,1585.

[7]谭兴兰. 北碚区监管场所内羁押人员HIV感染情况调查[J]. 现代预防医学,2011,38(6):1128-1129.

[8]杜玉梅. 汉中市2006-2010年被羁押人员HIV监测分析[J]. 中国艾滋病性病,2012,18(5):337-338.

[9]张爱华,栾丽娟,卢晓强. 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J]. 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3,23(14):3478-3479.

[10]李浩,孔祥俊,罗淑群. 监狱与艾滋病[J]. 预防医学情报杂志,2003,19(增刊):95-96.

[11]田鸣山,尚波. 浅谈艾滋病罪犯的管理[J].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9(1):10-13.

[12]蔡韶华. 羁押场所HIV感染罪犯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的利弊[J]. 中国艾滋病性病, 2008,14(1):83-84.

[13]孙毅玲,王壮业,闫纪忠. 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中HIV感染者的管理探讨[J]. 中国自然医学杂志,2010,12(6):522-523.

[14]邱永生,郑毓芳. 上海市监狱系统艾滋病患者管理模式初探[J]. 中国预防医学杂志,2013,14(4):312-313.

[15]王新娅,陈曦,覃碧云,等. 湖南省10所监管场所羁押人员艾滋病检测结果告知情况调查[J]. 实用预防医学,2009,16(6):1963-1965.

[16]刘凤英. 基层医务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医学信息,2010,5(10):2689-2690.

[17]朱玉宁,黄喜明. 佛山市公安干警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相关知识调查[J]. 中国医药指南, 2010,8(17):23-24.

[18]石健,林新勤,陈世海,等. 广西某市警察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知识水平及影响因素[J]. 环境与职业医学,2011,28(3):161-163.

[19]王天海,高艳. 北京市监狱干警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知识调查分析[J]. 中国艾滋病性病,2012,18(10):673-674,684.

[20]王瑞红. 监狱医院艾滋病监区警察艾滋病认知态度调查分析[J]. 齐鲁护理杂志,2012,18(27):55-57.

[21]邱永生. 刍议监狱中艾滋病的管理[J]. 中国保健营养,2012,22(8):2429-2430.

[22]《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z]. 2004.

[23]洪艳. 监管场所艾滋病集中管理模式探索[J]. 安徽预防医学杂志, 2009,15(1):53-54.

[24]纪亮,崔书安,夏民,等. 山东省监狱系统HIV/AIDS罪犯集中收治管理概况[J]. 中国艾滋病性病, 2010,16(2):184-185.

[25]Allen F. Anderson ,许晓晖,褚天新,等. 美国监狱中的艾滋病管理[J]. 中国艾滋病性病,2006,12(1):94-95.

[26]尤柳萍.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与职业防护教育的探讨[J]. 中外医学研究,2013,11(11):143-144.

[27]《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医发[2004]108号)[z]. 2004.

[28]Gerber ding JL. 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HIV in health care settings[J].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2003, 348(9):826-833.

[29]仵民宪. 医务人员HIV职业暴露及处理[J]. 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2008,22(6): 362.

(收稿日期:2014-05-04)

endprint

猜你喜欢
监管场所职业暴露艾滋病
《 世界艾滋病日》
艾滋病能治愈吗
预防艾滋病
监管场所被监管人死亡防控的法治化路径探析
监管场所医护人员工作环境与安全防范措施
血站成分制备人员的职业暴露与防护分析
化疗药物对肿瘤科护士职业暴露的防护及对策
关于艾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