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的”必然是“政治的”

2014-09-10 07:22唐昊
南风窗 2014年21期
关键词:犬儒主义政治化民间

唐昊

今年是公益领域的多事之秋:红十字会因郭美美赌球案再次吸引眼球,本土公益组织被限制接受国外捐助,民间公益的老大壹基金被指账目问题,冰桶挑战后罕见病组织被其他组织集体控诉等等。对此,有人惊呼讲公益 “旧秩序”在全面回归,有人批评深圳慈展会上的“国家队”,也有人公开点名政治性组织应该退出公益界云云。

围绕着公益属性的“政治化”和“去政治化”的一系列争论,表明中国的公益领域在认知上出现了严重的混乱和分裂。

其实,类似场景也曾出现在20多年前“市场经济是姓社还是姓资?”的争论中。当时人们把私营企业贴上资本主义的标签,以此作为反对市场经济的理由。时至今日,马云的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融资,那些理由本身已经显得可笑。但当时的媒体确是认认真真在问:私营企业的政治属性究竟为何?直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直接为此定性和正名,才暂歇了那延续十余年的争论。

至于在目下之中国,如何理解公益的政治属性?自上世纪90年代世界妇女大会(那正是一次政治性的国际会议)后中国民间公益发轫以来,许多组织的策略都是避谈政治,尽力撇清政治色彩而专注于具体问题。就连环保组织也不参与环境维权,以致在风起云涌的邻避运动中缺位,甘于边缘。但随着公益的成长和现实环境的变化,公益的政治属性问题已经被推上了前台。在我看来,这个问题不应回避,也无法回避。所谓“公益的”必然是“政治的”!不是维系政治统治的工具,就是促进政治进步的阶梯。在某种情况下两者可以并存,但没有一种情况可以两者皆非。

从公益的产生就是要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这个原初的动因来看,改造不合适的社会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正是公益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也是现代公益与传统慈善的最重要区别。例如,要实现反贫困的公益目标,事实证明仅仅给贫困地区送粮送钱是无效的,最需要的是促进教育事业、产业设计和制度倾斜等等,这必然涉及当地治理体系的变化。

客观上也没有公益组织能够脱离政治而存在:既然生活于一个政治化的国家,就避免不了与政治发生关系。只有那样的人—既不了解历史,也拒绝面对现实;既缺乏理论基础,也没有长久实践—才会天真地认为离开了政治的公益会单独存在下去。事实上,中国的官办公益组织如红十字会、慈善会等本身就是政治体系的一部分,是党领导下的、有行政级别的事业单位,当然是高度政治化的。而民间公益组织着重于帮助贫困人群、乙肝病毒携带者、打工族、流浪儿童、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获得平等权利,众所周知,这些群体的许多困难产生的原因都和现行政策法规有关,不诉求政策和体制层面的改变能行吗?

现代公益认为,只有被帮助者自己能够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和能力,才有可能真正解决自身的问题。因此现代公益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公民赋权,而非简单的施粥舍饭。即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将社会资源给予弱势群体,就是将公正分配的权利赋予他们;将个体的公民以公益的方式联系起来,就是将宪法规定的组织结社的权利赋予他们。所以,只要公益以组织的方式存在,只要涉及如何让弱势公民获得发展权利,就已经是一种政治参与了,急着撇清也没什么用。能够做的是选择如何进行政治参与,是扮演进步还是阻碍的角色?但不可能两者都不选择。

至于最近一段时间有人不顾目前中国公益困境的真实成因,把责任推到处境更加困难的倡导型民间公益组织身上去,认为是某些倡导型组织为弱势群体争权利的行动危害了整个公益界,影响了他们自己云云。这种说法既不真实,也不善良,动作还很难看。—号称拒绝政治影响公益,但为什么不反思自己身上的问题,单单把板子打在民间公益组织身上呢?这背后又是何种逻辑?

鲁迅曾把中国文化中的麻木不仁者比作“看客”,显然,对其他公益组织“去政治化”的诉求已经超越了“看客”的位置。对于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来讲,自我的生存当然是第一要义,但不能以牺牲同袍作为手段。这不但不符合现代公益精神,甚至不讲江湖道义。相比犬儒主义来说,进攻性的犬儒主义更为可厌。

萨特说,人是他自己选择的产物。无论我们的存在是什么,都是一种选择,甚至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这段话高度适用于中国当代各种类型的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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