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化与公共性夹缝中的差序利他倾向*

2014-09-09 02:19樊佩佩
南京社会科学 2014年9期
关键词:差序利他行为公共性

樊佩佩

个体化与公共性夹缝中的差序利他倾向*

樊佩佩

本文从国—民关系演变和社会结构变迁的视角研究利他意愿的差序格局,厘清在公共性转向与个体化崛起的时期,陌生人社会道德范式的边界和制约因素,拓展对选择性利他行为的认知。通过2013年在南京市随机抽取809名市民进行电话调查,剖析公民利他行为倾向的心理形态,并研究“差序格局”的文化心理如何调适自我主义和利他主义的张力。研究发现,利他成本削减正向意愿,助人倾向的审时度势消解了道德认知的整体图景,呈现多层级的分殊特征,利他倾向呈现非均质分布和梯度变化的差序形态,可视为转型社会凸显个体化趋势下的自我保护策略,短期内纾解了自利与利他之间的张力。“差序利他倾向”将善行的边界在道德成本与道德义务之间进行均衡调节,实现个体化与公共性的有效衔接从而延伸善行的边界,在陌生人社会中架构互惠利他的道德秩序。

差序利他倾向;个体化;公共性;道德

一、研究背景:公共性转向与个体化转型下的道德掣肘

社会转型时期随着社会生活的深刻变革,传统道德范式作为一个整体在现代社会丧失了其有效性,这不仅表现为诸多具体道德规范的失效,更重要的是道德信念层面的缺失。已然失效的传统道德范式在整体上不再具有规范社会生活和约束个体行为的现实力量,也不再能够作为评判现代道德状况的令人信服的标准。为此,有必要从国—民关系演变和社会结构转型的角度来追溯个体—社会之间关联的改变,厘清在公共性转向与个体化崛起的时期,陌生人社会道德范式的边界和制约因素。

1949年以后,在国家伦理主导的资源垄断和再分配体制下,集体主义和理想主义覆盖社会生活所有领域,整个社会道德规训的有效性建立在以国家为主导的让渡个人权利的意识形态基础上,以及自上而下的决定性关系从而形成的依附性国民关系上。但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传统社会的集体意识以及它所维持的机械团结均趋于崩解,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使这种机制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旧有的道德整合模式已失去功效。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市场经济加速世俗化使得在思想界,对个人与自我的理解,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当物欲化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开始笼罩市场,它也参与了对人的重塑。“被各种瓦解了的共同体抛出来的个人失去了所有的保护,不得不独自面对一切来自社会的压力。而所有的社会问题也被化约为让个人独自去承担的生存能力,却找不到与公共生活、公共社群的有机联系,因而也无从产生社会所需要的责任担当。当各种充当保护者的社群都消解以后,人们只有自我保护”(许纪霖,2009①)。阎云翔将之描绘为“无公德的个人”(阎云翔,2009②)。

国—民关系的演变导致自我保护的个人主义在市民阶层中获得了普遍认同,以及道德主体的异化;从个体与社会的关联角度可以看到公共道德发育的阻滞。张东荪先生在《理性与民主》一书中说:“中国的社会组织是一个大家庭而套着多层的无数的小家庭,可以说是一个‘家庭的层系’(a hierarchical system of families),所谓君就是一国之父。在这样层系组织社会中,没有‘个人’观念。所有的人,不是父,即是子。不是君,就是臣。不是夫,就是妇。不是兄,就是弟。中国的五伦就是中国的社会组织,把个人编入这样层系组织中,使其居于一定之地位,而深以那个地位所应尽的责任。”(张东荪,1946③)。费孝通提出的“差序格局”④实际上就是以家庭或家族为本位,以亲属关系为主轴形成的“社会圈子”。在“自我主义”结构里既没有独立的个人,又没有明确的团体,只有一个层层外推的“伦”,即差序性的社会关系。中国式的“自我主义”是“本我”在中国社会结构和文化模式规定下的一种极端表现形式,即“中国式的自私”(廉如鉴、张岭泉,2009⑤)。自我主义是“差序格局”理论的核心,其主要是从微观上揭示了中国的人际关系、中国人行为取向的特征。与其相对的是梁漱溟“互以对方为重”的“伦理本位”的思想(梁漱溟,1990⑥)。这一观点认为整个人伦关系便是以家族血缘为坐标来设计,在个人道德上则表现为以孝悌为基本的道德准则。在伦理本位的社会里,人们没有个人观念,更没有权利观念,而是依照义务原则与他人交往,在交往中要首先尽到自己对于他人的伦理义务。这一理论的缺点在于没有对文化提倡的“应然”和人们行为的“实然”进行区分。以此观之,和费孝通构造的“低度社会化”模式相比较,梁漱溟构造了一个“过度社会化”的行为模式(廉如鉴、张岭泉,2009⑦)。在历史上,中国人的家国观念很强,而社会观念或公共观念相对较弱,使得公共性得不到良好的发育。对于中国人个体主义的批判虽然认定其不肯为公共利益自我牺牲,但尚且承认中国人有家族主义观念、重人伦情理——中国人的自我主义和公共意识都不是绝对的二元对立,而是情境化的审时度势。这并非彻底的自私,批判中国人的自利性和利他倾向时应当注意到这一前提。

对于“熟人社会”而言,社会规训以宗教、道德为本位。以自律和心性伦理为特征的伦理控制模式具有形式上的合理性和现实上的可能性,因而道德的约束力很强,道德教化是德性形成的主要方式。但在开放型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生活的深刻变革,交往范围不断扩大,人们生活在分化甚至冲突的各种社会结构之中,熟悉程度降低,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从属关系被社会分工和职业关系代替。调整人际关系的道德观念也会变化,从要求人们安分守己的“身份道德”转变为以要求人们恪守诺言,忠于职守的“职业道德”为主(尚晓原,1989⑧),再到市场化和社会个体化背景下的“契约道德”,从而置换“差序格局”所构筑的以家庭或家族为本位区分亲疏的道德共同体的逻辑。原有的传统道德范式作为一个整体在现代社会丧失了其有效性,使得道德规范变得“脱域”和“悬空”,这不仅表现为诸多具体道德规范的失效,更重要的是道德信念层面的缺失。与此同时,社会控制开始碎片化,调整人际关系的道德观念也在变化。当代社会里个体与社会结构的关系从传统社会的“嵌入”关系转向“脱域”关系。人们已经具有了明显的个体化体验,经济系统中对自由、平等、独立的交换主体的需求就必然迫使国家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给予个体以明确的、不可剥夺的私人权利。在现代社会中,必然会发生个体权利与服从、忠诚、奉献、牺牲等传统道德要求之间的冲突。

社会转型时期呈现出的“道德滑坡”或“道德冷漠”的现象,对“失德”进行谴责的社会感召力巨大。类似于做好事被讹、见义勇为反遭诬陷、老人跌倒无人敢扶、助人不乐的尴尬屡见不鲜,从表面上显示了传统道德规范和道德责任失序的风险,阎云翔将之归结为:“受到市场竞争和社会生活商业化的鼓舞,当代中国人对金钱的渴望和对实用个体主义价值观的追求使得同情和互惠的基本道德准则被僭越”(阎云翔,2010⑨)。进一步考查,可以发现这些事件背后隐含着善行的社会制约如何转换成内生性阻滞从而影响利他意愿的逻辑。一般而言,获得直接回报或通过建立声誉来获得间接回报的动机都可能导致利他行为。但在陌生人社会中,不断显示出亲缘和互惠解释的局限性。利他行为从亲社会行为到助人行为分为不同的层次。亲社会行为表现为以有利于他人为目的的人类行为,其最高境界是助人无利己之动机,甚至还要承担风险,做出自我牺牲(E.Aronson, T, D. Wilson & R.M. Akert,1999:419⑩)。在公共性转向与个体化来临的时代,当今社会的行善风险对社会信任、同情和道德互惠原则造成了重创,那么对人们的利他意愿有何影响?善行模式采取怎样的策略来调适成本—风险—利他之间的张力是本文的关注点。

二、研究问题与数据来源

本文试图剖析当前公民的利他行为倾向的结构形态和文化心理成因,并研究“差序格局”的文化心理如何调适自我主义和利他主义的博弈,进而探讨这种道德心理形态对于普适性道德准则的影响,最终为解析社会转型时期多层面和多向度的道德变迁提供一种新视角。本文数据来自于2013年1月进行的“南京市民的生活感知与社会心态”的问卷调查。研究的数据基于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方法(CATI)在南京市随机抽取的809名市民所进行的问卷调查。本文侧重选取问卷中关于南京市民的“公益参与”和“利他行为倾向”等内容,结合年龄、性别、职业、收入、文化程度和政治面貌等人口统计要素进行分析。采用六分的李克特量表测量态度、评价和行为倾向,设计了对应的问题进行询问,只需要根据自己的经验说出自己的意向即可。本调查在问卷中罗列了六种公益行为或利他行为,包括让座、献血、志愿服务、捐款捐物、帮助跌倒老人和见义勇为,用李克特量表的六个指标来了解居民的公益付出意愿——从“很不愿意”、“不太愿意”、“一般”、“愿意”到“非常愿意”,还有“无回答”一项。六种公益行为或利他行为大致是按照付出程度和从易到难的程度来排列,目的是测量居民面对各种公益需求时的响应和奉献意愿的差异。

本次调查共收集809份有效问卷,其中男女比例分别为52.5%和47.5%,基本持平。

就年龄结构而言,在受访者中30岁以下的群体占16%,30-59岁的群体占48.9%,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占35.2%。说明统计数字在更大比例上代表着中青年群体和老年群体的意见(以60岁来划分也是考虑到60岁以上市民基本都退休的缘故,这是受访者中的重要群体)。

就文化程度来看,最高的比例是高中文化程度的群体,占28.8%;其次是大专群体占19%;第三位是初中群体,占18.3%;高等教育群体占据22%,基本符合普通市民的学历分布。受访者中超过一半的人是群众,共产党员的占据24.8%,共青团员占8.7%,民主党派比例最小,占据1.1%。这样的政治面貌结构能保证体现普通市民的意见。

就样本的年收入情况而言,38.2%的市民收入处于2万-5万(不含五万)范围中,其次是2万以下的比例占27.3%,5万-10万的比例处于第三位,19.3%,还有8.8%的人不愿透露。5万以内年收入的居民超过六成,10万-20万元、20万-50万元和50万元以上这三个范围的人数依次递减。样本显示中等收入人群占主体,较低收入和高收入群体均占较小比例。参照受访者的职业类别可以发现,这基本符合南京作为一个“体制内就业”占较大比重的城市的特点。

图1 受访者的收入状况

职业类型中的前三位分别是退休人员占29.4%(与60岁以上的群体超过受访者总量三成的年龄结构吻合);民营、私营企业人员占22.4%;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就职人员占19.9%。其他的依次为7.7%的农民和农民工,在校学生占6.1%,没有正式工作的家庭主妇、失业和待业人员占4.1%,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占2.3%,外资和三资企业仅2.2%,军队或警察系统的人数占0.1%。这说明即使在南京这样一个“体制内就业”占较大比重的城市,民营和私营企业已经成为重要的就业部门,吸纳了受访者中超过两成的就业量,甚至超过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就业比重。请见下图:

图2 受访者的职业分布情况

三、研究结论:利他倾向的非均质分布与梯度变化

(一)利他倾向的非均质分布:居民有高度自觉的公益精神,面对高风险的公益诉求态度谨慎,助人意向随公益成本的提升而下降。

2012年8月,民政部中民慈善信息中心发布了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2012年)。在这份“爱心GDP”榜单里,北京公益慈善指数总分94(总分100),在全国321个参与调查的城市中排名第一;南京以90分排第五。在“社会捐赠”单项指数上,南京人的“慷慨度”与无锡、苏州、上海、长沙和宁波并列第一。应该说,素有“博爱之都”雅号的南京,市民的爱心历来是城市公益慈善的典范。

在我们的电话调查中,对六种公益行为或利他行为——让座、献血、志愿服务、捐款捐物、帮助跌倒老人和见义勇为,大致是遵照付出程度和从易到难的实施程度来排列,用李克特量表的六个指标来了解居民公益付出的意愿——从“很不愿意”、“不太愿意”、“一般”、“愿意”到“非常愿意”,还有“无回答”来测量居民的行为倾向。经过统计发现,付出意愿从高到低依次为:公交让座(82.4%)、为灾区群众或有生活困难的人捐款捐物(81.6%)、定期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59.9%)、帮助跌倒的老人(53.9%)与遇到坏人或他人需要时见义勇(53.4%)此两项并列、参加义务献血(50.5%)。百分比为愿意参与的人数比例,由此可以发现普通市民眼中的公益付出程度的排序:让座被绝大多数人认为是应有的举手之劳,在经济上帮助困难群体也被认为合情合理,该两项比例超过80%;参与定期志愿服务的比例下跌至不到六成;在居民眼中,搀扶跌倒的老人和见义勇为的“风险”和难度相差无几;义务献血涉及到个人体质和健康顾虑等诸多因素,不愿意的比例也是最高的。

图3 受访者的利他行为意愿

(二)利他意愿的梯度变化:利他成本削减正向意愿,助人倾向的审时度势消解道德认知的整体图景,呈现多层级的分殊特征。

针对不同利他行为的意愿变化趋势,绘制了a、b、c、d四条趋势线(请见下图):a(蓝色趋势线)表示面对六种利他诉求“非常愿意”付出的变化趋势,b(紫色趋势线)表示面对各种公益诉求“愿意”付出的变化趋势,c(红色趋势线)表示面对各种公益需求“不太愿意”付出的变化趋势,d(绿色趋势线)表示面对各种公益需求“很不愿意”付出的变化趋势。从下图可见,a(非常愿意)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说明随着公益难度和风险的增加,“非常愿意”参与的人数显著降低。b(愿意)呈现缓慢上升趋势,说明尽管“非常愿意”的人数骤降,一般程度上的意愿略微有上升趋势,相当部分的强烈意愿转换成保守折衷的意向表达,积极的态度有了折扣。c(不太愿意)呈现微弱上升的趋势,与d(很不愿意)基本平行,可见行善成本和风险更高的公益行为对居民的参与意向有明显制约。当然,利他行为除了受到意向的影响之外,还会受到情境、群体、权威等外力推动。从总体而言,尽管南京市民的奉献精神普遍而积极,但面对高难度和高风险的公益付出,态度更加谨慎。

梯度递减的回应态度或者逐级递增的抵触意向趋势反映了利他成本和风险的制约,在行为上就呈现出差序利他倾向的结构。对善行本身加以解构,探究其一体化的道德认知图景如何变为多层级的差序格局,存在深入讨论的空间。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是以家庭或家族为本位,以亲属关系为主轴形成的“社会圈子”。整个人伦关系的纵深由家族血缘出发,最后建立起“天下一家”的伦理实体,从而使得社会伦理得以实现。“个体对实体的血缘依赖,从而形成了以血缘情感为基础的道德情感,在个体道德上表现为情感本体”(王传峰,2013)。因此,“‘家’在中国人心目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也将中国人囿于其中,公共性也得不到很好地发育。所以在历史上,中国人的家国观念很强,而社会观念或公共观念相对较弱”(李强,胡宝荣,2013)。

图4 受访者对不同的利他诉求的回应趋势比较

有研究者用体制改革诸如住房改革、公费医疗改革、就业体制改革、教育招生分配改革以及分配制度改革带来的不可预期而又随时将临的潜在风险来解释“社会焦虑”和“利他弱化”的成因。这种无形的压力使得个人自我防卫式或自我保护的意识得以强化,逐渐形成一种对社会的疏离和过分的自我关注,导致人们的自我中心或引发不必要的自我保护行为(丁立平,2003)。在公共性和个体化崛起导致普适性公共道德认知断裂的情况下,靠什么维系利他行为的道德共识?即使“集体主义”和“家国同构”的理念以伦理相通性来约束人们的道德行为,亦不能完全化解“差序”层次中“私域”与“公域”之间的内在张力。在公共性转向的当代,如若“个体化”与“公共性”之结构层面潜在的矛盾不能完全消除,“差序”结构的道德意向便始终有着内在的动态张力。到底是采取“自我本位”还是“利他主义”的取向,决定了“差序”道德建构的多重面相,人们的道德取向不得不采取审时度势的行为方式。

(三)利他倾向的人口分化:年龄越大利他意愿越强,学历与见义勇为呈负相关,体制外从业者更有助人意愿。

通过分析六项公益行为的影响因素,发现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收入和职业因素对若干公益和利他行为的意愿差异有所影响。就“为灾区群众或有生活困难的人捐款捐物”一项,控制文化程度这一变量后进行偏相关分析(因为学历与收入之间存在强烈正相关),收入水平对捐款捐物的参与意愿有正向影响(相关系数为0.072,p=0.042,在0.05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而非党员相比党员而言,利他行为的意愿更低(相关系数为-0.072,p=0.042,在0.05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

就“帮助跌倒的老人”一项,人们的行为意愿与年龄和职业呈现正相关,与文化程度和政治面貌成负相关关系。年龄越大,感同身受,越愿意帮助跌倒的老人(相关系数为0.152,p=0,在0.01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越是在体制外就业、农民和农民工以及无业者更愿意提供帮助(相关系数为0.109,p=0.002,在0.01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相反,文化程度越高,对此的参与意向越低(相关系数为-0.076,p=0.03,在0.05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

市民的“见义勇为”行为,依旧是受到年龄(相关系数为0.192,p=0,在0.01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和职业的正向影响(相关系数为0.092,p=0.009,在0.01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同时受到学历的负向影响(相关系数为-0.124,p=0,在0.01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调查发现,年龄越大的群体、越是体制外的从业者越有见义勇为的助人意愿。

(四)差序利他倾向:个体化与公益性冲突中的“情境化”纾解之道

任何一种道德行为都与它的社会条件相联系。利他成本和情境影响利他意愿的分布,助人倾向的审时度势消解了道德认知的整体图景。这种非均质分布包含着行善风险的不确定性,甚至信任缺失的窘境,从根本上而言是陌生人社会缺少一种公民性的共识。道德不再是一个绝对而整齐划一的范式,而是由于利他行为的选择性形成的边界模糊、因人而异的分殊景观。行善的权变原则意味着公共生活中的这一道德真空亟待道德共同体的重建。第二,人类趋利避害的天性总是会对行为可能付出的代价和预期的收益进行权衡。道德行为的成本和风险与收益之间的不对等,使得全社会在面对道德选择时,都呈现出一种特殊的搭便车现象(杜洪梅,2002)。虽然所有人都希望能够从公共道德秩序这一公共产品当中受益,但几乎所有人又不太愿意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如果只有那些采取利他行为甚至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的个体在为公共道德秩序的建立付出成本,这就会导致道德行为搭便车现象的出现。第三,权利中心的思维的泛化可以说是当今众多问题的根源之一。个人主义的权利优先态度,其基本假定是把个人权利放在优先于集体目标和社会公德的位置,而忽略个人的义务、责任、美德的建立(陈来,2011)。所以,当前由于西方文化的影响渗透,人们的权利意识有所增强,但相应的责任意识和义务感却有所弱化。

在现代化、市场化和城市化的浪潮中,个体从家庭、族亲和本土中被抽离出来,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转型,以至于个体化与公共性两个维度之间的平衡发生了转移,需要重新审视善行和责任的边界。现代社会的个体性和陌生性并不排斥对现代公共道德伦理的认同。“尽管‘差序格局’在理论上同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以及现代科层体制排除私人感情的工作纪律不相容”,但实践中其并非退场,而是以独特的机制型塑文化心态结构,“一方面摧毁了它在传统社会中建构道德共同体的功能,另一方面从市场、科层制以及学术体制内部瓦解并置换其应有的游戏规则”(熊万胜,李宽,戴纯青,2012),重新整合了伦理、道德和利他主义本应存在的边界和整体图景。因此,看似与“职业道德”和“契约道德”相悖的“差序格局”不仅没有因为横亘在“公共性”萌芽的道路上而式微,而且借助“差序利他倾向”将善行的边界在道德成本与道德义务之间进行均衡调节。

四、结语:个体化和公共性的内在张力与差序利他倾向的调适

如何超越“差序利他倾向”结构下对“公共性”的屏蔽以及“自我主义”的范畴拓展,实现个体化与公共性的有效衔接从而延伸善行的边界,在陌生人社会的“无责任人”的行善真空中架构互惠利他的道德秩序,值得继续思考。本文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利他意愿的差序格局,从国—民关系演变和社会结构变迁的视角入手分析,可以拓展对道德困境的现状和成因的认知。今后的研究需要针对内生性道德阻滞的文化心理结构进行探讨,在借鉴个体心理和哲学思辨的分析基础上,加强对公民道德心态的实证研究,对道德形态的文化根源和制度环境进行探究。

注:

①许纪霖:《大我的消解——现代中国个人主义思潮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辑刊》2009年春季卷。

②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版。

③张东荪:《理性与民主》,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

④“差序格局”直指中国社会心理的内核——“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结成网络。这就像把一块石头扔到湖水里,以这个石头(个人)为中心点,在四周形成一圈一圈的波纹,波纹的远近可以标示社会关系的亲疏。”(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三联书店1985年版,23页)

⑤⑦廉如鉴、张岭泉:《自我主义”抑或“互以对方为重”——差序格局和伦理本位之间的一个尖锐分歧》,《开放时代》2009年第11期。

⑥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3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91页。

⑧尚晓原:《中国国民的自我抑制型人格——商品经济中的市民心态剖析》,云南人民出社1989年版。

⑨阎云翔:《社会转型期助人被讹现象的人类学分析》,《民族学刊》2010年第2期。

⑩Aronson, Elliot & Wilson,Timothy D. & Akert, Robin M. 1999, Social Psychology. London:Addison Wesley Longman, Inc.

〔责任编辑:秦川〕

Abstruct: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ransformation of state-society relations as well as the social structure, took a look into the pattern of difference sequence of altruism. In the face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publicness and the rise of individualization, the author clarified the boundary and constrains of morality paradigm in a strangers’ society, and enriched the knowledge of selective altruistic behaviors. This study conducted a survey project in 2013, which tele-interviewed 809 Nanjing residents at random. It then analyzed the psychological patterns of the interviewees’ altruistic behaviors, and how the traditional “difference sequence” culture helped regulating the tension between egoism and altruism. Through the study the author argued that the costs of altruistic behaviors discouraged people’s positive option, and “wait-and-see” strategy compromised the morality as a grand view. A heterogeneous and gradient form of social morality, however, was largely a result of people’s psychological self-defense in a transformational society; it helped people adjusting the boundary between moral costs and obligations, which channeled the individualization and publicness to encourage “good deeds”, and finally constructed a moral order in a strangers’ society.

AltruisminDifferenceSequenceCultivatedbetweenIndividualizationandPublicness

FanPeipei

altruism in difference sequence; individualization; publicness; morality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当代中国社会公民道德发展研究”(12&ZD036)子课题“公民道德发展的实践与路径”、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梦与民族复兴的共识凝聚与实践路径研究”(13WTB031)的阶段性成果。

樊佩佩,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博士 南京 210013

C912.6

A

1001-8263(2014)09-00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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