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新区位于深圳市西北部,面积 156 平方公里,人口100 万人。区域年均降雨量 1935 毫米,汛期暴雨集中,一方面极易产生城市内涝,全区有 26 个易涝点;另一方面严重缺水,70%以上的用水依靠境外调水。为此,该区管委会认识到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必须调整雨水控制思路,遵循源头控制、生态治理的原则,将原来的“快排”转向“渗、滞、蓄、用、排”,利用透水铺装,下凹绿地、人工湿地、地下蓄水池等措施,建设海绵城市,提高雨水径流控制率,扭转城市“逢雨必涝、雨后即旱”的困境。
深圳光明新区的低影响开发建设工作,从2008 年开始,一直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直接指导下进行,现已成为全国低影响开发的示范区。
管委会编制了《光明新区雨洪利用规划》和《启动区低冲击开发详细规划》、《建设项目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规划设计导则》等规划,明确总体要求:年径流控制率为 70%,即对全年70%的降雨进行截留蓄滞;初期雨水污染总量削减不低于 40%。
为实现这一控制性目标,该区对目标进行指标细化控制,要求建筑面积超过 2 万平方米的项目,必须配套建设雨水综合利用设施;新建项目,在 2 年一遇 24 小时降雨条件下,与开发前相比,不得增加雨水外排总量;改扩建项目,采取低影响开发措施后,不改变既有雨水管网的情况下,排水能力由 1-2 年一遇提升至 3 年一遇;明确居住、工商业、道路、公园绿地等各类建设用地径流控制系数。
该区先后启动了 18 个政府投资的示范项目,其中:公共建筑项目 1 个、市政道路项目 5 个、公园绿地项目 3 个、水系湿地项目 2 个、居住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 5 个、工业全区项目 2 个。
公共建筑示范项目主要采用建设绿色屋顶、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生态停车场等工程措施。如光明新区群众体育中心,建设 2.3 万平方米的绿色屋顶和 1.3 万平方米的透水广场、生态停车场,透水面积超过总用地面积 90%,配建500 立方米地下蓄水池,收集经绿色屋顶等设施净化后的雨水用于绿化浇洒,累计年雨水利用量超过 1万立方米,综合径流系数由 0.7-0.8 下降到 0.4 以下。
市政道路示范项目主要采用下凹绿地(种植耐旱耐涝的美人蕉、黄昌、再力花、菖蒲等)、透水道路等工程措施。如公园路、门户区 36 号及 38 号公路(总长度超过 10公里),采用各种温拌及再生透水建材等新型材料,在道路中央和两侧绿化带建设下凹绿地,将雨水汇集后经下凹绿地过滤、滞蓄、渗透、净化,超设计能力雨水则通过溢流口进入市政雨水管道。示范道路径流系数控制在 0.5,中小雨不产生汇流,在 4-11 毫米每小时的降雨时,径流总量和峰值削减率最高可达 95%和 84%,洪峰延迟 12-34 分钟,污染物削减率超过 40%,雨水管道排水能力由原设计重现期的 2 年一遇提升至 4 年一遇。
公园绿地示范项目主要采用建设植草沟、滞留塘(种植耐旱耐涝的美人蕉、黄昌、再力花、菖蒲等)、地下模块蓄水池等工程措施。如占地超过 50 公顷的新城公园,用植草沟和滞留塘来输送、净化、滞留雨水,削减洪峰,同时,配建900 立方米地下蓄水池收集利用全部雨水,不再另建雨水管道,径流系数控制在 0.1,年收集回用雨水 1.5 万立方米、回补地下水 25 万立方米,也减轻了下游市政雨水管道排水压力。
城市水系示范项目主要采用建设调蓄池、人工湿地(种植耐旱耐涝的美人蕉、黄昌、菖蒲等)、稳定塘和植被缓冲带等工程措施,发挥自然调蓄和净化功能。如明湖城市公园,我们投入 1018万元建设沿湖截流管道、1.2 万平方米的人工湿地和 1.6 万平方米的稳定塘,将旱季污水提升至市4政污水处理系统,雨季初期雨水和溢流雨污混合水经生态渗透沟提升至调蓄池(曝气),再经人工湿地和稳定塘净化后入湖,近 30 万平方米的湖体水质达到地表Ⅳ类水标准,雨水成为重要的生态补水来源。
在总结示范工程经验的基础上,该区出台了《深圳市光明新区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规划设计导则实施办法》,将低影响开发的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严格把关,形成合力。
发改部门负责对项目建议书中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设施投资进行审核。规划国土部门将实施低影响开发建设要求作为土地划拨或出让的依据,并负责按照低影响开发的要求进行规划审核和验收。建设部门负责按照低影响开发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图审查及竣工验收。
该区及时总结开展低影响开发建设的经验,全面推广。全区建设项目的业主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控制要求和相关制度实施低影响开发建设,公共区域内由政府投资建设,约占投资总量的30%;非公共区域完全靠业主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约占投资总量的 70%。
到 2020 年,光明新区将基本建成“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一方面,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在不改变现有地下排水管网的情况下,既有排水管网排水能力从 1-2 年一遇提升至 3-4 年一遇,暴雨内涝发生次数降低50%;另一方面,缓解水资源短缺压力,所有建设项目绿化浇洒、景观用水全部使用收集的雨水,雨水收集利用量替代 10%以上城市自来水量。同时,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