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常言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在同一亲属关系的称谓名称上存在许多差别。甚至,在同一称谓名词中,所指的亲属关系对象各不相同。本文把天门市方言中的亲属称谓与普通话中的亲属称谓进行比较,初步归纳了天门市方言中的特殊亲属称谓,为之后方言文化的研究打下基础。
关键字:天门方言;特殊;亲属称谓
天门方言的亲属称谓与普通话相比有很大的差异,现将特殊亲属称谓归纳如下:
1.“爷”在普通话中是对祖父或祖父兄弟的的称谓。祖父称为:“爷爷”,除祖父外,均以“排行+爷”相称。例如,我的祖父排行第二,我称祖父为“爷”,其余的分别称为“大爷、三爷和四爷”。而在天门方言中,比爸爸、妈妈年龄小的男性或女性称之为“爷”。且一般男性统一称为:“爷爷”;女性统一称为:“幺爷”。例如,我的爸爸有三兄弟,且排行第二,那么我称爸爸的弟弟为:“爷爷”或“三爷”。要是三兄弟后面还有一妹妹,我便称她为:“幺爷”或“四爷”。如出现自己父亲是老大,父亲下面有两个弟弟和三个妹妹,拟排序为: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妹妹,这种情况称呼是男女混排,分别按年龄称为:“大爷”、“二爷”、“三爷”、“四爷”、“五爷”或“小幺爷”。当地的小孩称比自己母亲年龄小的女性也叫:“爷爷”。妈妈的弟弟,也就是普通话中的“舅舅”,天门方言中称为:“舅爷”。如果舅舅多于两个,那么就按照:“大舅爷”、“二舅爷”……“小舅爷”这样排下来。
2.“伯”,是对父之兄的称谓,在《释名·释亲属》中说:“父之兄曰世父,言为嫡统继世也;又曰伯父,伯,把也,把持家政也。”父之兄只能称“伯”,父之弟只能称“叔”,父亲的兄弟不止一个的时候,可以加“大、二、三”等以示区别,有的地区甚至可以再用“爹”、“大”之类。这种特异现象与中国长期以来的家长制中以长子为继承人有关,在家族男性成员同胞手足中严格区分长幼行次是与家族继承相适应的。现在的普通话中,“伯”指父亲的哥哥或男性长辈。而在天门方言中,称“伯”为长于自己父母的男性或女性。如:对姑父、姑妈、姨夫、姨妈统称为:“伯伯”。为了区分,在实际口语称呼中是以“名+伯伯”来相称的,男女相同。这里强调一点,天门方言里称爸爸的亲哥哥为的“大伯”,称“大伯”的配偶为“大妈”,这是与普通话相一致的。孩子们把自己父母同辈、年龄略大的夫妇,添上姓,不分男女,分别称作“王伯伯、李伯伯”。
3.一般情况下,母系亲属称谓词前需加上“外”,如: “祖父、祖母——外祖父(外公)、外祖母(外婆),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等。而在天门方言中,母系亲属不用“外”而用“家”。称“外公”为“家家爹爹”或“家爹”;“外婆”为“家家婆婆”或“家婆”;“大舅”为“家家伯伯”或“家伯”;对母系亲属的统称为:“家家”。在天门方言中,宗亲的亲属:“爷爷”称“爹爹”,“奶奶”称“婆婆”。非宗亲的亲属反而称为:“家”。同样的,亲生父母,其称呼一般不加“亲”字,而天门方言中,对岳父背称是“亲爷”,岳母背称为“亲娘”;也称兄弟的岳父、岳母,姐妹的公公、婆婆为“亲爷”、“亲娘”。不是亲生父母反而加上“亲”字。
4.“大大”,在天门方言中是对父亲的称呼。称父亲为“大”,古已有之,元代始见文字。元代张国宝杂剧《罗李郎》:“还不够一两日,他将唾盂儿不见了,必然递盗与他大的拿去。”明代沈榜《宛署杂记·民风二·方言》:“父曰爹,又曰别,又曰大。”文字中出现仅八百年,但在口语中,称父亲为“大”的历史就长了。以前,佛家文字中有个“多”。南齐时,伽跋陀罗译《善见律毗婆沙》六“阿摩多多者”注:“汉言阿摩是母,多多者言父也。”隋代阇那崛多译《佛本行集经》四十五:“到已长跪,白父母言:庵婆、多多,我实不用行世五欲,愿修梵行。”“多”,中古时代,读音差不多是“搭”。称父亲为“多多”,听上去就是“搭搭”。后来单音简称,元代始写作“大”。其实,不管是“大”是“爹”,还都是以前那个“多”。音变而已。同时,天门方言中的“大大”在文化意义上也突出父亲在家庭中的权威地位。“大”顾名思义就是家中的老大。
5.普通话中的称谓语“妈妈”,在天门方言中被称为“姆妈”或“母妈”。“姆妈”有家庭保姆的一层意思。《说文》:“母,牧也,从女象裹子形。一曰象乳子也。”段注:“牧者,养牛人也,以譬人之乳子,引申之。凡能生子以启后者皆曰母。”《说文》及段注以牧释母,以牧牛来譬人之乳子。这清楚地显示母之职责即是乳子。是“生子以启后”。这个字的构形正好体现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作的精辟论述:“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淫欲的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
6.“娘”,在普通话中,有以下几种解释:①母亲,如“娘亲”、“娘家”、“爹娘”;②对年轻女子的称呼,如“娘子”、“姑娘”、“新娘”;③称长一辈或年长的已婚妇女,如“大娘”、“婶娘”。“娘”作为亲属关系的称谓,是子女对双亲中女性一方的称呼。通“妈妈”。而在天门方言中,称已婚的婶母、姑母、姑姑为:“娘娘”。
7.“老子”,普通话里有这样几种解释:(1)背称,一般是成年人用来背称父亲或母亲。如:我老子没你老子本事大(我父亲没你父亲本事大)。我娘老子身体好得很(我父母亲身体很好)。(2)自称,①父母在教训子女时,常自称老子来显示自已的威风。 如:你再不听话,老子打不死你。②性格粗鲁、蛮横的人自称。在听话人面前自称老子,显示自已年龄大、资历深,根本不把对方放在眼里。如:老子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宋朝时就有将父亲称为“老子”的,宋陆游《老学庵笔记》一:“予在南郑,见西陲俚俗,谓父曰老子,虽年十七八,有子,亦称老子。……”然而,在天门方言中除了上面说的几成意思外,还有一个特殊的的意义,就是称姑母或姨母为“老子”。
参考文献:
[1](清)王先谦.释名疏证补.[M]上海:上海古籍.1984.3.
[2](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M]上海:上海书店.1986.7.
作者简介:李文娟(1990-),女(汉族),籍贯(湖北),新疆师范大学在校研究生;专业:汉语言文字学;endprint